第77节

  林艳刚动了一下,他回头枪口就对准了林艳的额头:“再敢动我崩了你!”
  “我不动。”沈辰满脸的血,看起来像煞神,林艳刚刚是脑子犯抽了,现在回过神来她可是不想死。“我手都铐着,能做什么!”
  沈辰冷哼一声,枪放在车前。前排座位都是玻璃碎茬,没了挡风玻璃风十分大。林艳悄悄看了眼,这也不知道开到什么地方了,车越来越少,荒山野岭!
  “你和简恒翻脸了?”
  林艳小心翼翼问了句:“他不是为你办事吗?”
  “不想死就闭嘴!”
  沈辰有些失血过多,眼前一阵阵发晕,他不能睡,不能睡过去!
  狠狠掐了自己一把,不能睡!
  车子越来越慢,突然就撞在了一个小土堆上。
  林艳摔出了车,她摔得满头土,牙齿咬到了嘴唇嘴里都是血腥味。
  连怕带滚从车里爬出来,前面的沈辰撞的满脸血,昏倒在方向盘上。林艳手上还戴着手铐,她想要转身就跑,可是这手铐怎么弄开?手中有剑,可是砍不到这手铐啊!
  跑了一半又折回去,费尽力气拉开驾驶座的车门,沈辰从里面滚下来。车子撞在土堆上翻了过去,此时因为林艳的拉扯摇摇晃晃,枪也掉了出来,林艳拾起枪甩手就扔了出去。
  沈辰穿的是衬衣,如果有钥匙只能装在口袋了,林艳去摸他的裤子口袋,左边摸了没有去摸右边。
  突然手腕被抓住,林艳一转头就对上沈辰漆黑的眸子,下意识的抬脚就踹了过去。
  “操!还没死!”
  “林艳?”
  沈辰倒在地上,咳的惊天东西。挣扎着爬起来,眉头紧紧皱着:“林艳,你怎么在这里?谁让你来的!”
  ☆、第七十八章
  林艳跟看神经病似的看他,她一脚瞪开沈辰跳出多远。思绪千回百转,目光警惕:“你不要再骗我,我不会上当,赶快交出手铐的钥匙,不然我杀了你!”
  说着她手心已经变幻出一把闪着红光的剑,指着沈辰。
  他楞了一下,这才发现不对劲,挣扎着坐起来,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眉头紧锁看着林艳半响:“你怎么在这里?”醒来就被林艳狠狠踢了一脚,他看到自己还在流血的胳膊,还有林艳手中握着的短剑。
  抿了下唇,声音冷下来。
  “他带你来的?”
  “钥匙。”林艳懒得和他废话,拉开距离冷冷看着沈辰:“手铐上的钥匙!”
  “我不知道在那里。”
  沈辰摇头,扶着一边的土堆要站起来,林艳一闪手中就变成了长剑,指着沈辰的脖子:“被逼我杀了你,把钥匙给我,以后各走各路井水不犯河水!”
  沈辰抬头,黑眸沉沉望着林艳。
  “他的习惯,从不会把钥匙留在身上。”
  他的声音很冷清:“林艳,你用剑试试能不能劈开!”
  林艳剑刃往前一点,血珠顺着剑刃就滚了下来:“你到底是谁?”
  “沈辰。”
  他脸色未变,看都没看脖子上的剑:“走吧,不要再出现。”
  他的表现是师父,可是林艳不敢认,之前的种种让她对沈辰这个人充满了怀疑:“你是我师父,还是沈辰?敢骗我,我杀了你!”
  沈辰闭了闭眼,叹气:“我是你师父也是沈辰,你赶快走,不要再出现。”说着他捂着嘴咳嗽了一声,吐出血沫,用手背擦了下嘴角:“走吧,不要再牵扯进来。”
  他四处看看,已经跑出了市区,荒山公路。
  “沈家现在很乱,简恒不是好人,离开这里。找一个小城市,不要暴露你手上的剑。”他看了眼林艳,声音依旧很平静:“安安静静的过,我知道你有能力让自己过的很好。”
  林艳看着他,紧紧的攥着手指,声音很冷:“我不相信你!”
  “信不信那是你的事,趁我现在还能动,走。”
  如果换成他,林艳就别想走了。
  说着他又剧烈的咳嗽起来,手臂上的伤口依旧滴着血,沈辰没在意,咬牙抬手捂在伤口上:“我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我唯一担心的就是你。”
  他眼睛看向远处:“每一次睡过去,我都不知道能不能醒来,在什么地方醒来,醒来的自己又是谁!林艳,你现在是林艳,不再是乱世中那个孩子,别再偏执。不管我们有几世的瓜葛,都过去了,人死灯灭,前世种种都随着死亡消失。”
  他声音很轻,林艳忽然有些难过,她看着沈辰,不,她看着师父。
  这个人是师父吧!心脏一阵阵发疼。
  “走吧!跟着我,你活不长。”
  林艳紧紧抿了唇,眼睛死死盯着沈辰:“我想知道所有。”
  沈辰背靠着土堆,他看着林艳的眼睛,捂着伤口的手从指缝里往外冒血:“没什么特别的事,我和他用一个身体,或者来说,我和他是一个人。”
  林艳手中的剑光渐渐淡了下去,最后在手心闪了一下就消失不见。
  “十八岁之前活着的是他,十八岁之后我觉醒,就是这么回事。”
  “简恒为什么要杀你?他是谁?”
  “京城两大家,其中一家姓简。林艳,你不该对这件事好奇。”沈辰不大想解释这些,他想让林艳赶快走,他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或许那个人永远不再出现,或许下一刻他就倒下去那个人就成了他。“走的远点,不要再出现,过自己的日子,就当……”他顿了一下,喉结滚动:“就当我早死了。”
  不要再出现,不要再惹这些事,不要再和他联系。简恒不是省油的灯,那个他也是个隐患,他需要的是林艳平平安安过一世,不要颠簸不要冒险。现在没有战争,她能活的很好。
  “你希望我离开,希望我找个小地方好好活着,希望我嫁人生子?”
  林艳看着面前的人,手指攥的很紧,声音有些发颤:“师父?你这样想?”
  她咬着嘴唇,泛白的嘴唇有了点颜色。有些事,她不是不记得,只是刻意的去忘记。前世今生,那么多的纠葛,她爱上这个人的下场只会死。三世,都没改变的死局,她能做什么?
  看着她结婚生子,看着她被别的男人拥有,沈辰如果能放手他就不会再出现了,他舍不得!可是待在一起,是死局。心如刀绞,好半天他才开口:“就当我们不认识!”
  他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一瘸一拐,胳膊上的血滴了一路。
  林艳站在原地,她怔怔看着沈辰越走越远。
  那瞬间,突然心就空了,结束了,从此再不相见!
  林艳脑袋里空白一片,待回神她已经撞在了沈辰的怀里,踮着脚尖亲了下沈辰的嘴唇。他们愣住,空气都停止了流动。她看着他的眼睛,想哭,嘴唇被咬出了血。
  “再不相见!”
  四个字几乎用尽了她全部的力气。
  沈辰愣在原地,他看着怀里的女人,她的眼睛通红倔强的梗着脖子。
  “沈怀安。”她声音哽咽,有些说不出话,咬牙咽回去发硬的喉咙:“再不相见!”
  师父的字是怀安。
  永生相见。
  林艳选择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她没有回陈磊那里,在x市旅馆里住了两天。她从白天睡了黑夜,从黑夜睡到白天,睡了两天两夜没吃没喝。
  第三天,她在楼下小餐馆里吃了一份热气腾腾的烩面。
  日子,还要继续,林艳活过来了。
  她没有联系陈磊,陈磊的心思也许她懂了,只是这种事明知给不了回应,何必吊着对方?十分不道德!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一个人都不认识,林艳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林艳租了一间房子,一个人住,她在附近巡视一遍后选择了卖早餐,总不能坐吃山空,鸡蛋煎饼在x市还不是很多,五毛钱一个,赚头也比较大。
  林艳把小车推到热闹的商业区,最初生意也不怎么样,林艳这人嘴甜会说话,跟着陈磊学了一段时间做生意也有了一点窍门。最初一天能卖三五十个煎饼就算顶天了,可三五十个一天也赚钱。她这是独门生意,渐渐生意就好了起来。
  一天能卖一两百块,生意好的爆,排队过来买。林艳这人加着劲,又煮了豆浆放进保温大桶里面,两毛钱一碗。没想到也卖的不错,从早上七点开始卖到十点半收摊。差不多能赚两百多,林艳做了半个月,就有找事的来了。一个小姑娘在外面做点什么不容易,林艳长的白白净净,对着客人笑眯眯十分可爱,一看就是好欺负的对象!
  美名曰收保护费,实际上就是抢劫。林艳废话不说,她是手狠吃不了亏,打的对方哭爹喊娘。
  等早餐的客人纷纷拍手称赞,对着林艳说道:“没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也有这个身手,师父一定是身怀绝技的人!”
  林艳本想得意一下,可是想到师父两个字,整个人都蔫吧了。
  早餐生意做了三个月,这边已经开了七八家的早餐摊,在大城市就是这样,没有绝对的独家生意。你会做,别人照样能做!
  林艳得罪了街头的混混,三天两头来找事,她原也不打算继续做这一行,总是不长久。
  开饭店是巧合。
  三个月除去本钱赚了万把块,林艳也要去犒劳下自己,钱赚来不就是花的!
  谁知吃饭都能遇到事,点了几个菜刚刚端上来,就有十几个持刀的混混冲进来砸店。好家伙,眨眼的功夫店就被砸的稀巴烂。食客都跑了,店老板出来怎么哀求都没用,都快跪到地上了!林艳看着面前刚刚端上来的红烧肉,实在没忍住馋劲,很没出息的夹起一块塞进嘴里。
  味道是意外的好,入口即化肥而不腻,林艳嚼着肉,一个混混拎刀就砍在林艳面前的桌子上。桌子砍坏了,碎成两半,林艳动作迅速的跳开,红烧肉摔到了地上。望着那掉在地上油汪汪肉乎乎的红烧肉,林艳真是生气,抬眸看向眼前的人。
  “还不滚!”
  混混凶神恶煞,一声令下:“砸!”
  “大哥大哥!千万别伤人!”店老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一脸苦瓜相,扑上来想要阻止,混混头目一脚踢过去他摔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林艳眉头一挑,拎起手边的椅子就砸在面前领头男人的头上,她的劲道很大!椅子砸下去,男人的头就见了血,椅子一条腿都断了。
  林艳现在需要隐忍吗?她不需要!怎么嚣张怎么来,身边没有威胁没有累赘没有牵挂,她赤条条一流氓,怎么痛快怎么过!
  椅子砸翻了两个人,林艳视线冷冷扫过去:“砸店不关我的事,砸了我的红烧肉。”皱了下鼻子:“指着我鼻子骂滚的只有一个人不会挨揍。”
  林艳打的很痛快,她都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打架是最好的发泄,现在她才发现,真的很爽!
  “有种你别跑,给我等着!”
  混混们一瘸一拐的跑了,林艳拍了下手。
  店老板和店员目瞪口呆,半响才回过神:“谢谢姑娘了!”
  林艳摆摆手,视线却往后厨的方向看:“你们这边做菜的师傅是谁?”
  店老板一愣,林艳挑了下眉,他这才连忙回答:“我!姑娘,是有什么事?”
  “砸的是前厅,后厨没事吧?”林艳问道。
  店老板忙摇头:“没事没事,这还要谢谢姑娘出手相助,不然——”
  林艳阻住他接下来的话:“我只是想吃一份红烧肉,能做吗?我给钱。”
  袁平真是开了眼,从没见过这种人,也许世外高人都是这样性格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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