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节

  合上锅炉的门,拿起铁棍扣在了门栓上,然后她飞奔到了窗口,掰下了一片窗户。
  白砂糖真是甜得可口的要命。
  炉火将女巫烧成了灰,爱莎得到了这座糖果屋——作为她杀了女巫的战利品。
  她成了糖果屋的新主人。
  不过,失去了女巫魔力的屋子,没办法继续保持着不被**的命运。
  她在屋子**之前,拼了命的填饱自己的肚子,将能吃的都吃了,剩下的东西,只能任凭它们腐朽。
  她想离开这里,却不信自己还有好运气,能够再遇上一个会因为轻蔑小孩子而放松警惕,最终被小孩子推进了火炉的魔女。
  所以,爱莎她决定做点别的。
  她和森林里的白鸽们有着良好的友谊。
  在她杀了魔女,发现了糖果屋失去了永恒的保鲜效果后,她就放任所有喜欢这些食物的鸟类们和自己一起享受着即将消散的短暂甜美时光。
  她认为自己和这些鸟类们都算是一起吃饭的情谊。
  或许是因为在现代社会接受了教育的关系,她一直以为女巫啊,糖果屋什么的,都是童话故事里所记载的内容。
  可在见到了女巫后,她不得不承认童话故事还真是有很多的真实性。但是当白鸽们忽然开口询问她:“你想要什么报答?”时,她吓得立刻站了起来。
  这个连白鸽都会说话的世界啊……
  爱莎只能想她到底生活在什么奇妙的社会里。
  想想过去,她曾经在某个魔法与剑的大陆上生活过,那些战士们强大无比而操纵着元素的魔法师们则受人畏惧。
  她想,或许这个世界也是如此。
  虽然这个世界并没有两个太阳和两个月亮就是了。
  “我想要个房子。”
  爱莎所期望的并不是家。
  孤身一人的她并没有足以被称为家的亲人。
  她的血亲,一位因病去世,一位将她丢在了森林里。
  所以,她选择要一座能够遮风挡雨的房子。
  白鸽们互相对视着,发出普通鸽子的叫声,随后,其中一位白鸽回答:“我们能够做到。”
  鸽群离去,在夜幕降临前回来。
  鸽子们为一群巨人领路。
  巨人们扛着木头,对于女巫的骨灰这样报酬感到满意。
  爱莎从不善健谈的巨人们口中得到了一些情报。
  巨怪一族天生就为女巫们服务,而巨人们则厌恶女巫。
  虽然巨人们不是很喜欢人类,但是杀了女巫的人类就是他们的朋友。而且——
  “就和独角兽们天生喜欢和处女相处一样,没有一个巨人能够拒绝杀死女巫的人类幼崽的请求。”
  爱莎听到白鸽的解说,对于这种有着纯洁外表的异种口中偶尔说出的成人台词有些接受不良。
  不过她很快就会习惯了。
  巨人们只用三天就建造了好了房子的外壳,能够遮风挡雨的石头小房子。
  “居然还有阁楼。”
  虽然看上去很笨拙,但是意外地细心。
  房子做了两层,甚至还搭配了小阁楼。
  为首的巨人补充道:“我们还挖了地窖。”
  爱莎站在阁楼的窗前,冲着巨人们挥挥手。
  为首的巨人轻巧的提着那个装着女巫尸骨的火炉,带着自己的同伴们消失在了森林的深处。
  而那群白鸽——与爱莎交流的那位白鸽显然是鸽群的首领——则与爱莎道别,每一位口中都叼着一点糖果屋的残骸,然后拍拍翅膀,离开了这里。
  爱莎住在了森林的深处,整个冬天就靠着土豆过活。
  在尝过了糖果屋的美味后,要重新靠吃土豆过冬真是人间悲剧。
  若非巨人们将房子建在了天然的地热区,爱莎可能在吃厌土豆之前,就会被寒冷的冬天给冻死了。
  巨人们挑了好地方,而白鸽则作证,这个房子就建在森林的中心。
  “那些人类在想要找到你之前,就会被这个森林解决了。”
  一想到和自己说这句话时,那为首的白鸽将自己的翅膀放在脖子前,做了个刀划过脖子的动作,爱莎就感到一种黑色的幽默。
  她整个春天都在为了新一年的冬天做准备。
  采集浆果,寻找合适烧陶的泥土,以及各种种子。
  上一世她将兴趣转头了园艺真是明智之举。
  她能够辨认这座森林当中绝大部分的植物种子,一些种子能制成对付各种情况的草药,另外一些则能作为食物应对接下来的寒冬。
  而极少的一部分,则会变成非常有用的香料。
  上帝保佑,上一世黑暗的中世纪八百年,可是天知道有多少贵族会为了两罐子蜂蜜召唤双方的军队打上一架了。
  而能食用的香料,更是可以换来大笔的金钱。
  爱莎尝试着种植各种植物,当她八岁时,已经拥有了一片自给自足的小土地了。
  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中意这种生活。
  没有开垦过的土地,恶劣的气候,靠天吃饭。
  年幼的少女依靠着植物的果实为食,土豆则是囤积的稀罕货,需要被留到冬天才能食用。
  如果没有将那个炉子给巨人就好了。
  有时候爱莎也在想这种事情。
  但是现在这个地方也很棒了。
  而且女巫也不仅仅留下了一个炉子,还有一个比较小的,她一点也不想知道原来是做什么用的小炉子。
  她捏陶土的手艺烂爆了,万幸,这些做出来的东西也是自用的,不用拿出去给别人看到丢人现眼。
  她所收获的香料,在碾磨成了细粉后,装在了小袋子中,她披着黑色粗麻的斗篷,走出了森林。
  现在,她要循着欢闹的乐曲声,问问那些有钱的地主们,愿不愿意花钱买点香料。
  为了保护自己而伪造出的苍老的声线,手上握着能换来大笔黄金的香料,当打她身上这些“贵重财物”的人们用畏惧压过了恐惧之后,在不知不觉间,最初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而走出森林的她,成为了众人口耳相传的“居住在森林之中的魔女”。
  既不是那些与人类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异种”——从鸽子的口中,爱莎得知了如同他们这些与人类同样拥有智慧的物种为“异种”——
  只是普通的人类女性。
  但是在不知不觉间,却被冠上了“魔女”之名。
  只要一想到中世纪横行的“猎杀女巫”活动,爱莎就觉得心情暴躁。
  既然这个世界上有基督教,那么显然,如果历史按照上一世的那样前行,黑死病就在不久的将来了。
  真是糟糕。
  太糟糕了。
  不想被绑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死,所以爱莎就决定做些其他的准备。
  她是一个普通凡人,就连人类中可能获得的异能也没有,也没有办法单纯的依凭肉体锻炼获得强大的武力值,完全彻头彻尾的凡人。
  但是她却以一名凡人之身获得了就连“异种”们都无法获得的强大力量。
  若是梅林是巫师的话,那么他就是人类之中拥有魔力的异能者。
  爱莎却没有任何先天性的才能。
  她只是单纯的依凭自己的努力而获得了强大的力量。
  其中的过程不足为人所道。仅仅能够用语言来形容的,就是她在穿越了无数绝境后,终于跨越了那扇不可跨越的禁忌大门,来到门背后那从未有前人踏上的未知道路。
  ——这条路从未有谁走过,甚至连它的存在本身都不为人所知,可当爱莎走到这条路之前,冥冥之中她就知道了有这么一条路的存在。
  这个世界指引着她踏上了这条道路。
  继“森林的魔女”之后,她很快就被称为了“魔法师”。
  在最初,她看上去似乎和那些人类中的女巫和巫师使用着相似的力量,但是当时间过去,岁月流转,差异就逐步地体现出来。
  “爱莎”这个名字,就算在异种当中也是极富盛名。
  虽然有名的仅仅是她所能提供出的那些品质绝顶的香料罢了。
  ‘调味料果真是有钱人不能或缺的东西。’
  清点着自己今日的收入时,她打从心底感叹这一事实。
  任何时代,垄断行业都会被群起而攻之。
  钱是永远挣不够的,小命更重要。
  但是在这之前,得先张显武力值才能保护自己的地位。
  所以她披着黑色细麻的斗篷,张开双手,来了场以一对多的战役。
  她个人辉煌的胜利以满地的尸体为代价。
  她立刻就厌倦了这种无畏的杀戮。
  她不是和平主义者,可也不是什么以鲜血、杀戮和死亡为乐的疯子。
  她对自己的定义是研究者。
  既然面对那么光怪陆离的异种世界,那么她暂时跑去被困于基督教信仰统治的人类世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算没有她,也会有相当优秀的普通人类出手,拯救他们自己的世界。
  她虽然是人类之身,可却更接近“怪物”这个词语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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