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或许是因为蒋来一生未娶的原因,自从做上了他的徒弟之后,对于她的感情生活,蒋来十分的严谨。
  “恩。”
  闫郁晞确实是个不错的男生,就算是和墨曦尧他们几个比,也丝毫不会差,各有千秋。
  看了一眼墨懒懒,蒋来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你别看郁晞斯斯文文的,其实他可怜着呢,有个不成器的弟弟不说,他父亲又将所有的家业都压在他身上,那时候他才几岁来着?我也有些记不清了,反正比你这个年纪还要小些,每天除了做功课以外,还要去了解公司,批阅文件,这么小的孩子就已经没了童年,他的弟弟还在外边惹是生非,听说前几年还在京城惹了事,最后自己要求转去了平民学校,本来按照郁晞他爸说的,直接把他弟弟扔到国外算了,可郁晞却一意要将郁晨留下来,只是那郁晨到现在还在记恨着郁晞,觉得是郁晞害得他没有了家人的疼爱。”
  听完话,墨懒懒有些沉默,随后又开口,她问,“那今天他还……”
  话没有说话,意思却让蒋来足以明白。
  作为过来人的他,心里仿若明镜,自然看得出闫郁晞那炙热的目光,到底是代表了什么,只是他自己都不说破,他又何必去多此一举呢。
  师傅沉默了,墨懒懒也就不再言语。
  等闫郁晞来的时候,两个人正坐在树下纳凉,看到朝思暮想的少女,闫郁晞的嘴角不自觉的扬起,温润的桃花眼有一种说不出的光彩,他的气质优雅,穿着白色的衬衫,有着一种干净清爽的味道。
  此时手里正拿着保温瓶,里边放着昨晚熬夜熬的绿豆汤,熬好后便放进冰箱里,第二日早上早起把文件看了,才迟迟赶来。
  这一切,都只为了见她一面。
  他的小天使。
  蒋来眼尖,眼角余光撇到他,便朝他招手,拿出茶杯倒了一杯茶推向他走来的位置,“喝茶吧,茶叶是我特地问你母亲去要来的。”
  闫郁晞的母亲家族,是做茶叶生意的,卖的茶叶应有尽有,各种珍品更是令蒋来口水直流。
  至于为何不是蒋来自己去家里要,那是因为他至今单身。
  每每想到此,蒋母就会恨铁不成钢,要知道,她就生了闫郁晞的母亲蒋倩,和蒋来两人,好不容在女儿三十岁之际将女儿嫁出去,可没想这儿子却是耽搁了,要想让他结婚难比登天。
  在蒋来的眼里,只有古筝,半点不近女色。
  所以蒋来也自知自己有愧父母,便能不回家让两老心烦,他就尽量不回家。
  “我先把绿豆汤盛出来,这天气最是容易中暑。”今年的温度格外的高,或许是和空气污染有关。
  他说完话,朝墨懒懒看了一眼,她还是那么的淡然,周遭似是缥缈着雾气一般,有着一种说不出的仙气。
  他去厨房,取出三个碗来,将绿豆汤倒入后,拿了三个白瓷勺放上,拿着托盘又走到了院落。
  转到树下,闫郁晞坐上位置,动作缓缓的将每碗放至每个人的身前,这小碗也漂亮,凑巧的是和墨懒懒身着的衣服同一种花色,都是白色的鸢尾花,相得益彰。
  这闫郁晞的手艺有目共睹,好吃那是自然的,墨懒懒倒也不客气,拿起瓷勺舀了一口,在白色的瓷碗中,汤色晶莹欲滴,绿色本就让人有一种清新的感觉,粒粒分明的绿豆点缀其中,仿若星星点点。
  她尝了一口,味道甜而不腻,冰凉适度,正好解了这盛夏的烦热。
  手艺确实不错。
  一旁的闫郁晞看到墨懒懒的样子,低着头微微勾起唇。
  昨晚熬夜是值当的。
  “待会有空么?”蒋来喝完绿豆汤,朝闫郁晞问了一句。
  闫郁晞放下小碗,谦卑回道,“有的叔叔,下午不需要去公司,可以在这多呆一会儿。”
  “那就陪叔叔下盘棋吧,让懒懒给我们伴奏,到时候叔定要杀得你个片甲不留。”
  “好。”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了,闫郁晞表情依旧温和,“只是让懒懒妹妹给我们弹琴,倒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在闫郁晞看来,墨懒懒的琴技早已可以开场个人演奏会,让全世界的都来听听看,这样惊艳的曲目,这样玲珑的女子。
  “哦?看来郁晞似乎有想法?”蒋来笑容扬起,倒起了点兴致。
  “是的叔叔,最近外公的公司,需要找名艺人来为家族的茶叶代言,可是总是找不到气质相符的,那些荧屏上的明星大多数都有了些市侩,没有丝毫清新古典。”
  当母亲在自己耳边念叨起的时候,闫郁晞脑海中第一个出现的人物,便是墨懒懒一身汉服,手下一把素琴,灵活弹奏的模样。
  时而温婉,时而灵动,时而大气,这完全就是母亲想要找的人。
  听完闫郁晞的话,蒋来心中明了,沉吟一番,看了一眼墨懒懒,“所以,你是想让懒懒去?”
  “叔叔,郁晞确有这样的想法,但一切都要懒懒妹妹点头答应。”他虽然这样想,但并不想违背墨懒懒的意愿,他也就只是一提,若是答应那是最好,若是拒绝,那也无碍。
  “恩,”蒋来点头,又朝向墨懒懒,“懒懒,既然郁晞都说了,那么你说说看你的想法吧。”
  这话题扯来扯去,又被扯到了自己的身上,墨懒懒一时之间有些回不过神,等听清楚话语时,又抬眸看了一眼闫郁晞,他的脸色一如既往的温润,只是此时桃花眼中却多了一丝期待。
  难道这是对于他来说比较重要的事?
  那么作为朋友,她是不是应该答应呢?
  可是没有问过墨染忧,墨懒懒的心中总是有些不安,这么想着,脸露难色,“这……”
  “不急,你可以慢慢考虑。”话没说完,蒋来打断,“这事情也就这么一提,懒懒你可以问过家里人,在选择去还是不去。”
  毕竟这事情是抛头露面的,作为大家族,墨家并不一定愿意,但是如果墨懒懒往后是要做古筝大师的,那这样的代言,也不是一件坏事,反而可以聚集到更多的米分丝,让更多的人去关注她,从而发现她的优点所在。
  听到蒋来的话,墨懒懒也不再推辞,点了点头,安静的坐在一旁。
  “对了,”不知道闫郁晞是想起了什么,转而脸色凝重的朝蒋来说起了话,“外公说让你周末回家一趟,有重要的事情找你。”
  听到闫郁晞的话,蒋来眉头紧皱,基本上他都能猜出来是什么事了,不外乎是继承家业,或是娶妻生子,这一趟家回去,恐怕又是要被念叨的命。
  “恐怕你外公,又是让你叔选个大家闺秀娶了,把这人生大事就这么草率的给办了。”蒋来忍不住哭丧着脸。
  “叔,你这样做光棍下去是不行的,就算不喜欢,结婚了也就了了老人的一桩心事,也不必天天的躲在这,连家都不敢回。”作为晚辈,闫郁晞自知自己不该和蒋来谈起这些,但每每看到外公那双鬓斑白,还有外婆谈起蒋来时,泪花点点,他就忍不住说了出来。
  蒋来满脸不认同,“你懂什么,若是不爱,何必嫁娶,这世上每一对都是前世修下的情债,今生来还的,找不到心中喜欢之人,还要娶了她,那才是误了人家的终身,即使放在家中每天当做花瓶来摆放,也要问问人家是否快乐。”
  就是这种宁缺毋滥的态度,使得蒋来至今未找到那前世情人,使得家中长辈愁苦了发,他却依旧我行我素,若是真要判断个谁对谁错,却是哑口无言。
  “但是做光棍也不是件光荣的事,还会让家中长辈为自己担心。”闫郁晞也皱眉,他从小到大,都被灌输的是孝敬长辈的理念,所以对于反对长辈,或是让长辈为其担忧,是万万不可能出现在闫郁晞身上的。
  “嘿嘿,”蒋来笑了起来,一脸戏谑的朝闫郁晞挤眉弄眼,“别现在跟我说的这么大义凌然,若是日后你父亲让你娶一个你不爱的大家闺秀,你还会这么轻松的回答我么?”
  “……”闫郁晞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墨懒懒,发现少女仍旧是静静的坐在一处,对两人激烈的话语,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的心中不知为何,多了一些失望。
  而刚刚蒋来提到的,若是父亲让他娶其他女子,那么他到底是从还是不从呢?
  这话他发现,自己竟是完全答不上来,更何况是墨懒懒在的时候,即使她并不在意这一些。
  随后停止了这个话题,闫郁晞和蒋来两人在一旁下起了棋。
  至于墨懒懒,则是拿着一把好琴,在一旁素指轻弹,别有一番意味。
  由于闫郁晞一心两用,导致于连连输给了蒋来,使得蒋来杀性大发,越战越勇,一连杀得闫郁晞片甲不留,直到闫郁晞要离去之际,都还回味无穷。
  走之前,墨懒懒依旧在那轻弹婉转哀怨的曲子,面容淡漠,似是清雅之气,隐有栀子花香扑面而来,深深的看了一眼,闫郁晞方才不舍离开。
  他相信,有缘之人必回相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而他没有任何的坏心思,有的便是多于墨懒懒相处一会儿,多看她几眼便好。
  如此简单,简单至极。
  吃过饭后,墨懒懒又在院落里练习了几遍,而蒋来没了闫郁晞后,便专心教导墨懒懒,指出几个错处,一旁说着自己的心得,这一下午的时间,过的倒也快。
  莫道夕阳近黄昏,且做晚灯,金辉一轮。
  六点一刻,姚月雅的车子便停在了大门口,墨懒懒迟迟出现,自己走上前打开车门坐了上去。
  看到女儿出现,墨瑾钰坐在驾驶位上,嘴角含笑,“懒懒,今天的古筝学习的如何?”
  “还好。”
  看着窗外,周围的景色都被晚霞映照成红色,有些恍惚了双眼,墨懒懒静静的回答着墨瑾钰。
  这女儿一向来安静,墨瑾钰心里也清楚,也知道她恐怕是学习了一天有些累了,便也不去烦她,将车内的冷空调,调至适当的温度,便与身旁的姚月雅小声交流了起来。
  “刚刚我在看文件的时候,发现m国那边好像有异常。”墨瑾钰的表情轻松,看不出半点压力。
  和他在一起这么久,姚月雅自知他有方法,便清淡的应了一声,“华清在m国,你若是心中打鼓,可以事先与他联系,这样就不怕后顾之忧了。”
  她这是故意调侃他的,了解墨瑾钰如她,自然知道墨瑾钰一身傲骨,若是让他去找别人,只怕会跳脚三尺。
  “哼,我墨瑾钰这点小事怎么可能做不好,你可别小看你丈夫。”墨瑾钰冷哼,满脸不爽。
  姚月雅不语,不去理会这狂妄自大的家伙。
  而坐在后座的墨懒懒,则是疲累的躺在后座,闭着眼静思。
  明天便是墨染忧回来的日子,她的心中时刻记挂着。
  只是世间万事皆有变化,有一句话就形容的很好,计划是永远赶不上变化的。
  第二天早上,在墨懒懒满心欢喜之下,她早早的便起了床,可等来的却是,墨染忧不回来的消息。
  因为有人受伤了。
  据说是在特训考核的时候,在高空平衡木上,高允为了救墨染忧,用身体做靠垫,两人齐齐摔了下去,导致腓骨骨折。
  而墨染忧心中愧疚,明明是两人一起摔下去的,受伤的却只有高允一个,这都是因为高允把自己当做了靠垫。
  若是这个时候,他离去的话,太不近人情。
  墨懒懒知道的时候,有些沉默,应了一声,便挂了电话。
  这个时候,墨染忧心中记挂墨懒懒,可又离不得医院,心情也有些烦躁了起来。
  高家的人知道的时候,哭死苦活的赶来,尤其是两个妇人,哭的那叫一个凄厉,整座医院都是她们的哀叫,一声声允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有人死了。
  因为受伤的太过于严重,所以需要立即做手术,几个长辈坐在外边,还有士兵站在一旁,气氛森严。
  高父手里抽着烟,有些频繁,虽然看似冷静,但实际上却是害怕的很,手上也开始颤抖了起来。
  他只有高允一个儿子,还是老年得子,其宠爱程度不必明说。
  在高家,高允十分的受宠,作为小叔的高若,也从京城赶来,虽是风尘仆仆,却丝毫遮挡不住他的俊美,浅咖色的眼珠,含着精光,商人的气场却并不市侩,反倒有几分魅力,下巴尖削,眼脸下一颗泪痣,显得完全风情。
  “哥,”高若迈动大长腿走了过去,朝一旁的墨染忧点点头,又朝向高父,“允儿如何?”
  “还在手术。”高父沉声回了一句。
  而一旁是几个女人哭哭啼啼的声音,吵得人心烦。
  “不会有事的。”高若安慰了一句。
  本来还在签署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一听到高允出了事,他便订了最快的飞机赶了过来,恐怕高允进手术室也有了一段时间了。
  他是高家最小的儿子,与高父并不是同一个母亲所出,用难堪一点的话语便是他是个见不得人的私生子,但好在高父并不是特别的厌恶他,反倒在他选择建造自己的商业帝国时,还是高父站出来支持他,私底下又拿了一笔钱给他。
  这让高若铭记于心。
  所以在高允出事的时候,他才会这么热心的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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