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

  肾上腺的激飞,时时的逼入绝境。
  莫行之在意识上,终于突破了那层“膜”。
  于是在现实中,剧里的他也一日日的变得如真正特种兵一样,气质都危险起来。
  ☆、第139章 139
  近些日子, 莫行之总觉得王子霄有点不对劲。
  他好像有心事。
  经常就陷入沉思了, 沉思时的几个小动作,也说明了他的情绪有些不稳定, 有些焦虑。
  莫行之觉得很奇怪, 因为最近真的没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他们的新片拍摄的很顺利, 两部正在制作片子——《洪荒》和《致最好的你》也进展顺利, 其中《洪荒》已经快要制作完成了, 即将进入密集宣传期,因为王子霄和莫行之在第一部里只算打了场酱油,宣传上基本用不上他们,只记得转发一下上映信息就好, 所以他们的精力全部用来对付《与子同袍》, 单纯得很。
  他也试着问过王子霄,结果却让他更加意识到不对劲了。
  因为王子霄头一次对他撒谎了。
  也不能算撒谎, 准确的说是“顾左右而言他”,为了打消他的顾虑,小混蛋还不惜对他采用了“色♂诱”的手段……
  莫行之脑子里又不是被精虫占满了!
  这人也是满肚子坏水,糖衣炮♂弹打过来,他就把糖吃掉,炮♂弹藏一边。让王子霄以为自己成功的蒙混过关了,实际莫行之却一直留着心眼,就等着小混蛋露出马脚来。
  拍摄《与子同袍》,莫行之还兼职了导演,再加上他当兵业余, 有很多东西得现学,这段时间比王子霄忙的多。作为优秀男朋友,王子霄总会帮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心疼他累瘦了,还时不时做点好吃的给他补身体……两个多月下来,周围人无不被王子霄的男友力折服,觉得他不光实力超群,还同时柔情似水,再加上这逆天颜值,“大嫂”真是太令人艳羡了!
  这里先不提王子霄的存在,给多少人拉高了选择男朋友女朋友的标准线……
  只说在客观上,不考虑莫行之的话,王子霄若想离开剧组两天,是完全可以腾出假期来的。
  莫行之不动声色地等了一段时间,终于等到了王子霄“请假”的那一天。
  “刚刚看新闻,写《腾蛇》的南明离火要在星海市开签售会了……”王子霄从后面抱着莫行之的腰,下巴放在他的肩上,语气颇有些撒娇之意地说道,“正好这两天我的戏份不多,我想去趟星海,要是顺利的话,没准能买下《腾蛇》的影视改编权,咱们也该自己拍部大场面的电影了,你说呢?”
  莫行之这个姿势根本看不到小混蛋的眼睛,但他本能的觉得小混蛋这是在编瞎话诳他了。
  “南明离火啊——”
  “对啊对啊,我挺喜欢这个作者的文风的你又不是不知道,《腾蛇》多棒啊!”王子霄语速有点加快。
  莫行之更加确定小混蛋在诳他了。
  他心里翻江倒海,难得面上还能不动声色,又佯作吃醋地找小混蛋讨了若干福利,这才“大度”的准了他的假。
  莫行之倒不怀疑王子霄在感情上背叛他了,若连这都怀疑,才是对他的侮辱。
  但他的反常,却让莫行之心里总有一丝不祥的预感。
  莫行之选择相信自己的本能。
  所以王子霄前脚一走,他后脚也溜了。交代副导演继续跟着剧组,拍一些不太重要的配角戏份,剩下的等他和王子霄回来再说。
  因为他们俩算前后脚走的,剧组众人都以为俩人是一起翘班浪~去了,还在心里艳羡了一番,妈的狗男男,天天在剧组发狗粮还不满足,抓住机会就海阔天空,有男朋友了不起哦?
  我们真是一点也不羡慕!
  莫行之可没有信心对王子霄玩跟踪,所幸的是王子霄并不怎么防范他,跟他关联的信号在不断地向莫行之提示他的实时位置,所以莫行之根本不怕把人跟丢。
  此时,化妆打扮后的王子霄,正一心往星海市的方向赶。
  “其实,在今天之前,我都很怀疑世界线改变了这么多,老爷子还会在那个时间点出现在那个地方吗?”
  【蝴蝶的翅膀也许会掀起一场海啸,也许什么事都不会改变。命运是最无法预测的东西。】
  “是啊,我回来之后,改变的事情太多了,偏偏有些事就跟注定了一样……所以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对我们家老爷子见死不救吧。”
  【看来你已经对他释怀了。】
  “早就释怀了。他的确对我不好,但也养大了我,给了我生命……我重生回来要不是正赶的那么寸,不争就又要走老路,也不至于跟他打一架。不过那一架打得可真爽,完全是得偿所愿啊,弥补了我上辈子没能跟他畅畅快快打一次的遗憾。”
  【你们人类的感情真是复杂。】
  “小坑爹,其实你跟人类也没什么不同了,嘿嘿不必妄自菲薄啊!说起来,老爷子去那儿到底是去干吗啊?上辈子接到他的死亡通知,给出的解释是‘意外’,我查了查,他的确不是在执行任务,身上穿的也是便服,好像的确就是凑巧赶上了……”
  王子霄记得很清楚,上辈子王鹏程死的真的很突然。他当时穿着便服,在一家酒店的大堂突然遭遇一伙歹徒袭击,那些歹徒个个持枪蒙面,挟持了在场的所有人。典型的绑票勒索,当时事态闹得很大,因为被绑票的颇有些身份不凡之辈,这伙穷凶极恶的匪徒完全不顾惜人命,先是杀了几个人质用来威胁赶来的警方,后来又在走投无路之时,引爆了埋在身体里的炸♂弹,所有歹徒当场死亡,还拖了几十个人质一起下地狱。
  王鹏程就在那张死亡名单之上。
  结果很清晰,杀他的人都死了,王子霄想为他报仇都没办法,当时的心情别提多憋屈了。
  重生回来以后,离那个日子越近,王子霄就越在意。他想看看他爹还会不会去那里,万一命运线改变了呢?
  可惜就在昨天,他得到了确切消息,王鹏程去了星海市,并提前订了那家酒店的房间。
  啧。
  王子霄只好亲自过去救爹了。
  他还得瞒着莫行之,这事儿可不是好玩的,那伙歹徒都是亡命之辈,一个不慎,连他都有可能栽在那里,他不能让莫行之跟他一起冒这个险。
  王子霄也想过提前报警,让警方、酒店方提高警惕。
  他也的确费尽周折,匿名警告了。
  可惜根本没有引起重视。
  也对,这种突发**件,没发生之前,谁能预料到呢?
  王子霄又不能真身上阵,万一没吃到羊肉反惹一身骚那就惨了,人家会问:你是神仙吗你怎么知道的?歹徒如约而至,王子霄摆脱不了嫌疑,歹徒未能如约而至,王子霄会被当成蛇精病。
  他好歹是个大明星了,有些事根本不能碰。
  路上用了两个多小时,王子霄顺利赶到星海市,也下榻在了那家酒店中。
  星梦酒店,位于星海市市中心,超五星级,建设的十分奢华,所以消费水平很高,能住在这里的,基本非富即贵。
  在王子霄的印象中,他爹向来节俭,按理是不会来这种地方消费的。
  他到了星梦酒店之后,先办了入住手续。
  然后来到酒店大堂,先不露痕迹地观察了一下地形,然后在休闲区要了一杯咖啡,坐下来在心里制定着对付歹徒的计划。
  他其实可以现身将他爹弄走。
  但一来,没理由,而且事后肯定会引来他那刚正不阿的爹的怀疑。
  二来,他既然提前知道会有惨案发生,也不忍心眼睁睁看着那么多人命丧歹徒之手。
  想个什么办法,即能化解危机,又能撇清自己,同时保证自身的安危呢?
  王子霄前世执行起任务来很拼,向来不畏生死。但现在他却十分惜命,因为他有了牵挂的人,有了要为之顾惜自己的人,他绝不能死在这里!一想到自己要是死了,莫行之会痛苦一生,他就难受的不行。一想到自己要是死了,莫行之痛苦几年就把他忘了然后另结新欢,他就难受的……妈蛋想杀人。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时候,同样经过专业乔装打扮的莫行之,也在这家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
  王子霄的伪装,能瞒得过别人,怎么可能瞒得过莫行之?
  如果王子霄这会儿没有心不在焉的话,想来他也是可以发现莫行之的。
  倒是小坑爹已经发现莫行之了,但它根本没有提醒王子霄……
  莫行之选了个位置坐下,看着王子霄——
  他果然有事瞒着自己!
  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140章 140
  在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前提下, 王子霄设想过多种办法, 来解决这次“突发”的危机。
  毕竟他还得顾及到后续影响。
  王子霄今世的身份可不是现职军人在执行秘密任务,在大众眼中, 他就是个适逢其会的倒霉蛋, 一个也许武力值挺高的明星。所以他不应该随身带有武♂器, 更不应该有随时将可疑人物干掉的权利。
  所以“把劫匪提前找出来一一毙掉”这种选择看似干净利落脆, 鉴于无奈的现实考量, 王子霄首先就把它排除了。
  可他又不是刀♂枪不入的超人,何况那些亡命之徒体内都植入了威力强大的炸♂弹装置,如果手无寸铁的跟他们对上,王子霄的下场跟他那倒霉爹也不会有什么不同。除了给倒霉爹垫背, 他巴巴赶过来真的一点意义都没有。
  牙疼了半天, 还真让他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
  虽然依旧很冒险吧……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王子霄看似闲适地喝着咖啡,他却一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精神力高度集中在酒店大门的入口处,就怕错过了那几个劫匪的踪迹。
  因为当年的惨案太过恶劣,酒店摄像头录下来的影像片段被广泛传播,王子霄身为其中一位死者的直系亲属,他看到的版本无疑更加精确清晰。
  据分析,那几名劫匪是下午四点钟左右进入酒店大堂的。
  他们当时并未蒙面,但根据面孔识别,怀疑当时全部人脸上都戴了仿真面具——事后验dna发现,这几个匪徒都是有重案在身的通.缉.犯,他们用的是假身份, 所以佩戴仿真面具的意图就很清晰了,避免刚一露面就被酒店的安保系统给辨认出来。
  这几个人先假模假式地办理了入住手续。
  然后结伴到休闲区找了个位置比较隐蔽的卡座,手里提着几只密码箱,密码箱中是枪♂支♂弹♂药的零部件,他们在卡座中完成了对枪♂支的组装,然后又观望了两个小时左右,在傍晚六点钟突然发难。
  发难时,几个劫匪头上都戴有黑色面罩,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的那种。犯罪心理学家分析认为,这时候选择佩戴面罩,并非为了遮掩身份,而是单纯的增加震慑力——
  事实证明黑色面罩的震慑效果相当非凡,匪徒们方一亮相,朝天鸣♂枪示警之后,现场所有人都吓尿了。
  王子霄很庆幸自己看过无数遍现场录像,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时隔多年,他仍然记得那几个匪徒的相貌——当然,不是真实相貌,而是仿真面具那略微僵硬不自然的脸。
  莫行之在不远处看着王子霄,他看得出来,小混蛋这会儿的精神正高度紧张,尽管他掩饰的很好,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不一定能发现。但他对王子霄太了解了,他有任何一点异样,放在莫行之眼里,都是无比的清晰。
  咦?
  莫行之的瞳孔突然一缩。
  怎么王鹏程也在这里?
  他的脸色十分奇怪,看着像不高兴,眼神中仿佛又透着点期待,就连脚步都因为这不为人知的别扭,而显得时而急切时而迟疑,径自走向休闲区东面的一个半开放式的包厢内,那包厢门口有一蓬半人多高的绿植,在莫行之这个角度,可以看到绿植的缝隙中,露出一点黑色尖头皮鞋的脚尖,和一小截修长白皙的手来。
  据莫行之所知,他这位准老丈人,一直是独身状态,非但配偶一栏是空的,还数十年如一日的洁身自好,没有男朋友女朋友,没有私生活,人生的全部重心都在军营。莫行之向来不是八卦的人,可不知道为什么,此时他本能地觉得这里边肯定有事儿。
  等等……
  小混蛋千里迢迢地赶过来,不惜对他撒谎,该不会就是得到线报,怀疑他爹要给他找个后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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