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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隔云端 第93节

  第一回见面还是第二回。因为弄伤了他,我要给他跪下,然后又被关在家里两天。大门是用铁链锁着的。云哥,你挨过饿吗?我饿了两天。”
  “那一晚下了雨,他爬窗户来看我,但是你猜第三天早上保姆来给我开门时,我在门口发现了什么?他的脚印,好多脚印,他在门口犹豫了很久,他从窗户爬上来,没有问我为什么被锁在家里。”
  “那天晚上他把我的床弄脏了,第二天又托人给我送来了新的床铺,比原来的厚实多了。”
  “他没有挨过饿,也没有挨过打,这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他就算把自己弄得再脏,脸上没有一点忧愁或者不愉快。我肯定,他是开开心心长大的。”
  “那天晚上我穿得其实很干净,但可能,甚至还是比不过挂在他身上的灰尘吧——他很同情我,我看得出来。我穿得再干净,还是需要别人的同情,而他?无论是什么样子,什么都改变不了他的幸运。”
  向梦州的最大的幸运是,他可以毫无负担地邋里邋遢。
  他甚至不需要以整洁来维持体面。
  向梦州,这三个字,就是最大的体面了。
  说到这里,洛淼停了下来,洛颐云很有耐心地没有说话,他知道她还没说完,他在等。
  “我见惯了厌恶的眼神,所以我不害怕。我没有见过爱的眼神,但也不稀罕。但我就是……就是不想看到他充满同情的眼神。云哥,你明白吗?”
  世界上有一样东西锐利无比,同时却又万分脆弱,那就是自尊心。年轻人的心晶莹而玲珑,人们只啧啧称奇它是多么易碎多么需要呵护,而忘了再如何易碎,它仍被铸成匕首形状,是一段的开了锋的利刃。或许正是这份脆弱造就了锐利。
  【5 请你尽情恨我吧】
  洛小姐与律师约在下午三点。与向家的几桩官司开庭在即,有些事宜还需要提前与律师协商。可她毕竟太忙了,据说这次只在出差之前堪堪挤出了两个小时,然后又要去赶飞机。
  律师早就在会议室等着了。案子本身的难度是一回事,而像这样不好对付的大客户,就算是经验再丰富的资深律师都要捏一把汗。这个行业,说是提供法律服务,但有时也跟保姆差不多了,客户的喜怒哀乐都要顾及,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洛小姐自然算不得鬼,但她的风评比鬼更差些。小鬼邪恶,她只是冷清与难以捉摸。这两个特点并不会比邪恶更讨人喜欢。她的冷是由内向外的,不分亲疏,无论场合。
  待洛小姐进来坐好后,律师斟酌着用词,小心翼翼地向她汇报:“关于向梦州先生的遗产,我想我们还是可以争取到大部分……”
  “嗯。”洛小姐静静坐着,随手推了推眼镜,目光垂落,看上去话也不多,只是哪怕她不言不语,周身也像散发着什么霜雪之气。
  律师一边悄悄揩了下冷汗,然后继续汇报:“主要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对我们很有利,然后在分割遗产时,我们还可以……”
  这时洛淼出声打断了:“只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个点吗?洛纬秋是他唯一的儿子,他的份额也应该归我。”
  她顿了顿,继续说:“不然我为什么要生他?”
  这句话就足够令人胆寒。仿佛自她有孕,到幼子诞生,这一步步都是精心计划中的一环。她与向梦州果真没有感情,而她整个人也冷情到可怕。律师入行以来也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客户,其中不乏一些道貌岸然之徒,但人哪怕做下恶行也总想替自己文饰辩护,可她确实真的不在乎,她平铺直叙地讲出,话里话外仿佛仍有另一个声音——那又怎么了?
  看着她的脸,猜不透她的想法,也看不出她的年龄。像她这样的人,大概是不需要年龄的。人的个性总有个渐变的过程,而她却像已经被冰了多少年似的。也令人难以想象她也可曾年轻过?她春心萌动的时候,该是什么样子?
  韩助理就站在会议室的门外,眼神不住地向玻璃门里飘,她手中紧紧捏着几张纸。是刚刚得到的消息,她正在发愁该怎么进去汇报。
  碰巧一个新来的实习生从走廊里经过,韩助理巧手一拨,将年轻人拨拉过来,手中的纸便瞬间换到另一个人手中了。年轻人还没反应过来,只听她说:“这是要紧事,你快进去跟洛总说。”
  年轻人仍是懵懵的,耳中只听到“要紧”二字,便不敢多想或发问,敲了敲门,获得门内人的准许后,推门就进去了。
  “洛总,”年轻人规规矩矩地,“这是要紧事。”
  洛小姐抬头瞥了他一眼,接过了那几页薄薄的纸。
  最上面的是洛颐云的病危通知。
  她终于皱了皱眉。
  然而现在赶过去亦是无用。自他病重以来,洛颐云的死讯就是一个必然到来的消息,只看时间早晚罢了,这一点她早已心中有数,此刻她看上去也没有改变行程的打算,只略略一扫,眼光换到了下面的纸上。是洛颐云留给她的遗书。
  前面几段话写得颇无新意,不过就是他那点鸡零狗碎的遗产如何处理的问题。然后话锋一转,是几段没头没尾的话:
  以前你对我说,你不喜欢向梦州,其实我当然明白你的心情。
  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也是这样看你的。
  还记得年幼时我们一同待在奶奶家玩耍,父亲要我对你好,关照你,不能得罪你,以免惹得你父亲不快,不肯借钱给我们家。那时我还不懂这份差距意味着什么,我把你当做亲妹妹那样对待,没有丝毫私心。直至后来我母亲的病开始严重,父亲不得不卖掉了我最珍视的钢琴,你猜怎样,后来我在你家的杂物间看到了那架钢琴。当时你说你父亲逼你学习礼仪,要你成为一个得体有礼的“大家闺秀”,要你学习乐器培养气质。
  你说,我才不在乎呢,他不过是希望我讨好其他有钱人家的公子罢了,云哥你说好不好笑,即使如此,他那么有钱,也只肯让我用二手钢琴,这东西又脏又重又占地方,只好放在这里了。
  那时我似乎明白了父亲说的话:讨好洛淼,会对你有好处的。这是一条生活的捷径,但我却因此陷入了痛苦。你能拥有我不能拥有的。我把你当妹妹,却需要讨好你,只因你拥有一个有钱的父亲!此后每次见到你,都不免觉得心情复杂。坦白讲,你被虐待时,我也真的心疼过你,但每次心疼过后又不免想到,难道我真的配心疼你吗?淼淼,你过得不好,但永远有人比你过得更糟。
  我知道,那是我在妒忌你。我心疼你,同时又妒忌你。
  其实我不该说这些话,既无用处,又令人心烦。但是妒忌这块石头存在心中太久了,我知我比你想象中还要丑陋,现在我坦陈自己,请你尽情恨我吧。
  无论如何,我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了。
  第108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四)
  【6 愿你永无后悔,愿你永不回头】
  一进入那个窄小的地下酒吧,洛淼就知道向梦州在吹牛。昏暗的灯光,东倒西歪的桌椅,酒瓶在脚印纷杂的地板上淌成了河,咕噜咕噜的声音取代了泉水叮咚。自灯流下的光只有一点点,十分吝啬,此外不知是什么东西在发光,桃红的,荧黄的,影影绰绰,前行的路上还有一些不明物体,看不清。她小心地迈着步子,以免被溪水中的石头冲撞。再往里走,还有些难以言喻的奇怪味道,像酒精,却有甜香,苦里带蜜似的,从溟溟濛濛的前方涌入鼻腔。
  就这地方,还需要门票?她不禁在心中嗤笑,心中一时忘了她在来之前多么忐忑,也忘了这份忐忑之中,有几分是因为即将见到心上人,又有几分是害怕再看到一个光鲜快乐的向梦州。
  自尊可以杀死一个年轻人。
  但绝对不可以丢弃自尊。
  洛淼不会承认自己是在妒忌,实际上她反而觉得自己离妒忌相差甚远。她既不想取代向梦州,也对向梦州目前拥有的一切不感兴趣。她唯一比较在乎的,大概是不希望总是被人提醒自己处境可怜。
  但很奇异地,向梦州就是有这样的功能。在来的路上,洛淼还在想,这种人难道就会永远春风得意么?他会不会有倒霉的时候?好想看他倒霉的样子啊!
  她这样想着,也不禁笑了笑,似乎这人倒霉的情形就近在眼前了。
  然而来到此地,倒霉的样子的没见着,先呛了一大口烟。这里通风条件堪忧,因此放眼望去,灰蒙蒙的烟雾被迫在室内来回循环而无法挥散。洛淼咳嗽两声,然而接着又是一大口烟,像迎面而来的一拳——是有人故意喷到她脸上的。
  她愤怒地抬头看去,一个领口大概快开到肚脐的红发女子伸臂将她揽来,带满各种饰品的细长手指在她脸上胡乱地揩,她手腕和指间带了太多饰品,洛淼从不戴首饰,她觉得很硌人。女子的笑声很爽朗,甚至豪迈地像从哪个山头传来,整个过道里都是回响:“谁家的小羊误入歧途了,快来认领,不然我带回家了!”
  她身材高大,大约与那些男生们一般齐。即使说话时,狂笑时,嘴里还是叼着烟,她胸口温热,洛淼被她猛地一拽还有些发懵。她听到旁边卡座上有男人笑着叫她“沈曾莉,你别把人家吓到”。又有人说:“这姑娘面生啊,是来找人的吧?”
  她当然是来找人的,只不过是洛颐云还是向梦州,她一时没想好怎么回答。
  她是为洛颐云来的,不过是向梦州邀请她的。
  她绝对更在乎洛颐云,可毕竟是向梦州邀请她的。
  她这一晃神,就错过了回答的最佳时机,还好有人及时解救了她。有个坐在舞台上调试吉他的男人被此处的纠纷吸引了视线,他嘴里也叼着烟,和这里的每个人一样,他融在纷杂的人影中,没有一丝丝特别,“曾莉,你别吓她。”
  今天的向梦州依旧穿着宽松肥大的工装裤与旧t恤,因为光线昏暗,所以洛淼用力眨了眨眼也看不出他今天是更干净还是更邋遢。他此刻正侧对着众人,头也不抬,洛淼只来得及看清他半个轮廓:头发一定很柔顺,就是略长,要剪,发梢末端延伸出一段额头曲线,向下承接眉骨与鼻梁,像三条河流汇集于一起。舞台上有一盏小灯,照得线条柔和,河水温暖。
  嘴角还衔着半支烟,微弱的猩红的火光。
  虽然她始终没有出声,但他显然知道她已经来了。不需要说话,她的气味已到了此处;不需要行走,她的呼吸已在耳边。她是一颗撞入湖面的石子,沉默着坠入湖心,却撞出了一圈涟漪。
  “切,”被称作曾莉的女人听到向梦州说话,表情似是不屑,很扫兴地说:“来找你的啊。”
  洛淼感到身后有人轻轻推了她一把,她不得不向前走了两步,向梦州此时刚好抬起头。还以为是她主动走来,原本没有表情的脸上忽然生动了些,像是冰雪溶解,春暖花开。洛淼在那时有一瞬间的错觉,在那张脸刚刚抬起来时,那神情竟然有些许迷茫。室内一点点的光,投入眼睛深处,汇成两个小小的圆,像冬末已经解冻的河上徒留的余冰,脆弱且无用,行至末路,却在蓝色河面上顽固地反射阳光。
  洛淼在那一瞬间忽然想要脱口而出:“你也会脆弱吗?可是,为什么?”
  然而终究是没说成。不知是谁又进来了,引起一片欢呼。曾莉扑上来,扳过洛淼的肩膀,强行让她转头:“妹儿,你看我们这儿的帅哥多不多?你盯着那姓向的,没前途——”她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指。艳丽的手指甲宛如一枚正在不停闪烁的信号灯,直直地为她规划视线归处。
  走过来的是洛颐云。
  洛淼看到了,“那是我哥哥啊。”
  曾莉立刻大呼小叫起来:“真的嘛!是亲的哥哥,还是那种……嗯……”
  “不是亲哥”,洛淼不知怎么心情有些不好,“只是堂哥。”
  “只是堂哥……”身旁的女人念叨了两句,若有所思似的:“那没啥,只要胆子大,还是可以一睡。”
  酒吧里都是些熟客,彼此都互相熟悉,不过这一小撮人中总共没几个姑娘,见洛颐云进来,就全在他身边扎了堆,一片云似的,洛颐云走到哪儿,便跟着飘到哪儿。他倒也大方礼貌,一一与众人打过招呼。洛淼站在阴影处,他没有看到她。洛颐云走到舞台前,向梦州抬头看了他一眼,两人相视一笑,碰了碰拳。
  原来洛颐云很受欢迎。向梦州就仿佛没有这个待遇。洛淼疑惑地想。
  为什么呢,洛淼问曾莉:“向梦州不好吗?”
  他输在哪儿了?洛淼实在很好奇。
  曾莉被她问得一愣,微微眨了眨眼。洛淼看到她眼皮上一块亮晶晶的深色眼影,像入夜前一刻黛色的天幕。
  她拢拢头发,很快就恢复了原状。她把洛淼往旁边一拽,低声道:“向梦州靠不住,太花心了,不过这在这种地方也不是什么问题,到这边喝酒看演出的姑娘,不是没有钟意他的,但他这个人吧——一开始热情,然后就莫名其妙冷下来了,你说奇不奇怪?”
  洛淼想了想,没接话。
  曾莉接着说:“我觉得他肯定有什么病吧,估计是阳痿?所以真到动真格的时候就怂了呗。”她眼睛追着洛颐云走,一边还在絮絮地说,像个热心给人解决婚配问题的街道办主任:“你堂哥这样的就挺好的呗,哎对了,我听说他原来是学古典的,现在怎么改玩流行啦?”
  洛淼摇了摇头,她想了一下,印象里洛颐云小时候是在弹钢琴,据说弹得相当不错,至于为什么现在没再见他弹过了,她不知道。
  这地方着实条件堪忧,不过洛淼也不是没在脏乱的地方滚过爬过。想当初,有时她想从音像市场上背点东西带回学校卖,不舍得出路费,就搭着人家进货的卡车,挤在车厢里,有时碰上交警检查,还要躲在编织袋之中。洛淼抬起头,地下酒吧里几颗灯泡在上方摇摇晃晃,像死白的眼向下照着一张张死白的脸,忽然想起来,她躲在车里时好像也只能看到这样摇摇晃晃的光,透过编织袋的纤维缝隙,仁慈地施舍在她的脸上。她看到洛颐云走到向梦州身后,接过了他的吉他,率性一拨,音符砸在堆满饭盒、饮料瓶与青春的地板上,溅起来掌声与灰尘。追文二三苓=六久、二:三(久^六
  之后向梦州也从地上站起来,裤子上立刻出现了一块崭新的污渍,他毫不在意,甚至连一个拍打的动作都没有。洛淼想到,怪不得他总是把自己弄得这么脏。她却又想,关注这个做什么?
  她看到,向梦州脸上带着笑,这笑那么轻,又那么重,仿佛从天而降,落在地上的瞬间生长为一个庞然大物,让人忽视不得。过于关注他脸上那丝轻浮的笑,洛淼甚至没注意他何时开的口。
  他站在几尺高的简陋台子上,有人给他伴奏,有人为他欢呼。洛淼实在是不怎么有情调或艺术细胞的少女,周遭澎湃的热浪涌来,她却无动于衷,只直愣愣地看着台上。在她身旁,一条条臂膀伸展出来,挥舞,摇摆,只觉得那像是在伸出海面呼救,海浪推挤,而台上的人站在水面上,就是唯一的舟。
  她听见台上的人唱:“玫瑰,你手心有一道痕,那是谁曾经的唇,玫瑰,不怕枯萎,不怕风摧。”
  “玫瑰,玫瑰,或许你过去的梦,陆续成了灰,你看你上下的刺,只是一身悲。”
  “玫瑰,玫瑰,愿你永无后悔,愿你永不回头。”
  ……
  短暂休息,曾莉推着洛淼向前,笑嘻嘻地拉扯着洛颐云的领子,要他交代为何把这么漂亮的妹妹藏了这么久。而向梦州蹲在台上,还在看一张乐谱。他注意到洛淼的眼光,以为她感兴趣,于是将那张皱巴巴的纸递来,问她觉得怎么样。
  “我听颐云说你家有钢琴,你学过?”他说。
  洛淼无处可逃,只得接过那张对她来说形如天书的纸,歪扭的符号化成枷锁,将她锁在原处,动弹不得了。曾莉跟洛颐云打闹结束,两人一同过来看,洛淼手中的纸一下成为众人焦点,视线都聚集于此,像快把纸点燃。洛淼想,如果真的烧起来就好了,如果地震就好了,如果天塌了就好了。
  向梦州看了看她面无表情的脸,忽然说:“你今天是不是忘带了眼镜了?”说着无比自然地将乐谱收回去,与众人展开下一个话题。
  洛淼在此刻是多么厌恶向梦州。她认为她实在无需总是被同情。
  第109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五)
  【7 他死的时候还不到二十五岁】
  洛小姐在见沈曾莉前接了一个电话,助理打给她的,说是经过查证,那份“临终录音”是伪造的。
  “洛总,我在美国联系到了当时与向先生一起参与沙漠探险的其他人,还有当时负责抢救他的医护人员,说是……”
  “说是什么?”洛小姐声音不大,却在寂室中尤为清晰。沈曾莉选的这个咖啡厅很安静,很有格调的样子,倒不太像她的风格了。
  “……说是,向先生是当场死亡的,太快了,甚至,都没法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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