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怎样?”袁宥黎也不去看那袋子,直接发问。
  王优作轻轻叹了口气,目光认真的看向对面道:“你这次是认真的?”
  “我有很多次?”袁宥黎冷笑。
  “呃……”王优作哑然,的确,自己这位奇葩的总裁和别人真不一样,三十多岁了,却一直洁身自爱的让他都觉得对方是苦行僧了。
  “我觉得小瑜很适合我。”袁宥黎放下手里的签字笔,时常冷漠的脸,居然显出一种淡淡的柔光,差点没闪瞎对面某人的狗眼,“我想,只要他愿意,我们会相处的非常融洽。”
  对于这一点,王优作不置可否,毕竟袁宥黎肖想人家那小年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算起来,似乎都有一年了。这中间,他都几乎以为某人要放弃了,没想到老天爷怎么给面子。
  不过当初为了自己这上司加死党不被欺骗,他这劳碌命的人也将那小子查的一清二楚。不得不说,除了那小子失忆前的事情,就如袁宥黎说的那样,只要梁瑜愿意,以他那性格和袁宥黎在一起生活,说不好真的可以。
  “已经十一点半了?是要订餐,还是准备走人?”既然某人都想明白了,他王优作这‘外人’也就没有什么多说的了。
  袁宥黎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想了想:“回家吧。”
  早上之所以离开,是为了给那人一个缓和的空间,想来经过一早上(才两三个小时),应该已经想明白了吧?
  王优作一脸‘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不过,作为朋友,看到自己的好友终于得偿所愿,仍然忍不住祝福加鼓励道:“我们的资料里,这孩子原本应该是喜欢女孩子的。但是我觉得吧,这个世界上,只要不去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事儿,既然老天爷都这么帮你,所以,兄弟,加油啊!”
  “呵呵,谢了!”
  ☆、玫瑰花
  第六章:
  一辆黑色加长迈巴赫,随着中午的下班热潮,顺着车流在都市公路上龟速行驶。
  从袁宥黎离开公司到现在已经一个小时了,可是他并不着急,相反,每当车子加快速度的时候,他甚至想开口让司机慢一点,只因为心头那股怎么也控制不住的忐忑和窃喜。
  忐忑,那是害怕回去之后看到那人的忐忑,是害怕那人看见自己厌恶的忐忑,是……
  总之,现在的他就像刚刚恋爱的小男生一样。
  而那股窃喜,自然是因为马上要见到恋人的窃喜。
  其实这种窃喜在第一次见过梁瑜之后,袁宥黎就经常体验。只是没有现在这么强烈。
  这或许就是患得患失吧!没有得到那人之前,因为岁数,虽然地位超然,却也还是心有自卑,一直在心底提醒自己,不可越域,那么美好,不是自己应该亵渎的;于是,等得到之后,害怕失去的感情就变得更严重了。
  “呵呵!”一向在商界以冷面阎罗着称的袁宥黎,坐在后车厢里兀自的发笑,笑自己三十多年来,第一次动心,第一次追求一个人的傻样。
  看来不管活多大岁数,只没有真正恋爱过,永远都会在爱情来的时候显得十分的笨拙。
  “老李。”汽车又停下的时候,袁宥黎想起了什么,按了下身边的按钮,通过送话器对驾驶座的司机道,“在楼下的鲜花满屋停一下。”
  “知道了,老板。”老李,原名李大兵,是袁家老爷子排到小儿子身边的保镖兼职司机;也是昨晚事件的目击者之一。所以这会儿他自然知道自己老板家里藏了个娇美人。
  哦,虽然那美人他早已经确定是男的,但不得不说‘娇美人’三个字形容对方一点都不为过。老李第一次见到梁瑜的时候,就忍不住惊为天人,这才知道,这世界上真得有男人长得如此妖孽。但不知怎么滴,对方虽然美,却给不了他一点想象中的娘里娘气。直到他从王助理那边知道,自己老板看上了对方,这才收起心中想要探究的不敬。
  不过,这会儿老李却是忍不住不厚道的腹诽自家老板:老板?你情人是男的,送花真的可以吗?
  而且他老李可是亲眼看到那小孩儿揍人的,那小子瞅着比王助理的武力值还强。您就不怕送花不成,反被揍?您昨天晚上乘人之危就已经不厚道了,今天还送花。感觉,贼不厚道的说。
  老李哪里知道袁大总裁这会儿的心思啊,袁大总裁活了这么多年是确确实实的没谈过恋爱,二十岁左右刚刚事业有成的时候,是有人送上门,根本不需要他操心,送礼补偿也是助理给做;二十五岁后,想要定下来的时候,就不知不觉过上了苦行僧的生活。
  这会儿想着送花,压根就是想起了某某台电视上曾经是这么演的。不过,他是确确实实没考虑男生不适合送花这种事,甚至他连花的颜色都想好了。
  紫色。没错!
  刚刚想到送花,袁宥黎就不自觉想起那朵让他感觉魂牵梦绕的紫色莲花。
  紫色莲花在花店估计不好找,但他曾经路过的时候,看见花店有放紫色的玫瑰,想来应该很不错。(梁瑜:的确很不错啊,靠!)
  袁宥黎在东方海洋公寓,也就是梁瑜现在所在的他的一处住所外的花店,亲自下车买了一束娇艳鲜嫩的紫色玫瑰。
  为了充分表现他对紫色的热爱,他还让店员用紫色的绸布和绸带来装饰。
  还别说,这么一通下来,一束玫瑰看上去真是要多华贵有多华贵了。简直上了不值一个档次。
  捧着紫色玫瑰的时候,袁宥黎心底很是雀跃。这种感觉就像是马上要求婚的男子,要见到自己的准新娘时的心情一样。不过,想到昨天晚上的一切都来自‘投机取巧’‘趁火打劫’,心里不免又忐忑了起来。
  可袁宥黎毕竟是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就算心里很忐忑不安,依然抱着玫瑰花,大步的往家走。
  他第一次感觉到心脏原来可以跳动的这么响。
  咚,咚,咚——
  每一下都跟敲击在铁板上一样。
  好不容易来到自己位于海洋公寓三号大厦十七楼的房间门口的时候,他几乎觉得自己的耳里只剩下轰鸣声。站在门口静默了好一会儿,仍然镇定不下来。
  好不容易觉得镇定了,随后在开门的时候,他又看到自己拿钥匙的那只手在颤抖。
  “咔嚓!”防盗门被打开,袁宥黎的心脏抖了一下,感觉被提到嗓子眼。随后,没等他仔细感觉屋里的声音,鼻息间忽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饭菜香味。激荡不安的心,好像一下找到了支撑,瞬间镇定了下来。
  袁宥黎静默了几秒,然后镇定的走进门,又随手关门,动作感觉一气呵成。
  他这间公寓不大,三室两厅,除了一件卧室外,其他两间一间是健身房,一间的书房。厨房是开放式的,越过进门口的一小段走廊后,扭头就能看到厨房和餐厅的所在。
  今天他的步伐有些急切,只是在走出那一小段走廊的时候,他忽然惭愧起来,自己除了买了一束花,居然空着手就回来了。这大中午的,他不是应该买饭回来吗?
  现在转头显然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思想混乱间,他已经来到了房间内,也看到了厨房那边的情况。
  厨房的位置上,一个单薄的身影,穿着一件长及大腿的白衬衣,估计下身是没找到合适的衣服,所以什么都没穿。就那么站在灶台边认真的炒着菜,在他背后的流理台上,已经做好的几样小菜,静静的放在那边。
  袁宥黎轻轻的走了过去,看到流理台上的几道菜,分别的西兰花香菇鸡柳,凉拌三丝和鸡蛋羹。要是他没看错的话,锅里那道应该是做豆腐炖鱼。很平常很普通的家常小菜,但在这一刻却圆满了他的心。
  忙碌的人,似乎并没发现背后人的到来,仍然认真的做着手里的活,直到最后给锅里加了水,盖上盖子,转身才惊觉似地发现身后多了个人。
  “呃……”梁瑜被身后的人吓了一跳,感觉心都要被吓掉了。只是看到那人冲自己淡淡笑着,又不好意思发火,毕竟自己刚刚也的确是心不在焉。“呵呵,你,你好!”
  “抱歉,我回来晚了。”袁宥黎满脸的歉意,随后将手里的玫瑰递了过去,“送给你,虽然它不能当饭吃。”
  先生,您这是在说冷笑话吗?
  看着面前的玫瑰花,还是紫色的。丫的,如果身体允许,梁瑜真想暴起揍人。
  “不,不喜欢?”袁宥黎敏锐的发现梁瑜的隐忍,顿时尴尬异常,“呃!抱歉。”
  “……”梁瑜淡淡的看了某人一眼,直接转过身。
  -_-|||!不用说了,这是用行动表示了!袁宥黎只觉得老脸通红。
  “等等。”就在袁宥黎想着,是不是把手里的玫瑰花给毁尸灭迹的时候,本来转过身去的某人又转了回来。“送我的?”
  “呃……,恩。”
  “那是不是我可以随意处理?”
  “呵呵,当然。”
  “那给我吧。”梁瑜笑着,不等袁宥黎双手奉上,就一把抓了过来。
  然后——
  然后,袁宥黎就看到了惊奇的一幕,只见那束被包扎的非常漂亮的玫瑰花,被梁瑜那么轻轻一抖,所有的花瓣都落到了面前的流理台上,又一抖,包扎花的紫色绸布和缎带被解了下来,只剩下一步枝干被递了过来。
  “把这些扔了吧。”梁瑜面无表情的对上有些目瞪口呆的人说,“这些花瓣够我们做好几顿玫瑰豆腐了。”
  (⊙o⊙)玫瑰……,豆腐!
  梁瑜的话,让袁宥黎几乎傻了眼。但很快他又恢复了过来,因为他敏锐的在梁瑜的话中听出了关键字。
  ‘……我们做好几顿……’,尤其是这个‘我们’二字,然后是‘好几顿’,这些字无疑不是在向他表明什么。
  可是,是真的吗?眼前的人真会留下来?就算只是几天也好。
  ☆、帮个忙
  第七章:
  袁宥黎买回来的紫玫瑰并非是用颜料染成的,用微波炉烘干后,在与白白的豆腐一起入锅前,先被用鸡蛋,面粉和肉末在油锅里过了油,做出来的玫瑰豆腐,那花片吃着外嫩里脆,别有一番风味。
  袁宥黎十五岁出国,十七岁开始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世界各国,天南海北什么美食没吃过,但这道别样的玫瑰豆腐,还是深得他心。
  之前那股因为梁瑜当面‘辣手摧花’打脸的窘迫,也消失的一干二净。毕竟花再美,也没有喜欢的人亲手给做的羹汤好。
  当然,若是吃饭的时候气氛再好一点就更好了。
  因为某隐秘地方的伤口,午饭的主食梁瑜准备的是南瓜粥,对于这一点袁宥黎没有任何异议,本来他就是个蹭饭的,按理说也是应该他来照顾人,结果他回来就只带着一束玫瑰花,逼得人家伤员自己动手填饱肚子了,他也不好意思有意见。
  吃过饭,不等袁宥黎起身收拾碗筷,坐在餐桌另一边,纠结了一顿饭的梁瑜终于开口了。
  从今天这人送花的举动,梁瑜已经看出,对方应该是喜欢他的,只是这样的喜欢会持续多久,却让人很难捉摸。再者,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能不能喜欢一个男人,更别说天荒地老了。
  上午那会儿,经过一番思考,梁瑜也想清楚了。总不能因为怕死,就什么也不做。那样他觉得对不起自己。既然知道自己活不久,那就应该活得比别人更随意,更潇洒一些,这也是他中午费力给自己做这么多菜的原因。
  况且现在的他还不能真正确定,自己的身体是不是真的如猜测的那样。要是到时候知道是个乌龙,那就可乐了!
  所以现今之际还是快快乐乐的活着,当然,为了这得来不易的小命不至于昙花一现,他决定,暂时放下点自尊,先死皮赖脸的蹲在这边几天。
  在男儿国,他不是没听说过有哥儿因为长得丑,二十岁左右发q期到了,还没找到自己的配偶,进而被y火活活给烧死。如果自己也是如此,他觉得他还是宁愿死在大多数人不知道的地方,也不能死在大学那样的大庭广众之下。
  否则新华报纸上一定首页刊登:燕京大学前状元xxx,今天发现y火烧死在宿舍!
  梁瑜:/(ㄒoㄒ)/~~想想就觉得恐怖!
  “我,我想借住在这边一段时间。”梁瑜看向对面的男人忐忑的说。
  袁宥黎怔了一下,扯开嘴角,点头道:“可以,你想住到什么时候都可以。”
  “那,谢了。”梁瑜笑,半晌,摸摸鼻子又道,“恩,你,能,能不能再帮一个忙?”
  “你说。”
  “我,我最近不想去学校。”梁瑜说这话的时候,有点不敢看对面的人,“我想在这里自学,等期末考试的时候再过去。”
  期末?袁宥黎挑眉,要是他没记错的话,现在才五月初,大学的期末一般在七月初,那这中间的两个月……
  袁宥黎不会想梁瑜这是想让他包养什么的,将梁瑜的神色放在心里过了一遍,结合之前看到的资料,自动脑补出结果。
  “如果,你想安静一下,我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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