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节

  将军以前察看的资料都是官府档案里的,自然不会有这样的记载,不过这在民间却算不得什么新鲜事儿。
  这几天属下循着线索亲自去找了一趟,终于在东南边的一处大山里找到了这个地方。”
  “这个屯子要按人户算比望云村还多上几户,只不过这里总人数却少得很,全村不过三五十口人。村里有些人家只有一两个中老年男子,在村儿里偶尔遇见到几个妇人,不是年岁已老,就是神情有些麻木呆滞的,大姑娘、小媳妇却是少见。
  属下听说半个多月前,这屯子里一户姓胡的人家跑了小媳妇。这次却没有找回来,只寻到一只鞋子,据说很可能在山里被狼吃掉了。”
  楚溆听他一团废话,直接丢了个茶碗盖过去,侍电一把接住,好声好气地放回去,才说道:“属下在靠山屯里瞧瞧探查了三五日,总算不负使命,大致上了解到了一些事情。”
  “这东南山里有户姓胡的兄弟俩,老大胡红,和老二胡绿。有意思的是,这兄弟俩的娘当年就是已经死了的胡老头花钱买来的,她当年也跑过,后来有了孩子倒不跑了。如今这老太太倒还活着,还不到六十岁。
  这个女人就是七年前胡老太太帮着给老大胡红买的媳妇,花了整整四吊钱,当年买来的时候才十三岁。
  据说这个姑娘一直对胡家人说,她是被人拐来的,请求他们送她回去,她爹娘自然会报答胡家。不过,胡家好不容易买个媳妇,自然不答应,还狠狠打了这姑娘一顿,并饿了两天。”
  把买来的媳妇先狠狠打一顿,据说是买主家常用的震慑手段,为的就是一次把媳妇给打服了,以后不敢起逃跑的心思。
  怎奈事实显然不是如此,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买来的媳妇没有不把这里看作魔窟的,逃出魔窟的心思也从来没有减弱过,只不过从明面上的反抗,变成了沉默的等待。
  “……说是这个女人逃跑的次数比的媳妇都多,跑不掉的时候就自杀,撞过墙、上过吊、拿瓷碗的碎片割过手腕、甚至吞过石头,绝食绝水更是常事,闹得胡家也是一天到晚不得安宁。”
  楚溆眉头一挑,就这样都没死成?
  “呵呵,可不是么。”侍电也无奈咧了一下嘴,他也是探查听说的,没亲眼见过,“听说,胡家后来把她绑起来,吃喝拉撒都有胡大牵狗一样牵着才行。这女人曾经怀过两次孕,都被她故意折腾掉了,这次是第三次。”
  “之所以能跑,是因为请来诊脉的接生婆子说,这次要是在流了孩子,以后她都不能有孩子了。所以她特别安静,连续十几天都呆呆的,胡家人也以为她认命了,对她稍微放松了些。
  半个来月前,村里有户人家往外嫁女儿,胡大喝多了,村里人也都忙着喜事,倒是忽略了她,等发现的时候人已经没了踪影。事情就是这样。”所以,侍电才在开始的时候说‘查清了一部分’。
  大楚国严禁逼良为娼和卖良为贱,平民户籍的人禁止被买卖,就连楚溆和石初樱这样身份的人,对李三一家也只能是雇佣,绝对不能写了身契买下来。
  因为那等于是减少本地可缴纳赋税的人户,这样自掘坟墓的事,没有大的利益驱使,官府里的人是不会去做的。
  如果这个女子是被拐卖的,那这件事就可大可小了。
  拐卖平民是官府一向严厉查处的,往大里说,报道官府,抓捕人贩子和买家胡大,乃至整个靠山屯都得吃牢饭去;往小里说,把这个女子送回家去,由她自家做主也就是了。只不过,到底如何处置还得斟酌一番。
  “问问她从前的事,还有,她有什么想法,差不多的可以满足,不过,要是过分了,你知道的。”楚溆见侍电有些发愁,便凉凉地说道:“那胡家正找媳妇,直接送回去也不是不行……”
  好吧,还是将军大人最狠!侍电甘拜下风。他连忙行了礼去办差事去了。
  楚溆略略思索一下,抬腿往他和樱樱的小院子走去。
  这个时候,樱樱该是在睡觉吧。因胎儿日渐长大,石初樱的困觉增加,每天都要睡上好几觉,倒是不惦记往外头逛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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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怡贞警惕地打量着她身处的这个屋子,虽然旧了些,但好歹整齐。
  门上挂着褪了色的竹绿绸布的帘子,窗户上糊着几乎褪没了颜色的窗纱,细看还有些碧色的影子,床上垂着浅藕色的帐子,半旧不新的,身子一动,床板还咯吱咯吱响一两声,不过,这确是张雕花床,是她七年来见过的最好的床。
  林怡贞的目光从帐子上移到屋子里,墙边有张桌案,上头有茶壶茶碗,还有两把官帽椅子,另有两个屉柜……
  正待细看,门帘子一挑,一个八九岁的小丫头端着碗药汁走了进来。林怡贞记得这个小丫头是照顾她的。
  “……您醒啦?正好把药喝了吧,凉了药效就没了。”小丫头未语先笑,一双小手端得稳稳的。她身上穿着翠绿的衣裳,下头是银红的撒腿裤子,腰间系了条藕色的巾子,为了干活方便,裤脚也扎了起来。
  林怡贞一时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家中的日子,身边也是有两个这样的小丫头来着……
  “你叫什么?”看到这里,林怡贞相信她是真的逃脱了,虽然她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另一个虎口狼窝,但她还是要把握机会的。她再也不会回到那个魔鬼一般的村子里,再也不想见到那一村子的魔鬼。在那里,连三岁的小孩都是魔鬼……
  “你……”小丫头被林怡贞脸上突然出现的决绝神情吓了一跳,不由低呼了一声。
  林怡贞从恍惚中清醒过来,“我姓林,你叫我林姑娘吧。”她听出来小丫头不知道怎么称呼她而有些为难了,便毫不犹豫地说出了本姓。她没有成亲,自然是姑娘,哪怕她肚子里揣着一个。
  “林姑娘,喝药吧。”果然小丫头松了一口气,略显欢快地说了起来。
  “是什么药?”林怡贞接过来,一股子的苦味扑面而来。跟她从前在家生病的时候啊娘哄她喝的要一个苦味儿。
  “大夫说姑娘身子亏得厉害,还有伤,得先把身子慢慢补一补,身子好了,外伤内伤也容易些。”
  林怡贞淡淡苦笑,端起药碗灌了下去。这么多年,那恶魔毒打她,折磨她都不曾给她吃过药,她竟然每次发烧几天自己又熬过来的,想病死竟然都不成,喝不喝有什么关系。总归是老天不收她,不然她第一次挨那毒打就死了。
  “你叫什么?”林怡贞放下药碗,轻轻抿了下嘴角。
  小丫头连忙从托盘上拿了帕子替她擦了擦,才笑道:“奴婢叫十一。”又见林怡贞有些不解,便又说到:“我是末等的,要等升到三等丫头才能有名字呢。”别的就不肯多说了。侍电大人说了,敢漏一句不该漏的话,以后就卖给靠山屯作媳妇去。
  十一虽然还小,但这几天也常听来往这里的大人们说起什么靠山屯,简直是吃人的妖怪村,她才不要被卖去那里呢。这个姑娘多惨她可是亲眼所见的。
  一个没入等的小丫头都这么有规矩,可见这主家是个有身份的。林怡贞心里难免对救了她的‘仙女’琢磨了一番。
  十一又照顾着林怡贞吃了些粥水,等她有了些力气,才提出帮她洗澡。这一连几天了,林姑娘昏昏沉沉的,却偏对衣裳敏感,但凡碰一下就紧张惊恐,所以,到现在她都没法给林姑娘擦洗身子呢。
  “十一,能麻烦你叫你家主事的人来一趟吗?”
  林怡贞却摇头决绝了洗澡的提议,而是要求见主家。她如今逃出生天,却也没心思弄这些个的,她连死都欣喜万分,又岂会在乎如何活着。但她必须弄清现状,才好确定下一步如何,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她再不会的。
  她林怡贞抗争到现在,死就死,活也要明白的活。
  十一对她的要求虽然有些意外,不过,她得过侍电的吩咐,当下点点头转身出了屋子去前头找人了。
  侍电这几天都盯在这里,十一把刚才的事学了一遍,侍电便大致有数了,他道:“男女有别,你去把林姑娘安顿一下,我和大夫随后就来。”不管这位林姑娘有什么话要说,他都得先听一听报给将军再说。
  第一百六十八章 逃生
  石初樱坐在宽大的凉榻上,手里剥着一个硕大的石榴,剥满一手心儿红玛瑙一般水嫩的石榴籽就伸出去,很快,对面一张毛茸茸的脸就凑过来,舌头一卷,就把一把石榴籽给卷走了。
  按说这五月的时节石榴花也就刚刚开放,现在就有这么新鲜的石榴吃实属不易,不过谁让石初樱有木华这个金手指呢,想吃个石榴这点小要求还是能办到的。不过,现在吃得满脸石榴汁,吐了一地石榴籽的可不是石初樱,而是某个肥墩墩的小动物---二肥!
  二肥仰起一张毛脸儿,伸出前爪在嘴上糊撸了两下,把粘糊糊的石榴汁给抿得到处都是,连鼻子眉头上都染了些许浅红色。
  石初樱把手里剥剩下的石榴皮搁到一边的小竹篮子里,嫌弃地戳了二肥一指头道:“瞧你吃的那个脏!快去洗洗脸和爪子,不然,下次没有石榴吃!”
  呜嗷,娘亲最坏!二肥又使劲儿糊撸两爪子,想着如何耍赖才能躲过去。
  木华见状跳上二肥的后背,抓住二肥的两只毛茸茸的耳朵,嘲笑了它一句,二肥只好扭着小屁股窜出去了,捎带着驮走了背上的一只小精灵。
  二肥自打开始迷恋上吃石榴后,为了请动木华帮忙在秋天以外的季节也能吃上石榴,便答应了驮着木华四处兜风玩耍的条件,这些日子以来,二肥与木华同进同出,很有些狼狈为奸的意思,好在它们在淘气也不过是在山上,并不给石初樱惹什么麻烦,石初樱便也懒得管它们。
  楚溆进门的时候就见石初樱正剥了一把鲜红的石榴籽,放进身边的一个细白瓷的小碗里;再瞧一瞧旁边的小篮子里已经有一堆的石榴皮,不由上前道:“石榴吃多了也容易上火,牙齿也会染色的,樱樱少吃为好!”
  石初樱闻声扬起唇角,利落地下了榻,趿拉着便鞋迎上前去,“今个儿怎么回来的这样早?”以往这个时候楚溆应该在宅子基地上看着人干活。
  “嗯,侍电那边有了消息,我记得某人问了好几次了,这不是赶紧回来回禀一声么?”
  楚溆见石初樱巴巴地上前服侍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过,回到家里,进门就有樱樱迎接还是十分令他欣喜的,总比面对冷锅冷灶的好。
  石初樱十分自然地伸手帮着楚溆解了外衣,顺手挂在衣架上。楚溆哪里肯劳动她服侍?倒是牵着手,先把她安置到凉榻上坐好,自己才进了里间更衣换了家常宽松的衣裳鞋袜出来。
  玉露已经上了新鲜的云雾茶和一盘子鲜果,楚溆盘膝坐在凉榻上,饮一口新茶,暗自点点头,当真是令人忘俗的好茶!
  “快说说,到底是什么情况?”石初樱双肘支在炕桌上,手托香腮,两眼闪动着八卦的光芒,定定地望着楚溆。
  楚溆抬手点了点石初樱的额角,嗔一句:“你呀!”也就算管过媳妇了。
  “说说嘛!人家好奇么!”石初樱轻轻摇了摇楚溆的胳膊,娇娇地央求商两句。这是她最近无师自通的撒娇手法,也不知道是哪天、哪个时候,就自然而然地会了。
  “咳!”楚溆显然很是享受被人如此央求着,他垂下眼睑,瞄着樱樱拉扯着他衣袖的小手,掩过眼中的笑意,开口道:“此事说来话长,你想先听什么?”
  “都想听!”石初樱张口就来,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大合适,便又道:“我是说,那女人是谁?为什么会怀着身子还满身是伤的跑出来啊?”
  楚溆慢慢饮了口茶,放下茶碗,才道:“这个女人自称叫‘林怡贞’,是东边一个叫靠山屯的一户人家买来的媳妇。”
  “买来的媳妇?”石初樱张大了眼睛,有些不解地看着楚溆。
  楚溆到底比她见多识广,便慢慢地给她讲解了一些偏远的村落里,娶不上媳妇的男子买媳妇、甚至一家兄弟几人共用一个妻子等有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啊那、生了孩子,孩儿他爹是哪个人,可怎么区分啊?”石初樱脑子有些混乱了,总不能连孩子是谁的都不分吧?
  这个还真不分,楚溆解释道:“……据说男人是按照顺序排的,孩子出生以后管每个男人都叫爹,如果孩子确实能确定是哪个人的,就叫哪个人为‘爹’,反过来就按排名叫大爹、二爹、三爹……”
  “那林怡贞就是给几个男人做媳妇的?”石初樱回想一下那个倒在田埂上的瘦弱身影,实在有些接受不能了。
  “那倒没有,共妻的地方并不多,只有少数地区才如此,靠山屯只是买媳妇。”说着,楚溆又把靠山屯和胡家的事情讲给石初樱听。
  他是不希望石初樱听这些不好的事情,可也不想他的樱樱对这些龌龊的事一无所知,失了防备心。他相信,以樱樱的聪明智慧,只要她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存在,自然会去规避其中的风险的。
  石初樱越听眉头皱得越紧,简直无法相信这个世上还有这么恶毒的人和事存在。这么看来,她以往见识过的那些内宅纷争手段,怎么看都要算得上高级的了好吧?!
  还有,她好像刚刚干掉了两个人贩子吧?这怎么又来了一波?难道如今人贩子已经成了十分流行的职业了么?怎么最近遇上的几个不幸的人背后都有人贩子的影子?
  “怎么,在大楚国做人贩子是个很令人向往的职业么?”石初樱蹙着眉头问楚溆。
  楚溆哑然,这是什么问题?
  什么叫‘令人向往的职业’,人贩子怎么会令人向往呢?
  他摊摊手,表示跟不上樱樱的脑路了。
  “如果不是收益高,风险小的好职业,怎么他们胆子这么大?前脚拐卖了皇家儿童,后脚还能拐卖良家女儿?想来是捉住了也是罪责不重,不然哪里有人敢提着脑袋这么干?”
  楚溆确实无法给石初樱一个满意的解释了。因为在大楚,人贩子一旦被捉是可以斩立决的,可即便如此,照样遏制不住人贩子成为‘流行职业’。
  按说斩立决已经是很重的刑罚了,可当刑罚可以被称斤论两的时候,是轻是重又有什么用呢?别的不说,十二皇子都能一路从京城被拐到二龙山,可见官府对人贩子有多放纵了……
  瞧着话题有些偏了,楚溆连忙把重点挪回来,他继续道:“那林怡贞求死不成,反而坚定了逃生的念头,半个月前,借着村里难得办喜事的机会,逃了出来。她知道自己鞋子跑掉了都没顾得上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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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这是七年来上天给我最大的机会了。如果这都逃不出去,那真是老天肯收我了。”林怡贞也正跟侍电讲述她的经历。
  她说:“我这次很幸运,逃跑的时候在山中见到几只梅花鹿,反正我已经无路可走,也不知道该朝着那个方向逃走才好,便跟着梅花鹿后面。”
  此后的半个月里,梅花鹿跑她跟着跑,梅花鹿停她就凑过去些歇息,如此跟着梅花鹿在山里兜了一大圈倒也没饿死,还给她逃了出来。
  “那天,我记得那群梅花鹿往一处山隘走去,等我跟上去的时候,转了一圈梅花鹿竟然不见了!”
  林怡贞回想着当时的情形,还觉得有些匪夷所思,正当她四处寻找时,她竟然透过急株矮树,远远瞧见了几个仙女走了过来。
  “……梅花鹿不见了,我自己的出路在哪里了?下一步该往哪个方向走?全无头绪。这个时候我恍惚听见了人声,又看见了几个仙女般光彩耀目的影子……呵呵,我以为这次我终于死了,见到了天人,就提了口气奔了过去……”
  “你既然已经出来了,想必是不乐意出去的,你有什么打算,可以说说看,只要不过分的,我们倒也能搭把手。”侍电并没有透露主家的信息,一来没这个必要,二来,还是没必要。
  林怡贞把眼睛移动到站在不远处的一位俊秀公子身上,只见他二十岁上下,腰身挺拔,挎着一把宝刀,一身浅青暗团花纹的锦袍,是她多少年都没见过的好料子……他的家世应该不错罢?!
  “这位公子,有劳了。如果可能,烦请给我家中送个信儿……”提到‘家’,林怡贞不由红了眼眶,这么多天来第一次流出了眼泪,滚滚地落下来,浸入枕巾里。
  她的泪也是热的了。
  “还有,请大夫给我配上一副打胎的药,这个孽种我不要!”林怡贞满是泪光的眼睛闪动着坚毅和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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