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

  只是比起张非的糗事,他更想知道另外的一些,比如……
  “……我能问个问题么?”
  “嗯?”
  “为什么……”钟错抿了抿嘴唇,低声问,“为什么,要让他离开这里?”
  还不只是一般的离开这里,而是要发下誓言。
  还有,那个“鬼仔”的称呼……
  张姥姥露出复杂的表情,她轻轻叹了口气,说道:“你……既然见到阿阳了,也该知道,小非他还有个小名儿……”
  “鬼仔。”
  “是啊。”张姥姥苦笑着点了点头,“鬼生的娃儿。”
  她望着钟错,眼神流露出几许哀伤:“雨阳……是我最小的女儿。她是个女孩儿,却比她哥哥都爱闹,平日里最喜欢跟着靳飞——我收养的孩子——一起乱跑,呵……我那时候还怕她喜欢上飞飞,他们俩虽然不是血亲,可毕竟是同姓,自小叫着哥哥妹妹的,真生了情,也不是太好,可现在想想……还不如让她喜欢上飞飞,也比喜欢那个姓张的王八蛋要强。”
  提起张保国,张姥姥眼神顿时凌厉起来。
  “一开始我对他印象也不坏,这孩子长得俊,又聪明能干,傩巫家的孩子出身也不错,配得起我家雨阳,他还跟飞飞拜了把子……我那时候,是把他也当孩子看的。”
  这些陈年往事其实不怎么适合说出来,可惜张姥姥也是憋得狠了,逮着钟错便忍不住抱怨。
  “可惜我没批了他的八字看,否则八成能看出来,这孩子天生跟鬼乡犯冲!”张姥姥一巴掌拍在旁边的茶几上,红木的几案让她拍得一阵摇晃。
  喘了几口气,张姥姥也觉出自己失态了。她摇摇头,对钟错苦笑道:“我们……这地方,跟别的地方不一样,你也能看出来吧?”
  “嗯。”何止一般的不一样。
  “其实一开始,鬼乡也不是这样的。据我上头的老人说,早几百年前的时候,旁边的山里埋了个大人物。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改了这周围的山水,生气全朝他那儿跑,死气却跑到了这儿来,渐渐的,也就成了鬼乡。最早住这儿的人也不知道是谁,反正在有了这名字的时候,鬼乡已经是个鬼跟人一样的地方了。”
  这里从很久以前便是人鬼混居,生与死的界限十分模糊。在鬼乡,死并不可怕,因为那只是“再开始”而已。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死去,肉身生机断绝,但是魂魄却会继续清醒着生活,只是一开始会有些不方便,因为阴魂不能接触实体,但鬼乡阴气极盛,凝聚魂体的速度远超别地,用不了对鬼魂来说得太久就能恢复如常。
  这一点也影响了那些生长在鬼乡却在日后离开的人,他们生活在阴气强盛的地方,身体自然与常人不同。就算离开家乡,意外身亡后灵魂也会下意识向家乡归去,在那里继续人生——第二次的生命远比第一次要漫长,很多老人都会选择看着自己的孙子、曾孙长大,心满意足后再悄然离去。
  鬼乡的生活因此平静无波,温柔得不似人间。偶尔有些鬼仙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想抢来修炼,却无一例外地被鬼乡的居民赶走。唯一担忧的地府一直也没注意到这里,让他们生活得极为自在。
  但是……
  “这么多年以来,鬼乡真正算是‘死’了的,只有两个。飞飞,还有雨阳。”张姥姥说。
  靳飞就不提了,鬼乡之人也有懂法术的,早能算出这孩子不在世间任何地方。他们不像狐狸似的傻,能明白这孩子怕是已经不在的事实,可鬼乡的人,就算死也该魂归故里,但他却没有。
  鬼乡难得的遇到真正的死亡,张姥姥伤心欲绝,还是靳雨阳的安慰才让她渐渐恢复过来。那时候,张保国还不像现在这样不讨张姥姥喜欢,相反,她知道张保国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找到靳飞时,心里是有些感动的——她早告诉了张保国鬼乡之人“找”的结果,可惜张保国答得干脆:我不信那些阴阳鬼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有我一天,我就要找他一天。
  也是因为这个,她才最终答应了他们的婚事。
  两人成亲后,靳雨阳很快怀孕。张保国当时被派往边关,很难回来一趟,她也没告诉他这件事,只是全心全意地祈祷着孩子能好好出生长大——鬼乡的环境固然不错,但也有小小的弊端:鬼乡阴气重,女人容易在身体里积蓄阴气,虽然习惯了之后生活无碍,却很可能妨碍孩子的长大。她能这么快有孕已经让她很惊喜,而这个孩子能平安出世长大,是她最大的心愿。
  “跟外面那小山谷夹着的地方有座山,不高,以前飞飞都是从那儿来去的。山顶上,有棵老桃树,桃树亲阳,适合驱阴气,不知怎么的有了个说法:鬼乡的姑娘,只要能天天去那儿祈祷三个月,就能保了孩子一世平安。”说到这里时,张姥姥的眼中隐隐含泪。
  那座小山本是靳雨阳走得熟透了的,根本不该出事,她当时虽然有孕身子却还不沉,干脆自己一人天天上山祈祷。结果……
  张姥姥说不下去了,她深深吸了几口气,才勉强冷静地说:“……找到她的时候,是在山下,说来也怪,那时候她身上根本不见外伤,就跟睡着了似的……”
  靳雨阳失足坠山,张姥姥吓得不轻。她把鬼乡所有擅长法术的鬼都请了过来,求他们千万救救自己的孩子。众人也是各施手段,但不管是什么法术,都没有一点用处。眼见靳雨阳气息越来越弱,张姥姥越发伤心。在鬼乡,死不算什么,不过是再次开始。可是魂魄之身无法育子,靳雨阳或许能以魂体重新活下来,孩子却……
  可最后的结果,却让他们极为吃惊,靳雨阳气息断绝,可她的魂魄却并未离开,而是——留在了身体里。
  因为……
  “孩子……还活着。”
  接下来的几个月,是张姥姥这辈子过得最难的几个月。她亲眼看着靳雨阳的身体一点点消瘦下去,最后几乎是皮包骨头。可她的肚子却越来越大。最后,阴历七月十五,阳间阴气最重的那天,靳雨阳——生下了她的孩子。
  当那个孩子的哭声划破夜空的时候,张姥姥亲眼看见,靳雨阳的眼皮微微开启,一线光芒流露,转瞬熄灭。
  她将自己的所有生机注入了身体,注入了她的孩子身上。
  照理来说,不管是靳飞的失踪还是靳雨阳的死,都不能算是张保国的错。可惜张姥姥不这么想:她有三个孩子,还有个养子靳飞,孩子里她最疼的就是自己的幺女靳雨阳,最喜欢的却是天生灵动非凡的靳飞。结果放在心上的两个孩子认识张保国后,一个失踪至今生死不明,一个难产身亡香消玉殒。张姥姥再怎么理智也忍不住迁怒,靳雨阳死后她就不许张保国再进鬼乡,连张非她也是打算自己留下来养。
  提起张非,张姥姥的嘴角泛起了一抹笑。可很快,笑容转为苦笑。
  “七月十五生的孩子,大家都说,那孩子……从小不一样。”
  照理来说,生辰和出生方式如此特殊的孩子,应该比其他孩子更有天分。村里早有鬼道高手看上张非,满心盘算着将从小好好教育这孩子,将来搞不好能养出个能跟鬼王一较高下的鬼来。谁曾想,张非确实不凡,却是不凡在了另一个地方。
  他根本看不见鬼。
  鬼乡的孩子一出生便生在阴气浓重的环境中,见鬼形听鬼声几乎是生来便会,有些天分好的竟能徒手碰到尚未凝结魂体的阴魂。可张非恰恰相反,凝结了魂体的鬼仙还好些,他总算能看见他们的模样,那些阴魂他压根看不见。
  有些人觉得是张非年纪太小,等长大些,身体里阴气多了便好。但张非在鬼乡一直长到五岁,还是半个鬼都看不见。乡里最有学问的老鬼愁眉苦脸了半天,只能猜测——靳雨阳怀他的时候太想自己的孩子好好活着,心念所致驱动一身阴气转阳,所以这孩子天生纯阳之体,阴气不侵,自然不能见鬼。
  “所以,我才把他送出了鬼乡。”张姥姥苦笑着说。
  “为什么?”
  “鬼乡里面,至少有一半人是阴魂,他看不见他们,日后生活也会有不便,最重要的是……我们不想让那孩子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
  看不见鬼在外面甚至是好事,在鬼乡却极为麻烦,成长中的孩子比别人敏感得多,眼见张非渐渐长大晓事,也开始奇怪他怎么看不见某些“叔叔阿姨”,张姥姥终于下了决心。
  她写了信,请张保国来带走他的孩子。条件也简单,张非必须发誓,以后永远不许再入鬼乡。
  这固然有不希望鬼乡的事情影响到他的原因,也有张姥姥自己的担心——张非阳气太重,在鬼乡生存不是好事,他小时候就常常生病。既然如此,不如……断个干脆。
  最开始的时候,张非的名字其实是张飞——靳飞的飞,在他离开那天,张姥姥犹豫很久,把飞字改成了非。
  既然上天注定你并非此乡人,那,就去外面更大的世界,开开心心地活着吧。
  “那为什么还要叫他鬼仔?”
  “在鬼乡,叫这个难道是坏事了?”张姥姥笑着说,“他阿娘宁可赔上自个儿,也要让他好好地来到这世上,天底下多少孩子,能当得起这个名字?”
  “说得也是。”钟错苦笑。
  自从听到“鬼仔”这个称呼以来,他就一直忍不住担忧,为曾经的张非——只是现在他才知道,他的担忧,其实是杞人忧天。
  虽然母亲早亡,虽然有着不那么幸福的出身,可他依然是个被人爱着的家伙。
  他居然会担心张非因为过去而产生什么阴影,还真是……傻透了。
  “乡里面知道他的都佩服得很,有了你,以后佩服他的会更多!”张姥姥骄傲啊,毕竟就算她日后能修成一品鬼仙,见了阴差也得乖乖喊大人。如今居然能让鬼王低头喊姥姥……要不是不方便,她真想狠狠亲自己的小乖孙两口。
  钟错下意识地点点头,他心里还有些疙瘩,关于靳阳——如果不是他那古古怪怪的口气,他也不会产生一系列古怪的想法,如果说这是个好名字,那为什么……
  “阿阳?”听完钟错的疑惑,张姥姥忽然笑了起来——那笑容有些促狭,有些八卦,“他那样,倒是应该,应该!全鬼乡,就数他最应该!”
  “……为什么?”
  张姥姥笑了会儿,才总算严肃起来:“那孩子从小跟三婶儿家的姑娘一块儿长大,早喜欢上人家了。可惜三婶儿的姑娘在小非小时候就说定了将来许给他当媳妇的。后来小非走了,这桩婚事也没来得及处理。结果那姑娘有事没事拿这个挤兑他,早给这小子憋了一肚子火!”
  “……”
  “怎么?”张姥姥笑了半天停下来,看着忽然沉默的鬼王。
  “……没什么。”
  ☆、第一百一十六章
  人不留客天留客,钟错本想早点离开,结果天上却飘起了小雨。雨丝很细,一点点自天边连绵下来,这点雨在钟错看来构不成阻碍,但靳阳却死活不肯走了,连带着张姥姥也劝他多留半天——“反正等一等小非也跑不了”,张姥姥如是说。
  于是现在,钟错坐在村里一棵大树下,看着眼前人慢悠悠地泡着一壶清茶。手指一点沸水自然飞起,玉龙似的注入茶壶,却落得极软,连一滴水都不曾溅出。
  泡茶人看脸也不过三十左右,只看相貌也算精明干练,但眼神却微微透着懒散,颇为古怪。
  “大人,请。”
  “多谢。”
  茶不是什么好茶,靳阳进山之前在礼官镇上买的,三十块钱一包,好在泡茶人手艺精湛,糙茶居然也泡出几分回味无穷。
  不过比起茶,眼前的人更值得钟错关注——鬼乡里总共有四个一品鬼仙,他就是其中之一。而且之前鬼乡众人把钟错当成来扫荡的麻烦时,此人表现得最沉稳,但手上准备的家伙也最让钟错注意。
  泡茶人悠然落座,朝钟错笑笑,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个小玩意,手指大的一点,方方正正的一块印章,似是玉质,色泽却是通透的血红。
  钟错瞥了眼他手上的东西,慢条斯理地喝茶:这东西大名鬼王玺,跟鬼王没啥关系,却是件狠辣的鬼仙法宝。威力先不说,光那个“三个四品鬼仙魂魄炼化”的制作条件,就足以让不少有意于此的鬼仙望而却步。更别提泡茶人手上这枚,里面至少有两三个二品鬼仙的魂魄,连一品的都可能有。
  “如果当时真没别的办法,我是打算炸了它的。”泡茶人似乎看穿了钟错的心思,笑笑道。
  要是真炸,钟错有五分钟保护,死是死不了,但也绝对不会好过——只是这种法宝大多与元神相合,炸了,眼前这人就算能苟延残喘下来,十成本事也要去掉九成九。
  “大人是否奇怪鬼乡为何如此太平?”泡茶人道,“这里可是鬼仙最佳修炼之所,就算有几人坐镇,也不可能赶得走所有贪图此地的歹人。”
  “开始是这样。”钟错淡淡道,“只是现在有点明白了。”
  进了鬼乡之后他总有种古怪的懒散感,一开始他还以为是折腾之后总算来到目的地心神松懈之后的正常现象,渐渐才觉出不对来。
  “这里原本只有一个很小的阴穴,就在山谷中央。原本它过不了多久就会自生自灭,结果不知为什么,有个人看上了它。”泡茶人很是唏嘘地叹了口气,“他也真是好本事,居然把这附近的风水走向都改了,现在这几座山的风向,恰恰好,围成了一个圈。”
  说得兴起,他顺手蘸了茶水在石几上画了个圆环:“阴气被囤在这里面,跑不出去,便只能在这山谷里慢悠悠的转,阴穴也因此一直没进入最后的毁灭阶段,就这么慢慢吐了上百年,终于吐出一个鬼乡来。后来有鬼发现了这儿,欣喜若狂,自以为找到了宝地,没曾想……却是个销魂蚀骨的温柔乡。”
  鬼乡之内阴气浓度确实高,但是阴气却是“静”的,鬼乡独特的地势使得这儿的阴气流动极为缓慢。在这儿生活一久,鬼魂就会进入一种诡异的倦怠状态,说好听点是心平气和与世无争,说直接点,就是懒。
  最初进入这里的鬼也是个有野心的人,打算以这里为根基创下一片大大的基业,以后称霸阳间甚至可以反攻阴间,结果十几年住下来,什么阴谋抱负都没影了,只剩下太平过日子的想法。
  后来也有不少孤魂野鬼和鬼仙注意到这儿,最先来此的鬼仙来者不拒,但不管谁来,他都会先说明白这地方有什么蹊跷。有些鬼走了,有些鬼来了又走,却也有些鬼安心住在了这儿。又过了几十年居然有些活人也搬了进来,他们倒是不那么受阴气影响,照样活得有精神,甚至比那帮道行几百年的鬼仙更有决断力。于是鬼乡也有了个奇景:遇到大事活人拿主意,鬼仙帮忙,就像之前钟错见到的那样。
  “这里还能住人么?”钟错默默灌下两杯茶,认真地问。
  “怎么?”
  “我想再扔几个人过来。”如果可能的话,干脆把地府十八层地狱下面关得那些重刑犯全扔这儿算了。
  泡茶人呵呵一笑:“也不是真这么好,人力毕竟有穷,硬改出来的东西没有天然的那么好。这里的风水走向每隔百年就要逆转一次,那时才是大麻烦。阴阳反冲阴气爆旋,十个鬼倒有九个半要当场发疯——还好是每隔百年来一次,大不了提前到山外面避一避,或者找个洞睡上半年,否则得多麻烦。”
  阴阳反冲大概是平静的鬼乡唯一头疼的事,每百年闹一次,每一回都得折腾上七八天,那时整个鬼乡连带着外面的山谷等地都是鬼魂禁区,一旦进入就会被这里混乱的阴阳气息搅得天旋地转直至疯狂。好在间隔够长,几百年下来也没出什么事。
  “也就是二十七年前那次出了些岔子……”泡茶人的嘟囔让钟错一怔:“二十七年前?”
  “嗯,就是那年,也是阴阳反冲,结果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把乡口那块石头炸碎了。”泡茶人叹了口气,“那块石头一碎,阴气有了出口,虽然走得很慢,可这几年也是一直在少,或许再过个几百年,鬼乡也就不是鬼乡了罢。”
  看钟错皱眉,泡茶人又笑笑:“也不一定,或许过几年我想办法就把那儿堵上了呢。”
  “阴阳反冲可能影响到活人么?”钟错忽然问道。
  泡茶人一愣,然后恍然:“你是想问靳飞么?他倒真是在那段时间前后不见了的——说起来也过了这么些年了。”提起靳飞,泡茶人也显得有些伤感,“不过,应该不是——阴阳反冲对鬼是麻烦,对活人却比阵风强不了多少。”
  两人聊了会儿天,一壶茶已经渐渐喝干。泡茶人续了水,望着一边的眼忽然亮了亮:“哟,三婶家的姑娘来了,大概是来找你的吧?”
  钟错一愣,却见不远处风风火火跑来个穿红衣服的姑娘,后面还缀着个尾巴,正是靳阳。前面那姑娘眼神璨亮满脸期待,靳阳却拉着一张苦瓜脸,恨不得垂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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