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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节

  一夜过去了,霍去病的新鲜劲也过去了,长时间骑在马背上的后遗症出来了,他娇弱的屁股被马鞍子磨出了血泡,大腿两侧也红肿了,而且行军途中极其艰苦,风沙大不说,吃的也差劲,仅仅是管饱而已。
  戍卒们的生活很苦,即便驻扎在营地里也不过是吃些粟米稀饭,面饼咸菜而已,偶尔有些瓜果副食,只有出征之前和大胜之后才有酒肉犒赏,平日里极少摄入动物蛋白,行军打仗的时候连热饭都吃不上,只有干硬耐储存的死面饼子和咸菜。
  军用咸菜制作复杂,拿一尺粗布,用一升老陈醋浸泡,曝干,剪成一寸寸长的尺度,进食的时候就将醋布片放在嘴里干嚼,以此增加食欲,或者用三升豆豉捣成膏状,加五升盐捻成饼子,晒干,一顿饭吃枣核那么大一块就够了。
  这样粗陋的食物,锦衣玉食长大的霍去病实在难以下咽,他推说不饿,一口干粮也不吃,可是肚子里咕咕的声音出卖了他。
  亲兵递上水囊,霍去病喝了一口就吐了:“这是什么水?”
  “池塘水。”亲兵答道,从大营里带出来的井水已经喝光,现在水囊里装的是从绿洲池塘里打来的水,这池塘平日里是野马野驴野骆驼们喝水的场所,水质浑浊,还飘着骆驼粪,能好喝才怪。
  “这种水人怎么能喝,洗脸都不配!”霍去病质问道,此言一出,周围无数目光投射过来,士兵们一个个嘴唇干裂,面色漆黑,肮脏的手上拿着面饼子,小心翼翼的喝着珍贵的水,这个小水塘无力供应八百骑兵,两千多匹马的饮用,能喝上一口水已经很难得了。
  “赏给他们吧。”霍去病有气无力道,他终于知道打仗的艰辛了,这还只是行军,没遇到匈奴人的兵锋呢。
  但他宁愿渴死,也不想喝带着骆驼粪味道的水。
  一个大葫芦递到了面前,霍去病抬眼看去,是老师温和的眼神。
  “说过了,不喝。”霍去病道。
  葫芦拔开了塞子,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是米酒。
  “哪来的米酒?”霍去病大喜,接过葫芦咣咣咣喝了一大口,意犹未尽,又喝了几口,这才想起老师。
  “老师,请。”霍去病将葫芦双手献给刘彦直。
  “与士卒同甘共苦,可得军心。”刘彦直说道。
  霍去病一点就透,让亲兵拿葫芦赏给那些老兵们一人一口,果然收获一片欢腾,虽然酒很少,能沾光的人也就那么十几个,但一个愿意和部下分享美酒的将军总是受欢迎的。
  刘彦直又从袍袖子里拿出一只金灿灿的烤羊腿来,霍去病馋涎欲滴,接过羊腿大快朵颐,总算是填饱了肚子。
  八百骑兵饱餐战饭后继续北进,士兵们满腹狐疑,在往前走可就是匈奴人的地界了,万一遇上匈奴斥候,再引来敌人大军,这八百条命就得留下这儿。
  几匹战马凑近了霍去病,军侯们苦口婆心的规劝:“校尉大人,再往前就没有路了,深入沙漠,找不到水源,渴都渴死了。”
  霍去病信手用马鞭一指:“五十里外有伏泉。”
  军侯们面面相觑,这也太随意了吧,大漠中的泉眼绿洲非常稀少,而且地表的参照物很少,只有最富经验的向导才能准确的找到路途中的水源地,但那也仅限于已经探索出来的道路,可是霍去病走的这条路完全是一条没有放牧者痕迹的新路,试想一下,连牧羊人都不敢深入的区域,怎么可能有水源。
  可是校尉大人信誓旦旦,说找不到水源就收兵回营,军侯们无奈,硬着头皮说服士兵们,队伍向前又走了五十里,人困马乏之际,果然远远看到了一处绿洲。
  绿洲很小,只有十几棵树,一丛绿草和方圆不过三十步的池塘,好在这池塘连着地下暗河,怎么喝都不干涸,八百士兵喝饱了水,牲口也饮饱了,连水囊也装的满满的,夜晚来临,再次出发之前,大家在马背上把晚饭解决了。
  刘彦直变戏法一般又拿出一壶米酒,一只烤羊腿,霍去病终于意识到老师确实有仙术,不但能准确的找到水源,还能凭空变出酒肉来。
  “师父,能不能多变出一些来,让全军将士都吃上肉,喝上酒。”霍去病期望满满,得到的答案却是否定的。
  “为师法力有限,只能管你一个人的吃喝。”刘彦直道。
  酒肉并不是他变出来的,而是从千里遥远之外的河东郡城市里买来的,数量少还行,让他带八百只羊腿就难了,至于寻找水源就更简单了,只要飞到高空中眺望,方圆百里之内的绿洲尽收眼底,绝无迷路的可能。
  这回霍去病学聪明了,把酒肉和众将士分享了,又来问老师,下一步该怎么办。
  “是时候告诉大伙了。”刘彦直道,“你的威信已经建立,现在说正是最佳时机。”
  于是霍去病召集中下级军官,向他们宣布此行的真正目的,千里奔袭匈奴王庭,大伙儿都露出“我早知道”的表情,事已至此,想反对也不行了,队伍已经深入大漠,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谨遵校尉大人将令。”军官们齐声道。
  “明天起加快步伐,马歇人不歇,直捣单于王庭!不从军令者,斩!”霍去病拔出佩剑,插在沙土里。
  八百骑兵休整了三个时辰,再次踏上征途,前面不再是戈壁荒漠,而是一望无际的流沙,流沙如水,随风而变,戈壁上好歹还有星星点点的绿色,流沙区域就是满眼的黄色,起风的时候遮天蔽日,方向不明,完全就是死亡之地。
  但只有走这条路才能避开匈奴人的兵锋,这是匈奴腹地,游牧民族在家门口作战,熟悉环境,将一切汉军会经过的路线全都摸清了,几十万大军分头防御,瞅准机会还会反咬一口,谁能想到,一支奇兵正通过沙漠地带,如同一把锋利的匕首,从最匪夷所思的角度伸到了匈奴人柔软的下腹部。
  撕开“练兵”的伪装之后,一切都进入临战状态,八百骑兵吃喝拉撒都在马上,谁跟不上队伍就抛下谁,丢在沙漠中的结局可想而知,事实上确实有些士兵体能跟不上大队,被丢在沙漠中自生自灭。
  三百里沙漠,吞噬了二百多名士兵和五百匹战马的生命,剩下的都是经历了生死考验,从意志到躯体都是铁打的硬汉。
  六百骑士从沙漠中出来后,形象上完全找不到大汉朝骑兵的影子了,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在大漠里生活多年的牧民,胡子拉碴,通体恶臭,袍子肮脏不堪,唯一能辨别出身份的只有精铁打造的环首刀。
  唯有霍去病没受任何委屈,即便在沙漠中他照样每天喝米酒吃羊腿,偶尔还有瓜果梨桃,别人连喝水都省着,他却有足够的清水洗脸,还有干净的替换衣服,刘彦直此刻完全是一个宠溺儿子的父亲,一丝一毫不愿儿子受委屈,还要处心积虑的给他树立威信,建功立业。
  这个目标越来越近了,再走五十里,就是单于王庭。
  单于王庭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王庭也是流动的,汉军很难找到王庭的所在,现在汉军主力都在数百里外,王庭内部一片祥和,只有两千多老弱妇孺等待着他们的儿子和丈夫凯旋归来。
  但他们等来的却是汉军的屠刀。
  第十二章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凌晨是人们最疲惫松懈的时刻,匈奴王庭万籁俱寂,所有人都在甜美的梦乡中酣睡,身份尊贵的罗姑比大人躺在温暖的裘皮被窝里,身畔是两个肌肤如凝脂般的汉家美人,匈奴人每年都要南下打草谷,抢掠一切能带走的东西,金银、牲口、锅碗瓢盆,当然还有人口,匈奴人长在苦寒之地,女人面目粗糙难看,所以中原女人是最抢手的货物,罗姑比身为单于的叔父,拥有大量财富,包括上万头牛羊,上百名中原奴隶,这两个女人就是其中之二。
  忽然耳畔传来细微的声音,像是鼓点,又像是雷声,但对于草原上的民族来说,这种声音的来源只有一个,就是集群骑兵冲锋时马蹄敲击大地的节奏。
  罗姑比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这儿不是边陲前线,而是匈奴王庭,最近的汉人军队也要在五百里之外,再说王庭周边二十里到处都是斥候,不可能有人摸到这么近的地方。
  但是他还是爬了起来,趴在地毯上用耳朵贴着地面倾听,顿时脸色煞白,没错,是马蹄声,而且肯定不是自己人,是汉军!
  罗姑比手忙脚乱去穿袍子,三月里的大漠还是严寒季节,光着身子逃命是要冻死人的,等他披上袍子,拿了马刀,马蹄声已经逼近了帐篷,他撩开帐篷,就看到星星点点的火星在快速接近,忽然那些火星如同流星般抛射过来。
  无数帐篷被点燃,毫无防备的匈奴人逃出帐篷,拼死抵抗,却沦为骑兵的刀下之鬼,这一幕场景罗姑比实在是太熟悉了,每次匈奴骑兵横扫汉人村镇的时候就是这样,暴风骤雨般的冲锋,砍死前进道路上的所有生命,天道轮回,终于该匈奴人承受这一切了。
  在发起冲锋前,刘彦直已经将王庭周边的匈奴斥候全部清理完毕,六百骑兵逼近到距离王庭一里外开始冲刺,他们解开厚重的皮袍子,放下水囊和干粮,只带弓箭和长刀,点燃火箭架在弓弦上,然后驱动了战马。
  夜幕下的匈奴王庭是一片帐篷组成的部落,星光点点,白色的帐篷,五彩的旗帜,波光粼粼的池塘,霍去病坐在飞奔的战马上,忽然有一种似梦似幻的感觉,梦想这么快就实现了,这是真的么?
  耳畔传来低吼:“快下令!”
  霍去病猛然醒悟过来,自己是主将,这支小部队的一举一动都需要自己亲自下令,该施放火箭了。
  “放!”霍去病将长剑指着王庭方向,怒喝一声。
  六百支火箭铺天盖地般射向王庭,天干物燥,牛毛毡做的帐篷一点就着,王庭顿时一片火海。
  六百骑士整齐划一的收弓,拔刀,一片惨白的刀刃在月光下清冷无比。
  汉军使用的是三尺五寸长的环首刀,这是一种坚韧锋利的优质高碳钢打造的兵器,刀柄部一个硕大的铁环,没有刀格,刀身狭长,简单粗暴,是当代最精良的马上武器,没有之一。
  匈奴人没有打造钢铁武器的技术,他们的兵器多是来自缴获,如箭镞这样的消耗品甚至还在使用骨质材料,王庭内精兵极少,只有一帮老弱妇孺,如何挡得住汉军的摧枯拉朽。
  一个冲锋下来,王庭就垮了,没人能组织的起像样的抵抗,敢于迎着汉军刀锋的勇士全都被环首刀砍成了两截。
  “再冲一次。”耳畔又响起老师的声音,霍去病调转马头,再次向着王庭冲去,六百骑兵在他身后形成一个尖锐的箭头,然后变成两扇翅膀,平推王庭,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环首刀够不着的就用弓箭射,来不及挥刀的就直接用马蹄踩过去。
  霍去病记不得往来冲杀了多少次,只记得嗓子喊哑了,胳膊挥的酸疼,原来杀人是能上瘾的,每当长剑劈开敌人的脊背,砍下敌人的头颅,都能感受到一种别样的刺激和愉悦。
  匈奴王庭被彻底摧毁,汉军缴获大量财货,包括匈奴王族的金银宝器和成栏的牛羊,但他们无法带走这些东西,只能就地销毁,牛羊全杀了,马匹拉走,俘虏基本上一个不留。
  这是早就定好的作战计划,千里奔袭只为消灭匈奴有生力量,尽最大可能制造混乱和恐惧,无论老人、女人和孩子,统统杀掉。
  几个女人被带到校尉大人面前,士兵求情说这是中原女子,是我们的同族。
  霍去病皱皱眉,女人虽然可怜,但也只能留下无法带回中原。
  “放她们走。”校尉大人道。
  女人哭哭啼啼,只能认命。
  十几个俘虏跪成一排,挨个砍头,刘彦直站在一旁观看,这些匈奴人的面貌不像是后世的蒙古人,倒有些欧洲人的血统,高鼻梁,黄头发,眼睛的颜色五花八门,头发披散着,身着兽皮和绸缎,造型光怪陆离。
  “住手!”刘彦直忽然发现了什么,制止了士兵行刑,从刀下救出一人来逼问他的身份。
  此人正是单于的叔父罗姑比,他养尊处优的外形在关键时刻发挥了作用,重要俘虏可以免死,作为活人他们的价值更大,罗姑比被绑的结结实实,丢在了马背上。
  其他人就没那么幸运了,一律被砍死割下首级,脑袋是最直观的战绩体现,这年头又没有摄像机,空口无凭,谁相信你们六百人就端了匈奴王庭,所以必须带一批脑袋回去。
  从春秋战国以来,北方蛮族就是悬在中原王朝头顶的一把利剑,几百年来无数次的南下劫掠,积累了大量财富,金银珠宝绸缎布匹,数不胜数,六百老兵油子顺手牵羊拿了不少财宝,身上裹着绫罗绸缎,霍去病也不去管他们,他只要打胜仗,别的一概不问。
  六百骑兵几乎没有任何折损,席卷了匈奴王庭,杀死两千余人,带着两千颗头颅撤离现场,在他们背后是烧毁的帐篷和满地的尸体,几个孤零零的汉家女子坐在废墟边哭泣着。
  骑兵们在王庭缴获了匈奴人的干粮,奶酪和肉干比他们的面饼醋布更压饿也更好吃,而且宰了那么多牛羊,少不得要带几条肥美的羊腿路上吃,再加上金银绸缎,每个人身上都鼓鼓囊囊的,连额外的马背上也驮满了战利品。
  天亮了,朝霞满天,年轻的将军意气风发,老师却给他迎头泼了一盆冷水:“你带兵确实是个新手,差太多了。”
  “哪里不对?”霍去病很不服气,这一仗打得很漂亮,几乎没有瑕疵。
  “你看看这些兵,还能打仗么?”刘彦直回头看看身后的队伍,六百轻骑已经变得臃肿不堪,骑兵们戴着匈奴人的皮帽子,身上裹着成匹的绸缎,仰头喝着马奶酒,啃着羊腿,肆无忌惮的哄笑着,队伍中隐隐还有女人的哭泣声。
  霍去病大怒,让亲兵就把六个军侯叫来,让他们命令士兵丢掉所有财物,轻装前进。
  六个军侯面露难色,怀里金光隐现,他们身为军官,抢的财宝比士兵多得多,校尉大人的将令他们首先就有抵触情绪,遑论士卒们了。
  “不从者,斩!”霍去病斩钉截铁道。
  刘彦直暗暗点头,孺子可教。
  果不其然,命令引发了士兵们强烈不满,他们大声喧哗,愤愤不平,说以往某某将军就允许他们这样做,冒死杀敌,连这点东西都不让拿,这兵当的没劲。
  “违令者斩!”霍去病再次强调,但骄兵悍卒们依然不理不睬,妄图蒙混过关,气的霍去病脸色煞白,按着剑柄的手都发白了,但他也担心引起兵变,这可是大漠深处,军队叛变也是常有的事儿,别说普通士卒了,就是韩王信都曾经叛降过匈奴。
  一阵疾风掠过,刘彦直出手了,斩了三个叫嚷的最凶的家伙,身首分离,怀里的金银跌落一地。
  众军皆惊,鸦雀无声。
  “这就是违令的下场!”霍去病拔剑出鞘,“还有谁!”
  三颗首级的威慑功效很强,士兵们乖乖解下身上缠着的绸缎,掏出私藏的金银和铜钱丢在地上,各种宝贝居然堆积如山。
  霍去病将探寻的目光投向刘彦直,后者赞许的点了点头。
  “出发!”霍去病剑锋指处,是更北的远方。
  端了王庭只是开始,还有更多的战功等着他们去拿。
  六百轻骑兵锋所指,所有匈奴部落一律全灭,在刘彦直的建议下,汉军采取了三光政策,烧光,杀光,毁光,帐篷,存粮和大车付之一炬,人口和牲口全部屠戮一空,连水源也投了毒,让匈奴人无水可饮。
  但他们不可能做到杀掉所有人,总有漏网之鱼,单于得报,派出十支精锐千人队搜捕汉军轻骑,草原广阔无比,匈奴人又擅长寻踪追击,一张无形的网向六百轻骑张开了血盆大口。
  但他们总也追不到这支汉军骑兵,六百轻骑神出鬼没,每次都在包围圈即将合拢的时候逃掉,有时候还会杀一个回马枪,狠狠咬上一口,匈奴人被他们拖着到处跑,精疲力竭不说,满腹仇恨找不到发泄的窗口,硬憋都能别人憋死。
  王庭被毁,部落被屠,这些消息经过几道手的添油加醋传到了匈奴大军,军心不稳,士气低迷,一场失败已经无可避免。
  第十三章 补药
  卫青率领的六路大军浩浩荡荡杀进大漠,匈奴军上下惦记着后方的妻儿老小,哪有心思打仗,两军相接,匈奴军一溃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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