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他立即向万姑娘磕头道:“万姑娘,我也只是抓了你,并没有对你怎么样,求万姑娘饶了我这一回。我是真心仰慕万姑娘的,也对万姑娘的遭遇很同情,对张公公叔侄陷害忠良很是同情,放心万大人是国之栋梁,我定会在二皇子面前好好替万大人美言的,二皇子也定不会让他埋没的。”他看着万姑娘神情松动了,心中大喜,咬咬牙下了狠心道:“万姑娘要是不嫌弃在下,在下一回去定会让爹娘去万府提亲,娶你为我的夫人,如何?”
  眼看秦四少爷就要说动万姑娘,若荷急了看着李昕乐,想看看她有什么命令?虽然不知道今日在大觉寺姑娘为什么这么高调,但她一向是最听话的奴婢,主子的意思她无论如何都会达到。而今日主子很明显是看这两个纨绔不顺眼,想管上一管的。当然她也感觉肯定有其他的深意,但这不是她一个小小的奴婢能想到,能知道的。
  不过她也感觉得到今日姑娘要想达到目的,那么必须尽快让这个姓秦的住嘴,要是万姑娘被秦四少爷蛊惑了,那今日这黑锅姑娘背定了。
  这个万姑娘也是,简直是狼心狗肺的。明明是姑娘救了她,却连道谢都不知道。让她离开这里赶快回寺里治病,也倔着不肯走,她和若霞的力气又不够大,萧嬷嬷和若水则又没有空。真是气死他了,姑娘还让她吃了一颗明心大师给的药丸压制她的病,要知道别人黄金百两都没有买到一颗,就这样给了这个白眼狼。
  又说要请大夫给她治病,又为她杀了张少爷,得罪了张晖这个皇上眼前的红人,她呢?不领情就算了,还在杀了张少爷之后,只是马后炮的去踢了几脚,连她们递上的刀子都不敢接。
  原本还以为是一个有血性的,在那样被人欺辱之后,却能够勇敢的活下去。谁知这一看却是一个心中苟且偷生之后,她哪里有自尊可言?秦四少爷那样一个人渣说娶她,空口白牙的替万大人求情,她竟然动心了?卧槽,真是一点眼力劲都没有。
  李昕乐面色不变,看着万姑娘在秦四少爷的话下开始哭泣,心中叹了一口气:瞧,这就是现状,有些女人就是没有自我,心中谦卑还以为她也是一样的呢。不过她是乐安公主看多了这样的反转已经不在乎了,她今天之所以不组织若荷的冲动,只是想让她身边的侍婢们看看,同情女人可以,但是却要擦亮眼睛,否则日后只会坏她的事。
  萧嬷嬷掀起眼皮看了一眼若荷和若霞,这两人忠心是忠心,但却到底见识差点,脾气松散了些,情绪化了些,在瑞县的时候也就这两个丫头没有上战场,看来日后她还是得想姑娘提提多加训练一下,否则误事就不好了。
  若霞虽然胆小,但好在她一直是以若荷马首是瞻,眼见她不敢动,自然她也就老老实实的呆在李昕乐旁边。
  秦四少爷是纨绔,除了权势自然嘴巴上头也是有货的,三言两语就说得万姑娘痛哭流涕,道:“妾身已经身子破败,不配侯府,只要四少爷能够洗清我爹爹的罪名,妾愿为四少爷肝脑涂地。”
  竟然已经应下了秦四少爷的话。
  卧槽!真是可怜又客气,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是对的。
  这下子连萧嬷嬷的脸色都变了。这个万姑娘实在太糊涂了,与其求秦四少爷这样空口无凭,为什么不求救命恩人的姑娘呢?
  秦四少爷心花怒放,虽然有些恶心万姑娘这么好上手,但是自然性命是最重要的,只要离开李昕乐的魔爪,回到府中还不是他说得算。万姑娘这样的破鞋他才不想要呢。且张晖也不是好惹了,如今李昕乐杀了他的侄儿,两家虽然有可能对起来了,不过丞相大人哪里是好相与的?二皇子和贵妃娘娘拉拢那么多年,连丞相大人一句话都拿不到,尤其是如今皇上除了相信国师,就最为相信丞相大人、定国公和燕侯了。
  这三人对待李昕乐的态度连他这个蠢人也知道,丞相大人不用说,即便以前不喜他这个女儿,可是近几年在都城谁不知道李昕乐是丞相大人最为疼爱的掌上明珠。李昕乐受了点委屈他就直接撸胳膊挽袖子的上了。五年前几位皇子都卷入了,谁知李昕乐不但没有受到什么伤害,还得到了一个县主的敕封。要说没有丞相大人幕后做推手,他都不相信。
  燕侯世子呢,是李昕乐救的,据说还对李昕乐一往情深,为了李昕乐,直接下来二皇子侧妃的亲妹妹的脸,都城早就传遍了,还放话说对李昕乐不敬就是对他不满。燕侯世子那是谁?他背后站着十万的燕州军,谁敢不满?所以燕侯世子是肯定拼命也要救她的。
  三人之中唯一可能落井下石的就是定国公,定国公和丞相府的恩怨说起来还是这位县主引起的。可定国公府的三少爷慕恭铭偏偏是这位县主的爱慕者,三少爷又是未来定国公府的顶梁柱,即便是为了面子也不会让别人动李昕乐的。
  在后宫中顾皇后是公认喜欢李昕乐的,在加上宸贵妃的影响力,怎么看张晖都没有什么胜算。最后的结果也许就是不了了之了。
  可张晖作为内务府副总管,飞扬跋扈那是出了名的。阉人没有那活,就尤其注重面子。那么他拧不过大腿,还不得朝万家这样没有后台的人身上发泄啊,万姑娘只怕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所以到时候要是他能献上万姑娘,还能平息张晖对他见死不救他侄儿的怒气呢。
  心中如意算盘拨的叮当响,秦四少爷脸上越发的真诚,对万姑娘说:“万姑娘,你放心,我说话算话,决不食言,否则天打雷劈。万姑娘身子不好,我定会寻遍大齐名医为你治病。”
  作者有话要说:  美人们晚安
  第106章 谁是受害者
  万姑娘眼泪涟涟。
  秦四少爷继续再接再厉道:“可是如今县主多有误会,还请万姑娘帮我求情则个,让我能够为万姑娘你尽一份心力。我保证日后什么都听万姑娘你的。”
  万姑娘看向了李昕乐。
  李昕乐则看向远处,嘴角翘起,这大觉寺的人也太慢了,需要考虑这么久吗?看来丞相大人让那些人还有些踌躇嘛。
  秦四少爷见李昕乐根本不理,她的侍婢仍旧虎视眈眈,不由得拉了拉万姑娘的衣角,示意她快点求情。
  万姑娘有些畏缩的看了一眼李昕乐道:“县主,能不能饶………..”
  李昕乐突然笑了,让万姑娘吓得一颤,这个县主和她不一样,她是真正杀过人的。可又心存侥幸:都是女人,她应该能了解她的想法吧,只有她嫁人了,她才能摆脱那些噩梦。只要秦家肯帮忙,她的爹娘也不用回老家受人侮辱。
  她扯动嘴角,总算给了一个笑脸,道:“县主,求县主怜惜小女子,我不求大富大贵,只求爹娘不为我所累。”
  李昕乐总算上下看了她一眼,让万姑娘觉得她的眼光好像能够透过她的皮相直达她的内心,不由得扯了扯衣裳,竭力镇定,蝼蚁尚且偷生,她不想死不是大罪。
  李昕乐嗤笑了一声,这样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女子,她自认没有能力让她转变,也懒得和她浪费时间和她说话。
  她看向秦四少爷,道:“四少爷,我允许你临死之前说些话。”
  临死?秦四少爷惊呆了,怎么会这样?难道李昕乐不是因为万姑娘的事情迁怒于他吗?竟然他还要死,那他何必去讨好那个破鞋?再看看李昕乐身边的两个会武功的侍婢手上的软剑已经闪闪发亮了,就知道她根本不是在说笑。
  不由得破口大骂:“李昕乐,你是神经病吧,凭什么杀我?我没有得罪你吧,万姑娘的话你也不听,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
  李昕乐微微一笑:“好问题,虽然我原本不准备回答的,但是既然你问到了,我还是让你死个明白。”
  说后脸色一收,正义冷然的说:“秦四少爷,你手上有多少条人命,又害了多少人家就不用我一一说了吧,你飞扬跋扈,不把女人当成人看,我替天行道有何不可?总不能继续祸害下去吧?瞧,今天要不是我看到了,你不是已经把人糟蹋了吗?那到时候万姑娘除了死路一条还能怎么办?万家也永远抬不起头来。我愿意为了这些苦难的姑娘尽一份心力。秦四少爷你身份够高,作恶够多,以你来激起姑娘们的勇气,是不是很合适?”
  他不是秦家最受宠的儿子,却又能挑起各方的神经,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了。且她真心看不惯这样的人渣,反正都杀了张晖的侄子,她也不在乎多少一个秦家的人。
  秦四少爷气得吐血,色厉内荏的说:“李昕乐你以为你是谁?你又不是刑部的人也不是大理寺的人,拼什么给我定罪。我今天要是死了,贵妃娘娘和二皇子不会饶过你的,到时候即使你有一个丞相爹也保不住的。”随即哀求道:“县主,只要你今天放过我,我定会忘记今天的事,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说完对万姑娘道:“万姑娘,你也和县主说说,我,我真的知错了呀,日后我发誓绝对好好做人,不再惹是生非,否则天打五雷轰。”
  万姑娘哽咽道:“县主,求县主饶过四少爷,我,我不怪他的。”
  李昕乐低下头,若荷立即上前柳眉倒竖:“万姑娘,你搞错了吧,我们姑娘是县主,皇上亲自敕封的乐安县主,你以为你是谁,求求情,流流眼泪就能把秦四少爷的罪行一笔勾销了吗?要是你还有良心,有些羞耻心,对得起万大人高风亮节的名声,你最好闭嘴。否则奴婢都要怀疑万家的家教了。”
  万姑娘身子抖得厉害,她到底招惹谁了啊?她想活下去,想风风光光的活下去不行吗?为什么这个县主要来插一脚?管她什么事情?四少爷虽然好色,但是却是很好说话不是吗?要是到时她说说软话,也许他也会对她说刚刚的话,那她的命运完全不一样了呢。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怨恨的看向李昕乐,都是这个女人,因为狠毒鬼见愁的名声,都城到如今都没有提亲,结果还多管闲事到她的头上来了。
  若荷自然看到万姑娘的眼神,更是生气,道:“果真是白眼狼,脑子进水了,秦四少爷骗你不知道吗?还为他求情,你是多么的……贱啊!”
  难怪姑娘不愿意多管闲事,瞧瞧这就是多管闲事的下场,她反过来嫌弃她们了呢。自己立不起来,也不允许别人立起来,否则就是异类。这也是很多女人的悲哀,甘愿被奴役,甘愿在男人划着的圈子里面画地为牢。
  自此之后她再也不会觉得可怜的女人真心需要帮助了,也许她们只是需要一个跳板,让她们讨好男人的跳板,可主子绝对不能成为她们龌龊心思的跳板。
  心中坚定下来,表情却越发的冷:“万姑娘,你还真是好算计呢?可刚刚姑娘救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你和秦四少爷和张少爷是认识的呢?这是等着算计姑娘呢。看来万家只怕也不是那么的清白吧。”
  一个贱字直接让万姑娘气得发抖,再听到她又把万家带上了,竟然一下子站起来了,愤怒道:“你这个贱婢还是小心点说话,果真是没有教养的东西,我万家顶天立地,只是受到小人陷害,总有一天皇上会还我父亲清白的。可是到时候那些奸臣就会被诛九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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