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容启抱着她的手更紧了,仿佛是抱着什么稀世珍宝,一刻都不愿松手。他似乎不自觉的笑了一声,声音低低的却清晰可闻:“我心悦卿久矣,此心可照日月。惟愿此生无二妇,永无异生之子。”
  这个时候,无论是容启还是周涵华都没想到:几年之后,他们将会重新回到这里,在此开启只属于他们的帝后传奇,君临天下。
  第27章 正年少
  夏日多雨,一场大雨,整个京都都被笼罩在雨雾之中。郊外的书院里头孩童的读书声依旧朗朗,街头有小贩一边躲雨一边兜售东西,也有那莽莽撞撞的纨绔驾马飞奔。
  而那正躲在卫国侯府别院书房里头的两个少女却是一人翻书一人看雨,颇有闲情逸致。
  “唉,这雨也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听说江州这一月接连大雨,不知会不会有大水什么的。”正在翻书的少女穿着鹅黄色绣杏花的菱纱袄子,头上戴着一只鸳鸯花水晶簪子,眉目如画,便仿佛雨后枝头的花儿一样的清新妍丽,她搁下手头的书,正抬着头瞧着窗外的雨景。
  另一个少女身着雨过天青绣梅花羽纱袄子,手腕上带了一只羊脂玉手镯,瞧着雨景很是欢喜的样子。她鹅蛋脸有两个小酒窝,笑起来的时候仿佛一树花开,十分的招人喜爱:“看不出我们清姐儿还有些忧国忧民的情怀啊。”
  “这就叫忧国忧民了?只是想到这月钱家的人要来京城,有些担心会误了行程罢了。”周清华笑了笑,站起身来走到李初晴的身边很是坏心的拉了拉她束起来的燕尾,轻声调侃道:“倒是你,一个人瞧着雨景傻笑,可是在想什么人?”她的语调拉的长长的,调笑意味极浓。
  李初晴上月刚刚和成王府的容皓订了亲,约定了婚期。她整日里瞧着天也笑,瞧着地也笑,对着这大雨也是笑个不停。周清华恨不得戳一戳这大傻妞的脑子,让她清醒清醒——这般没出息的样子,要是让容皓看见了岂不是要乐死了,以后结婚了更是要被压得死死的。
  李初晴还不乐意有人说她,嘟起嘴哼了一声:“我是在想容皓了,那又怎么样?你这是羡慕嫉妒恨吧。”她喜滋滋的叨叨着,“你瞧安乐公主早早就相中了谢习风,结果如今都十八了,因为谢夫人的病以及谢家的家训,到现在都还没和谢习风成婚呢。大家都说这婚事要悬了。我这才是真正的眼疾手快。”
  她见周清华依旧是不在意、不受教的样子便用过来人的语气教训道:“这种事情可不能挑三拣四,犹豫来犹豫去的,要的就是眼明手快。你看你家那个庶姐,比我大了两岁,如今也就和我一般刚定亲罢了,可不就是自视甚高给耽搁了。”
  提到这个,周清华也颇有感触。周芳华可算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又一代言人——看在周正声的面子和自己的名声上,小李氏也给周芳华挑了几个好亲事,可周芳华同学都不怎么满意。
  门当户对人家里面有才干的庶子,周芳华嫌弃人家是庶子,不分家时要看嫡母脸色,就算分家也没多少前途。
  正在走下坡路的勋贵人家的嫡幼子,周芳华既嫌弃人家不能承爵又没功名没前途,又担心人家那一家子贪图自己的丰厚嫁妆。
  好容易选了个封疆大吏的嫡次子,年纪轻轻就有了个秀才的名头。周芳华思来想去又担心自己远嫁没个依靠,不愿意。
  这样一来,可不就是耽搁了。
  小李氏面带难色,心里头却不知道是什么想法,干脆就把这事丢给周正声,理由也是现成的——她成婚多年好不容易才有了身孕,正是要养身子的时候。
  周正声看着面软多情,心里却是个极有决断的,且他到底也是心疼女儿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了。晚上先去嘉行居发作了孟姨娘一顿,明令禁止她不许再掺和周芳华的婚事。第二日又寻了周芳华摆事实说道理。周正声这种在礼部老狐狸堆里磨练出来的口才,直把周芳华说得泪水涟涟,连连点头。
  好在春闱结束不久,周正声眼疾手快的从同僚好友的家里抢了个中了贡生的嫡次子。好在人家虽是书香人家其叔父柳问水官至刑部侍郎与周正声平级但也不过是刚刚起家不久,底子寒微,正是需要岳家襄助的时候。
  不过,在这个婚嫁年龄16岁的年代,周芳华17岁已经算是高龄了。所以,就算周正声不开口,估计周芳华自己也撑不下去要降低标准了。
  而周芳华出嫁之后,周清华的婚事大概也要提上行程了。这样一想,周清华就觉得有点头痛。她对嫁人实在没有太大的热情,这些年里看着周正声后院“妻妾和睦”的景象,她对所谓的婚姻还真有点恐怖了。
  两个女孩儿正说着话,外边大雨初歇,雕着瑞兽的屋檐断断续续的滴着雨,仿佛是一串雨水串成的珍珠帘子。
  李初晴探头瞧了瞧窗外,十分开心的拍了下手,不知脑袋里转过什么念头,圆溜溜的眼睛转了转,兴奋的提议道:“听说今天哥哥那儿有聚会,请了不少同窗好友,我们去看看呗。”
  周清华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是啊是啊,正好让李大小姐你去见见容皓。”这种聚会,作为卫国侯府未来女婿的容皓定然是会来的。
  李初晴恼羞成怒,恨恨的伸手要去掐周清华水嫩嫩的脸蛋:“好啦,是我想差了。不过你这嘴真是讨人厌。”男女七岁不同席,她们两个未婚女孩儿的跑到一群男的那边去,显然也是不规矩的。
  没等这两人厮打开,书房的门就被推开了。
  推门的是李崇文,他年纪越长便越肖似周清华的大舅李修竹,五官俊秀,风神秀彻宛若神仙中人。且照李初晴的话来说,这位表哥还有点小闷骚,爱臭美,整日里拿着扇子装翩翩公子。
  李崇文打量了一下书房的景象,便皱了皱眉:“晴姐儿,你怎么又带清华表妹来书房了?”他板着脸说话,颇有点长兄气势。
  周清华和李初晴都吐了吐舌头,很是不情愿的到来他的跟前听训。
  李崇文身后跟着两个年龄相近的少年,其中一个就是身着湖蓝色长袍的容皓,他白皙如凝玉的脸庞已有成王妃三分的冰雪颜色。他性子虽有些冷淡对李初晴这个未婚妻却是极好的,此时当仁不让的开口劝解道:“这里的书多是枯燥,难得她们也耐得下性子看,伯言你就不要太苛责了。”
  李崇文却是苦笑:“哪里是我小气苛责,清华倒还好些,从小就喜欢看书,何时来都是没事的。可是晴姐儿,毛毛躁躁的,家父的好几本书都是糟蹋在她手上的。”他是爱书之人,提起往事简直不堪回首。
  另一个少年走在最后却是教周清华和李初晴小小的吃了一惊——李崇文容貌俊秀宛若谪仙,容皓容若冰雪气势凛人,这少年站在一旁却是半点也不失色。
  他只穿着寻常儒生的布衣长袍,剑眉朗目,是少见的俊朗。举止亦是从容自在,有一种令人舒适的洒脱自然。只见他走到书桌前翻了翻周清华看到一半的书,微微诧异:“咦,怎么是论语?”他的声音清越非常,很是悦耳。
  如他所想,小女孩儿喜欢看的大多都是游记杂说之类,若真有心也有喜欢看史书的。况且这《论语》人手一本何必专门来卫国侯的书房来看?
  “实在是我见识浅薄难以明白孔圣人的微言大义,这才寻了这本舅舅作了摘记的看。”周清华也有些不好意思。其实,闺学里面也有学这些但到底还是没太深入,周清华心里痒痒又见大舅李修竹写的批注和摘记极有心得这才常来翻一翻。
  那少年扬眉笑笑却是有些狡黠的样子:“可知‘锲而舍之,朽木不折’的下句是什么?”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周清华有些奇怪这简单的问题,但还是答了一句。
  那少年却是笑了笑:“这般持之以恒、一心向学,才是真正的做学问的心态。倒是叫袁焕佩服。只要姑娘记得今日之心,哪怕再如何的见识浅薄,他日定然是要有所成就的。”
  他的手指还按在周清华放着当书签的花瓣上,白皙的指尖和粉色的花瓣更衬得颜色明净,眉目带笑,竟有一种令人心折、心生向往的气质。
  第28章 论时事
  “听说这次江州修坝,曲阁老提的是莫严?”谢习风推开自己跟前刚刚制好的木琴,慢条斯理的给自己倒了杯酒,唇角笑意宛若刀片一样锋利,“看这样子,曲阁老倒是彻底倒向齐王一党了。不过也是,相较于太子的懦弱无为,齐王这般野心勃勃的反倒更叫人心里欢喜。更何况,三皇子洛王还是他的孙女婿呢。”
  单从莫严这个名字,显然是听不出他的派系,因为他不属于四公府三世家之列。他是永嘉十一年二甲进士,中进士之后便入工部主事,一直都算是无声无息的人物。可偏偏这人不仅与曲阁老曲善水乃是同乡,其妻还是陈贵妃的远房族妹。
  谢国公谢怀州伸手夺了他的酒盏,淡淡道:“你的病才刚好,别喝冷酒。”
  “怕什么,又喝不死人。”谢习风眉目冷然却更衬得容若珠玉、光色皎然,他不在意的顶着谢怀州的冷脸喝了口酒。谢习风的毒舌不仅针对别人,便是自己都不曾放过。
  谢怀洲捂着额角也觉得头疼——当年在北疆敌众我寡他都不曾这般头疼。自从解了兵权从北疆回京,他的头疼事就没断过。可想起儿子的身体,他又有点不忍也就没说什么,只是低声道:“立嫡立长乃是祖训。只要太子稳稳的,再诞下嫡长孙,地位自然日渐稳固。”就是李世民那般人才又是嫡子还得孤注一掷发动玄武门之变才能登基称帝。齐王论才干不过是比太子略好些罢了,又没实权,不出意外实在是动摇不了太子的储位。
  谢习风冷笑了一声,声音里透着一丝讥诮:“嫡长孙?成婚这么久太子都没怎么在正院歇,你叫妹妹怎么生?”他顿了顿,薄唇苍白仿佛零落的花瓣,“我看爹你这辈子是是等不到嫡长孙了。”
  “你一天不气我就心里不舒服吗?”谢怀洲虽然知道他的话也有点道理,但到底还是气的狠了,干脆甩袖子推门走了。他这辈子就没享过一天儿女福,成日里被自己这对儿女气,简直都要折寿了。这样一想,谢怀洲不禁悲从中来,大步朝妻子的院子走去,准备在温柔乡里享享福。
  谢习风并不在意,抬手抚了抚那架木琴,勾指弹了一下,听着那单调的琴声。“还是要调一下音。”他想了想才道,然后又和身边越发沉默的黑衣书童说话,“清华近来要换琴,你说我要是送她这琴,她可会喜欢?”
  这几年谢习风其实没正经见过几次周清华,只是他偶尔去成王府去寻楚皓的时候会遇见周清华几次,跟着楚皓叫了几声妹妹。后来又借机去了周家几次。瞧她粉雕玉琢的,性子又有趣,就算被他逗生气了也可爱的很,如同一只小时候养过的小猫儿,叫人瞧着心头软软的。
  只是......谢习风轻轻的叹了口气,用袖子将木屑拂去,他的唇角勾出一丝讥嘲的笑意,眼中却是浓浓的冷色。
  与此同时,周清华正和袁焕等人一同聚在一起吃东西。
  袁焕乃是户部侍郎袁正道的儿子。袁正道本人乃是永嘉十一年今上亲点的状元,先入翰林一级一级的往上升,后来又入户部,为人刚直,不党不群,素有声望。而袁焕为其子却是出了名的神童,颇有些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样子。他之前一直都在乡下老家读书或是在外游学,此次下场便夺了今年的解元和会元,可算得上是少年高才,旁人都道又要出一个“大三元”。周芳华那个刚定亲的未婚夫与之相比只能算是萤火比之皓月。
  袁焕也算是个隐形吃货,提着筷子哧溜哧溜的吃了口端上来的羊肉煲,很是惋叹:“这肉还是有些膻味,果然吃羊还是得去西北吃。我前年在那吃了一顿,那里的烤全羊,那叫一个鲜。”
  周清华眨眨眼问道:“袁大哥你一定去过许多地方吧?”说话间,她眼明手快的从袁焕的虎口夺下一块羊肉。
  袁焕眼馋的看着那块离他而去的羊肉,仿佛看着一个远嫁他乡的初恋,很是惆怅。他喝了口汤,呼出一口热气,懒懒道:“不算多,只是随大流逛一逛罢了。江州的鲈鱼、西北的羊肉、云州的米线、川州的辣汤......我都吃过。”
  真乃高人也,周清华简直高山仰止,叹为天人。
  李初晴却不给面子,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哈,袁大哥这一路真有口福。”
  袁焕又夹了口羊肉,满不在乎的摆摆手道:“过奖过奖。”
  众人笑作一团,李初晴倚在周清华身侧笑着揉肚子。周清华险些没把嘴里的茶给笑喷出去。
  不过袁焕本也就是调节一下氛围罢了,见众人渐渐轻松便笑着说起了自己的见闻:“自从皇上拜了那天机道长为国师之后,各地又重兴僧道之学,那些不学无术的游方道人倒是越发的多了。不过认真说起来,这道士,还是京城多,都快成了一大特产了。”
  李初晴放下筷子拍手道:“啊,这个我知道。我娘原先有个小佛堂,后来听说皇上封了国师就又不知道从哪里抬了个元始天尊的像。”说到这里,她都有些纠结了,“虽然说心诚者灵,不过我娘这种两边拜的也不知道灵不灵。”
  李崇文终于忍不住伸手去敲李初晴的脑袋:“胆子真是越来越肥了,娘的事你都敢说上几句。”这年头都是子不言父过,李初晴这般口无遮拦多半也是给李王氏给惯的,简直是什么都敢说。
  周清华搭了一句:“不过是上行下效罢了。说起来,舅母这般虔诚还不是为了你和表哥?”
  李初晴瞪着大大的眼睛瞧着周清华和李崇文,故作可怜的道:“你们两个说起我倒是默契十足。”她顿了顿,拉着周清华的袖子道,“瞧清姐儿的口气,倒像是嫂嫂。”
  李初晴话声还未落下,已经真真切切的被敲了一下。李崇文板着那张俊秀绝伦的脸道:“乖乖坐好,别乱说话。”说着便把李初晴提到了容皓身侧。
  李初晴无辜的眨眨眼,容皓本就冷淡的脸上却浮上一丝浅浅的笑意。
  就连周清华都有些脸红,低头作腼腆样:李崇文条件是真不错,只可惜是表哥,为了下一代着想,她只能忍痛放弃了。再者,瞧李崇文的态度倒是真心拿自己当做妹妹看待,没准心里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被李初晴这么一闹,原先轻松的氛围就有些古怪了。周清华索性起身去泡茶,让其他几个人稍微轻松些可以聊点别的。
  茶艺这种专门装点门面的活儿,周清华近几年已经学的很好、做得很流利了,单看动作便如行云流水一般,优雅从容。等她端着茶回去的时候,那伙人已经说得起劲了。
  袁焕吃撑了坐在椅子上,仿佛懒得连骨头都要散掉了,他打了个饱嗝问道:“话说那天机道长到底是什么来头啊,怎么就忽然冒了出来?我一路走来,不知听了多少版本。什么仙人入世、什么山中误食仙药活了八百岁、更离谱的是居然还有什么活佛转世的说法......”
  “前年皇上忽然重病,太医院都束手无策,陈贵妃那边就提议要寻个道士什么的。然后晋王就推荐了天机道长,开始时还算谨慎,结果皇上用了几次丹药之后居然就康复了。自此,皇上就对天机道长十分信任,炼丹修炼,言听计从。”容皓乃是成王世子,对此间内、幕知之甚深,只可惜他这样平平道来半点起伏都没有,叫听的人都觉得无趣。
  袁焕倒是不在意容皓的语气,只是沉声问道:“书上都说‘鬼神,造化之迹,虽非不正,然非穷理之至,有未易明者,故亦不轻以语人’,圣人都不言,一介道士怎能轻言?况且天子无私事,皇上龙体到底关乎社稷,怎么就没人劝谏一二?你父乃陛下胞弟,深受器重又怎能毫无一语?!”他说笑的时候眉目舒展仿佛微风拂过树梢,令人轻松愉悦;可当他正容说着这些话时却又一种巍峨高山一般的庄肃。
  容皓闻言只是摇了摇头:“我父王早就已经劝过许多次了,没用。皇上也并不是不听劝的人。只是近几年龙体不适,越发依靠丹药,自然更加笃信道教。无论谁劝都没用。太子也劝过几次却被皇上打了出去,竟说太子是居心叵测。后来还是皇后不知从哪里寻了一只大的快要成精的人参来给皇上炼丹,这才帮太子挽回了一些圣宠。”
  “那三位阁老呢,他们都没劝?”袁焕问了一句,随即又自嘲的笑了一声,“是了,这种事他们哪里会管?自从黄首辅致仕,曲阁老登顶,这内阁就越发的没声音了。”
  “我记得谢国公也入阁了啊,他素来人品出众,怎么也没说话?”李初晴托着腮问道。
  周清华给众人倒了茶,此时才有空回头和李初晴搭话:“谢国公本就身份尴尬颇受皇上忌惮。现今又是太子岳父,这些事上面哪里敢多说?”说到这里,周清华也对谢怀洲微有感叹:他出生当朝第一等的世家,弱冠之年北疆从军,拒敌于关外,风霜刀兵之下得了这当朝第一名将的名头,何等的英雄。结果应诏入朝之后,虽然官拜兵部尚书后来又入了内阁,可实际上不仅自己所言所行都有着极多的拘束,唯一的一对儿女在婚事上亦是不顺。
  李崇文叹了口气:“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他举起茶杯微微笑了笑,风轻云淡的道,“马上就要殿试了。我在此以茶代酒敬各位一杯。”
  第29章 飞横祸〔捉虫)
  周清华的所有好心情在回周家看到周芳华之后就荡然无存了。
  周芳华是个天生的美人,年纪越长姿容越是出众。若只是看背影,看着那袅娜纤细的身段以及流泉般的乌发,大约会有人把她当做那不知世事的洛水仙子。且她生的清丽文雅,腹有书香气自华,只是坐在那边便好似临水观花,美的如同一幅画。
  虽然近些年,周清华已经学着掩饰情绪不再当面给周芳华难看,但是要她真的仿佛亲姐妹一般的对待周芳华,显然是做不到的。只能说,她们仿佛天生就有些不对头。她不易察觉的皱了皱眉,疏淡的笑了笑:“四姐姐怎么来了?”
  周芳华显然也不是来叙什么姐妹情的。她也不耐烦对着周清华这样的‘刺头儿’说客套话,只是轻声道:“五妹妹,我有事和你说。”她看了看左右,又压低了声音,“你先让她们都出去。”
  周清华打量了一下周芳华藏在眼中的紧张情绪以及那紧握着的手,微微怔了怔,还是点头让那些侍候的丫鬟都退出去了。
  碧珠以及拂绿跟在周清华身边久了很有几分感情,都有些担心,走在最后面,频频回头看着周清华。瞧那样子,仿佛是把周芳华当作贼来防。
  等碧珠她们把门关上了,周清华才缓缓坐到了周芳华身边,好整以暇的问道:“四姐姐此来为何?”她早已并非当初那个一见人就竖起刺当做防御的周清华了,举重若轻这种事做起来再自然不过。
  周芳华咬咬唇,那蹙眉犹豫的样子也依旧是秀美的很。她将一直握在掌心的东西递给周清华,问道:“你认的这个吗?”她掌心的是一块血玉,雕工精细,龙飞凤舞的刻了一个五字。不过这倒不是重点,重点是那血玉的背面刻着龙纹。
  周清华也被她吓了一跳,低头认真端详了一下那玉佩才用感慨一般的语气说道:“恭喜四姐姐了,你居然捡到了楚王的玉佩。想来也是缘分啊。”楚王乃是五皇子,虽然皇上几次考虑让他去藩地但因为安乐公主还未出嫁也就将他留在京城留到了今日。
  周芳华面色苍白,身子颤了颤,几乎是摇摇欲坠的样子:“我今日去如意坊看首饰,结果遇到了赵王,就只是隔着面纱说了几句话,他就把这玉佩给了我,说是要......”楚王一向荒唐,府内侍妾众多,最重要的是他已经有了王妃。周芳华何其骄傲,哪里瞧得上他?
  周清华很是奇怪:“这种事怎么找我说?”周清华真心觉得周芳华这脑回路有点奇怪。这种事不应该去找孟姨娘、周正声,再不济还有亲哥哥周礼乐啊。
  周芳华的脸色更加白了,她眼里含了一层泪水,楚楚可怜至极:“我和他说,我姓周,家中行五。”
  卧槽,这种闯了祸就报别人名字的做法真是让人没话说!!!以后再也不能愉快的玩耍了!!周清华这些年养气功夫险些破功,深呼吸了一下,咬着牙问道:“我怎么不知道四姐姐你忽然多了个姐姐?”
  周芳华遇事先落泪的坏习惯始终如一的保持着,她先是擦了擦眼角,语气里带着歉疚:“我当时见他拿出玉佩就被吓到了,嘴里也不知怎的就报了妹妹的身份。本以为这京中姓周的很多也无事,结果他又派人护送我回了周家......”
  周清华真心没话说了,她闭着嘴,一句话也不想和周芳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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