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会起风吗 第114节
那天钱多多刚谈完一个大单子,人逢喜事,豪气地一挥手,请她跟冯怡然去金迷会所见世面。
钱多多之前跟一个富婆客户去了一次,给闻喜之和冯怡然吹牛,说里面的男模个顶个好看,身材全是一流,看一眼都要流口水的那种性感撩人。
那天闻喜之心情欠佳,也挺想找个地方逛逛,欣然前往。
果然,里面男模个个一米八五以上,大冬天穿背心,露出漂亮的肌肉线条,见到客人嘴比蜜还甜。
闻喜之还听说,金迷会所的另一半也开在梧桐路,叫纸醉,同一个老板,只不过纸醉都是男人去的。
眼下也不知道陈绥说的客户是男是女,闻喜之想想为了保险还是多嘴问了下:“是男客户还是女客户“””
“女客户。”陈绥撩起眼皮从后视镜里瞥她一眼,“怎么了?”
“没,如果是男客户的话感觉去纸醉好一点。”
“你还挺了解。”
没多久开车到了地方,闻喜之转了一圈找到停车位,陈绥在打电话,听内容应该就是那个女客户。
把车停好,闻喜之在前面带路。
陈绥电话没停,难得和颜悦色,跟那边的人有说有笑,不像以前读书那会儿总是拽得二五八万屁话不说。
闻喜之猜想他这些年在国外确实是风生水起,拿捏女人的心比从前还要轻而易举。
进了金迷会所,按照陈绥自己预订的包厢找过去,女客户随后就到。
闻喜之去开门,三十左右的女客户,明眸皓齿,美艳动人,风情万种,性感卷发,烈焰红唇。
说实话,看着像那种很会玩的跟富豪老公各玩各的富太太。
闻喜之挂上职业微笑,恭敬地请她进来。
富太太身后还带了个男助理,年纪轻轻二十来岁,跟闻喜之互相点头示意。
两位上司要谈合作,闻喜之原本在一旁跟着,富太太看她两眼,笑着夸了句:“陈经理这秘书真漂亮。”
陈绥浅笑:“还是沈太太更有风情。”
闻喜之也适时进退有度地谦虚一下又夸两句回去。
这位沈太太指指一旁年轻的助理,对她说:“我这助理没来过这边,不太熟悉,劳烦美女秘书带他出去转转。”
这是要把人支开。
闻喜之很有眼色地应下,带着她的助理出去。
等人一走,门一关,沈太太把脚往包厢内茶几上一搁,装不下去了。
“你无不无聊,我就休这两天假还要陪你演戏,沈明该对我不满了。”
“那我这不是找不到像姑姑你这样既漂亮又有气质的女客户了吗?”陈绥替她倒茶,“出来玩玩不也挺好的,我可听说这儿的男模贼带劲,给你叫两个?”
“滚。”陈榆拿起一旁的抱枕就砸了过去,“追个女生有没有这么费劲的,没用。”
“她不让我追。”
“不让你追你就不追了?”
“她辞职信都搁我邮箱待几天了。”
“活该。”陈榆冷笑,“爱情上面的蠢蛋就该吃爱情上的苦。”
“……你能不能有点儿长辈的样子?”
“我就比你大七岁谢谢。”
“真不知道沈明怎么受得了你。”
“我漂亮聪明,娶到我是他的福气。”
陈绥懒得跟她扯这个,看着时间,闻喜之才刚出去几分钟,却已经叫人觉得度日如年。
真放心让他跟这么个女客户待在这种地方?
“别看了。”陈榆斜了他一眼,“就算要回来也不是这时候回来,一个合格的秘书不可能这么不懂事。”
陈绥端着酒杯喝了一口:“没想这个。”
陈榆一副看穿他的表情,倒是没揪着这个话题不放,换了个话题:“现在头还痛不痛?”
“不痛,跟正常人没两样。”
“那就行。”陈榆仰靠在沙发上一副放松的姿态玩着手机,“别指望你那混蛋老爹,他跟陈宜那混蛋关系好得很,我说两句他都嫌烦,不知道那狐狸精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真恶心。”
“没指望他。”陈绥无所谓的表情,“但他也别指望我手下留情。”
陈榆忽地放下手机转头看他:“证据找到了?”
“差不多。”陈绥挑眉,“快了。”
“陈宜是真的蠢,在黑市找的人,业务能力不好也就算了,居然还能留下把柄。”陈榆“啧啧”摇头,“你真是混蛋到阎王爷都不肯收,那车都撞成那样了,你居然昏迷一年还醒了过来。”
说到这里,她十分好奇:“哎,这位医学奇迹,请跟我讲讲,到底是什么强大的意志力促使你成为植物人一年后还能醒来?”
陈绥转头看向窗外,刚刚闻喜之从那里走了过去,如今背影已经消失不见。
是什么让他醒了过来?
也许是,那些无法醒来的梦境里,他只看得见那道背影。
心有不甘,怕忘记她的脸。
明明彻底陷入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希望她能忘记他。
到最后,鬼门关前走一遭,回头望望,看见一双哭红了的眼。
那扇门,是怎么也不甘心踏进去了。
作者有话说:
陈榆:本姑姑出场了
沂沂来加更一章,晚上还有一更
第58章 起风
梧桐路是南北向, 一整条大路,两边都种满了高大的梧桐。
眼下十二月已过半,冬至已近, 梧桐叶枯黄败落,风一吹,打着旋儿地往下飘。
地面上积了一层金黄的落叶,只是没有个好晴天, 踩上去不会发出太阳晒干的脆响。
闻喜之带着年轻的男助理沿街走一段, 很尽职地跟他介绍着附近都有什么店铺建筑。
面上表情微笑都完美到无可挑剔,脑子里却忍不住想, 那位性感撩人风情万种的富太太,把她支出来,到底想要干嘛。
按理来说, 她的身份是绝对可以留下来的, 不存在需要避嫌的情况。
但这位富太太偏偏找了这么个蹩脚的理由把她跟这位助理都支开,难不成看上了陈绥?
似乎真有可能,毕竟都来了这种地方。
看陈绥跟她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 似乎也很合拍,有来有回。
兴许是一些两厢情愿的潜规则?
那陈绥也太豁得出去了。
还是说, 他也很享受。
越想就越难以自拔地陷进去, 忍不住在心底骂他没有节操, 来者不拒。
直到旁边的助理喊了她好几声, 才勉强回过神:“怎么了?”
“是想问闻秘书附近哪家咖啡厅你比较喜欢, 我请你喝咖啡。”
“不用了。”闻喜之看了眼时间, 暗骂怎么才过去这么会儿, 却又装出一副已经过去很久的样子, “想来两位应该谈得差不多了, 我们先回去。”
说完也不管人家助理怎么想她,急急忙忙就往回赶。
她倒要看看,陈绥今天到底还要不要节操。
到底是出来谈事情,还是出来私会富太太,还是出来玩男模。
要是是后面两种情况,她管他批不批离职申请,马上就打包走人。
身后男助理“着急”地叫她:“哎!闻秘书!不用这么赶!”
一边低头掏出手机发消息:【杀回去了。】
包厢内,陈榆手机“叮咚”一响,她摸过来看,嘴角翘起来:“哦,回来了。”
“嗯?什么?”
“你的小同桌——”
陈榆意味深长又暧昧地笑,走过去将窗帘拉上,转头看向陈绥。
“杀回来了。”
闻喜之踩着一双高跟鞋走得飞快,路过会所里花园内的细石子路,脚下一歪,崴了脚。
钻心的疼痛从脚踝传来,闻喜之“嘶”了一声,单脚跳着走了几步。
男助理立即追上来:“没事吧闻秘书?”
“没事。”
闻喜之摆摆手,缓了缓,一瘸一拐地往包厢赶。
中途路过包厢窗户外面,转头一瞥。
大白天的,窗帘拉这么严实,在里面干嘛呢。
心里忽地一酸。
想不明白,不过几年不见而已,记忆中那么清风朗月的一个少年,怎么如今变成了这副模样。
崴了脚,走路的速度慢下来。
闻喜之走到包厢房门口,站定,深呼吸,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