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小生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嗷——
  “你没有的话,那就听听我的。”修柔软的声音中尽是隐忍。“我有很多事要告诉你。”
  “碰——!!!”
  一阵巨大的爆炸声从正西方传来,侏儒遗迹“智慧”广场方向冒起了长长的黑烟。老约翰皱着眉,温和的声音里带着微微的不快:“有人闯进来了,现在的孩子都这么暴力吗……他们过来了。”
  街道响起不同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杜泽下意识地坐起将修挡在身后——现在的主角可是侏儒形态,不方便露相。
  对方的行动速度很快,几乎是顷刻就出现在杜泽的视线中。那是一个佣兵小队,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盗贼,一头利落的浅色短发。那名盗贼看到杜泽和老约翰时紧急刹车,后方的一个同伴险些撞上了他。
  “嘿!伊诺克你挡什么路!”
  发出牢骚的是一个肌肉发达的壮汉,他的手中拿着一把大剑。在壮汉的肩上坐着一个小女孩,她拍了拍手,咯咯地笑着:“伊诺克是笨蛋~是笨蛋!”
  被称为伊诺克的盗贼不满地回头,他指着“理解”广场上的老约翰和杜泽嚷嚷:“你们没有看到对面有人吗!”
  杜泽直勾勾地盯着那群人,不用特意去回忆,他们的名字已经自发地浮现在脑海中:盗贼伊诺克,战士巴特,火系魔法师蜜儿,还有……杜泽的心跳开始加快,他紧紧地盯着那个慢慢走出来的身影。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他穿着银白色的盔甲,拥有一张英气逼人的脸,眼睛亮如星辰。杜泽看着他,脑中似乎有个小人唱起了《混血》的剧情。
  主角参加了一个佣兵小队。
  里面有个一惊一乍的盗贼叫伊诺克,他总是喜欢跑第一。
  里面有个喜欢哼歌的小女孩叫蜜儿,小小年纪火系魔导士。
  里面有个大剑战士叫巴特,大家都知道他是蜜儿的好保镖。
  他们指着圣骑士对主角说,这是我们的小队长。
  他的名字叫艾利克。
  圣骑士艾利克。
  ——宿敌小哥,你好!
  在yy文中,宿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与炮灰同样担任起给主角送经验、送装备、送妹子、送小弟等等重任。然而宿敌和炮灰之间的最大的区别就是,耐用品和一次性用品——炮灰出场一次就可以去领便当了,而宿敌则要敬业地用他整个人生去与主角从头掐到尾,出场时间甚至超过主角的每一任后宫。所以种马文作者之间常常流行着一句话:为你的主角选一个好宿敌吧,这是一辈子的事。
  一页知邱也为他家的主角选了个门当户对(?)的好宿敌。首先,宿敌拥有与主角(人族)不分上下的天赋,他光系元素感知ss级,光元素亲和力ss级,在武力上有了和主角对掐的实力;其次,宿敌拥有辉煌霸气的背景身份,他是光明神殿的圣子大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与圣女薇薇安关系暧昧不清——于是无论从哪个方面,主角都有了掐死他的理由和借口。主角第一次遇见宿敌的时候,圣子大人正隐瞒身份在混沌大陆游历,所有读者完全没有想到这是一次命中注定的相识。那时候读者们都天真地以为主角加入了一个非常普通的佣兵小队,纷纷表示坐等看主角如何霸气侧漏地带领划水团挺进侏儒遗迹副本,另,这佣兵小队的队长看起来很不错,主角考虑考虑收了吧~后来,读者们得知伊诺克是盗王杰克的直系传人。
  后来,读者们得知蜜儿是法神安东尼奥的小孙女。
  后来,读者们得知艾利克是光明神殿的圣子大人。
  后来,没有后来了。
  在艾利克念念不忘他的精灵朋友时,得知艾利克身份后的修直接把艾利克拉黑,开始了他们互掐的一辈子。
  对于宿敌艾利克,杜泽的感觉一直很复杂。一页知邱是这样描写艾利克的:金发、阳光、帅气、前途无限、集所有美德于一体——是不是很有即视感!这特么的完全就是未黑化之前的主角啊!宿敌要有多美好,就显得主角就有多黑化,作者你是故意的对吧!你是不是真的很想读者哭,小生真的哭给看啊!qaq每次看到《混血》中的宿敌,杜泽每次都一脸血地想:如果他没有去评论区找过存在感,主角是不是就是宿敌那般模样?而且作者那货简直是没有人性:在《混血》这部yy小说中,主角一直试图毁灭世界,宿敌一直试图阻止主角。
  读者们风中凌乱了。
  妈蛋到底哪个是主角哪个是反派啊卧槽!
  对于这异于常文的主角与宿敌,最兴奋的就要数那群淑女妹子了。杜泽的视线开始平移,虽说同人志上的人和真人根本不像,但一想到同人志里面的宿敌在娇喘地喊着“一库~”,某个蠢萌顿时觉得他不能直视宿敌君了。
  最后走出来的是一个拿着弓箭的精灵,杜泽看着那名如传言中好看的生灵,突然觉得剧情大神真是异常敬业:因为主角缺演所以它又找了个精灵填上了漏缺,重现了《混血》五名成员的佣兵小队。
  蜜儿坐在巴特的肩上,望见了杜泽身后修的亚麻色头发。
  “那里有个小孩~”小女孩兴奋地挥着手:“快看快看!”
  艾利克扫视了一遍场中,当看到杜泽时,他的眼睛一亮,然后露出一个非常阳光的笑容。
  “我们是黄金佣兵小队,我是队长艾利克。”艾利克将手中的剑插回剑鞘,示意自己没恶意:“请问你们是?”
  老约翰没有说话,他在等着修的指令;修没有说话,他沉默地趴在杜泽的背上;杜泽没有说话,某个蠢萌正犯着社交障碍。
  面对沉默军团,艾利克虽然有点意外,但他却没有气馁,而是向杜泽走了一步,坚持问:“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这次范围直接缩小到“你”了,杜泽看着艾利克,想到被他挡住的修,心中顿时产生了深深的敬佩:这种发觉到真正主角在哪的眼力,真不愧是与主角纠缠了一辈子的好宿敌。
  某个蠢萌读者顿时觉得自己像个阻挡牛郎织女会见的王母娘,这明明是主角与宿敌历史性的见面,他横插在这里太不妥了。就在此时,杜泽觉得背上一轻,一双手从后面环过他的脖子,将他用力搂在怀里。
  修抱着杜泽,直直地看向对面金发碧眼的英俊青年。“为什么要告诉你。”
  他的声音透露着一种强烈的不满,然而配上他那白嫩的外表,却更像是一个小孩在发脾气。
  看到修那一刻,佣兵小队的人眼睛都直了。伊诺克揉了揉眼,又揉了揉。“我、我我居然看到了传说中的侏儒。”
  “笨蛋伊诺克!现在魔族都出现了,出现一个侏儒有什么好奇怪的。”蜜儿的关注点歪向了奇怪的方向,她捧着脸,目光舍不得从修身上离开半响。“他好可爱啊~小小的、软软的、嫩嫩的~侏儒都是这么可爱的吗~”小女孩拍打着壮汉的肩:“我宣布,本小姐今天恋爱了。”
  巴特一脸无奈的苦笑,对蜜儿说:“小姐,侏儒看起来比较小,但他的年龄应该是你的两倍。”
  精灵扫了一眼修和杜泽,看着手中一闪一闪的戒指沉默不语。
  艾利克神情中也闪过一丝惊讶,面对对面隐隐散发的敌意,他依然笑得很和煦。“我只是想结识你……”
  “我们不想认识你。”修直截了当地打断了艾利克的话语,他的声音透露出一种压抑:“现在,你们有一刻钟的时间离开这里。”
  艾利克微怔,对面亚麻色头发的侏儒紧紧地环抱着黑发青年,像是一个怕被他人抢走最心爱的玩具的小孩,拼命将其他人赶离自己的地盘。艾利克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伊诺克已经卷起了袖子。“这侏儒太让人不爽了,爷想去教训教训他!”
  在所有人的目光下,修笑了起来,他的眼睛像月牙般弯起,小小的酒窝异常甜美。
  “还有五分钟,你们可以去死了。”
  ******
  ******
  修从接待员手中接过佣兵证,他刚打算离开佣兵工会,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嚷嚷。
  “嘿!快过来,这里有个精灵也接了侏儒遗迹的任务!”那个声音越来越近。“前面的精灵兄弟等一下!”
  修不闻不问地继续前进,直到一个盗贼跳到他面前。那个盗贼看到修那张冰冷俊美的脸,顿时像中了石化魔法般卡壳了。修刚打算绕过他,这时候又有两个人挡在他的面前。那是一个壮汉和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大约十二岁上下,此时正捧着脸亮晶晶地看着修。
  “你好漂亮啊~精灵都是这么漂亮的吗~”小女孩拉着壮汉的衣角:“我宣布,本小姐今天恋爱了。”
  壮汉一脸苦笑:“小姐,精灵虽然很美丽,但他的年龄应该是你的几倍。”
  修面无表情地看着这群人,这时候,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走了过来,他看着被拦下的修,眼中闪过一丝欣赏。
  “非常抱歉,我的队友太冲动了。”金发青年声音中充满了浓浓的歉意,他对修露出明媚的笑容。“我叫艾利克,这是我的佣兵小队。我们也要去侏儒遗迹探险,你愿意加入我们吗?”
  ——《混血》节选
  作者有话要说:主角: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宿敌了。(抓住读者)
  读者:……有什么不对?!
  主角:我们去厮杀吧。(拖向床)
  作者:选一个好宿(lao)敌(po)吧,这是一被子的事= =+
  ***
  主角(侏儒)现在脾气很不稳定,杜小泽你悠着点╮(╯▽╰)╭
  第36章 读者:一个对话选项引发的血案。
  糟了……艾利克有些慌乱地想要补救,他真诚地看着杜泽和修。
  “非常抱歉,我的队友太冲动了,他并没有恶意。”艾利克的声音中充满浓浓的歉意,金发青年努力表达他的好感:“我很欣赏你……”
  杜泽瞬间感到了一种不寒而栗,修环着他的手紧绷得像是下一秒会将他的脑袋掰下来。
  “我后悔了。”修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了每一个人的耳内:“你们现在就去死吧,恩?”
  最后一个微微挑高的尾音溢满了邪恶的意味,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小小的侏儒歪着头瞥向一旁的棕发男子,命令道:“杀了他们。”
  ……萌主你怎么了?
  某个蠢萌读者拼命地回想着之前的对话:完全没有问题啊,两人对台词不是对得好好的吗?怎么主角一副被戳中了怒点要爆发的模样——难道精灵的g点和侏儒的g点不一样吗!?《混血》特么的原来还带有恋爱养成游戏属性,攻略不同形态的主角需要不同的对话选项!
  听到修的命令后,老约翰开始向佣兵小队走去,他依旧是一脸祥和的笑容,温柔道:“事实上,我不太喜欢死亡,小主人现在有点任性……”
  见老约翰似乎很好说话,艾利克继续试图阻止冲突的发生:“我们并不是想要冒犯你们,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
  “小主人说了,要让你们死——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过分。”老约翰的声音中尽是温柔和宠溺:“但我会纵容他的任性,那可是我们现在唯一的小主人。”
  艾利克一瞬间哑口无言,面对忠心耿耿的老约翰,伊诺克拿出了匕首,巴特抽出了大剑,蜜儿从巴特肩上跳下来。
  凤凰扇了扇翅膀离开了老约翰的肩膀,老约翰取出了拳刃戴上,他看着佣兵小队,微微弯下了腰像是在鞠躬致歉,又像是在做进攻前的蓄力。
  “请多多包涵。”
  话语落下之间,老约翰一蹬脚,冲向了佣兵小队。因为老约翰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所以在杜泽看来,几乎是上一刻双方还有几十米的距离,下一刻两方就短兵接刃了。
  “铮!”
  电光火石之间,巴特用大剑接住老约翰的进攻,红色的斗气加持了他的力量,但即使这样,巴特依旧被老约翰冲得在地上滑出了一道变形的路。两人接触时形成了强烈的风压,周围人被吹得后退了好几步。
  巴特好不容易稳住身体,他盯着对面那个身形不怎么强壮的棕发男子,对方依旧是笑眯眯的老好人样,显得一派轻松。相较之下,巴特感到越来越吃力,壮汉握着大剑的手青筋鼓起,过于用劲让他的脸涨得通红,汗水越来越多。
  巴特只觉得手上的压力越来越大,他快要扛不住了——
  “铿锵!”
  伊诺克翻滚到一边,避开了飞过来的大剑,他瞪着场中的老约翰,大声嚷嚷:“去你的包涵!你的包涵是要我们乖乖去死吗!”
  “笨蛋伊诺克!”蜜儿跺了跺脚。“都怪你,我亲爱的都生气了!”
  艾利克担心地跑向被老约翰甩到一旁的巴特,扶起了壮汉:“巴特,没事吧?”
  “艾利克,”巴特的声音很是干涩。“我们快离开吧,对方是个……剑圣。”
  伊诺克瞬间收声,他目瞪口呆地看着老约翰。
  《混血》中的等级差是非常残酷的,越到后面这种差距越明显。拿战士来说,同等装备条件下,十个剑士打不过一个大剑士,二十个大剑士打不过一个剑师,五十个剑师打不过一个大剑师,一百个大剑师打不过一个剑圣,至于武神,那就是一个核武器。唯一能打破这种定律的,则只有满身都是挂的主角,越级挑战一向是主角的特权。
  黄金佣兵小队的实力和潜力确实很强大,但是面对一个剑圣,他们还是太年轻了。
  “你们不能离开。”老约翰和蔼地笑着:“我得满足小主人的愿望。”
  艾利克终于死心,他拔出他的武器,那是一把像是光做成的剑,修长的剑身盈着一层微光。即使这种情况,金发青年依旧很绅士地开口道:“得罪了。”
  光元素依附在艾利克的身上,为他加持了祝福,他非常谨慎地接近老约翰。巴特找回了他的大剑,也加入了攻击当中。伊诺克望望正打得难舍难分的三个人,又瞅向修和杜泽,他小小声地对身边的蜜儿说:“要不我去将那个侏儒干掉,这样就——哎哟!”
  伊诺克抱着腿疼得直叫,蜜儿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口中的咒语却没有停。老约翰架住艾利克的剑,一脚踢在艾利克的盔甲上,将金发青年远远踢到了广场边缘撞上了墙。然后他身形灵活地一个后翻,躲过了巴特的大剑,捉住了空隙用双腿缠绕着巴特的脖子,用力一甩,将巴特同样送到了墙壁上。做完这一切,老约翰轻轻呼了一口气,他没有追到广场边缘再补上一剑,而是看向了蜜儿。
  “玩火是不好的,孩子。”
  蜜儿没有回话,她吟唱咒文的速度越来越快。火元素聚集起来,在空中形成了一条八米长的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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