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亚利克斯知道,虽然爱丽丝公主大多数时候都疯疯癫癫没心没肺的跟个神经病似得,但实际上她一直都是比较有分寸的——再怎么说也是个公主,很多时候需要顾及皇家的面子,因此找茬也不会太靠近。
  但亚利克斯没想到——爱丽丝会这么执着。
  大概真的是被憋久了,难得抓住机会,总是被反打脸的爱丽丝决心要看亚利克斯的笑话——她的直觉告诉她,亚利克斯的衣服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她跟踪了亚利克斯,想要现场围观亚利克斯和他那剽悍的情人不得不说的故事之现场版!
  她没刻意隐藏,亚利克斯当然发现也她了,但亚利克斯早就被那粘粘虫一样甩不开的烦人精公主磨得没脾气了,只要她不跳出来捣乱,他也懒得理她,索性就拿她当做不存在,我行我素视而不见。
  如今的亚利克斯已经不是刚入学的穷鬼,他是院长的亲传弟子,已经不是谁都能欺负的人了。因此,虽然有人看他给美丽的公主甩脸不爽,但不爽,也得忍着!
  ……最多背后中伤两句,当面是没人敢的。
  于是,背后灵一样玩跟踪的爱丽丝就看到了亚利克斯的幻兽——一只小小的、眼熟的噬金鼠。
  爱丽丝:——?!
  她跟踪不下去了,惊讶地瞪着那只噬金鼠,惊呼道:“那不是艾丽莎的噬金鼠吗?!”
  艾丽莎……?
  艾丽莎!
  亚利克斯只觉得有一把巨大的锤子,重重的砸在他的头上,一时间视野里黑的白的红的绿的都出来了,他眼前所有的一切都在光线中扭曲了,大脑中似乎伸进来一个棍子用力搅动,疼痛的他想要发疯。
  他眩晕,头痛,眼前与耳边一片扭曲混乱,就像将他与外界隔离了两个世界,不知哪个真实哪个虚假,耳畔似乎从极遥远、又从极近的地方隐约出来稚女童稚的笑声,荒谬混乱的让他想要抱住自己的脑袋嘶吼。
  “嘻嘻……”
  “亚,亚利克斯……”
  “亚利克斯!”
  “呜呜……亚、亚利克斯……”
  “嘻嘻,亚利克斯……”
  “——爸爸!”
  “——艾丽莎!”亚利克斯霍然起身,惊惶的大喊一声……
  “喂!你搞什么!”爱丽丝被吓了一跳,其他路过的同学也都纷纷看来。亚利克斯飞快的瞟了她一眼,目光中还有未散去的惊惶慌乱,却无暇搭理她。他用力的抿着唇,手中瞬间出现一本银色的笔记本翻开到空白的记录页。
  他紧紧捏着羽毛笔,颤抖着歪歪斜斜的写上了一个名字。
  ——【艾丽莎。】
  【我想起了你的名字——艾丽莎。】
  【我心爱的……女儿。】
  艾丽莎……
  我的艾丽莎……
  我怎么会忘记你!?
  亚利克斯一手用力按住头痛的脑袋发出了痛苦的呜咽,双目死死的盯着笔记本上的名字,红了眼睛……
  ……
  “美丽的小小姐,这三位就是我们根据您的要求挑选出的见习管家——请放心,他们每一个都是非常合格的——不知道您相中了哪一个?”蓝色短发的青年面前摊开三副立体的魔法画像,笑意盈盈的说道。
  那是三名身着管家服饰的青年,看上去都很有风度。
  所谓的见习管家是指落选的管家侍从——在新管家上任之后,不愿意回到原位的管家侍从就会脱离原主人家,通过统一的管家考核取得见习管家证明,以见习管家的身份寻找新主人。
  发蓝如墨的小女孩怀里抱着一只小兔子坐在椅子上,看上去乖巧软萌极了,她眨着一双水蓝蓝的大眼睛,柔柔怯怯的道:“不要先选房子吗?”
  “如果您想先挑选房子的话当然也可以的。建议您先选管家不过是希望多个您可以信任的自己人做参考罢了。”蓝发青年善意的笑道,看出她的紧张,又把声音放柔了几分,收起三张人物画像,手中多了一张萨尔多城市平面图,“——不知道小小姐您想要把住宅买在哪个区域?”
  他也叫阿萨斯·埃里克,与火墨花佣兵团的团长同名,他们相识并交上朋友也正是因为这同一个名字而结缘。当日艾丽莎向阿萨斯·埃里克询问可以信任的间人的时候,阿萨斯·埃里克就把她托付给了自己这位交情不错的故友。
  ……到底是帝国的公主,佣兵·阿萨斯多少有点在意。
  艾丽莎道:“请问有什么区别吗?”
  阿萨斯道:“当然有区别。萨尔多在习惯上分为两个大区,一个被称为东区一个被称为西区,除了见不得光的边边角角外,东区是富人区,西区是平民区。各有各的好处,也各有各的缺点。
  费尔伦小姐如果根基不是特别深厚的话,最好还是尽量不要住在太惹眼的地方。”
  阿萨斯诚恳的建议。
  “唔。”艾丽莎软糯糯的道:“很抱歉埃里克先生,我不太懂这些……
  埃里克大叔说,如果我遇到无法自己做决定的,就来向您求教,能拜托您帮我选一下吗?
  ——我相信埃里克先生一定能从中选出最好的。”她说着,水蓝蓝的眼睛注视着阿萨斯·埃里克,满是信任依赖。
  “……”阿萨斯·埃里克……
  “……当然,我的小姑娘。”
  阿萨斯·费尔纶为她挑选的房子在靠近西区的东区边缘,上下两层,没有花园小院,临街背水,装修漂亮——就是普通的民居。
  哦,如果愿意,下层也可以整理一个小店铺出来。
  ……不过阿萨斯和艾丽莎都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因为艾丽莎的年龄实在是太吃亏了。这也是阿萨斯·埃里克为什么会给她挑选“平民居”的原因。
  ——年纪小,容易出事被欺负,那就尽量低调。
  然后,阿萨斯又给她选了一个管家——梅尔·科斯塔——管家是见习的,没什么经验,但同样,事儿也少,照顾一个仅仅五岁的、没什么往来交际的小姑娘足够了。
  最后,就是买仆人。
  “费尔纶小姐,购买仆人的话……您还是选择奴隶吧。”阿萨斯想了又想,如此说道,“虽然用干粗活的卑贱的奴隶来照顾您会有一些丢脸,让您觉得受到了侮辱。但是……奴隶的生死都掌握在您的手里,他们不敢违抗您。而仆人的话……您的年龄有些过于幼小,恐怕下面人会生出不该有的该死想法来。”
  艾丽莎理解的点头,乖巧道:“我没关系,反正我在这里谁也不认识,也不喜欢出门。奴隶就奴隶吧。”
  阿萨斯笑了笑,温和的道:“那您喜欢什么样的奴隶?人类奴隶?兽人奴隶?还是半精灵?
  ——我个人比较推荐兽人。”
  “唔,为什么?”艾丽莎好奇的问道。
  阿萨斯笑道:“因为兽人的心思最为淳朴天真,把他们养熟了之后,他们是最忠诚听话的奴隶。
  ……就是有点蠢。不过奴仆嘛,太过聪明才更惹人厌恶。
  至于其他——人类狡猾,半精灵敏感,人鱼离不开水,矮人无法正常做家务,地精神经质……实在不适合你来使用。”
  呵呵……除了那些智商低傻白甜养熟了自带忠犬属性的智障兽人奴隶,五岁的小主人……哪个种族的奴隶会把她放在眼里?肯定满腹的花花肠子。
  ——当然,前提是“养熟”。事实上兽人和精灵奴隶是最爱反抗斗争的品种,毕竟,“野兽”嘛。如果对兽人奴隶太差让它们忍无可忍激起凶性的话,那些家伙极有可能拼死反抗——不要命了也得咬你一口。
  也就是看这位费尔纶小姐性子够好年龄小,对待奴隶应该不会太差,他才会推荐兽人。
  奴隶不仅人族有,世上除了高傲且与世隔绝的精灵族之外,基本上所有的智慧种族都有异族奴隶。而各个种族的奴隶也都有其种族特性——比如人族的狡猾奸诈,人鱼的凶残嫉妒,兽人的冲动桀骜,矮人的粗鲁狂暴,当然……还有地精的神经质。
  至于精灵和半精灵……哦,那是一种特殊奴隶,不计算在内的~
  五岁的小姑娘完全用不上那种带着桃色的奴隶。
  艾丽莎曾经在爱丽丝那里听说过这种说法,当即点头,“那就要兽人奴隶好了。”
  阿萨斯笑了笑,道:“有没有什么喜欢的动物?”
  艾丽莎眼睛一亮:“狗!大狗!”又举起怀中的小兔子,“——还有可爱的小兔叽!”
  “好,那就选狗和兔子。”阿萨斯失笑点头。
  当天下午,他带着艾丽莎来到流河街上的房子里时,见习管家梅尔·科斯塔已经在门前等候。
  科斯塔是一名相貌颇为俊秀的年轻人,棕色的卷发,茶色的眼睛,面带微笑文质彬彬,看到他们过来,便迎上前来优雅的行礼,“初次见面,我的小姐,鄙人梅尔·科斯塔,现职您的管家,日后请多指教。”
  “艾丽莎·费尔纶。”
  接下来的一切,都将由科斯塔负责。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之抱大腿#
  艾丽莎:有句话说的好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只要有朋友,别说是敌国,就算是住到敌人的心脏上都不怕!
  路人甲:……呵呵哒,牛皮咋不怕吹炸。半大猫秧子孩子还朋友……你哪儿交的朋友?
  艾丽莎:傻了吧?本小姐交际能力max!人称江湖一枝花,走进天下都不怕!
  艾丽莎:专业抱大腿!从未被超越!我为自己带盐!在下光辉的过往履历向您证明——大腿的朋友都是本小姐未来的大腿!大腿有朋友,朋友还有朋友,朋友的朋友还有朋友!——‘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因此,本小姐大腿满天下!【#骄傲挺胸】
  亚利克斯:……→_→【#默默拖走】
  ☆*☆*☆*☆*☆我是回家的分割线*☆*☆*☆*☆
  亚利克斯:……【#伸腿】
  艾丽莎:……
  艾丽莎:……爸爸,你在干啥?→_→
  亚利克斯:爸爸的腿比整个世界的人加起来都粗。
  艾丽莎:……
  艾丽莎:……(ー_ー)!!。【#抱大腿】
  ☆、第34章
  艾丽莎告别了阿萨斯,被科斯塔引到房屋内,屋里正在整理家具打扫房间的三名奴隶飞快的跪下来迎接她的到来。
  正如阿萨斯之前所说,两名兽人奴隶——一名长着带着斑点白耳朵的狗人少年,一名长耳朵娃娃脸兔人少女,还有一位中年人类女奴。
  艾丽莎一进来,目光就情不自禁的落在了狗人少年的狗耳朵上。在她灼热的目光下,狗人少年忍不住弹了弹耳朵。
  ……好萌(灬°w°灬)~
  艾丽莎忍不住向他伸出了手,细声弱气的道:“你过来~”
  那狗人少年略一迟疑,便垂着尾巴听话的爬了过来,低着头驯服的跪在她面前,亲吻了下地板。
  奴隶地位太过低下,连亲吻主人袍角的资格都没有。艾丽莎虽然曾听说过,却完全没经历过。
  ——小时候在男爵府身边都是有头有脸的仆人,奴隶几乎全部都在农庄里做活,作为一个一两岁、刚刚会走的小小姐,南希夫人是不可能让她去农庄的。
  而在这个世界上,“可耻肮脏的”奴隶在很多时候是不允许在贵族面前出现的,尤其是没有结婚的贵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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