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老板娘道:“什么?”
魏无羡道:“晚上送餐时,烦请弄些酒来。劲越足越好。”
老板娘笑道:“那是自然!”
☆、第93章 寤寐第二十4
那家客栈一楼大堂里之前还有一个客人,现在一个都没有了。魏无羡和蓝忘机迈了进去,拣了张桌子坐下,半天都没人来招呼。魏无羡不得不用指节轻轻叩了叩桌面,唤道:“劳烦!”
伙计这才慢腾腾地过来。兴许是长期倦怠惯了,有生意做也打不起精神。魏无羡对着墙上的菜牌点了几个菜,他仍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蓝忘机拿起茶杯看了一眼,杯底还不如那家小客栈洗的干净,又默默放下,不再去碰桌上的任何东西。
点完了菜,魏无羡道:“请问你们这二楼是做什么用的?”
伙计耷拉着眼皮道:“门外写着了。一楼酒食,二楼住宿。你不识字?”
魏无羡随口道:“你说对了,我真的不识字。那怎么锁住了?”
伙计不耐烦地道:“爱住住爱不住不住,问那么多干啥。”
蓝忘机道:“住。”
他一开口,那伙计像是吞了块冰,登时一个哆嗦。
蓝忘机又压了一锭银子在桌上,冷声道:“要一间房。”
魏无羡忙道:“别呀,咱们不住。收起来收起来!”
他说着去压那银子,却不小心压到了蓝忘机的手,两人同时一缩。蓝忘机垂下手,袖子掩住了手指,见状魏无羡一颗心往下一滑,那银子掉到地上,伙计立刻捡起来,道:“房间不退!”
他收了钱,上楼开锁,清扫走廊和房间去了。魏无羡调整了下表情,状似无事地道:“何必?”
蓝忘机道:“待会儿总是要上去的。”
魏无羡道:“是要上去的。不过我们可以从窗户走,从屋檐走,又不一定非要从这扇门走。省着点花吧,不是我的钱我都替你心疼。”
这时,点的菜也上来了。因为客人只有他们两个,上的才快。魏无羡夹起盘中一条青菜,闻了闻,竟然真的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焦糊肉味。他对蓝忘机笑道:“我算是知道了。本来就在闹凶,房不能住,菜不能闻,伙计还跟吃了炮仗似的。这样生意也能好才是天理难容。你怎么看?”
一谈正事,两人立刻自然起来。蓝忘机道:“大火。”
魏无羡道:“还有?”
蓝忘机道:“烟花之地。”
据那老板娘所说,衣行老板一家经历的异象是房子里到处都能看到赤裸着抱作一团的人,什么地方会是这样的?烟花之地。后来住进客栈的人晚上会做房子着火、焦尸翻滚的噩梦,说明这个地方曾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
活活烧死,是极为痛苦的一种死法,因此,时隔多年仍留着一部分死者的残魂在影响此地。那老板娘是八年前搬来这座城的,她来时首饰铺子老板弃店离去,然而她并没提到这场大火。这火起的要更早,恐怕还远在首饰铺子开张之前,至少有十几年了。
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魏无羡道:“所见略同。还有,不光是烟花之地,还是个挺风雅的烟花之地,一楼大厅里总是有人弹琴,弹得还相当好。二楼用来,嗯,办事,所以衣行老板一家看到的搂抱人影都在上层。”
蓝忘机道:“猜测。仍需验证。”
魏无羡道:“那是。不过找谁验证?那老板娘八年前就来了,尚且不知道大火的事,否则她肯定一股脑全说了。问这伙计也肯定是不行的。”
正在这时,一个弯腰的人影迈进客栈来。随眼一看,又是白天那名布衫老者,魏无羡心道:“这人还真捧这客栈的场。”
谁知,那名伙计并不领情,一见他进来,翻了个白眼。
蓝忘机道:“他。”
魏无羡也随即想到了,这名老者年纪够大,若是本地人,必然知之甚多,多半能问出点什么来。
那布衫老头在附近一张桌子上坐了,道:“要一壶茶。”
因为魏无羡和蓝忘机要了二楼的房间,伙计刚才开了锁,临时匆匆打扫了一番,刚做完事,满心不快,假装没听到。那老者又道:“要一壶茶。”
伙计道:“没有茶。”
那老者愠道:“怎么没有?”
伙计讥笑道:“没有就是没有。每次都要一壶茶坐着喝一整天,我们这儿的花生米不要钱很好吃是吧!”
那布衫老者正是因为贪这个便宜才来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又怒又窘。魏无羡忙道:“这里有这里有,老人家您到这边来,我们请你喝茶。”
那伙计瞅他们一眼,不敢再说什么。布衫老者得了个台阶,立刻顺着下了,坐到这边桌上,叹气不止,感谢他们。魏无羡搭讪套话的本事娴熟,往来几句,很快打得热络,问到重点。那布衫老头也拿起了筷子,全然不嫌弃菜里的焦尸气味,边吃边道:“我?我在这条街上都住了三十多年了,谁比我更熟悉这里的事?”
魏无羡和蓝忘机对视一眼,精神都来了。他立刻道:“三十多年?那可真是够久的。这间客栈都没三十多年吧。听说这里开过首饰铺子,开过衣行,这么说您都见过了。”
布衫老头道:“它最风光的样子我也见过哩。”他压低声音,道:“你们是不是要在这里住?我告诉你们,别。之前二楼上了一把锁你们看到了吗?”
魏无羡也压低声音:“看到了。那到底怎么回事?”
老头道:“十几年前,这个地方起过一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只怕是都还留在这儿呢。”
和他们的推测完全一致。
魏无羡道:“起火的是什么地方?”
老头道:“思诗轩。”
这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吟诗作对、咏云赋月的风雅之地,怎料想是勾栏之所。魏无羡故意道:“思诗轩?书画阁吗?”
老头道:“不是!是妓坊。原先不叫这个名字的,不过后来出了两个大红的姑娘,就用她们的名字凑在一起,改了个新的名字。一个叫思思,一个叫孟诗,合起来就是‘思诗’。”
听到这里,蓝魏二人都是目光一凝。
魏无羡道:“孟诗?这名字像是有点耳熟。”
布衫老者道:“那是当然。孟诗当年在云梦也是红过几年的,弹琴写字画画,还会作点诗,冲她名声来的人多得很,有些管她叫做‘烟花才女’。”
果然!
金光瑶是云梦人,他是在自己母亲死后才北上投奔金光善去的,之前随母姓,姓孟。虽然经过金光瑶刻意的磨灭痕迹,大多数人都不清楚那位烟花才女的全名,但一听到姓孟,就有所怀疑了。没想到竟然真是她!
布衫老头说完,看了看魏无羡,又摇头道:“不对,也不像。孟诗红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也没红得透出云梦去,现在也没什么人记得她了。你年纪不大,应该不知道她。”
魏无羡信口胡诌道:“我知道。我有个伯父,当年仰慕过孟诗姑娘,如痴如醉,天天跟我们讲她的事。后来她嫁了人,那伯父喝得大醉,那叫一个伤心。”
布衫老者果然上钩,道:“谁说她嫁了人?”
魏无羡道:“没有吗?那我怎么听我伯父说她连儿子都生了?”
布衫老者道:“她倒是想嫁,遇到那个男的的时候她都二十多岁了,年纪不小了,再过几年肯定就不红了,所以她才拼着被责骂也非要生个儿子,不就是想脱身。可那也得男的肯要。”
魏无羡道:“怎么,那男的连儿子都不要?”
布衫老者把一盘菜都吃完了,道:“我听说那男的是个修仙世家的大人物,家里肯定有不少儿子。什么东西多了都不稀罕的,怎么会留心外头的这个?孟诗盼来盼去盼不到人来接他,只好自己养了。”
和莫玄羽的母亲莫二娘子如出一辙的想法、如出一辙的命运。天底下有多少女子都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指望母凭子贵。与其呕心沥血花那诸般心思,还不如多关注自己。然而魏无羡想不明白,纵使金光善不愿意把孟诗带回金麟台,但给一个烟花女子赎身,给她一笔钱养儿,对他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连这举手之劳都不肯做?
他道:“嗯,那倒也是。这孩子聪明么?”
布衫老头道:“这么说吧。我活了这五十几年,还没见过比小孟更聪明伶俐的孩子。孟诗也是有心教好他,把儿子当富贵人家的公子养,教他读书写字,什么礼仪,送他上学,还到处买一些剑谱啊秘笈啊给他看。大概还是不死心吧。”
如此说来,他们现在身处之所,前身就是当年金光瑶长大的地方。
布衫老者接着道:“小孟十一二岁的时候,孟诗还想效仿一个什么典故,给他换个地方住,好好学。但是她卖身契还在思诗轩,就只把小孟送到书馆里住。但后来小孟又自己回来了,说什么都不肯再去了。”
☆、第94章 寤寐第二十 5
魏无羡道:“孟母三迁。”
这就是孟诗要效仿的典故。可娼妓之子,在那书香之地,自然格格不入,受人轻辱。迁到哪儿都没用。
孟诗猜到儿子必然是受了欺负,可再三追问,儿子也不肯开口说到底是受了什么欺负,只得叹息作罢,让他继续住在思诗轩,平时在一楼做些清扫和跑腿的杂事,一边继续用功。
然而,不光外边的人瞧他们不起,连妓坊里面的人都瞧他们不起。孟诗执意生子时已二十多岁,对于风月场女子而言已是大龄,产子后气色体态都受损,孟瑶长到十几岁后更是色衰,不复当年容光,只有靠昔年那一点所谓的“才女”名气勉强吃老本,才有些人出于好奇肯赏脸。
烟花之地中,像孟诗这样的女人最是麻烦。读过点书,识字断文,有才傍身,然而才是微才,只是吸引嫖客的噱头,并不足以支撑她另谋生路。沾了些书卷的人总是有那么股莫名的清高劲儿,总不甘放弃那一点念想,不甘沦陷于此,可一纸身契却牢牢握在他人掌中,难免格外苦闷,满心煎熬。
就是这股子清高劲儿,惹得妓坊里的其他女子十分恶心她,当面背后都没有好言语。同理,到这种地方来的客人偶尔看个十几岁的娇嫩少女矜持端庄,算是图个新鲜别致,但要他们花钱看一个容颜憔悴的妇人诸般做作,那可就大大的不痛快了。早已没有当年的红火和身价,却还认不清自己的处境,落得的便是如此下场和评价。
有一日,孟诗不知拒绝了一名嫖客什么样的要求,惹得他大发雷霆。孟瑶在一楼大堂里送果盘,突然听见二楼有杯盘盏碟破裂之声,一把瑶琴翻滚着飞了出来,落到大厅中央,一声巨响,摔得四分五裂,把几张桌子上饮酒作乐的人吓得破口大骂。
孟瑶认出这是自己母亲的琴,一抬头,见一名大汉揪着自己母亲的头发从一间房里出来,连忙冲上楼。孟诗捂着头皮,拼命把衣服往肩上拉,见儿子跑过来,忙道:“我让你不要上楼的,下去,还不下去!”
孟瑶去掰那嫖客的手,被一脚踹中小腹,骨碌碌滚下了楼,惹得一片惊呼。孟诗“啊!”的大叫一声,立即又被那客人拽住头发,一直拖下楼,扒了衣服,扔到大街上。
离去之前,那客人往她赤裸的身上吐了一口口水,骂道:“丑人作多怪,老妓还把自己当新鲜货!”
孟诗惶惶地伏在大街中央,不敢起身,只要她一动就会被看个精光。欢场女子通常是不怕人看的,可她就是过不去这个坎儿。街上行人又是惊奇又是兴奋,欲走不走,欲留不留,戳戳点点,眼放精光。思诗轩里的其他女郎则吃吃低笑着,幸灾乐祸地给身边的客人讲这狼狈的老女人是怎么回事。
只有和孟诗同期成名的思思看不过去了,扭身出了门,把自己的外衫脱下来罩在孟诗身上,扶着她踉踉跄跄地进了大堂。迎面撞上妓坊主人走出来数落:“老早就叫你改改了。端着个架子给谁看?吃苦头了吧,长些记性!”
孟诗羞愧得不敢抬头,低着眼睛去找儿子。孟瑶被那一脚踢得好一会儿都缓不过劲,趴在地上要起不起。思思一手拽一个,将母子二人拉起来走了。
布衫老者又散散讲了些别的,最后,道:“都是旧事啦。名字虽然叫思诗轩,但思思年纪大了也被转卖了,孟诗也死了,她儿子也收拾东西走了。一天半夜不知是谁炭火没看好,整座楼都被烧了。原先这地方做过什么说着不好听,后来的几家店都不许别人传,现在也没什么人知道了。”
魏无羡心道,那些店家哪有那么大的能耐,堵住民间的传言流传?只怕是金光瑶费了大工夫。那场大火的起因,也多半不是什么半夜炭火没看好这么简单。想想金光瑶那位“好朋友”薛洋的行事风格,不难猜测。
不过,猜测毕竟也只是猜测,没有证据。他和蓝忘机一样,不喜欢随便把猜测当事实,然后唾弃一番。如果真是与金光瑶有故的旧地,那还不能对这间客栈的残魂轻易出手,暂且留着,日后也许要从中求证一些东西。
魏无羡打量了一下楼梯。虽明知早已不是当年孟瑶滚下来的楼梯,仍忍不住心想:“嫖客踢他,金光善的手下踢他,聂明玦也踢他。金光瑶还真是到哪儿都被人一脚踢下去。”不知该不该觉得好笑。
布衫老者一个人把他们都没碰的几盘菜吃完了,闲聊几句,茶足饭饱地回家去了。快到戌时,老板娘也应该给他们准备好酒食,该回去了。二人双双起身,那伙计瞪眼道:“你们去哪儿?不是要住宿吗?我房间都扫好了,你们到底什么意思?!”
魏无羡回头笑道:“我看你还是别在这儿干了,卷铺盖走人吧。你继续留在这家店,生意会越来越差的。”
之所以衣行老板和客栈老板两家所见到的残魂幻象不同,与他们自身有关。听转述,那衣行老板一家似乎胆小温顺,客栈老板不知如何,但他请的伙计确是戾气重、火气大。活人的精气神也会影响这些东西,有时你平和,它们便闹一闹玩一玩儿,吓吓人便算。可若是来人攻击性很强,整个人都不友好,它们也会表现得很不友好。所以前一家是看到活春宫、听到琴声,这一家却是满地翻滚的焦尸。怨不得残魂也会区别对待了。
回了那间小客栈,老板娘说饭菜已经送上去了,魏无羡笑着谢了,和蓝忘机一并上楼,进房坐下继续谈方才不便在外说的事。
魏无羡道:“其实我一直有点奇怪,就我的印象而言,金光瑶并不是一个冲动嗜杀的人。他主要是狡猾,能下狠手,但不会贸然动手。能不得罪就尽量不得罪。为什么这次急着在乱葬岗上做这么大的动作?简直是逼世家们与他为敌。他就没想过万一不成功怎么办?”
蓝忘机缓缓地道:“那封信。来的古怪,写的高明。”
魏无羡懂。来的古怪,是指这封信恰恰挑准了一个绝好的时机送达,虽然它帮了自己一个大忙。写的高明,是指信中列举的条条罪状,有的有证据,有的却没有。可写信人把没有证据的罪状紧挨着有证据的放在一起,看信的人连着看下来,会有一种每一条都证据确凿的错觉。再加上怒火高涨,情绪激动,自然一古脑照单全收,尽信不疑。魏无羡和蓝忘机提出可疑之处,在旁人眼里反而会变成一种找茬作对的行为。
讨论一阵,魏无羡对蓝忘机道:“其实,倒不必太担心你大哥。当时金光瑶什么黑水都能往我身上泼,若是他真对泽芜君做了什么,推给我就行了,传出来消息也不会只是重伤。我们只休息一晚,明天便继续赶路去兰陵探个究竟。喝完就睡觉。”
他最后一句接得自然无比,蓝忘机微一点头。魏无羡举手正要斟酒,迟疑了一刹那,立刻告诫自己:“我只问他几句话,绝不多做别的。只问清楚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反正蓝湛酒醒了什么都不记得,绝不会耽误什么。”
如此向自己保证,他的手这才稳稳将酒杯斟满,推到蓝忘机面前去。
他原本还担心万一蓝忘机不肯喝,该怎么哄才不显得刻意,可不知是不是蓝忘机心有所虑,看也不看,端起来就仰头饮尽了。
魏无羡将自己的酒杯递到唇边,有意无意地盯着那边的动静。谁知,他只是小啜了一口,立刻喷了:“咳咳咳咳咳咳咳!”
边咳边想:“好好好。这老板娘真是个实诚人,说让她找劲越足越好的,她就真找了这么给劲儿的!”他擦了擦身上的酒水,再一抬头时,蓝忘机已经不负所望地进入状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