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玉凤姑娘说是亥时,那还真的是那个点,此刻街道都没人了,那条青石小路,还不到小胡同人影都没有一个,黑兮兮的,岳莫生喝了不少酒,走路东倒西歪的。
  “嗝~”哈着酒气,岳莫生深一脚浅一脚的,今天他又结识了一位大臣的公子,相处还算融洽,他替那公子挡了不少的酒,这些都是岳莫生在来京城的日常了。
  他这段时间跟那些公子哥儿在一起,也不是白搭的,再过不了几日,他就能谋的一处不错的小官职,虽然小,可到底也算是个官,岳莫生显得有些意气风发,甚至心情还算不错,哼起了小歌曲来。
  可哼着哼着,他感觉脖子凉飕飕的,一股冷意袭来。在危险来临的时候,人的直觉都是极为的敏锐的,岳莫生虽然酒喝多了,可还是有点警觉,不过他一抬头,就看到高高的墙头上跳出两个黑乎乎的影子,同时一个大麻袋朝他脑袋兜下来。
  麻袋将人套住,袋口捆好,司臻寇直接把人拖到偏僻的地方。
  为了避免把人打死,司臻寇跟凌玖都注意好力度,踢打起来也十分的过瘾。
  麻袋中的岳莫生心惊胆跳,嗷嗷惨叫,在听到外面不屑的唾骂和讽刺,就再也不敢反抗,只能哀求的救命。
  “你小子不过一介布衣,还真的以为王公子看中你的才华?也不看看自己到底是不是那块料!”
  “真把自己当根葱了,不过就是喝了两会酒,就顺着杆子往上爬!小爷我今天就叫你怎么做人!”
  司臻寇跟凌玖两人,你一脚,我一脚,来回用言语威胁,装在麻袋中的岳莫生当真以为是那些权贵的公子看他不顺眼,当下就成了鹌鹑。
  “大人我知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打到最后,司臻寇见差不多了,就把麻袋口打开,瞧瞧的离开,而打的半死,身上彻底走不到一处好的岳莫生这才要死不活的从里面爬出来。
  岳莫生几乎是爬着回去的,就跟少了半条命,也没有办法找玉凤姑娘麻烦,玉凤姑娘按照司臻寇给她的办法,很快的就离婚了,卷起自己一点东西,就此离开这里。
  岳莫生咬牙,晦气的吐了一口唾沫,这个臭娘们,果然靠不住,难怪是从红楼里出来的,水性杨花!
  他心里咒骂个没完,若不是他看在玉凤掏出最后一些零碎的散钱的份儿上,他定是要玉凤生不如死。
  掂量着手里的碎银,岳莫生觉得自己先去开点药,等他身体好了,再去在外头试试,他有才华,有本事,就缺少提拔他的人,一旦等他出人头地,他第一个就要把玉凤那个贱人弄死以解他心头只恨。
  家里确实连最后的一粒米都没有了,岳莫生用那点碎银就附近买点吃食,等他休息两天再去街上买药,觉得外人对他似乎很熟悉。
  期初他还很矜持友好的点点头,心里有些意外,渐渐的他就发觉不对了,有的人对他指指点点,甚至还小声的嘀咕着什么。
  “呀,就是这人啊,我听说了,哟,骗人钱财,谋财害命,还是个读书人呢。”
  “听说还把一个花楼的姑娘也带走了,吃光花光对方,还把对方给打死了,可残暴了。”
  “一点都看不出来啊,啧啧,尽是吃白饭的。”
  “哪里只是白饭哟,典型的白眼狼啊。”
  ……
  路人自然不会这样八卦了,顶多也就是在心里嘀咕,这些人之所以知道那么多,还大声囔囔,这还是主要出自那些不入流的说书生。
  司臻寇给的钱多,让这流言在最快的时间在京城的大街小巷流传出来,自然就少不了这些“水军”了。
  要知道群众的力量可是巨大的,三人成虎什么的,威力可不是一般二般的。
  这些话不说岳莫生,那些过路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那几个大声议论的,自然是请来的。
  岳莫生听了几句,气的当场就哇哇的吐了几口血。
  第139章 有的人不是你能撩的
  这血大部分是因为内伤所导致,依旧积压在胸前,岳莫生又是那种好脸面,把名声看得极为重的那种人,在听到这些尖酸的言语,当即怒火攻心,气的吐血。
  围观指指点点的路人一看到这个情况,顿时吓的不轻,连连的后退。
  然而被雇佣过来的水军们,一看到这个情况,就更加确定有门了,他们可不管岳莫生吐不吐血,只是按照上面给的消息,说是岳莫生越是惨淡越好,当下,就一顿的炮灰攻击,把岳莫生说的是面色惨白,摇摇欲坠,几乎是站立不稳,极为的可怜。
  “我还听说了,这人极为不要脸,没本事考科举,他那个举人的公明啊,还是花钱买来的。”人群当中有人这样喊道。
  “这还不算呢,他那可怜的老婆都是他骗来的,结果呢,天天不是打就是骂,连女人都打,可真不是个男人啊!”
  “呀,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尽是干这种猪狗不如的事。”
  “我还听说,他现在攀附上了王家的公子,为了一件体面的衣裳,把家里最后一点钱都偷走了,娘子不给,腿都给打断了,比看人斯斯文文的,打起人来可凶残了,我听街坊邻居们说,这个男人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他的夫人出气……”
  你们说谎!
  这是污蔑!
  你们这是造谣生事!
  岳莫生颤抖的伸出手,颤颤巍巍的怒指人群里几个不断高谈阔论的几人,眼睛充血,一副暴怒的样子。
  “你!你们……”岳莫生准备用犀利的言辞教训这些无知的百姓。
  可惜,面对他的是,那几个人事先准备好的烂菜梗,各种生活废弃物,砸的岳莫生有话说不能,只能浪费的离开。
  在京城,还是在热闹的大街上,像这样的事情是嫌少发生的,要是一般夫妇两个,因为家庭琐事纠纷打起架来,顶多也只是彼此口头上的交谈,过段时间就忘记了,可岳莫生不一样啊。
  他是个读书人啊,是个文人啊,开元王朝对于读书人总是有种莫名的畏敬跟尊重,而且岳莫生还是个举人,虽然官职很小,可大小也算是个官,再加上有人刻意的推波助澜,很快京城人都知道岳莫生谋取钱财,害人家破,经常对自家娘子家暴,为人表里不一,好高骛远,喜欢攀炎附势。特别是他巴结的差不对的王公子第也知晓了,对于岳莫生那是恨不得甩开的远远的,有的则是对其言语羞辱,这等打击可是比身体上的一段揍打还是让岳莫生生不如死。岳莫生面临着这样的流言蜚语,还有同行的冷漠敌视,背后的指指点点,生活上的穷困潦倒,最终因为没有钱财,流落街头,沦为乞丐……
  这也是没用多久的事,也就半个月的时间,燕白秋在听到司臻寇跟他说这件事的时候,都有些恍惚。
  “他怎么变成这样了,他能写字卖画,也能赚不少钱啊。”燕白秋感叹道。
  沈卓冷笑了几声。
  “就那种人,从来都是伸手要钱的,要他出去赚钱,那可真的是折辱了他,写字卖画他估计丢不起这个脸吧。”沈卓这话可谓正中红心。
  没错,岳莫生把自己的脸面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既要体面,还不想自己动手,其实他自己还是有些本事,可惜人却没有那个觉悟,自私又冷血。
  “算了这事处理好了,凌玖也找回了小川哥哥,那我们现在也该回去了。”燕白秋提议道,他们来京城快二十来天了,再加上在路上耽误的行程,估计耗费一个月。
  黄埔百川早就跟凌玖商议好了,闻言也是点了点头,他在京城待着……也是一言难尽,因为他在,父母可能还会受一些言语的牵连,还不如离开这里,每年就回来过一两次看望一下。
  “行,我也没有意见,那就这样,我先回家里收拾一些行李,随后就同你们一起出发。”凌玖自然是跟随着一起去了。
  黄埔百川的父母对于这件事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很反对的,随后是沉默,沉默之后是伤心难过,特别是黄埔百川执意要去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跟一个男人度过后半生……
  想着想着,百川的父母就抹起了眼泪……
  “你们两,就不能好好的待在京城吗?宅子我们给你买了,成吗?”父母脸上挂着两行泪,辛酸的不行。
  好不容易养大的儿子,怎么说被人拐走就被拐走了呢?
  “不成的,我心意已决,这事就这样,我每年都会回来的,你们放心好了。”
  黄埔百川收拾好行李,就拉着凌玖离开了府邸。
  一行人又坐着马车,一路上几乎是游山玩水的心态回到了太和县。
  九宫格的生意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因为酒楼的事情都给交代好,所以也没有出什么岔子,一切正常的运行。
  因为两人成家之后,就在镇子上买了宅子,就在他们家隔壁,可算是近的很,两人平日是就在酒楼内巡视一圈,完了之后就回到自家的小宅子,燕白秋就会弄一些现代的小甜点,两个人就坐在小院子里吃吃,没事的话种点花花草草,日子就那么平平淡淡的过着。
  燕白秋算是没有打抱负的人,生活里有吃有穿的,也有一笔不错的钱财,他没有再继续的扩展其他的另类产品。
  因为有减肥系统的作用下,他彻底的瘦了下来,体重在一百二十,一百三十中间徘徊,完全处于正常的范围之内,减肥系统也给予了相应的食疗的方子,燕白秋也没有私藏着,给一家人变着花样吃起来。
  在回到京城之后,燕白秋就对司臻寇坦白了穿越这件事,而且也讲了一些他在现代的生活跟经历。司臻寇听完之后对于燕白秋的过往感到心疼的不得了,也更加珍惜燕白秋这个人了。
  他说,燕白秋被穿越这事,魂魄附身,这事沈卓是有提出来的,估计柳青梅等人也有怀疑,只是看到燕白秋真心的对待燕家人,而且没有任何坏心思,这事就压在心底了。
  燕白秋原先在太和县,无人无不知无人不晓,那好吃懒做,整天吊儿郎当,啥本事没有,性子还懦弱胆小不说,不要说什么做各种美味的吃食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你说爹娘,早早就知道我不是真的燕白秋?”听到司臻寇这样说,燕白秋也是后怕的不行。
  他还以为自己伪装的挺好的。
  司臻寇看了他一眼,轻笑道:“没事,这事他们心里清楚,而且当初的燕白秋明明已经死去了,当时在灵堂上炸尸,而后你又会各种不同寻常的吃食,性子也与原先不同,他们甚为父母,对自己的子女最为了解不过,定然是知晓几分的。估计私底下观察了你许久,见你没有变成白眼狼,也没有对燕白秋身体做出什么不妥的事,这事估计也就那么过去了……”
  燕白秋听完,沉默了许久。
  “不过你也别担心,你爹娘估计也不想再提这事,你只要好好的把他们当再生父母,又何妨,他们也是真心疼爱你的。”司臻寇见爱人闷闷不乐,只好耐心开导起来。
  燕白秋这才想开,其实他也是内心有些感慨,再聊到有一些发家致富的点子,比如说给各种瓜果啊,水果等东西嫁接技术,比如现在还不流行的快递行业的时候,被司臻寇给阻止了。
  “你手头上的东西太多了,虽然注意是好的,受益的也是大家的,可自古以来,树大招风,财大招贼,迟早是有见利眼红之人,我们在太和县,还是老老实实的过着小日子就行。”
  燕白秋自然是接受了司臻寇的提议,他身边的人都感觉他的不对,倘若其他人也知道,那还不把把他当成异类给烧死。
  那场面实在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凌玖跟黄埔百川也在他们附近买了宅子,日子不温不火的过着,偶尔吵个小嘴什么的,特别的滋润。
  因为燕家在镇子上了不错的酒楼,生意火爆异常,在第二年,店铺翻新扩大,生意更是好到没话说的地步,彻底的压了醉仙楼一头,一举夺得魁首之位。
  燕家有钱了,可以说在镇子上算是首富了。
  燕白秋跟司臻寇两人结为夫夫的事,镇子上人也只知晓的,就单凭看司臻寇那彪悍的外表,冷酷的外形,嚣张的架势,再加上这人曾经在太和县,连续坐镇,只有唯独他一家独大,作为一名响当当的,没有人敢惹的屠夫,身材高大,手把势凶悍,没有人敢去跟燕白秋哪里塞人。
  还想不想活了?
  这对夫夫是你们能够撩的吗?
  你到底是多长了几个胆子啊?
  没看到当年那屠户的狠劲?
  整个太和县的猪肉都被他承包了!
  每天屠杀十几头,单手拎着三百斤的大肥猪,丝毫不费劲儿,手起刀落,刀下猪魂,无人敢招惹。
  于是,全镇子的人都很有默契,不敢去招惹,也不敢弄什么假装跌倒去勾引其中某一个,甚至连抛媚眼都不敢。
  于是,这就导致了另外一个现象,那就是给燕家姑娘,燕白雪提亲的人,都快把燕家的门坎儿给踩烂了,各家大户的公子哥儿讨来娶亲,可谓是在太和县一大盛事。
  以前燕家即便是在最好的时期,那选夫婿也是只有几家,还不能对男方提太多的意见,可现在不同了,一大堆都是优秀的俊美男子,轮着燕白雪挑选。
  经过一番的过五关斩六将,又在燕家人众多的考验当中,燕白雪也挑选了自己喜欢的大户的公子,得了独宠,被呵护的不行,这日子也是美满的不行。
  最后唯独就是沈卓一人是孤家寡人了。
  “我呀,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看到顺眼的,我自然是会主动出手的。”沈卓对此不在意。
  而在燕白雪出嫁之后,沈卓也终于遇到了他命中的那个人,恰恰是因为一坛子甘香四溢的桃花酿惹的祸。
  这事还得需要从头开始……
  第140章 友谊的小船
  三月,桃花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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