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第一章 我那便宜儿子吆!
  眼前是一处二进院子,在一路走来的农家小院中算是鹤立鸡群了,门前的石狮,漆红高大的门楣,彰显着这处宅院曾经的辉煌。
  曾经?是的,没错,只能说是曾经,因为,现在的它,只能用破败两字来形容,石狮是缺胳膊少腿的,大门斑驳剥落成了白癜风,透着萧索与沧桑。
  院子里,本该种植观景植物的地,却生长着白菜,萝卜,茄子之类的农家菜,从这可以看出这家子的生活水平,温饱问题不知解决没有。
  到了家,宝春被兰香,也就是那女孩领到正房卧室换衣服,清洗,处理伤口。
  伤倒没有大碍,都是些皮外性质的擦伤。
  看兰香处理起伤口很是熟络,宝春随口问她是不是跟人学过医。
  兰香惊讶抬头,“小姐怎么这么问,那些郎中,可是连自己的徒弟都会有所保留的,怎会随便传授外人,更何况我还是个下人,我这是熟能生巧。”
  宝春干笑,“熟能生巧,一点不错,真理可不都是来自于日积月累的生活实践,就好比我刚提到的医术,还不是承袭前人,互相交流,然后再加以发展,固步只会自封。”
  兰香想了下,猛点头,“小姐说的没错,都想着保密,怕别人偷了手艺去,别说发展了,失传倒是很有可能。”
  随即低头忙活,绷带刚缠一半,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抬头,茫然地看着她,“小姐这次从山里回来,我怎么感觉似乎变了很多,连说话语气都跟之前不一样了,不但知道很多,说出来的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仔细品味,似乎每句话都有着道理。”
  宝春顿时警铃大作,不动声色地咳了声,“那你喜欢之前的我,还是现在的我?”
  兰香倒是笑了,走去架子上拿衣服,“不管以前还是现在,不都是小姐你么,你怎么跟自己较上劲了。”
  顿了顿,她又说:“不过,要真让我说,我觉得现在的小姐就很好,爽朗又自信,还睿……睿什么来着,对,睿智,像那些脑袋塞满了东西的大人物,身上散发的就是这个味,只是,前后变化怎么就这么大呢,之前,你总是愁眉苦脸,郁郁寡欢,魂不守舍的,要不是小少爷那样,我们都觉得你早……”
  宝春忙说:“你家小姐我都死过一次,鬼门关前走过一遭了,能没有变化么?”
  说到这里,她稍微凑近给她穿衣服的兰香,颇为神秘地说:“说来你可能不相信,将死的那一刻,我的魂魄去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哪里,我从一个婴儿一直长到了二十八岁……”
  果然,兰香被她的惊世骇语给震住了,嘴巴张的大大的,呆呆地说,“神话故事!”
  宝春看她一眼,继续说:“那是一个跟我们这儿完全不同的世界,发展比这儿,至少先进上千年还不止,你知道么,人家出门不骑马……”
  “坐马车。”
  “也不坐马车,跟马完全没关系,人坐轿车,四个轮的,只需加一种燃料,就能启动,燃料就类似于你炒菜的油,还有一种交通工具,是天上飞的,千里的路程也就半个时辰……”
  “千里马。”
  “都说跟马没关系了,不是动物,再说,谁家的千里马半个时辰能行千里。”跑吐血也不行啊。
  “尤其是医术,老发达老开放了,人那里有专门的学校,大家都到那里去学,各门各科都有专业的老师,那些老师可不怕偷师,都恨不得将自己脑袋里的知识全塞到学生脑中,你说医术能不发达?几乎各种病症都能得到治疗,人的平均寿命几乎达到七八十岁……”
  兰香听得目瞪口呆,不敢相信,“八十岁,我的天呢……”
  “随着发展,还有可能往上。”
  宝春也想了,自己和小宝春不但在性格上截然不同,所受的教育,生活习惯,以及人生价值观,这些统统不同,相对呈现出来的行为举止那就显得怪诞,另类的很。
  还有自己那身突兀的医术,天大的理由它也解释不通啊?所以,才有了这半真半假的忽悠,而且她也不怕他们不相信,古人更加迷信不说,她所讲的这些现代东西,可不是无凭无据,瞎编乱造出来的。
  果然,兰香不由抽气点头,“仙境!小姐肯定是去了仙境,所以才会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不死,不但不死,还有了奇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丫头激动啊!
  宝春猛点头,几乎热泪盈眶,也太善解人意了,“说是仙境,现在想想倒还真有点像,不过,这不重要,只要你们以后不拿我当怪物看就行。”
  “小姐怎么可能是怪物,说是仙女都不为过,有句话说什么来着,凤凰涅什么,什么火重生,说的就是小姐这样。”兰香急忙说。
  宝春笑而不语,“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晚饭是兰香煮的,对宝春来说简朴的很,只能达到充饥的效果,三个人一张桌子吃饭,主仆间倒没有太多的虚礼,足见主仆间的感情还是不错的。
  饭桌上,兰香告知了马叔小姐的奇遇,马叔听了,先是震惊,后是审视,久久的,举在半空中的筷子就定格在了那里。
  宝春任由他打量,吃饭的动作都没停下,心说,你的眼睛再利,难道还能看穿她身体里的灵魂不成,这副真金身体,可是拉到哪儿都不怕火炼的。
  马叔没瞧出什么,吞咽了下,不可置信地张嘴,“真有这种地方?”
  “若不是脑子里突然多了那么多的东西,我也觉得自己是做了一场梦,不过,这跟做梦也没什么区别。”宝春边扒拉饭,边无奈地说。
  马叔沉默了下来。
  这么惊悚的事情是待时间消化,经得起火炼的宝春自然不担心,只是饭吃到一半时,她发现似乎那里不对劲,直到眉头都快打成结了,才想起似乎从回来到现在,都还没看到过她那传说中的便宜儿子。
  宝春和名叫沈睿的便宜儿子第一次见面,情形简直是太惊心动魄了,以后每每想起心里都极不平静。
  宝春站在一处石屋前,石屋处在后院的隐蔽处,面积不大,但厚实的墙壁,却可以看出它的牢固与坚不可摧,第一印象,很像是关押重犯的地方,防止犯人挣脱逃跑。
  而这个戒备森严被关押的重犯,却让宝春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一个四岁大点的孩子。
  阴暗的房间里,她那便宜儿子,双手双脚正带着粗大铮亮的镣铐,比他手臂还粗的镣铐,从墙上钻出,使那孩子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一米之内。
  那孩子不哭也不喊,低垂着头,背靠着冰凉的石壁坐着,右手随意地搁置在曲起的右腿上,左腿伸直,左手摩挲着冰凉的镣铐,一下,又一下,轻柔而富有节凑,丝毫没有一个四岁孩子被关押在小黑屋该有的惊慌与吵闹,习以为常般,似乎已经发生了太多次。
  他身板算不上瘦弱,但也说不上壮实,由于低垂着头,看不清面目轮廓,但因低头裸露出来的脖子上的肌肤,却是白皙的不禁让人想象,这该是一个长相多么清秀的孩子。
  而最为显眼的是他那额前耷拉下来的两撮卷发,不乐意贴伏在额前两侧,犹自漂浮。
  石屋,除了一扇门,只有一扇窗,窗户被定死,并拉有厚重的布帘,所以,要看到屋内的情形,必须打开石门,石门缓缓开启,屋内的以上情形也就这么进入了宝春的眼睛。
  石门开启的动静,并没有引起那孩子任何的反应。
  被震撼住的宝春,一直直愣愣地站在门口,很久,很久,那孩子似乎也察觉到了,缓缓抬头,看了过来。
  视线先是在宝春身后的兰香和马叔身上略过,然后落在了前面宝春的身上,时间统共不足五秒钟,但足以让她打好几个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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