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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美又狠[快穿] 第137节

  “你们好好谈,别吵架。”韶音已经走到门口了,又转过头来,“爹,别惹娘生气,不然明天我凶你。”
  宋庄主好气又好笑:“知道了,快走吧。”
  韶音点点头,为他们关上房门。
  这才拍拍手,悠悠然回自己的院子。
  次日。
  一家人都起得晚了。聚在一起吃早饭时,比往日迟了大半个时辰。
  黑眼圈的,眼底红血丝的,面色憔悴的,哈欠连连的。
  只有韶音面色红润,气色如常,拿起一只花卷,闷头大口吃得香。
  众人不免被感染几分,也打起精神,开始吃早饭。
  “爹,娘,哥哥,我想去一趟绝心谷。”韶音最先吃完,放下筷子说道。
  其他人刚吃了一半,闻言抬起头:“你去绝心谷做什么?”
  “打探打探消息。”韶音托着腮,脸上是不谙世事的天真,“昨日听他们说的,我觉得绝心谷不是什么正经门派,麻姑能纠集人手来我们万梅山庄杀人,难说其他人是清清白白的。”
  为江湖除害,难道不好吗?
  “不可。”宋庄主放下筷子,面容严肃,“此事非同小可,我同其他门派商议一番,再做决定。”
  韶音不以为意:“你们商议你们的,我去玩我的。”不等他拒绝,就说道:“你年轻时出去历练,哥哥也去历练过,我不行吗?”
  她当然不行。
  她是个女孩子,年纪又小,武功还……嗯?宋庄主脸皮一抖,终于想起什么来,上上下下打量她:“你的武功为何进步如此之快?!”
  那五个黑衣人的计划里没有她,就是因为没把她放在眼里。诚然,他们小看了她。但是,宋庄主记起昨晚的一幕幕,深觉自己也小看了她!
  “我是天才啊。”韶音换了只手托腮,“天才的境界,你们不懂。”
  宋庄主:“……”
  宋大哥:“……”
  好想打人。
  虽然家人都不同意,但韶音一意孤行,宋庄主跟她过了几招,不惜使诈,但竟没让她吃亏,不得不同意了此事。
  “爹,下个月您生辰前,我一定回来。”韶音牵了马儿,带着府上厨子为她做的干粮、肉干、零食等,出了山庄大门。
  骑上马,轻喝一声:“驾——”
  感谢绝心谷给了她这个机会,让她可以离开家门,再浪荡一阵。
  从山庄到绝心谷,快马不过四五日时间。而宋庄主的生辰,在下个月底,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可以放纵。
  韶音策马驶出十余里,感到一丝无聊,就问小灰:“何情在做什么?”
  小灰查探了一下,说道:“在卖菜。”
  “什么?”韶音惊讶。
  小灰便道:“他平时以种菜、砍柴为生。今早刚砍了五颗白菜,拔了六根萝卜,摘了三只南瓜,拿去镇上卖。”
  作者有话说:
  二更~我做到啦!(^-^)v
  明天见,啾
  第113章 生死绝歌7
  你是个有故事的人。
  韶音的表情有一瞬的微妙。
  白菜。萝卜。南瓜。
  很久没见过这般清新的画风了。不, 应该说从未见过。
  “他……积蓄如何?”
  小灰已经掌握了何情的大量信息,闻言回答:“五枚铜钱。”
  韶音的表情更微妙了。
  有点穷啊。
  他好歹也是身怀武功之辈,就算武功不高强, 但是做个镖师, 给人跑跑腿, 或者给有钱人家当随从,总不至于穷成这样。
  “他好赌?喜欢喝酒?烂好人?手脚散漫?”
  小灰没有立刻回答。世界意识在补全“何情”的信息,它等数据不再浮动了,才整理出来, 发送给韶音。
  韶音从头看起来。
  看着看着, 眉头渐渐挑起, 这个人的命运很有些坎坷。
  父亲早早就没了, 母亲带着他改嫁,但他继父嫌弃他,把他悄悄带出去丢了。那时候, 他才四岁。四岁的何情,被一对老夫妻收养,但是他七岁那年, 家乡发洪水, 瘟疫扩散, 老夫妻相继病死,他无依无靠,沦为乞儿。
  过了两年讨饭的日子, 他被一个小门派的掌门夫人看见,怜他眼神清明, 于是说服掌门带他回去。但是很不幸, 这个小门派的弟子为了争夺下一任门主之位, 把整个门派都给搞没了,他再次失去庇身之处。
  这时的何情已经十五岁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因为会一点武功,他给人做了护院。主人家包吃住,每个月还给一两银子的月钱。他干了半年,而后因为主人家的儿子抢了个姑娘,他看不过去,把姑娘放走了,再次陷入颠沛流离的生活。
  十七岁那年,他与江湖人发生争斗,差点被人打死,被宋庄主救了。宋庄主本要带他回山庄,但他拒绝了。临走之前,宋庄主教了他一句话,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意思是,行侠仗义也是有讲究的,不是看见不平事就要冲上去,能力范围之外的事不要管。
  他听进去了,从那之后,就找了个宁静的小镇,在镇子外面的山脚下搭了间茅草屋,平时种菜砍柴为生,有点闲钱就打点酒喝,接济一下贫苦老幼,再没有跟人动过手。
  “嗯……”
  看完后,韶音沉默了。
  原剧情中,何情是唯一一个因为万梅山庄被灭门而去查探消息的人,发现恩人之女还在世,把她背下山竭力照顾。
  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她本来做点什么,比如他痴迷武学,她便送他武功秘籍,他若是缺少趁手兵器,她为他寻来好刀好剑,他如果有打不过的仇人,她帮他报仇,他若是事业心重,她助他功成名就。
  但是现在,他在一个小镇的山脚下种菜砍柴,并且看上去闲云野鹤、人淡如菊……
  “送他金锄头!”小灰出主意道,“让他用金锄头砍白菜!”
  “送他银编筐,让他用银编筐背萝卜!”
  “送他玉葫芦,让他用玉葫芦给南瓜浇水!”
  韶音黑脸。
  什么跟什么!
  小灰乐不可支:“谁让他什么都不缺。”
  什么都不缺?真的有人什么都不缺吗?韶音夹了夹马腹,说道:“瞧瞧去!”
  眼见为实。
  她要亲眼看看,剧情有时候会骗人的。
  两日后。
  芦花镇上。
  这是一个很小的镇子,街道并不宽阔,道路两边的屋宇也不高大。路上行人倒是不少,大多穿着麻布衣衫,看上去灰扑扑的。韶音这样一位穿着鲜艳红衣,牵着神骏马匹的少女,一下子吸引了镇上人的目光,成为焦点。
  她毫不在意,牵着马儿缓慢走过,巡视着街边的建筑和行人。终于,找到一家规模勉强的客栈,说道:“住店。”
  店里的伙计还没伺候过这么神气的马,激动得脸都红了,连连道:“好,好,姑娘请里面走。”
  韶音开了个房间。没有什么一等间二等间,总共六间客房,都在二楼,全部空着,她随便挑了一间住进去。
  沐浴一番,稍作收拾,便起身下楼了。
  “再往前一点,对,那个身前摆着一棵白菜,四根丝瓜的,就是何情。”
  何情今天也在镇上卖菜。
  韶音一路顶着无数道目光,背着双手,慢悠悠踱步到何情的摊位前。
  低头,打量。
  青年穿着粗布衣裳,盘腿坐在摊位上,骨骼宽大,胸背宽厚,一副好体格。
  根据小灰的信息,何情今年二十四岁,跟宋大哥一个年纪。
  胡子拉碴,很是不修边幅。可能因为懒,疏于保养,也可能因为穷,保养不起,总之皮肤粗糙,看上去有些沧桑。
  白瞎了他俊朗的五官。
  她站得时间有点久,何情抬起头,看过去。
  他不是瞎子,早就注意到出现在小镇上的“大人物”。在她走过来之前,他也免不了看过去两眼。如此貌美出众的少女,怎么会出现在这座小镇上?
  “买菜?”过分漂亮的少女笑吟吟地注视着他,让何情心里有些不自在,不知道此刻站起来好,还是把腿盘得端正些好。
  韶音笑盈盈地点头,然后蹲下来,两手揣起,下巴往摊位上点了点:“白菜不错,水灵灵的,怎么卖?”
  大小姐还知道菜水灵不水灵?何情心下掠过诧异的念头,随即答道:“一文钱一斤。”
  韶音打量着摊位上的白菜,一棵大约两三斤重,也就是两文钱或三文钱。
  丝瓜也不会贵多少。
  他不是刚刚摆摊,之前已经卖出去一部分了。大概算下来,每次来镇上能卖二十几文钱的样子。
  时下一斤米是五文钱,不知道他饭量怎么样,但看他身上遍布缝补痕迹的麻衣,就知道他生活相当拮据。
  “平时喝酒吗?”韶音问。
  何情有些不解,这姑娘一看就是大小姐,为什么会跟自己谈话?
  “不常喝。”他回答。
  韶音点点头,又问:“是不喜欢喝,还是喝不起?”
  何情被噎了一下。纵然他穷,但也不想被人戳穿。想说关你何事,但是看着少女笑盈盈地望着他,似乎没有恶意的样子,又觉得不好跟小姑娘一般见识。
  “姑娘有事?”他客气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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