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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栖 第51节

  卫景朝眼神微凉。
  转眼间到了关押林参将的房间外,卫景朝推门进去。
  林参将盘膝坐在榻上,双手带着镣铐,看见卫景朝,满目怒火,冷声喝道:“逆贼!”
  卫景朝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了,目光平静地望向他,“林参将,没想到,你也是陛下的忠臣。”
  提起君王,他用的,甚至是敬称。
  连“忠臣”二字,都是褒义词。
  可是,从他嘴里,这么平静无波的一说,竟生生有种嘲讽的意味儿。
  林参将怒火中烧,“逆贼,你到底想干什么?莫非是早与平南侯府有所勾结,意欲谋反?”
  林参将亦是个聪明人。
  见他藏了沈柔,反手将脏水泼给孟允章,便已经猜出来,他意欲谋逆。
  所以,他明知危险,还是非要给圣上传信。
  结果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最终还是落在了卫景朝手里。
  可怜京城里的君王,如今还觉得这卫氏逆贼是个好人,对他全心信赖,托付重任。
  卫景朝托着下颌,欣赏着他气急败坏的模样,慢慢道:“意欲谋逆是真,与平南侯府有所勾结,是假。”
  他笑了笑,慢慢道:“平南侯父子才是真正的忠臣。可惜,没了。”
  他五指张开,又合上。
  那动作,就好像是掌心的东西,彻底消失。
  “从今以往,这满朝文武,都没有平南侯这样忠心耿耿,又位高权重的官员了。”
  至少,据他所知,三省六部的高官,个个都有自己的异心。
  林参将咬牙,目眦欲裂。
  卫景朝站起身,拍拍他的肩膀:“如你这样忠心耿耿的武将,早晚会落得和平南侯一样的下场,我等着呢。”
  林参将说话时,语气已经泄露出不安,却兀自强撑着,“陛下绝不会如此不辨黑白。”
  卫景朝哼笑一声,转身出了门。
  林参将大叫:“你别危言耸听……”
  然而,留给他的,只有被陆黎合上的门。
  卫景朝的脚步声,渐渐远了。
  卫景朝对陆黎道:“看紧他。另外,注意着其他人,别叫那些沉得住气的,钻了空子。”
  陆黎道:“侯爷放心,我都知道。”
  卫景朝点头,又问:“你与踏歌,到底如何?她跟我说,要跟旁人一起住,不想再跟你一起。”
  陆黎叹了口气,不免用埋怨的眼光看着卫景朝,酸里酸气道,“若非当初您答应她不嫁给我,她现在早该是我的妻子了。”
  卫景朝懒得搭理他,“你自己没本事,倒怨上我了。若想叫她嫁给你,就好好动动脑子,别一天天的,光知道那点子事儿,难怪踏歌不乐意。”
  陆黎叹了口气。
  卫景朝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也老大不小了,别再像以前那样。”
  陆黎又叹口气。
  两人说话间,走到卫景朝房前。
  卫景朝推门进去,看见踏歌正和沈柔一起,对着那他那盏燕子灯指指点点。
  言语之间,隐约能听见嫌弃。
  大约是,“好丑”“也不亮”之类的话。
  而沈柔那盏丑陋的荷花灯,被她宝贝似的放在桌子正中间。
  摆的板板正正的,里头的蜡烛被熄灭。看上午,虽丑陋,却贵重的感觉。
  他暼了一眼,道:“踏歌,你可以回去了。”
  踏歌抬起头,问他:“侯爷,今天有人跟我一起住吗?”
  卫景朝敷衍地“嗯”了一声,强行将她赶了出去,回头去看沈柔,眼神危险。
  沈柔的心,骤然一跳,背着手,乖巧地扬起一个笑脸,“侯爷,您的事儿办完了?”
  卫景朝缓缓走近她,溅起那盏燕子灯,与沈柔的荷花灯放在一起,慢慢问:“你们说什么呢?”
  沈柔抿了抿唇,老老实实答道:“说这盏燕子灯黑咕隆咚的,不好看。”
  卫景朝握住她的手臂,将人拉到自己腿上坐着,慢慢问:“既觉得不好看,那摊贩给我时,你怎么不拒绝?给我换个喜欢的?”
  沈柔却低了头,声音很小,却很清晰:“我没说不喜欢,他跟你很配。”
  黑咕隆咚的,虽然不好看,但是跟他的黑心肠,倒是非常相配。
  所以,她也没觉得不喜欢。
  卫景朝乐了:“你觉得我不好看?跟这个灯很配?”
  沈柔摇头:“不是不好看。”
  她有些为难,还是说了,“这灯内外都是黑的,跟你挺像的。”
  卫景朝听出她的言外之意。
  这是说他心肠黑,跟黑燕子似的,所以相配
  他并不生气,纤长的手指从衣襟处探入腰间,摩挲着细嫩的肌肤,慢慢问:“我还有个地方,也挺黑的,你喜欢吗?”
  第38章
  他暧昧的语气落在耳边,沈柔的脸,没出息地红透。
  一颗心发颤,声音更是发颤,结结巴巴问:“什……什么地方?”
  她心里,已有了猜测。
  这么久以来,卫景朝问过她喜不喜欢的,只有他身上,那个寻常不能说出口的地方。
  只是,在沈柔的记忆里,他那处青筋环绕着,有些狰狞,有些凶狠,有些吓人。
  可是,一点也不黑。
  她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里。
  卫景朝带着笑意的嗓音落下,慢慢道:“自然是我的眼睛,还能是什么?”
  沈柔身体一僵,暗自咬住下唇。
  卫景朝低声问:“柔儿想到哪里去了?”
  沈柔颤声道:“没……没想……”
  他炙热的手掌,从腰间往上滑,捻着她的要害,嗓音越发低沉。
  炙热的唇,落在她脖颈间。
  慢慢道:“柔儿撒谎,这样不乖,是不是该罚?”
  沈柔向后靠在他胸膛上,难耐地扬起脖子,闭上了眼。
  卫景朝的目光,落在那两盏花灯上,更用力地,挺动了腰身。
  沈柔坐在他腿上,死死咬着唇,克制住喉咙里的吟叫。
  这里是驿站,隔音不好。
  比不得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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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出发时,沈柔特意带上了那两盏花灯,挂在马车壁上。
  卫景朝看见,没说什么,随她去了。
  一路奔波,又过了二十日,一行人终于进入凉州地界。
  这二十天,在陆黎的监视下,又抓到两个意欲向京城传递消息的人,将他们一视同仁,看押了起来。
  自此,队伍里才彻底太平起来。
  凉州的风光,和京城截然不同。
  尚且是秋天,就已白草摧折,满地黄沙,天气寒凉入骨。
  太阳离的很远,又仿佛很近,挂在山头上,却没多少热意,也不太亮,导致整个城中,都有种昏黄之意。
  卫景朝从马车上下来,重又骑上了马,带着一行人进了凉州城,奔向位于城西的北域都护府。
  “都护”是前朝所设的,掌管整个边塞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本朝并没有设过这个官职,但北境、西境、南境三地的大将军,无都护之名,行都护之实。
  到都护府门前时,沈柔撩起帘子,望了望古朴气派的大门。以前,她的父兄,就是住在这里,带兵抵御匈奴的吗?哥哥说的凉州的家,便是此处吗?
  她不由得茫然片刻,任由马车行驶进大门内,仍是撩着帘子,望着窗外风光。
  都护府内十分简朴,连花草都不见几棵,满院子都种满了油松和樟子松,夹杂着几棵核桃树和苹果树,都长得高高大大的,没有经过修剪,姿态十分自然。
  这样粗粗一看,便与精致秀丽的京城,格外不同。
  凉州太守早就接到消息,知道长陵侯要代替平南侯到北疆带兵,今日便候在都护府内,等他接见。
  毕竟,这位侯爷又与平南侯不同。
  人家不仅是世袭罔替的侯爵,更是皇亲国戚,身份矜贵不凡,怠慢不得。
  卫景朝策马走到前院,一眼便看见他们。
  为首的人穿着太守的官服,身后乌压压一片穿官服和盔甲的人,不用想,就知道他们的来历。
  他下马,将马鞭交给身后的侍从,款步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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