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第四十三章
该怎么形容沈夜此刻感觉?
正譬如死水微澜的活过小半辈子,年届而立,穷极无聊时偶然发现一颗璀璨流星划开寂寥夜空,他还没从那瞬间的灿烂华美中回过神来,那流星就砸了他个波涛汹涌,这还不算,擦亮眼睛再去看,那华美流星已变成一块凹凸不平的难看陨石,一口老血涌上来,又被陨石拍下去,差点没呛死他……
好吧,不管他把她看成星星还是石头,人家都没那闲心搭理他,一行四人有说有笑,渐行渐远。
沈夜站在原地发了会儿呆,才转身去开门,这是楼头,户型比莫离那间大上很多,而且年初原业主斥重资豪华装修,本打算给儿子结婚用,没想到儿媳非要在新城区买新楼,如此,叫瞿让捡了个现成的便宜,于是,沈夜对瞿让的能力更加满意……
虽然回到第二宗身边,但沈夜并不住在祖宅,而是单独在外面的公寓里,这些年,一直都是一个人,既然一个人,自然养出一些一个人住的习惯,就像此刻,进门直接脱衣服,打算先把自己洗洗干净,外套挂上玄关衣钩,又伸手解衬衣袖口。
实因心不在焉所以忘掉一件麻烦事,一抬眼,丰乳肥臀的女人,穿性感的蕾丝睡衣,一边揉眼睛一边扭腰摆臀从他卧室晃出来,沈夜眯着眼睛盯她看了好一会儿,她才好像突然发现他,两手夹胸一声尖叫:“啊……”
沈夜不在状态的脑子终于清醒过来,他想起来了,据说这女人是莫离的表妹,所以他让她住进来,没想到这么聒噪——再看她那个夹胸姿势,不能算是遮掩吧?不然那事业线怎么越来越深越来越诱惑了呢!
抬手揉揉耳朵,懒得多看一眼,面无表情走向浴室,既然外面不方便,那就进了浴室再脱吧。
“诶,我说你这个人是怎么回事啊?回来都不先打个招呼的,就这么闯进来,我穿这样全都被你看到了。”明明该是抱怨的话,经她的口,怎么听怎么像撒娇。
沈夜没搭理她,继续走。
“你怎么一点礼貌都没有,你偷看我,至少也该跟我说声对不起吧?”
沈夜有些不耐烦:“小心挤爆了。”拉开浴室门走进去,长点心眼上了锁——谨防某人“一不小心”闯进来。
尔岚刚开始没弄明白沈夜那话的意思,绞尽脑汁纠结好久,终于搞清楚,原来沈夜是在讽刺她的胸,可他是怎么知道她里面垫了硅胶的?
那些记忆碎片,本以为被时光删除,没想到不经意间触动脑海深处的某个开关,瞬间还原……双手拢住额前的碎发,闭着眼仰起头,让凉水淋漓在脸上,流淌过光洁的身体,却没办法浇熄体内流窜的火苗。
二十岁的夭夭,因等他太久,腿脚麻木,突然起身不能稳住自己,只好扶着墙,她对自己的不适全不在意,却不忘焦急的跟他解释:“我是有很重要的事才来找你。”
即便是说:“再半个月我们就结婚了,今晚可不可以……留下我?”可她的眼神依旧是那么干净,好像根本就不清楚,一个妙龄女子要留宿在男人家里意味着什么。
他给她简单的煮了碗面,然后去洗澡,水声没能掩盖住她清冽的嗓子,大声的宣誓:“沈夜,我要学厨艺,再过几年,一定做的比你还好,到那时,天天做给你吃。”
七年过去,她确实练就媲美特级厨师的手艺,可他却要混在一堆人中间,才能吃上一顿。
那天晚上,她来找他,确实有很重要的事情,可那个时候,他并不晓得它重要到什么程度。
“我有了,沈夜,我有了你的孩子。”午夜梦回,这如魔咒的一段话,将他层层裹束——那个一心一意爱上他好多年的女孩儿,带着他的骨肉葬身大海,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呢?
还有她以为他不相信她,把孕检报告直往他眼前送的迫切模样:“我没有骗你,你看看,我真的有了。”
其实他知道她没骗他,只是那个时候他并没有意识到孩子意味着什么……如果当时他处理感情的手段能稍微成熟些,那么她那句“你就知道偏向她,都不帮我。”就该是对他说的吧?
一遍又一遍的冲刷,终于冷静下来,抓过浴巾就要往腰上裹,突然想起家里还有枚肉弹,只好把浴巾搭回去,重新拿起浴袍穿上,严严实实的裹住,暗暗想着:稍后叫瞿让想办法处理掉那个女人——最好打包送给言休,皆大欢喜!
尔岚已经换好衣服,坐在客厅沙发上等着沈夜。
虽然浴袍裹得那叫一个严防死守,可尔岚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样的沈夜性感到爆,特别是他耳垂上还戴着一枚亮晶晶的耳钉——妖精!
如果换个时间,沈夜肯定视而不见的直接走回卧室,可他之前刚好回忆起当年陶夭去他家找他的画面,竟难得的停下脚步,面无表情的看着尔岚:“你有事?”
尔岚听见沈夜的问话,才从这醉人的美色中回过魂来,微微红了脸,嗓音捏的很媚:“嗯。”好像她才是这个家的主人一样:“你也坐。”
沈夜当然不会坐,只是抱着胳膊,倚靠着门框:“我很累,你要是有事就说,没事我就去睡了。”
尔岚忸怩了会儿,见沈夜果真要去睡了,才开口:“你可不可以借我点钱。”又很自信的补充:“你放心,等我言休哥来了,自然会还你。”
沈夜看她:“钱?”
尔岚楚楚可怜的:“是啊,我都饿了好几顿了。”
“你表姐不给你饭吃?”
尔岚好像遭受后妈虐待的“小白菜”一样,干脆直接的控诉:“别提那个良心被狗吃了的白眼狼,我妈含辛茹苦把她拉扯大,不说报答也就算了,我前一阵子心情很不好,我妈想让我过来散散心,可她宁肯让个地痞住进去也不愿意收留我,现在更是唆使那个地痞欺负我,连饭都不给我吃了。”
沈夜微微眯起眼:“地痞?”
尔岚轻蔑的:“就是整天什么事都不干,靠她养着的那个男人。”又自以为然的说:“听说你才调到这边工作的,也是刚认识莫离的吧?”
沈夜没应声。
尔岚接续:“我告诉你,别看她现在打扮的好像是个良家妇女,其实她就是干那个的,也没念过几天书,不过相当有手段,骗了不少傻男人,你也看见了,她现在还同时跟两个男人混在一起,看你像个聪明人,应该不会被她骗了对吧?”
沈夜的目光沉下去。
尔岚浑然不觉,又转到之前借钱的话题上了:“那个——借点钱……”
沈夜语调没什么变化:“你要借多少?”
尔岚直接竖起五指:“五千。”想了想,又缩回去两根手指:“要手上没那么多,三千也行。”
沈夜淡淡的:“哦,我现在手头确实没那么多。”对尔岚瞬间垮下去的表情视而不见,稍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你不着急,就稍等一会儿,我让瞿让送点过来。”
尔岚立刻眉开眼笑:“不急不急,我可以等。”
沈夜点了点头,走向另一间卧室,好在这房子是三室,他的主卧被尔岚给霸占,还有余下两间可供选择,他讨厌自己的床被人工香料的味道侵染,考虑着等一会儿瞿让过来,让他叫人来把那张被尔岚睡过的床搬出去丢掉,换张足够大的床,最好是那种能同时睡下四个人的。
拨通瞿让的电话,开门见山:“昨天那箱钱还没送走吧?”
瞿让不解的:“你又想干什么?”
“送一沓过来。”
“送检察院还是幸福家园?”
“幸福家园。”
尔岚开口跟沈夜借五千,没想到他居然叫人直接拿了一万给她。
尔岚忘乎所以,不由想入非非——她觉得沈夜对她这么好,肯定是因为对她有“意思”,这样的想法令她无比雀跃,一会儿又纠结了,到底是选言休好,还是选沈夜好呢?
看着尔岚打扮的花枝招展,拎着小皮包出了门,大咧咧的坐在沙发上的瞿让直撇嘴:“她非礼你了,你要这么坑她?”
沈夜站起身:“我两天没睡了,你先回去吧。”
瞿让听沈夜这么说,还真不磨叽了,站起身,不过还是问了句:“你打算拘留她几天?”
“等有人能想起她来再说吧。”
瞿让表示明白。
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尔岚就因在一个品牌店里花假钞被抓,尽管她一遍遍的跟人解释说她真不知道这钱是假的,是沈夜和瞿让借给她的。
不过她要是不这么说还好点,一这么说更坏事,人家直接说她诬陷,一个检察长,一个公安局长,给她假钱花,简直信口开河,疯狗乱咬……
莫离和洛邈一起把浅尝和辄止送到校门口后,洛邈说他有点事让莫离先回去,莫离也正想去买点私密物品,还真不好意思和洛邈一起去买,如此正合她心意,反正也不急着回去,又在外面逛了好久,买完菜才回家,打电话给米夏,提示关机,想来今天中午不会过来吃了,莫离这才去准备午饭,何晓佐很乐意给她打下手。
不等做好,就听见门铃声,莫离嘀咕了句:“肯定是出门忘了带钥匙。”
本来要去开门的何晓佐听了莫离这话,又掉头回来了——他才不乐意给洛邈开门呢!
莫离就着围裙擦擦手,走去开门,以为是洛邈回来了,也没从猫眼里先看看,直接拉开了门。
可还没等她看清来人,对方的巴掌就招呼到了她脸上,猝不及防,被打得眼冒金星,还不算完,接着又补了一脚,狠狠的踹在她肚子上,顺势后仰,被何晓佐一把抱住。
“爸,你干什么?”
何以恒双目赤红,用那种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的眼神盯着莫离:“都是这个婊子的错,当年害死晓佑还不算完,现在又来纠缠你,你还护着这‘贱人’?”
何晓佐护着莫离:“爸,你说话注意点,好歹也是餐饮界的领军人物,别张口‘婊子’闭口‘贱人’的,也不怕被人听见有损你的形象,还有你要搞清楚一点,不是她来纠缠我,而是我非要黏着她。”
何以恒怒目相向:“小宛都自杀了,你居然还在这里跟这个贱人鬼混,还让我顾什么形象,我的脸早就被你们兄弟俩给丢光了。”
莫离感觉到抱着她的何晓佐身体明显一颤,响在她耳畔的声音明显泄露出了紧张:“那她现在怎么样了?”
何以恒眼圈有点湿润:“还没脱离危险。”
就是还没死,何晓佐松懈下来,语调也轻松起来:“爸,放心吧,她自杀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不会有事的。”
“啪——”何以恒再出铁砂掌,不过这次却是招呼在何晓佐脸上:“如果不是你悔婚让她颜面尽失,她又怎么会去自杀,她为你自杀,你居然说出这种混账话来,你还算个人么?”
何晓佐偏着脸,没去看何以恒:“爸,我原本就不想娶她,是你一直逼着我娶她,说什么为了我自杀,她当真是为了我才去自杀的么,那么早几天之前不自杀,怎么今天就突然自杀了,还有,你很清楚,晓佑没死之前,她就用自杀逼着晓佑跟她定了婚,然后晓佑娶了离离,她又自杀了两次,这些年,她前前后后自杀多少回了?”
何以恒被噎住,何晓佐的声音现出沮丧来:“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小宛才是你的亲骨肉,而我和晓佑就是你手里的木偶,你为了哄小宛开心,连我和晓佑的幸福都不顾,试问有几个亲生父亲,会逼着自己的儿子往火坑里跳?”
“啪——”何以恒又打了何晓佐一巴掌:“小宛会自杀,也是被你们兄弟两个逼的,什么叫火坑,如果拿命去爱你们的女人叫火坑,那么你护着的这个婊子就该叫地狱了,当年发疯把晓佑害死了,让小宛一连几年生活在阴影下,现在总算有了起色,这个婊子又跳出跟她抢未婚夫,她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让你是非对错都看不明白了,不过是个没念几天书的野鸡,还不知道跟哪个野男人养了两个孽种,她哪点能比得上小宛,小宛甚至都没跟男人拉过手。”
何晓佐冷冷的:“她至少没三天两头拿自己的命当筹码,逼着人哄着她,顺着她,满足她日益膨胀的私欲。”
“以前你从来不会这么说小宛,是为了这个贱人对吧,你想哄她开心,不惜糟践小宛的名誉。”
“爸,你不要把脏水一股脑的泼离离头上,以前我不说,是因为我不在这里。”
“好,我先不跟你追究孰是孰非,你跟我回去,好好守着小宛,等她醒过来,你就告诉她你错了,你要娶她。”
何晓佐却不留余地的:“爸,你很清楚,我已经做出了决定,说不会娶她,肯定就不会娶她,就算你不为我的幸福着想,那么,你还是在意小宛的吧,我娶了她,只会让她一辈子痛苦,与其如此,还不如让她走出去,选择个和她情投意合的好男人。”
何以恒却是听不进这些浅白的道理,他指着莫离:“你说这些就是想继续跟这个贱人鬼混下去对吧?”
何晓佐摇头:“就算没有离离,我和小宛也不可能在一起,我们是真的合不来。”
“如果你坚持留下,信不信我现在就打死这贱人?”
“爸,你疯了!”
何以恒却不理会他,他有备而来,转头冲外面喊:“进来,把晓佐给我按住。”一声令下,五六个人高马大的壮汉一拥而进。
就算何晓佐身手再好,也抵不过五六个靠这吃饭的练家子,先前他还把莫离紧紧护在怀里,可他随后发现他们专盯着莫离下手,他实在害怕再这么下去会伤到她,不得不松手放开她。
一直以为这些人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只要他放开莫离,她一定能逃脱出去,可他忘了还有个何以恒。
打算冲出去搬救兵的莫离,在经过何以恒的身边时,被他一把揪住头发,然后,扯着狠狠的往身侧的角柜撞去。
“爸——不要!”何晓佐的心脏瞬间收缩,从未体会过的痛苦袭向他——原来,那种莫名的悸动并不只是突如其来的兴趣那么简单,不然此时此刻,他怎么会如此恐惧?
不再抵抗,放任他们把他按趴在地板上:“爸,你放开她,我跟你回去。”
为时已晚,莫离的头磕在角柜上,然后,身子软软的瘫下去。
何晓佐已经这么说了,何以恒还不放过莫离,对着昏迷过去的她拳打脚踢:“害死我晓佑,又来害小宛,老天不收你,那我今天就送你去见老天,看你还能不能回来害我们何家不得安宁。”
何晓佐目眦欲裂:“爸,还记得晓佑的遗言么?”
何以恒抬起的脚在半空中顿了一下,接着又狠踹下去。
“晓佑说过,他和离离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缘分,如果有一天离离没了,他就跟她同年同月同日死,爸你听好了,我和离离也是同年同月同生日,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你就等着给我收尸,你是知道的,我一向说到做到。”
何以恒收回踹向莫离的脚,望向何晓佐:“你说看不上小宛动不动拿命去要挟别人,那你自己又是怎么做的?”
“我这辈子只为她豁命,不是闹着玩的。”
何以恒又狠狠的踹了莫离一脚:“好,就权当我从没有过你这个儿子,等我清理了这个祸害,回头就给你收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