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古骜垂目扫了一眼典不识掌中所奉,只见那是一卷有些眼熟的破旧竹简,古朴之气扑面,古骜立即记起了来,这本书好像叫做《大明天王口口口口行记》。
古骜于是走到典不识身前,拍了他一下:“看什么呢?”
典不识吓了一大跳,手一松差点把书给抖落了,回过神,伸臂一捞,这才将那竹简收在上衣腹中,一时间有些结结巴巴地道:“……我……我在看我爹留给我的书!”
古骜看着典不识把书藏起来的样子,扬眉道:“看就看,怎么偷偷摸摸?”
典不识一时间涨紫了脸色,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便一言不发地尴尬看着古骜。
古骜心道:“看那书的名字,又是他父亲给的,该不是艳书。这般不愿示人,难道果然是……”
典不识见古骜仍然探究般地望着自己,那目光似乎间早就洞悉。
感到无可遁形地咬了咬牙,典不识终是仰头对古骜道:“我父亲嘱咐过我,说这卷书不能给别人看,不过古先生你也不是别人,给你看看也无妨……”
说着,典不识便伸手将书递给了古骜,古骜微微挑眉,接在手中,便垂目一目十行地默读而去。
一读不要紧,刚看完了第一句话,古骜便好似被文字吸入其中,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了。
典不识有些奇怪,这卷书虽说是先祖所传,也的确是禁忌,但自己自从识了字,看了这么多年,看来看去,写得也就那么几件事,平铺直叙,无甚惊奇之处,怎么古骜看样子倒有些看入迷了?
里面写得也极为简单,典不识看了许多遍,如今都快会背了,不过是几句:
“天王驾幸口口郡,庶民莫不夹道欢欣,供军粮米。”
“天王既临,分田均地。”
“天王既行,民跃踊随军,王过一村,一村偕空,王过一郡,郡中再无男丁。”
“十万成军,千万成帅,浩浩汤汤,天下军旅,莫能我及。”
“天王每至于一地,必杀世子,挂城头以警,开粮仓振民与军,军民携粮而走,满目欢欣。”
“天王言:成军之要,在于神,若有神助,莫不顺心!”
“苍天已死,天王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典不识看着古骜,见古骜入神地将这卷书捧在掌心观了半晌,面上不动如山,不禁疑惑道:“……古先生?”
古骜充耳不闻,甚至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说话。
典不识心中诧异,觉得这卷书实在是无甚奇妙之处,怎么就引得古骜看得入了神呢?
典不识不知道的是,与自己不同,古骜对于两百年间的乱世,在文献汗牛充栋的承远殿中,早已钻研了整整五年。
所以典不识看不出的话外之音,古骜却一目即了;典不识看不出关窍的简单文字,却像一颗小石子,投入了古骜之渊识中,激起阵阵涟漪……
其实有的时候,人醒悟需要一个契机。
有的人经历了太多,看见一片黄叶落而知秋便大梦初醒;
有的人行路万里,忽然跌了一跤便大澈大悟;
有的人越过千山万水,看见帘外水滴落檐就恍然自觉……
而这本书中所叙的文字,却着实将苦学了五年的古骜,点醒了!
古骜从前于书院所汲取之知识,都是从剿匪的一个“剿”字、和一个“匪”字着手,可是那学问再精巧严密,却都像七巧板拼凑起四正方圆,怎么都缺少最后一块……
古骜看着手中竹简,原本腹中无数的线索一瞬间纷繁而出。
越往下看,古骜越是震惊,只感到心间一团火一点一点地上升……
不错,承远殿中的浩繁卷帙堆案盈几,只记载了当年大明天王之匪事,又记载了如何剿匪的关窍,可是对于有一个问题,却如失语般,避而不谈。
承远殿中只是记载说,最初之时,所谓大明天王还不是大明天王,只是一个穷书生,曾落草为寇,被郡守剿得只剩十八骑,冬日里逃入狼山,见大雪封山,于是郡守就撤兵了。可是等开春再来的时候,穷书生已经从山中拉出了一万人的队伍,而等太守上报朝廷,请求援军的两个月间,穷书生又已经发展出了十万人的兵马,打出了大明天王的旗号。
古骜还记得,那位太尉留下的兵法中,如何剿匪一节斐然成章……
比如一开始郡守对于匪数都乃瞒报,会尽量说得较少,结果等朝廷的援军到达,根本赶不上流寇之数。
于是发展出了许多剿匪的不二信条:
诸如,株连流寇九族,参与者凌迟处死。
——这样许多人即使被饿死,也不会去做流寇。
诸如,防止流民聚集,聚集形同谋反。
——这样虽然有蛮横之嫌,却可以防患于未然。
诸如,一旦粮荒,就在城外设粥场,由兵甲护卫。
——这样即使粥汤不够,也可以令人在希望中慢慢饿死,而不会绝望造反。
诸如,断绝流寇与读书人的联系,读书人哪怕接受流寇一财一物,便凌迟处死。
——没有读书人指点,流寇往往容易犯错。
诸如,对于静止之寇,围而不剿,令其内讧。
——流寇自己不自务农,以剽掠为生;因此只要围住,人相食之事都会发生。
诸如,对于流窜之寇,只追不拦。
——前部乃精锐,若拦,他们反而置之死地而后生;
——后部乃残兵,若追,却能得到大部分流寇剽掠来的辎重。
可承远殿中的浩繁卷轶中,却从来没有提过:
流寇究竟是如何从一十八骑,一冬之间就过了万?
又如何从过万,两月之间便过了十万?
又究竟是怎么做到,每每在守军报上匪数后,来清剿之朝廷军队,永远赶不上流寇新发展的数量?
大明天王究竟是如何做的?
……这世上,从未有人敢记载下这样的学问,因为这是诛九族的罪过。
可典不识这卷书中,寥寥几字间,却明明白白地写了——“大明天王”一点点壮大的过程。
典不识看不出来,因为他手中只有七巧板中的这一块,却没有其他的六块。
而古骜之所以一看便与之前所学一瞬间全部贯通,豁然开朗,乃是因为剿匪与起义乃一体之两面,古骜研究透了一面,另一面自然一点就通。
竹简上墨迹黑字,对于典不识只是简单的叙述,
可是对于古骜来说,目所及处,却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反书,如何一步一步实施,赫然在目,分条缕析:
所谓“天王既临,开仓振民与军,军民携粮而走,满目欢欣。”便是在说流寇不自务农,生存之要,在于剽掠粮食,既要剽掠粮食,便定有一村一地,谓之剽掠之地。
又有“天王每至于一地,必杀世子,挂于城头以警。”
这便是说剽掠的第一步,要害在于必须将‘剽掠之地’中人等划归为两类,比如分为士族与庶族,比如分为富户与黎民,又比如分为恶霸与百姓……
行军至后,或杀士族,并令庶族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或杀富户,令黎民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或杀恶霸,使百姓成为同谋,共分其资财……
如此一来,这些原本的庶族、黎民、百姓等良民便与流寇共担了灭九族的罪过,等流寇撤军之时,同谋者因惧怕朝廷清缴,便会跟着一起参军,所以才有言道:
“天王既行,民参军跃踊,王过一村,一村偕空,王过一郡,郡中再无男丁。”
通过如此行军,携裹所过之地百姓而前,很快就能到如此境界:
“十万成军,千万成帅,浩浩汤汤,天下军旅,莫能我及。”
那如何令天下子民心甘情愿与流寇同谋呢?
那便是早早地打出口号,比如:“天王既临,分田均地。”
又如:“开城迎天王,从天王,不纳粮。”
可即使这样,如果还是有人不愿意同谋如何办?
文中亦清楚地指明:
“天王言:成军之要,在于神,若有神助,莫不顺心!”
“苍天已死,天王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也就是通过鬼神之说,令众人相信,剽掠分产并非不义,却乃上天授意,谓之均贫富。
王朝之军,所有甲士,其身后运送粮草者,驻守驿站者,总共需十人以供一人。
然是流寇却不然,他们行至何处,食至何处,并且食光当地之粮后,还将当地几乎所有青壮年之劳力携裹而走。
如此滚雪般地步步高攀,如遇到富户怕被清缴而主动投靠,毁家起义,流寇便又得到了读书人的指导,补充其为将领,从此更加壮大……
这便是所谓十八骑至于一万,一万至于十万,十万至于席卷天下……如此看来,倒真一点也不是难事了!
更何况流寇军只过境不用守境,朝廷每得一处,要分兵把守,流寇却能流动作战,不以城地为得失。
且流寇过处,落难百姓多为流寇亲人,通风报信,敬军供粮者甚多……
古骜越看越是惊心动魄,顺目而下:
只见里面不仅记载了‘大明天王’起家的过程,也记载了他败亡的过程。
“累世经年,剽掠宝物,倚叠如山。”
“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天王视之,亦不甚惜。”
“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广修宫殿,宫女三千,后宫夜宴,日夜不辍。”
“二子争权,天相冤死。”
“四大天将,分兵以出,尽皆陷于太尉。”
古骜的目光随之落到了行文最后,笔触墨尽残竹断简:
——“大明天王征天下战行记,校尉司马,典彪记。”
读毕,古骜握住竹简的掌心已然浸满了细汗:
经过这五年的皓首穷经,古骜早已知道,想通过朝廷,或者通过世家,根本不可能匡合天下,前任足迹血迹斑斑,自上而下想要除旧布新,是一条死路……
可是……
究竟如何才能解开这乱世之局?
究竟如何才能破而后立?
究竟如何才能让天下涅槃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