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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在永安宫中,御膳房里有三位掌勺,被称作御厨三家,他们各自带着两位御厨预名,一起掌勺皇家主子们的一日三餐。而御膳房的宫人们大多做洗菜、案墩、配菜、摆盘以及上菜的工作。
  杨中元很精明,他很早就表现出将来要出宫的意愿,而且于厨艺一道真有几分天份,跟着预名配菜没几天就得到那位预名的师傅,当时大掌勺的关注,领他做了记名弟子。
  所谓记名弟子,就是最家传的绝学是不会教授的,但是一般的刀工案工配菜火候,却都能学到。
  杨中元在学厨一途几乎耗费了整个青年时光,到他后面做到御膳房最高的总管位置,也还是认认真真跟着那位御厨学习,从来不曾荒废厨艺。
  那时候他已经意识到,就算他回了家,家里也可能容不下他了,但如果他能有一手安身立命的本事,那倒哪里都能养活自己和爹爹,根本不用害怕任何人。
  只有自己有底气,才能说话办事硬气,这是他在宫中十几年学到的最基本的道理。
  夕阳西下,在杨中元回忆那一段御膳房往事的时候,杨家大宅门牌上貔貅的纹饰映入他眼帘。
  曾经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这样熟悉,可如今再看,又觉得恍若隔世。
  “你去了哪里?”杨中元正发着呆,转头就看他的大哥杨中善站在家门口淡淡看着自己。
  他身后跟着四个人,两个仆役两个账房,似乎刚从铺子里回来。
  杨中元低头深吸口气,抬头时脸上就浅浅挂上了羞涩的笑容:“哥哥,你回来了,我去了户政所,把户籍迁了回来,你也知道……”
  他说完还待再说些什么,可他哥哥却冷冷瞥他一眼,不叫他再继续说下去。
  杨中元一愣,不敢在说什么,嗫嗫嚅嚅跟在他个个身后进了门。
  后面的仆役账房都是这些年才来杨家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杨家如今的老爷还有一位亲弟弟,端看杨中元和杨中善七八分像的样貌,就以为是杨家的远房亲戚。
  像杨家这样的大户人家,不上台面的穷亲戚多了去了,过不下去巴巴凑上来混吃混喝的不是没有,因此那四个人都只轻蔑地扫了杨中元一眼,招呼也不打就进了宅子。
  杨中元低下头去,闷闷跟在他们身后不做声。他当然不会为这些人的态度难过,只不过心里想的是另一回事。
  他刚才确实是想要试探他哥哥的,他一离开十几年,如今除了杨家的老人,没人还知道他是谁,他根本没地方问当年杨家是怎么对外说他突然不见的事情的。
  那时候他已经开蒙,跟着紫馨巷其他富户的公子们一同上学堂,他突然不见,从此再无音讯,杨家势必要拿出最好的理由回护脸面。
  现在看他哥哥的态度,那显然当时没有明说他去了宫中做下人,八成讲他病了送回乡下疗养了吧。
  这样想来,杨中元心里彻底松了口气。
  虽说他认为自己这些年在宫中熬生活很不容易,也为自己能好好出宫而高兴自豪,却并不希望这事情人人皆知。他还想堂堂正正带着他爹讨生活开酒楼,还想做出最美味的食物,挣很多的银子,如果要想从商,那他旧时身份就越不想被提及。
  这虽然不是见不得人的过往,但他人总会用异样眼光看他,这样的目光,他一路坐着马车从帝京回到洛城,在驿站里见得多了。
  说实话,那些目光令他十分不舒服,他非常不喜欢。
  现在知道洛城中人都不知情,杨中元不知为何高兴了起来,他并没有跟在他哥哥身后继续装小可怜,而是径自去了厨房,讨了晚上的吃食回西厢休息。
  因着赵忠认出了他,所以这一日晚上的晚饭可比前一天强上许多,不仅做了他幼时最爱吃的几个菜,甚至还有两样小点心。杨中元这一天办下许多事情,晚上吃食又这样丰盛,他高高兴兴吃了饭,在西厢的小天井里散了会儿步,便回到屋里歇下了。
  这一夜并无人过来,他一宿睡到天亮,第二天早早就醒来,精神得很。
  说起来这样的日子可比宫中清闲多了,以前都要寅时正便起来,早早安排一天的膳食,虽说宫里主子不多,也就六个人,但诺大大御膳房里要操心的事情却不少。
  现在能这样睡到自然醒,还真是享受。杨中元十分留恋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直到外面太阳打头,才从床上爬起来。
  这时已是七月末,天气越发炎热。他一共也就带了两身衣服回来,还都是最普通的杂锦,一身碧色一身蓝色,都很简单。
  他如今也算寄人篱下,杨府除了管他一日三餐,其余是都没有的。
  杨中元也不在意,他早上去厨房取饭,又被赵忠安慰一句事情已经安排妥当,这才放心回来用过饭,整了整衣裳又出了门。
  今日他要去的,正是昨个人牙陈说的那个铺子。
  他记性很好,丹洛城如今的地理位置他走一遍就记住了,加上脚程很快,没几步就到了北面。
  雪塔巷与蓝鹤巷是挨着的,只不过雪塔巷临街的都是商铺,而蓝鹤巷都只有民宅,住的人家也多,这样看来,雪塔巷里的铺子虽说只做普通百姓生意,却并不意味着挣不到钱。
  杨中元到的时候这里已经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他站在巷口四下张望,见这里铺子虽然并不如锦绣街上精致大气,却也不失质朴干净,一条巷中茶楼酒馆杂货铺都开门迎客,更有布庄米店小食摊,杨中元眼尖,瞅见巷尾甚至还有一家车马行,心里便更是坚定下来。
  一条巷子生意好不好做,端看人气便能知道一二。
  从他这个角度看,这个时候每间铺子都有人在看店打货,甚至街口这家茶馆里面已经坐了大半客人,一位年纪不大的说书先生正在堂里高声讲着,没几句便能博得一个满堂彩。
  倒是个好地方,杨中元心里感叹一句。如果不是因着杨家,他将来一定要离开丹洛城,那这里确实是个开铺子的好地方。
  他正站在这里仔细研究,身后却听一把年轻嗓音喊道:“老板,你可来了,等你许久了。”
  杨中元回过头去,一个高大的年轻男子正冲他走来,阳光微斜,杨中元很快便能看清那人样貌。
  那人长得挺拔英俊,眉眼看上去深邃幽深,笑起来时脸上还挂着酒窝,看起来就是风采翩翩的富家公子。
  这个人,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匆匆一瞥,杨中元却片刻知晓这人身份。
  曾经杏花春雨,学堂的同窗们一起踏青,他跟他莫名其妙打了一架,他崴了脚,那人伤了胳膊,最后两个人相互扶持,歪歪扭扭回了家。
  程维哲,原来你还在。
  ☆、007只有他
  来人见他恍惚地盯着自己看,不由有些诧异,等他仔细端详杨中元的面容,脸上却露出不可置信的惊讶表情:“小元……是你吗?”
  他声音比幼时要低沉许多,低低浅浅的声音从喉咙里传出来,带来阵阵暖意。
  杨中元定定站在原处看他,心里想着当年的总角孩童也长成英俊有为的青年,岁月拔高了他们的身形,拉低了他们的声音,把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心变得成熟而坚定起来,却依旧不会夺走他们曾经年少相识的情谊。
  就像杨中元一眼认出了程维哲,而程维哲也第一眼便想起了他。
  那声“小元”喊出口,便是对少时岁月最好的报答。
  时隔十四年,杨中元再回家中,父亲已经亡故,爹爹不见其面,大哥不待见他,连家门都不想让他进,他虽面上不在意,但心中却已十分悲伤。
  但是,还是有这样一个人,只看他一眼,就能叫出他幼时小名。
  杨中元觉得自己眼眶有些湿润,幼时跟他吵吵闹闹别别扭扭一路长大,十几年未见,程维哲还是那个程家长房正公子,而他却已经成了亲族不认的路人。
  杨中元想要冲程维哲笑笑,可他也知道如果笑了,表情会是多么难看。
  “是我,阿哲,是我。”
  程维哲快走两步来到杨中元跟前,他细细打量眼前这个童年玩伴,想要从他脸上找到这些年来失踪发生的事情过往,可杨中元看起来太平静,岁月只在他脸上增添了成熟的纹路,叫他看不到一丝一毫端倪。
  “小元,你这些年都去了哪里。”程维哲想要伸手摸摸他的头,却最终没有抬起手。
  杨中元跟他是同年生的,他生日早,占了哥哥的名头。杨中元小时候长得又十分矮小,所以在程维哲心中,他一消失就是十几年,在程维哲漫长的成长过程里,每每回忆起来的也都是他瘦小的身影。
  光阴似乎眨眼而逝,两个人在人声鼎沸的街头相遇,一个长成高大英俊的公子,一个成了俊秀稳重的青年,那消失的十四年似乎那么轻,却又那么残酷。
  杨中元有些恍惚,他问:“当年我父亲是如何说的?”
  “伯父说你生了重疾,去清潭书院调养去了。你现在,病好了吗?”当年杨中元莫名其妙失踪,这个跟他每日都要打一架的童年玩伴最是不适应,所以当年杨父说的那个理由深深扎在他心中,叫他十几年都念念不忘。
  杨中元低声笑笑,他垂下眼帘,稳稳回答道:“现在是好了。我当年身体不好,清潭风景秀丽宜人,书院里的大夫也很有名,所以便去了那里。”
  这事情其实是很有破绽的,清潭书院虽说是以风景秀丽和医科闻名,却也到底不会让一个学生十几年都赖在书院治病,更何况即使身体再不好,也不可能十几年不回家过节看望,家里也并无人跟过去照料。
  对于这个理由,幼年的程维哲是信了的。后来他渐渐长大,知晓了许多事情,看通了很多道理,便明白这不过是杨家一个借口罢了。
  而那时候杨中元真正去了哪里,却也没有人还记挂在心。
  除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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