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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节

  西装大叔的身体很虚弱,此刻半躺在座椅上,说:如果火云殇能知道或者认识老祖这个人,那说明这家伙也不是个普通人了,至少也得活了一定年月了。
  苏桢说:火云殇暂时被骗走水晶骸骨,不过他不傻,或许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能察觉出来今晚是个骗局,我们拥有的时间不多,必须在火云殇清醒过来之前,壮大自己。如若不然,等火云殇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之后,我们可能都活不成了。
  “怎么壮大自己?”我加速开着公交车,已经快到达房子店了。
  不过此时陈伟却开着车,率先一步赶了回来,他是中了寒江雪的蛊惑之计,不过现在已经清醒了。
  “我有一个壮大阿布的办法。”
  “我有一个壮大阿布的办法。”
  两句话,一模一样,说出来的时间段也是一模一样,苏桢和二爷同时对视一眼,二爷笑道:苏桢,你先说吧。
  苏桢笑了笑,说:二爷,这里你最大,你为尊,还是你先说吧。
  二爷点了点头,说:三十年前,我离家出走,游历天下大川,学习世间奇术,曾经在人迹罕至的北疆区域见识过一种死而复生之术。
  “死而复生之术?”我回头,嘴里嘀咕了一句,此刻公交车已经开回了房子店,不过我们都没下车,就这么坐在车厢里聊天。
  “对,此术乃漠北游牧民族中不传之秘术,当年我只身一人闯北疆,干粮用尽,快要被饿死之时,有一漠北游民救了我。”说起这段往事,二爷的神情开始迷离,像是思索很久远的事情,同时脸上也多了几分悲叹唏嘘。
  众人看得出二爷有些难过,我赶紧离开驾驶座,给二爷上了根烟,又帮二爷点着,说:二爷,你先歇会,慢慢讲,咱们有的是时间。
  二爷抽了一口烟,停顿了几秒钟之后,说:救下我的那个游民叫乌力罕,当时草原上有三只狼围绕着我,始终不肯走开,我已经饿的处于昏迷状态了,那三只草原狼明显知道我必死无疑,但狼是不会吃腐肉的,它们准备生吃了我,我能感受的到,而就是在这个关键时刻,那个叫乌力罕的男子对我说了一句话。
  众人不插嘴,知道二爷要说到关键点了。
  “乌力罕对我说,朋友,我包里有滋粑还有酥油茶,一会我让这些野狼吃了我,但你要记住,一定要留下我的骨头,别让野狼叼走我的骨头,等我的血肉都被吃光之后,野狼就会走。而你吃掉我包里的滋粑恢复体力,然后你带着我的骨头去扔到南面的一处峡谷里,坐在峡谷边上等我三天,我自然会爬上去找你的。”
  二爷说出这句话的瞬间,全场震惊,我更是失声道:这…这怎么回事?
  第251章 必勒格大巫师
  二爷说:当时我还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乌力罕就解开了自己的包裹,脱下了自己的上衣,对着那些野狼吼叫连连,那种吼声不是怒吼。更像是在交流。
  “然后呢?”西装大叔都忍不住追问了一句。
  “然后乌力罕把滋粑和酥油茶扔给了我,他自己则躺在地上。被那些野狼生吃了。那些野狼嚼动乌力罕筋肉的时候,那咀嚼的声音让我在后来好几年都彻夜难寐。等野狼吃干净乌力罕的肉体之后,我才发现,乌力罕一个青年壮汉,被这三只饿狼吃的什么都不剩,就只有一副骨骼了。”
  二爷说到这,我赶紧问道:乌力罕的心脏和大脑呢?也被吃掉了?
  “大脑应该没吃掉,因为乌力罕的骨骼没有受到影响。而且那些野狼似乎也不打算毁坏乌力罕的骨骼,虽然大脑保存完好,但乌力罕的内脏却全部被吞食掉了,可以说。他浑身上下除了大脑,其余都被吃的只剩下白森森的骨头。”
  “我震惊的同时,也被乌力罕舍命救人的做法感动了,就赶紧吃了点滋粑,喝了几口酥油茶,等到身体恢复体力之后,我就抱着他的尸骨朝着草原南面赶,跑了大概半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了一处大峡谷,把乌力罕的尸骨扔下去之后,我坐在峡谷边上,靠着乌力罕给我的干粮,硬生生的扛了三天。当然,期间我体力充沛的时候,也曾经抓过兔子。”
  苏桢试探性的问:三天之后,乌力罕回来了吗?系东讨扛。
  二爷还没说话,只是先点了点头,但就是这个点头的动作,让全车的人都愣在了原地。
  身上的肉被吃光了,就连心脏都被叼了出来,五脏六腑被吃个干净,就只剩下一副骨架。这究竟是怎么复活的?
  二爷说:乌力罕从峡谷中爬出来的时候,很乐观的问我,他说朋友你从哪来的啊?看你穿的衣服像是汉人吧。他竟然丝毫没提救我的事,似乎把这件事完全不当做一回事。我很感激的问他的名字,以及住址,他说他养的牛羊不多,附近青草足够,所以不做大规模的迁移,已经在这一块生活好几十年了。
  “二爷,那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奔赴北疆,寻找到乌力罕,问问他这个死而复生的秘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小声问道。
  二爷摇头说:这个倒不用问,我跟乌力罕在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跟着他学习骑马,弓箭,此人马术了得,而且似乎能与老马沟通,在最后离开的时候,我忍不住问了他,为什么我让他的尸骨扔到峡谷里边,他就能原样不动的复活。
  说到了关键位置,众人连呼吸都屏住了,一个个都盯着二爷,连眼睛都不眨。
  后边的事,二爷细细的讲述了一遍,众人算是明白了原委。
  乌力罕对二爷说:那是草原的秘密,是一代大巫师留下的东西,那个东西里边充满了神秘力量,笼罩着整个峡谷,刚开始我也不知道,我儿子放羊的时候,被秃鹫啄瞎了一只眼,还没跑回来就痛死在了路上。本来草原大多数都是天葬,就是把死者放到土丘上,或者草坡上,让那些雄鹰,秃鹫来吃光尸体,这样一来,尸体就算是升天了。不过我是不会便宜那些秃鹫的,我让我儿子的尸体扔到了峡谷里,后来你猜怎么着?
  二爷就问乌力罕,说:你儿子也毫发无伤的回来了?
  乌力罕当时就坐在帐篷里,盘腿坐在小桌前,当场一拍桌子,说:对!晚上羊圈外的猎狗一直叫个不停,我刚一起身,帐篷就被掀开了,我看到我儿子的一刹那,差点都被吓死,还以为是鬼呢。
  二爷不吭声,乌力罕盘腿坐在原地继续说:后来我去了一趟峡谷,发现那峡谷里的道路错综复杂,在峡谷的深处有一处祭坛,祭坛上刻写的文字我读了一遍,才知道那是一代大巫师必勒格的埋骨之处。
  必勒格我知道,意思是智者。就像草原上很多人叫巴特尔一样,巴特尔意思是英雄。
  说到了这里,二爷恢复了神情,对我们说:离开的那一天,我也去了一趟那个峡谷,峡谷的道路确实错综复杂,严格来讲,根本就没有道路,我的胳膊和脚脖子被划破了无数的伤口,后来我就手持弯刀,一路披荆斩棘往前走,我发现自己的伤口愈合的很快,而且在我返回的时候,我明明砍断的藤蔓枝叶,不知为何竟然与当初一样复原了。
  “二爷,那你找到那个祭坛了吗?”我问道。
  二爷摇头说:没有,那个峡谷很大,而我也几乎转变了整个峡谷,始终找不到祭坛所在位置,或许里边真有一种神秘力量。
  这一点我相信,别的不说,在神秘的北纬三十度线上,就有很多诡异的神秘力量,神农架野人,魔鬼三角区,鄱阳湖老爷庙,埃及金字塔,都是位于北纬三十度线上的。
  “二爷,那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去找到那个峡谷,寻找到那股神秘的力量,以后我再与火云殇对决,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也能不死不灭?”我小声问道。
  二爷嗯了一声说:我觉得如果能够获取必勒格大巫师死前遗留下来神秘力量,你一定能够成就另外一种不死不灭的。
  我淡然的笑了笑,说:什么不死不灭啊,那根本不可能的事,老祖体质超然,超脱凡间,最后还是照样埋骨在了天山之巅,我是不相信什么不死不灭的。
  气氛很静,众人都不吭声,最后二爷叹了口气说:阿布,还是你不懂啊,老祖把铁心给了你,那可是他自己身上的精髓,此物给你之后,老祖在真正意义上就不算不死不灭了。所以他才会死在天上的。
  我震惊的同时,忽然又有许多负罪感,我想起老祖在山崖之巅对我说的话,他曾经用燃心行者这个人的名义,先给我魔心,后来再给我铁心,或许他知道我压不住鬼眼,所以用魔心来控制,但又怕魔心的威力过大,让我一念成魔,无法收藏。所以最后再给我铁心,平衡我的身体力量。
  西装大叔说:二爷,那个北疆峡谷还能找到吗?
  二爷点头说:我记得那一块地方,如果去的话,我们可以先找到乌力罕,再让乌力罕带路帮我们寻找,我们说明来意,是为了除掉火云殇才寻求此等秘术的,想必乌力罕也会帮我们,他是一个好心人。
  大家都点了点头,暂时把这个方案搁置到了一边,我问苏桢:你所说的办法是什么?
  苏桢说:回天山,找老喇嘛,问他要天演图,抓紧时间研究天演图里边的内容,如果研究透彻,可有神鬼不测之威,对付一个火云殇不在话下。
  西装大叔说:那还想什么啊?肯定去天山了!
  苏桢又说:不过这种方法跟二爷的一比,有点赌博性质了,因为天演图需要极高的悟性才能看懂,里边暗含天地乾坤,鸿宇星辰,一般人是看不懂的,必须悟性极高才有可能。
  说这话的时候,苏桢看了我一眼,随后尴尬的赶紧把目光转移到别处。
  我哈哈笑道:没什么,事实就是这样,我这个人太笨,悟性太差,天演图就是递到我手上我估计也看不懂。
  我的洒脱逗笑了车上的人,苏桢又说:不如我们就选择二爷的办法,在火云殇醒悟过来之前,赶往北疆,寻找祭坛。
  此刻水晶骸骨还在我身边,我说:怎么处置它?
  第252章 融合神骨
  众人异口同声道:合并了他!
  我又问:怎么合并?不会也让我像火云殇那样,刨开自己的胸膛吧?
  这种事对我一个普通人来说,简直就是国际玩笑啊,刨开胸膛我还活不活了?
  苏桢笑了笑,说:外科手术。我很拿手的。
  我简直要崩溃了,我瞪大了眼睛。说:你们真要这么做?
  二爷赶紧插话道:哎哎哎,阿布,别怕啊,我有金芝粉,你忘了?我手里的麻醉药比医院里的更管用。
  结果,择日不如撞日,苏桢,西装大叔。二爷,他们三人直接在公交车的地板上给我做了外科手术。
  当刨开我胸膛的时候,坦白讲,我确实感觉不到一丝疼痛。但是苏桢抓着水晶骸骨往我身体内部塞的时候,我明显有感觉,知道自己腹内有东西在动,但却不疼。
  不多时,水晶骸骨塞了进去,二爷帮我合上伤口的时候,撒上了一些金芝粉,配合我体内的活太岁,仅仅是几分钟的时间,我的伤口就彻底愈合,看不到一丝痕迹了。
  比起火云殇,我确实稍逊一筹,火云殇能在瞬间撕开自己的身体。而且也能在瞬间愈合自己的身体。
  水晶骸骨进入我的身体之后,与我融为一体,它从今天开始,就是我的骨架。
  我尝试着站起来,但却感觉腰肢很硬,腿也很硬,根本就动弹不得,我说:这怎么回事?我明明有控制的感觉,但手臂就是不会动弹,怎么回事?
  二爷说:你的力量不够强大。无主神骨还在反斥,你必须要压制住它,让它彻底服服帖帖,为你所用。
  我嗯了一声,咬着牙用尽全身力气与水晶骸骨对抗,此刻一步步的朝着车门走去,准备下车。
  可我每走一步,双腿就像是灌了铅,骨关节似乎根本就不会动弹,我知道水晶骸骨在跟我刻意拗劲,当即大吼一声:你他妈能不能给我老实点!
  爆吼的同时,我一拳朝着公交车的车厢上打去。轰的一声,三公分后的生铁块,愣是被我彻底给打穿了!
  我人在车内,拳头却在车外。
  他们三人都惊了,西装大叔更是振声道:这水晶骸骨究竟是什么东西?威力这么大?能让人变的犹如钢筋铁骨一般啊。
  苏桢说:水晶骸骨从外边看,就犹如切割整齐的钻石一般,不但外形像钻石,就连这硬度都能比得上钻石。
  我用力的拔出拳头,感觉浑身都松软了很多,再次走路的时候,没有了那种骨骼的排斥感,骨关节的活动非常自如,如果不出我的所料,刚才那一拳应该是让我征服了它!
  我回头,对着苏桢调笑道:像我这种穷吊丝,如今配上一副纯钻石骨架,外表穷的掉渣,内在富可敌国,有点意思啊。
  西装大叔哈哈大笑道:还是纯天然蓝色钻石呢!
  二爷和西装大叔当即离开了房子店,赶了回去,准备收拾东西,购买装备前往北疆,也就是内蒙古大草原。
  苏桢仍然是和葛钰住一间房,我自己则坐在了陈伟的办公室里,聊天扯淡。
  怪不得火云殇也要抢夺水晶骸骨,他自己本身就在修炼五帝之躯,不过最后关头被我给毁了,让他失去了双腿,而这水晶骸骨就能弥补他没有双腿的遗憾。
  临走之时,火云殇坐在轮椅上,那愤恨却又不敢言的表情真是让我过目难忘。如果让他知道老祖是假的,或许他真的要率领僵尸来弄死我们以泄仇恨。
  “老弟啊,那个人是男的还是女的?”我正坐在沙发上抽着烟,陈伟揉了揉自己的脖子,问道。系东围圾。
  “我也不清楚,不过听声音应该是个男的吧。”
  陈伟说:对,我也觉得十有八九是个男的,那胸部平的就跟他妈的飞机场一样。
  陈伟心里很不爽,这一点我是知道的,毕竟被寒江雪蛊惑了,抬着鱼缸满大街的跑,此刻说话时,嘴里都带着脏话。
  我笑着劝了他很久,这才平息他的怒火,正在此时手机一响,我掏出来一看,还是那个陌生人发给我的短信。
  “收到透明的骨架了吧?”
  “收到了,那玩意叫无主神骨是吧?”
  “是的,你尽快努力找到纯洁的灵魂,这是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融合纯洁的灵魂之后,你会发现一件大事。希望你有个心理准备,不要被吓到。”
  收到这一条短信的时候,我一愣,心想合成纯洁的灵魂,不死的心脏,透明的骨架,渗血的尸体这四种东西之后,会发现一件大事?而且还有可能会被吓到的大事?
  我在想,现在还有什么事能吓到我?
  难道合成这四种东西之后,我才猛然发现,卧槽,原来我是女人?
  那不科学。
  我又试探性的问他什么大事,他只回我了一句:先找到纯洁的灵魂再说吧,此物,我暂时无法给你指引了,世间灵魂皆心有杂念,真正纯洁的灵魂需要你自己去寻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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