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守门的山贼大概这辈子还没见过主动往贼窝里闯的人,若是官府出兵围剿那还另说,这么男男女女的几个人后面还跟着辆马车,跑到贼窝里来送礼来了?
  在自己的地盘上他自然丝毫不惧,只是程驰一旦严肃起来周身便隐隐透出一股杀伐的气息,让人也不敢小觑。
  为了不让孩子们看见不该看的场面,三个孩子被玲珑带着待在马车里。她虽然对自家将军和夫人有信心,但毕竟没怎么见过这样的场面,紧张地抱着两个小少爷,两手随时准备捂住他们的眼睛,小全则忠实地张开双臂半蹲在车里,挡在他们身前。
  田妙华闲闲地打量了一下山寨简陋的木栅大门,悠然笑道:“听闻你们这山寨风评差的很,就算同为邪道没什么义务为民除害也还是让人有点不愉快。今日就来帮你们清理一下。”
  守门山贼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就算程驰看起来有点不好惹,但凭他们这几个男男女女能做什么?就那几个娇娇俏俏的小娘们?看其中一个吓得都已经在发抖了呢!
  他嘲讽地大笑,随即便打了联络口哨招呼自己的兄弟前来。
  他的口哨还没有吹完,胸中吹出的气便如同被半途截断一般再没了声响,只听到自己的喉咙处咕噜咕噜地泛出一串串血沫,人就这么瞪大着眼睛倒了下去。
  田妙华不喜欢跟这些小喽啰多啰嗦,她更习惯用行动直接证明来意。
  程文瞪大着眼睛看着倒在地上被切了喉的尸体,他甚至没有看清田妙华是如何出剑的。
  刚刚赶来的山贼看到这样的情景自也不必多说,拔出刀便向他们冲来。
  田妙华提剑飞身上前,一身应景着初春与新绿的浅黄色春装翩然而过,宽袖翻然带起一串串血迹。
  这虽然不是程驰第一次看见她出手,但介于上一次见到时他整个人都完全处于震惊和不可置信之中,脑子里根本一片空白无心欣赏——
  他不敢相信自己会用欣赏两个字来形容一个腥风血雨中的人,但田妙华衣袂翩然身姿柔软的模样,让人很难将她与杀戮二字联系在一起。
  他只能欣赏,只能着迷,他去哪里还能找到一个不止是与他策马同游,甚至能跟他携手平恶匪的女人?
  他只顾着着迷出手慢了片刻,赶来的山贼便已经被田妙华清了个干净。
  这些山凹里的乌合之众连胡人精兵都及不上,又哪里需要田妙华费多少力气。
  初雪依然抓着燕芙欢的手腕,云岩都还稳稳地坐在车前赶车,两人都没有出手帮忙。
  因为今天就是杀给燕芙欢看的,又怎么能不由田妙华亲自出手呢。
  田妙华今天躲都没有躲喷溅而来的血迹,就这么溅着一身血迹转过身来,提着剑一步步走向燕芙欢——
  燕芙欢的脸早已经没有了一丝血色,看着踩着尸体而来的田妙华抖得越来越厉害——她想说不要过来,喉咙里却发不出声音,只能摇着头往后瑟缩。
  在她的眼里,此时此刻的田妙华大概比罗刹还要可怕。
  走到跟前田妙华甜甜一笑,宛若有毒的花在黑夜里妩媚绽放,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甜美的毒素。
  燕芙欢抖得越发厉害,见她手里的剑一翻,便反握着剑柄将那把沾着血的剑递过来,悠然笑道:“我不杀兔子和野鸡,但是我杀人。燕二小姐既然想当程家的媳妇,不夫唱妇随,跟着程驰出生入死可是不行的。来,试试看——”
  她回头望一眼地上还没有死透的一个山贼,他捂着伤口在地上抽搐,转回头对燕芙欢又是一笑,将剑往前递了递,“燕二小姐这种身份,手上不会没几条人命吧,何必怕呢?”
  燕芙欢拼命想要躲开被递过来的剑,却被田妙华抓住手,将剑柄塞进她手里。
  看着剑身上的血她眼前一阵发黑,脑子里像要炸开一般。
  她没有办法否认自己手上的人命,身为国丈府上最受宠的嫡亲小女儿,府上的丫鬟不管是犯了错惹她不高兴,还是她自己心情不好乱发脾气,只要一句话就可以让人把丫鬟拖下去乱棍打死,有谁敢说一句?
  可她听着丫鬟被打的惨叫都嫌吵嫌烦,何曾亲眼见过是个什么场面。
  此时此刻地面上蔓延开的血迹,那些暗红的血渗透进泥土里的颜色和漂浮在空气当中的气味,于她来说宛如修罗场一般——
  田妙华自然也就是修罗场里的女罗刹。
  她到底是什么人?这个女人究竟是什么来历?
  这样杀人不眨眼的女人她要怎么从程驰身边赶走?回了乡,进了程家——她还能活吗?
  初雪感觉到自己抓着的那只腕子越来越沉便松了手,燕芙欢顿时跌坐在地上,手里的剑也跌落在地。她被惊到一般在地上挪蹭,想要远离那把剑,远离田妙华,直到背抵着车辕,恨不能把自己塞到车底去躲起来。
  她不要什么程驰了!她根本斗不过这个女人!她会死的,真的会死在这个女人手里的!
  恐惧让她突然嚎啕大哭,也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她喊出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要回家,让我回家!呜哇!”
  对此田妙华笑得很亲切,“当然会送你回去的,不过要在我和夫君为民除害之后。”
  在山寨的这扇大门里面还有很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山贼等着他们去清理呢,从痴迷田妙华的风采中回过神的程驰抖擞起精神,他不能事事都让夫人冲在前面,自然一马当先地冲在了最前。
  程文紧跟上去,田妙华也准备带着初雪上山,燕芙欢却一把拉住了初雪的手,“别走!别丢下我!”
  初雪挣开她的手,“在这里呆着,云岩会看着你们。”
  虽然云岩待在这里的意义仅仅是给马车里的人一个心理安慰——倒不是他功夫不过关,而是暗中藏着的那些影子根本不会让任何人靠近这辆马车的。
  初雪说完也转身跟上了前面的三人,随她而去的还有树影间一道道若有似无的影子。
  第99章
  山河□□好。春天是个好时节, 万物复苏鸟复鸣,放眼尽是新绿。
  这样的日子里程驰与娇妻策马同游走过林间走过河边, 而原本应该走在他身边的程文已经不得不返程送燕二小姐回京。
  美人在侧程驰春风满面,早已经忘了悲催的程文和后面的马车, 犹自心痒难耐地不满足于只用眼睛看,干脆策马小跑靠近,一把捞过另一匹马上的田妙华, 圈在怀里恩爱同骑。
  他有一腔激情, 有满心爱意, 各种台词在他心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比如不要离开了,永远留在我身边吧, 你喜欢当地主婆便让你当地主婆, 你喜欢当老板娘便让你当老板娘;比如家里已经有两个男孩子了, 我们给小铭和小铠再添个妹妹吧,小铭小铠都那么懂事, 会成为好哥哥的。
  可是他想了千般理由都说不出口,几次胸口起伏欲言又止最后又偃旗息鼓。
  田妙华就坐在他怀中, 马背上狭小的位置让两人靠的很近,近到她的后背就贴着他的胸膛。
  她感觉着他胸膛的起伏,感觉着他的欲言又止和偃旗息鼓。
  嘴角渐渐提便提了起来, 看着远处的□□风景,田妙华心中一片安然。
  跟这个人在一起,她心里是踏实的。
  虽然有那么点莺莺燕燕的不让人省心, 但至少程驰的心是正的,他不曾动摇,那便值得她去费点功夫。
  她闭上眼向后靠了过去,把自己的重量完全交给他,人也就完全贴在了他怀里。
  程驰勒缰绳放慢了马速,腾出一只手来搂住了她的腰,就这么慢慢悠悠地走。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田妙华靠了一会儿,突然睁开眼仰起头,弯起来的双眼笑眯眯地倒映着他的脸问:“你刚刚想说什么?”
  程驰被问得猝不及防,那些反反复复酝酿了很久的话一下子全都卡了壳一句也说不出,支支吾吾了半晌,才道:“我,我还知道一个地方有匪患,我们……我们再去挑一个寨子可好?”
  田妙华噗嗤一笑,应了一声:“好啊夫君,不管你做什么,为妻自然是要陪你的。”
  程驰觉得自己好像被取笑了,觉得自己好像有点羞恼,可他又是欢喜的。
  只是片刻的纠结欢喜就凌驾在羞恼之上,虽然只高出那么一点点。
  他于是扳起田妙华的脸,低头吻下去,里面是太多太多的欢喜和一点点的惩罚。
  当两唇拉开一点距离,他看到田妙华那双弯弯的盛满笑意的眼,那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夫人,我们给小铭小铠生个妹妹吧。”
  ——她说过的,不管夫君做什么,她自然是要陪的。
  他的夫人笑起来比春花都灿烂。
  程驰心中激荡,一打马鞭加快了速度。
  对于这位毫不体贴后面赶车的人的姑爷,云岩只是默默抽着马鞭,初雪则不得不从马车里出来去骑那匹被人遗忘的马。
  程驰的马一路奔向下一个城镇,方入了镇便找到最近的客栈,翻身下马扛起马上的娇妻便大步走进客栈中——
  “喂!喂?”
  田妙华因为他这突然霸气的举动一时愕然忘记了挣扎,就这么看着他把碎银扔给店小二,说一声:“住店。”
  店小二便赶忙引着他们往楼上走。
  跟在后面无奈地拴马车搬行李的云岩和初雪在心中默默吐槽,这天还没黑呢……
  “玲珑姨,为什么我们天还没黑就要住店了呀?”
  小铭和小铠是不懂什么叫沉默的,他们天真直白地问出这个问题,问得玲珑一脸尴尬。
  “因为……我们赶了这么多天的路累了呀,今天早点住店,好好休息一下……”
  “我们不累呀?”
  “……”玲珑汗涔涔,“那个,因为我们是坐马车呀,可是将军和夫人骑马,骑马是很累的……”
  小铭小铠似懂非懂地表示了一下了然,难怪爹爹要扛着妙姨进去呢。
  ——十几年后英姿勃发却一腔耿直的小铠总是在无意之间撩妹无数的时候,他始终没有意识到自己经常抱着妹子上下马的奇怪毛病是哪里来的。
  妹子骑马是会累的,累了是需要抱或扛的,哪里不对吗?
  这个春天的春光比往年都要灿烂,春花烂漫,春光无限。
  ……
  ……
  ……
  ……
  ——你们以为这样就完结了吗?——
  回程的路一行人愣是走了一个多月,不是在为民除害,就是在住客栈。
  程驰宛如一个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昏君,早已经把家里那二十亩嗷嗷待耕的田地忘在脑后,每日搂着娇妻日上三竿乐不思蜀。
  大概这边的田比较重要,早早耕好了,好早日抱上胖娃娃。
  ……
  ……
  ……
  ……
  ——你们以为日子会这样悠闲下去吗?——
  五月鹰飞的一天,田妙华掐指一算——她的婚假貌似该休完了。
  闲来闲去竟然就给自己休了快一年的婚假,这让大概天生劳碌命的田妙华顿时哪儿哪儿都不自在起来。她理了一下作坊近几个月的情况,发现收入很是不错,自己俨然一个小富婆。
  于是安排好作坊的后续运作,她便对身后带了两个小泥猴刚从田里除草回来的程驰说:“我要回水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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