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
清晨,德尔曼庄园处在一种沉闷压抑的氛围当中,每一个仆人都胆战心惊。今天早上男爵大人大发雷霆,似乎是因为一个仆人趁夜潜逃了。
昨夜下了大雨,今天依然没有放晴,天气骤然变冷,到处都是浓郁的雾气。在阴暗的书房里,一个落寞的男人正沉默地握着一封信。房间里十分阴暗,有一股浓郁的潮湿气息,似乎映衬着主人失落的心情。
男爵声音疲惫的问管家:“还没有找到他吗?”
“他应该是独自离开的,没有惊动任何人,也没有带走任何东西。”管家把一盏油灯摆放在男爵面前:“这是在您窗外的楼下找到的。”
男爵看了烛台一会儿,忽然把自己埋在了双臂当中,他轻声说:“希尔顿,他走了。”
管家慌张了起来,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主人居然这样难过。
“都是我不好,是我赶走了他,他不想再见我了。”男爵颤声说。
“不,男爵大人,您不要这么想。”苍老的管家惊慌失措。
“是我对他不好,我……我做了伤害他的事,所以他扔下我走了。”男爵痛苦的说。
“不!不是的,大人,您千万不要自责。是我,是我,我让仆人们排挤她,故意找他的麻烦,还斥责了他,所以他才走的,我没有想到他会突然离开。”
男爵愣住了,他不敢置信的看着管家,一时间愤怒的握紧了拳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管家自责地垂下了头:“我只是想教训教训他,让他明白尊卑,我没有想到……这都是我的责任,您惩罚我吧。”
男爵叹了口气,他没有办法对从小照顾他长大的管家生气,他摇了摇头说:“不,他不是因为你的刁难才离开的,我不可以把责任推在你的身上,他要离开都是因为我。其实他对我很好的,是我太贪心了,我想要……我想要他爱我。”
“男爵大人,您为什么,会对那样一个小子……”希尔顿咬了咬牙说:“他只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乡下泥腿子,你何必为了这样一个人烦恼呢?您是多么尊贵的人,只要您想要,任何人您都可以得到,他们会比他强无数倍。”
男爵望着管家摇了摇头,他沉声说:“希尔顿你不懂,他不是什么泥腿子?他留在我身边,既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权。我知道的,我可以从他看我的眼神中知道,从来没有哪一个男人给过我这样的眼神,他的眼神告诉我,他不会伤害我,只是让我觉得温暖。”
“男爵大人……”管家沉痛的望着他,因为面前的人已经不知不觉流泪了。
“你知道吗?他带给我的快乐比我这么多年加起来的都要多,他让我觉得我的生命充满色彩,充满意义,让我觉得活着很幸福。”男爵哀伤的说:“我喜欢他,我爱他,他怎么可以就这样抛下我……”
“我们会找到他的。”管家焦急的说:“我们可以去他的家里找他,也许他还会自己回来。”
过了一会儿,男爵冷静了下来,他看了看手里攥成一团的废纸,忽然起身打开了一个柜子,他取出一把钥匙,然后打开了他存放重要物品的暗阁。
在一堆东西中,男爵取出了一个漂亮的金盒子。
“希尔顿,你一直跟着我的父亲,你知道这是什么吗?”男爵问。
“很抱歉,我似乎从未见过这个盒子。”希尔顿摇摇头。
男爵打开盒子左右观察,这就是一个空盒子,是父亲留给他的遗物,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呃……盒盖似乎还有一层……”希尔顿摸了摸厚重的盒盖说。
男爵发现,盒盖上的确有一条细缝。
管家找来了一块铁片,轻轻掀起了盒盖,没想到里面是中空的,其中放着一枚勋章。
男爵拿起勋章,读了读上面的文字,陡然惊出了一身冷汗。
管家更是惊恐的睁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望着男爵:“这……这是……”
男爵深吸了一口气,快速回想着,这么久远的事情,已经没有人知道了。能够得知这么私密的事情,那么除了跟父亲一起生活过的子爵外,的确没有别人知晓了。
男爵皱起了眉头,他把勋章放回盒内,然后看着希尔顿管家说:“你听着……”
☆、第三十七章
趁着雨夜赶路,我在清晨的时候抵达了王都,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朦胧的雾气当中。由于是清晨,街面上没有多少行人,只是偶尔路过几辆马车,溅起许多泥点。
由于淋了雨,加上天气寒冷,我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我急需要一点酒,让自己暖和起来,于是我走进了路边一家小酒馆。
在东城的贫民区,有许多这样的小酒馆,里面聚集了妓女和醉汉们。一走进去就闻到了一股强烈的恶臭,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可以把人熏得吐出来,但这里很温暖,对我这个淋了一夜雨的人来说,这里像个天堂。
酒馆里人不多,也许是白天的关系,有几个醉汉趴在桌上,老板一边抽烟一边看报纸。窗户很狭小,房间里黑洞洞的,到处非常肮脏,桌面漆黑,像涂了一层厚厚的黑色油脂,也许几年都没有擦洗过了。老板娘是个风韵犹存的妇人,她袒露着巨大的胸脯,懒洋洋的坐在柜台后。见到我后,她风骚的靠过来:“嗨,小帅哥,要点什么吗?”
我要了一杯酒,一块面包和一点香肠。
老板娘一屁股坐在了我的腿上,她搂着我的脖子说:“怎么浑身都湿透了?你这小可怜儿,昨夜淋淋雨是吗?要不要帮你暖和一下?”
前世落魄时,我在王都混过一段日子,这是一个很大的城市,大到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我在东区居住过,这里是下层人聚集的地方,小偷、强盗都时刻盯着陌生面孔。我身上原本很体面的仆人套装,经过昨晚雨水的侵蚀,已经糟践的满是泥泞。如果我以原来的装束走进这里,一定会被当成是富家少爷,马上就将被人打劫。
“喔,美人儿,你真好。” 我搂着她的腰笑了笑:“我想在附近找个活干,帮个忙吧。”
老板娘笑嘻嘻地拍了拍我的脸:“小帅哥,干脆在我们酒馆倒酒好了,会有女人和男人照顾你的。”
“要是你照顾我,我就留下。”我暧昧的亲了亲她,又在她肥硕的身躯上摸了几把,把她逗得咯咯直笑。
“好吧,你想去纺织厂还是皮鞋厂?或者你有什么手艺,比如做过铁匠木匠之类的,实在不行,你也可以去船上,船坞一年到头都在招人。”老板娘说。
由于我私自离开德尔曼庄园,所以我没有介绍信,不可能再到哪个大庄园应聘仆人了。而且我需要找一个可以靠近上东区的地方落脚,因为布鲁斯子爵一家就在这里。
“我得在上东区找份工作。”我喝了一大口酒说:“至于干什么无所谓。”
“那边可都是有钱人啊。”老板娘笑着打量了我一下:“你该不会是哪家的少爷吧?家里赔光了钱,所以才出来干活,瞧瞧你,像刚出炉的小羊羔一样。”
我摩挲着她浑身肥肉的身体,眯着眼睛微笑:“哦?你看我像吗?”
老板娘挑了挑眉,松开我站起来:“你看上去像个专门骗色骗钱的小白脸。”
终于她告诉我,有一家名叫加百列的纺织厂正在招人,我可以趁着晌午过去看看。
王都的西区和东区简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西区是富人们的聚集区,至少也是体面的人家。路面干干净净,每家每户的门口都有高高的油气路灯,过往的行人会脱帽行礼,人们普遍穿着毛呢或丝绸制作的衣物,无论男士女士都举止优雅,步履轻盈。
而当你来到东区的时候就会发现,简直是突然从天堂掉进了地狱。东区是一大片厂区,各行各业的工厂都集中在这里。厂区附近是一大片简陋的窝棚和小木屋,工人们住在这里,路面泥泞不堪,到处都是垃圾和排泄物,不论男女都穿粗棉布。有一些酒鬼和流浪汉睡在路边,许多小孩在路面上疯跑,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有些孩子甚至没有鞋子。
我来到加百列纺织厂,在大门口就可以听到机器隆隆的声响,现在正是上班的时间。门口有个长着大胡子的男人,正在呼呼喝喝,让工人们搬运货物。
“您好先生,请问你们这里还招工吗?我想找一份工作。”我走上前去询问道。
大胡子男人不耐烦的说:“我们随时都招人,当过纺织工学徒吗?”
“没有先生,我过去是个仆人,在一位子爵家中当男仆,但是主人把我赶出来了,还拒绝给我写介绍信,我找不到别的工作。”我耸耸肩说。
那人扫了扫我的衣服,挑了挑眉说:“你识字吗?”
“是的,先生,我识字,也会算数。”
大胡子笑道:“那太好了,我们这里还缺一个记录员,负责丈量和登记货物,你能做吗?”
“当然先生,我可以做。”我兴奋的点点头,不用在工厂干活,这对我而言是件好事,前世时我也当过工人,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日子。
“跟我来吧,我带你熟悉一下工厂的环境。”
大胡子领我走进一座巨大的厂房,里面的声音非常嘈杂,大约摆放了五六十台大型纺织机,每台纺织机前都有四五个工人,他们负责接线,调整纺锤。这里的机器很先进,是水利纺织机,有一台巨大的涡轮,带动所有机器都自动运行。机器拉动无数条长长的白色棉线,‘嗤啦嗤啦’织成洁白棉布。
纺织工序是先把棉花纺成棉线,再把棉线织成棉布,所以空气中弥漫着雪花一样飞舞着棉花绒毛,许多小孩子在机器下爬来爬去,捡落在地面上的棉花。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偷懒,所有的人都弯着腰工作。无论男女老少,他们看上去都面色苍白,非常疲惫的样子,还有许多人在不停的咳嗽,像生了重病一样。
“你负责丈量尺寸,登记货物入库。”大胡子交给我一个笔记本,演示给我看:“像这样做,明白吗?所有的棉花以及各种配给都是有数的。”
看到我快速计算货物而且没有差错,大胡子才点了点头:“好吧,这份工作是你的了。”
“欧文!”忽然有人喊了我的名字,我回头一看,一个红头发的女人正愣愣的望着我。
“安妮?”我眯起了眼睛,周围都是漂浮的棉花,有些看不清楚。
“欧文。”她飞快的跑到我面前,拥抱了我一下。
“真的是你。”我惊讶地说。
来人是莫蒙庄园的下级女仆安妮,她穿着一件灰色的棉布衬裙,头上戴着一条脏兮兮的头巾,她看上去瘦极了,比在莫蒙庄园时憔悴很多。
“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你不是当了男爵大人的贴身男仆吗?”安妮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她始终是那个热情如火的善良姑娘。
我遗憾的耸了耸肩,问她你怎么会在这里工作。这是我奇怪的地方,安妮虽然只是一个下级女仆,可是她长得漂亮,而且还有一手很棒的针线活,即使她离开了庄园,也一定能在别的家庭找到女仆的工作,怎么会在工厂里干活呢。
安妮苦笑了一声:“我结婚了。”
“哦,你结婚了。”我惊讶的看着她,结结巴巴的说:“真……真是恭喜你了,这……真……真不错……”
女人一旦结婚就不可能再当女仆了,甚至许多工厂也不要已婚的妇女。
安妮露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你找到住所了吗?需不需要我帮你。”
“当然,我还没有地方落脚呢。”我说。
“嗨!你们在干什么?不要偷懒!”一个浑身戾气的男人走过来,大声斥责我们。
安妮朝我挤了挤眼睛,跑回了车床。
直到晚上九点,纺织厂才终于下班了。安妮领我来到了工厂后面的一条巷子里,这条巷子是加百利纺织厂工人们居住的地方。巷子很窄也很深,里面挂满了晾晒的衣服,泥土小道满是泥泞,还散发着一股排泄物发酵的臭气。巷子漆黑一片,但是正值下班高峰,所以到处都非常嘈杂。
“约翰,租房子。”安妮朝一间屋子叫了一声。
一个非常糟蹋的男人走了出来,他穿着绿色的忸怩外套,浑身酒气,大声抱怨着:“上帝啊,我耳朵没聋,不用叫那么大声。”
“他要租房子。”安妮说。
男人连看也不看我,指着斜对面的一幢小屋说:“那个屋子还空着,每个月一先令。”
我走过去,推开房门,却马上就被熏了出来,屋子里黑漆漆的,有一股浓重的骚臭气,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臭味。
约翰说:“之前住了个纺织女工,后来病死在里面了,过了七八天才被人发现,所以有点味道,不过你放心,通通风就行了。”
安妮对我耸了耸肩,我点头租下了这间屋子。
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破木床,我怀疑上个租客就是死在了这张床上,而且在这里发酵了七八天。
安妮帮我在床上铺了一堆稻草,她说:“如果你有余钱,就去买条床单,不过冬天快到了,得想办法弄条棉被才行。”
“谢谢你,安妮。”我感激的望着她:“真高兴遇到了你。”
“别客气,我们是朋友。”她爽快的笑了。
“你在那里干什么!为什么还不回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个男人暴躁的声音。
安妮脸色一变,急忙走出去,男人却一把撕住安妮的领子,把她往家里拖拽,边走边骂:“下了班还在外面鬼混,你他妈的还知道回家吗?”
“不是的,安德烈,你听我说,我遇到一个老朋友……”
“什么朋友!”男人厉声打断了安妮的话,他粗鲁的把她推进屋子,然后阴狠的瞪了我一眼,重重地拍上了房门。
我犹豫了一下,终究没有上前敲门,我只是个外人,如果贸然行动,会给安妮造成麻烦也说不定。
于是我在这个臭气熏天的屋子住了下来,我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谁知一闭眼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时,门外的铃声就把我惊醒了。因为是工人聚集区,所以很早就有人拿着一个巨大的铃铛在外面摇晃,当当当当,声音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