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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小露一手

  林蝶衣要做什么吃的,孙新宇看不明白,不过,他知道只要是美妞做出来的吃食都特别美味。
  薄饼好吃,配菜更重要。
  取一勺猪油用来炒制菜丁。
  油亮亮的猪油在锅里化开,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一股浓香扑鼻而来,引的众人只想吞口水。
  “哎呀,美妞丫头你这是在做啥呢,这么香。”
  林蝶衣笑了笑,什么都没说,这一会儿的功夫,猪油已经热好,林蝶衣依次放入酸豆角丁,豆干丁,蘑菇丁,芥菜丁等食材,用锅铲搅拌均匀,再撒上芝麻和食盐。
  满满的一小盆配菜惹得人的馋虫都跑了出来。
  这一会儿,孙新宇已经跑进来两趟,直勾勾的看着林蝶衣,不知道她又在弄什么好吃的东西。
  配菜做出来了就要做薄饼,林蝶衣用猪油擦了擦铁锅,温度上来了便缓缓的倒下一勺面糊,拿起一个木头做的刮板手腕轻轻的转了两转,一张嫩黄嫩黄的薄饼便做了出来。
  重返往复,林蝶衣手腕翻飞,片刻的功夫数十张大小,薄厚几乎一模一样的薄饼便新鲜出炉。
  “美妞,啥时候吃饭。”
  “面条还没有煮。”
  林蝶衣瞪了孙新宇一眼,即便是再馋也得等她做完了再说。
  凉面的汁好调,不过,特制的调味辣椒油却要费些功夫。
  林蝶衣趁着孙新宇和老木匠胡头不注意,从储物袋里拿出来几样东西,用葱姜香菜八角花椒香叶炸了菜油,又用花生碎,熟芝麻,干辣椒末,花椒,八角,香叶,桂皮等东西做了一个油辣椒,还用荤油中的油渣做了一个臊子酱。
  “美妞,我们的活儿完事了,你的饭做好没?”
  “做好了,做好了。”
  第一次看见三表哥这么猴急,林蝶衣不由得觉得好笑,“去叫胡大爷洗手吧,准备吃饭。”
  屋子里都是刷柜的那种呛鼻的油漆味儿,林蝶衣把地桌放在外面,“大爷,我们在外面吃吧,屋子里的油漆味儿太浓。”
  “行,哪里吃都一样。”
  老木匠胡头也有些迫不及待,一直闻着香味儿,也不知道美妞这个丫头做了什么好吃的?
  饭桌上摆了一个小盖帘,盖帘上摆了一摞薄饼,一小盆配菜,两碟子凉拌菜,凉拌菜一道是用黄瓜木耳胡萝卜丝拌的,一道是由菠菜,蘑菇丝,葱丝,粉条段拌的,看着清清爽爽,闻着酸甜,吃着鲜辣,非常美味。
  桌子上还有六大碗过水的玉米面条,三碗面条上面摆了黄瓜丝,胡萝卜丝,木耳丝,青椒丝,香菜段,葱花,蒜末,熟芝麻还有一大勺自制的油辣椒和臊子酱。
  另外三碗什么都没放。
  “这都是啥?”
  “这三碗是凉拌面。
  另外三碗,看你们自己,我做了蘑菇卤子。
  还有薄饼,卷着菜吃。”
  “看着哪个都好吃,我先吃哪一个?”
  林蝶衣微微笑着什么都没说,各有各的特色,哪一种都好吃。
  “胡大爷,快过来吃饭。”
  林蝶衣招呼老木匠胡头入座,端给他一碗凉面,又伸手拿过来一张薄饼,裹上菜丁递给老木匠胡头,“大爷,尝尝。”
  “看着哪个都好吃,都不知道吃哪个好了。”
  “都尝尝。”
  林蝶衣笑着说。
  老木匠胡头接过薄饼,咬了一口,眼睛不由得一亮,薄饼的香脆,酸豆角清爽,豆干丁软糯咸香,芥菜和蘑菇汁水的美味,汇成一股浓浓的鲜。
  “嗯,好吃!”
  老木匠胡头连连点头,“真的不错。
  这是玉米面做的?”
  “加了一点儿点儿白面,不过,单单只用玉米面也可以做的,味道比这个更甜脆,只是少了一点儿点儿糯。”
  “听着就好吃,没想到玉米面的薄饼还可以这样配菜吃。”
  “你还可以加一点儿葱,香菜和这个酱,味道便多了一份咸,一份鲜,一份甜,一份辣。”
  “真的假的,我来一个。”
  孙新宇看着老木匠胡头吃的香,急忙拿过来一张薄饼,“美妞,以前你怎么不这么做。”
  “以前啊?”
  林蝶衣笑了一下,“我们说到好吃的,最开始想到的就是大米白面,鸡鸭鱼肉不是吗?
  说实话,要不是家里的细粮都被人借走了,我还想不起来做这些东西。”
  “借的好,好吃。”
  孙新宇嘴里早已经塞满了东西,说话不清晰却仍然对着林蝶衣竖起大拇指。
  “你们也尝尝凉面,味道也很不错。”
  孙新宇听林蝶衣这么说急忙把最后一口卷饼塞进嘴里,拿起筷子准备吃凉面,一口凉面,一口清爽。
  凉,鲜,甜,酸,辣……“哎呦我的天,美妞,割麦子那会儿你咋不做这种面,要是那时候吃上这么一碗凉面,那不得美死。”
  “那时候啊?
  没想起来。”
  孙新宇一噎,随即笑道:“这什么记性?”
  “这是玉米面做的?”
  老木匠胡头也吃了一口凉面,被劲道爽滑的面条征服,不由得问道。
  “对啊。”
  林蝶衣点了点头,“玉米面里加了豆面,盐,猪油。”
  “怪不得和我家你大娘做的不一样。
  这么做的好吃。”
  “不比白面面条差,看来以后即便没有白面也能解馋了。”
  “细粮有细粮的吃法,粗粮也有粗粮的做法,其实,粗粮细做,味道更美味。”
  “那也得会做才行,没想到,你这个小丫头厨艺这么好。
  他们老王家是烧了高香了。”
  “呵呵,胡大爷,咱不说这些,来,再来一张薄饼,这回卷蘑菇卤子,看看啥味儿。”
  没有白米饭,没有白面条,没有鸡,也没有鱼,一桌子的粗粮青菜,三个人却吃的肚子滚圆。
  孙新宇和老木匠胡头走的时候,林蝶衣把剩下的薄饼和配菜全部打包,让两个人带回家去吃。
  也不知道都有谁吃到了她做的薄饼,反正,从这以后,林蝶衣会做饭的名声是传出去了,而且,还有好多人说,怪不得她家天天都能飘出香味儿来,人家会做饭,即便没有细粮也能做出美味儿来。
  村子里的人说些什么,林蝶衣并不知道,即便知道也不会在意。
  忙了一天,林蝶衣感觉非常疲惫,收拾好桌子,关好门,一头钻进空间,用空间的小溪水洗了两把脸才感觉精神一点儿。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天还灰蒙蒙的时候林蝶衣便爬起床,戴上自制的沙袋开始跑步。
  沿着蜿蜒的山路绕着上河村跑了十圈,这会儿,天才刚刚蒙蒙亮。
  林蝶衣按照孟老的要求开始扎马步,清晨的薄雾打在脸上,凉丝丝的,但是,却很清爽。
  随着时间的推近,天边的鱼肚白逐渐的变成虹色,美丽的霞光丝丝缕缕的撒落在大地上分外的美丽。
  林蝶衣抬起头,看向东方,绚丽的颜色映入眼帘,林蝶衣不由得轻轻的翘起嘴角,没想到她今天会以这样的方式迎接太阳。
  就在太阳将将露出一丝丝小牙儿的时候,林蝶衣突然感觉自己吸入一口极其精纯的空气,瞬间感觉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每一个细胞都活跃起来,从身到心都变得格外的舒爽。
  林蝶衣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疑惑的看向初升的太阳,似乎又有些明白这是阴阳交替时自然产生的一种气体元素。
  不管怎样,身体的舒爽是做不了假的,于是,林蝶衣便开始贪婪的吸收起这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其实,林蝶衣想的一点儿都不差,这东西的确是阴阳交替时产生的一丝元气,换句话说,这就是先天元气。
  这种东西非常珍贵,别说是一个凡人就是一个修仙之人吸收了这种先天元气都会改善身体,长此以往的吸收甚至都能改变体质,当然这种情况几十万人中也不会出现一个。
  而且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吸收得到先天元气,如果不是身体本身就有那么一丝先天元气或者拥有特殊体质,无论阴阳交替时产生多少先天之气,都吸收不到的。
  林蝶衣的身体大概就属于特殊体质吧,而且,她刚刚穿越而来的时候她的身体被小女孩儿和小红狐狸先后改造,这让她的体质变得更加特别,也许,出现这样的结果就连小女孩儿和小红狐狸也没有想到吧?
  有这种感觉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效果却出奇的好。
  林蝶衣感觉身体轻盈很多,而且那种毒素滞留的黏腻感似乎也所剩无几。
  林蝶衣不知道她感觉得对不对,如果对的话,那她可太高兴了。
  扎完马步,林蝶衣又打了一会儿拳,按照孟老所授的方法练习臂力,腰力和眼力。
  一整套动作下来,太阳已经高高的升起。
  该回家做饭吃饭了。
  其实,林蝶衣本可以不用烧柴火做饭,她得空间里还有昨儿烧的茄子,荷包项链里还有一盆白米饭,四五碗红烧肉,但是,生活在村民们的眼皮子底下,烟囱总是不冒烟,却没被饿死是不是很奇怪,所以,有些时候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
  林蝶衣在树后捡了几朵蘑菇,又挑着嫩绿的野菜摘了几把。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听着乡村晨间的变奏曲,感觉心情十分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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