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就像顾念说的,她在李司晨身边待了整整四年,说实话,却比一个备胎都不如。备胎哪有她这么死心塌地,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陈嘉言看着她脸上瞬息万变瞬间冷掉的表情,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眼神黯淡下来。他开口,很快就体贴地转移了话题:“哈哈,我是逗你玩的啦。”
  视线瞥过站在旁边不动声色看风景的时砚,毫不犹豫地就拉他出来救场,“其实阿砚也挺不错的,我看他对你比对严蕊她们几个女生好多了。我可从来没见他对那个女生这么上心过,说实话,我都怀疑他昨天晚上在酒吧的举动是鬼上身了。”
  阮之之外面裹着一件棉大衣,一双手放在里面自己的羽绒服口袋里取着暖。听陈嘉言说到昨晚在酒吧里发生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指尖无意识地抖了抖,恰好又碰到上衣口袋里那只还没来得及拿出来的纸玫瑰,突然就有些心慌意乱。
  她抿了抿唇,想也没想的就脱口而出:“好啦,你就不要再乱点鸳鸯谱了,我心里有喜欢的人。”
  一句话,成功地让整个气氛都冷了下来。
  阮之之说完之后就有些刻意地低下头摆弄着自己的指甲,不知道为什么,一时之间竟然有些不敢去看时砚的眼睛。
  真奇怪,他们明明不熟,除去刚才雪山上的取暖,她也不欠他什么。
  ☆、8.c3·猫科动物
  今天的行程安排得比较松散,主要景点就玉龙雪山一个,不过再加上在大巴车上度过的时间,等她们游完雪山回酒店的时候也已经到了晚上七点。
  陈嘉言依旧热情地邀请阮之之跟他们一起去吃饭,但是对于刚刚经历了一整天高强度体力活动的阮之之而言,撑到回酒店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伸手扶了扶额头,强忍住头晕眼花的不适感,阮之之礼貌地婉拒了他,随后跟在那群头发花白的教授后面走上了客栈里吱呀作响的木质楼梯。
  一直到回到自己的客房之后,阮之之的神经才终于放松下来。她坐在床上对着窗外发了会儿呆,才慢悠悠地起来去洗了一个热水澡。
  水花四溅,雾气弥漫,小小的房间里瞬间水汽蒸腾,无比温暖。
  她洗完澡出来,认认真真的穿好睡衣,又吹干头发,才从浴室走了出来。从背包里随便掏出一颗水果糖补充体力,剥开糖纸的时候,才发现这颗也是橘子味的,跟时砚那天在车上递给她的一样。
  奇怪……她为什么会把这些小细节记得这么清楚。
  平心而论,这家客栈的地理位置还是十分优越的,就身处丽江古城的最中心。
  将一切都收拾好之后,阮之之站在窗边,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夜景。
  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深处突然涌上来一些身在异乡的孤独感。
  阮之之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感情不合,这段只剩憎恶的婚姻撑到她上高中之后终于宣告破裂。从此之后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在她的印象中,母亲一直都是一个女强人,整日忙于工作,除了经济方面根本无暇顾及她。
  由于性格相对内敛,阮之之从小到大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身边也没有多少知心朋友,直到出国之后遇到李司晨。他主动靠近她,将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在异国他乡给了她最初的温暖与陪伴。
  所以三年以来,无论多难熬,她始终抱着这点儿可怜卑微的回忆念念不能忘。
  阮之之靠在窗边,想着往事,怔怔出了神。
  夜深,一阵风带着凉意从半敞的窗户吹进来,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明天就要离开丽江,去到香格里拉了,要不要……今晚再出去转转呢?
  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阮之之终于还是向自己身体内的不安分因子缴械投降。懒得再换衣服,她穿着一身纯棉睡衣,外面随便套了一件羽绒服外套,就这么披散着长发,素面朝天地走出房门。
  丽江街道依山势而建,顺水流而设,历史感浓厚,且质感细腻。地上铺就的全都是五花石,古朴雅致,闪闪发亮。
  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阮之之顺着人流不紧不慢地走在繁华古城里,经历了一天的忙碌之后,此时此刻心情格外轻松。
  她现在正在闲逛的地方是四方街,是丽江古城的中心广场,而更多人称呼这里为古城的心脏。街内大片保持明清建筑特色,瓦屋楼房鳞次栉比,玲珑清巧。
  四方街里大大小小的街道里都热闹地不得了,尤其是到了晚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亮起,灯光绚烂迷离,更衬得游人如灯似海。
  视线里到处都是贩卖云南特色手工艺品的大小商铺,阮之之逛了一会儿,决定给顾念带个小礼物回去,毕竟自己这次云南之旅是免费捡了一个对方的名额。
  仔仔细细地挑选了半天,终于选定了一条做工精致的粉蓝色荷花叶披肩。
  可惜当阮之之拿着这条披肩去找老板结账的时候,最尴尬的情况发生了。也许是因为她刚刚出门完全就是一时兴起,所以当时压根儿就忘了带钱包。
  “小妹眼光真好,这条披肩是最后一条啦。原价120的,现在就100块钱卖给你吧。”老板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年轻女人,语气很热情的样子,细长的眼睛里全是笑意。
  可是,现在别说是一百块了,阮之之连一块钱都拿不出来。
  怎么办……好尴尬……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正当她手足无措进退两难之际,那个动听到有些不真实的声音再次及时出现,拯救了她,简直像幻觉一样。
  “老板,一百整。”
  下意识地顺着声音回过头,视线里是时砚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白皙指尖夹着一张面额一百块的人民币朝老板递过去。
  老板笑吟吟地收了钱,开始动作麻利地包装披肩礼盒。
  “咳,真的很不好意思,我一会儿到了酒店就把钱还给你。”阮之之低着头赧然开口,眼睛都不敢抬起来看他。
  时砚没有回答,只是不置可否地看了她一眼。
  阮之之忍不住汗颜,深深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丢脸了。可是……为什么每次她遇到状况的时候,都刚好会遇到时砚?
  这个巧合一点也不让人感觉愉悦,因为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危险了,就算是冷静自制如阮之之,也怕自己一个不慎就会跌进对方那双漆黑深沉的眼睛里去。
  买完东西,两个人自然而然地并肩走在十里人潮里。
  他们并肩走着,谁也不说话,气氛莫名地有些尴尬。
  半晌,竟然是时砚率先打破沉默:“你晚上没吃东西?”
  “嗯……还没。”阮之之诚实地摇头。
  时砚停下脚步,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径直走到旁边一个小摊上,不知道买了一份什么小吃。
  是给她的?
  ……不会吧。
  当他把热气腾腾的食物递到阮之之面前时,她的确是有些发懵的。
  “谢谢,但是不用了,我一会儿到酒店拿了钱包再出来买就行了。”实在是没办法一直心安理得地去接收一个陌生人的帮助,即便在眼前美食的诱惑下,阮之之还是很有骨气的摇头拒绝。
  时砚皱了皱眉:“你不饿吗?”
  吞了吞口水,阮之之强迫自己无视面前香气扑鼻的食物,眼观鼻鼻观心道:“不饿。”
  时砚抬眼望她,语气里带了点强硬道:“吃吧,现在已经很晚了。”
  言下之意是等她回酒店拿了钱包,这些摊贩估计也已经收摊回家了。
  烟波十里,灯火阑珊。时砚逆着人流而立,静静看着她。一双漆黑的眼睛里总是带着些许游离尘世之外的萧索倦怠感,此刻竟好似沾染上了些许烟火气息。
  仿佛一切都洞若观火,却也一切都包容。
  两个人僵立半晌,最后终于还是阮之之举白旗,投降在他的深邃眼窝里。
  “好吧……那谢谢你啦。”
  接过对方手中的食物,阮之之打开包装袋,原来是云南的特色小吃,丽江糍粑。
  入口一片温热软糯,好像连一颗心都焐热。
  阮之之一边吃一边走,暗暗心想一会儿到了酒店一定要赶快把钱还给他,因为自己的记性很差,要是一会儿忘了,说不定对方会觉得自己是故意拖欠,那就实在是太不好了。
  想着想着,她灵光一闪,一个更简单易行的想法从脑海里冒了出来。
  她吞下一口糍粑,嘴里有些含糊不清地道:“时砚……要不我们加个微信好友吧,我直接把钱从红包里发给你。唔……现在就可以给你,免得我一会儿忘了。”
  她说完,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心里竟然隐隐有些紧张。
  时砚倒是丝毫没有犹豫,即刻就把手机递给了她。
  打开微信界面、添加好友图标、输入自己的微信号,然后添加,搞定。
  阮之之添加完之后,一眼都没敢看时砚手机上微信界面的聊天记录,立刻就把手机还给了他。想着对方这几天帮了自己这么多忙,她思考了一下,生平第一次主动对着一个陌生人开口道:“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情的话,告诉我,只要是我能帮的,一定义不容辞。”
  她本以为时砚会可有可无的点点头,更甚者直接无视她。然而,意料之外的,他转过头来垂着眼看她,唇角的弧度竟然疑似上扬:“是么?我可不会跟你客气。”
  “……哈哈,不用客气,有什么事就直说。”阮之之死鸭子嘴硬。心里立刻就开始后悔自己刚才为什么要多话,这个男人看上去很不好打发的样子。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很快就走到了客栈门口的假山旁边。
  “喵。”一声长长的猫叫,带着些许疑似撒娇意味的尾音,阮之之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只通体雪白的猫儿飞快地从假山后面跑出来,直直扑进时砚怀里。
  动物真是比人热情主动多了。阮之之打赌,那个同行的女孩儿严蕊,肯定不敢像猫咪这样大胆直接。
  时砚抿抿唇,动作倒是很温柔地将其抱进怀里,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毛。阮之之在一边看着,竟然也觉得这幅一人一猫的画面很美好。
  “你很喜欢动物?”
  “只喜欢猫而已。”
  阮之之有些疑惑地追问:“为什么?”
  时砚揉了揉猫儿的头,把她放走,利落起身:“猫科动物对于伴侣的要求很苛刻,总是独来独往,所以他们总是很孤独。”
  很孤独……
  下一秒,完全不经过大脑思考的,阮之之脱口而出道:“像你一样吗?”
  时砚却突然淡淡笑了,由于身高差距,他习惯性地垂下眼睛看她,眼底隐隐有星光流泻,而他的声音轻飘飘的,仿佛立刻就要碎在风里。
  他说:“我的意思是,像你一样。”
  阮之之失眠了。因为时砚的这句话。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头都大了还是想不出这句话里的意思。
  鬼使神差的拿起手机,阮之之觉得时砚这个人实在是太令人捉摸不透了,所以她打算视奸一下他的朋友圈。
  不过,令她失望的是,这个神秘的男人从头到尾发过的状态也不过寥寥,而且内容大多与其专业相关,枯燥乏味得很。
  唯一引起她兴趣的,是三年前他发的一条状态,也是他朋友圈里的第一条状态。
  是一首翻唱作品,名字叫《虚假的真》。
  想起昨晚在酒吧发生的种种,阮之之心想,时砚唱歌这么好听,不听一下实在是暴殄天物,于是带着几分好奇,摁下播放键。
  “不想破坏虚假的真,专一地忘掉我身份。一天你还未结婚,我就是不甘心。”
  这是一首曲调伤感的粤语歌,耳机里男人的歌声低低的,有些沙哑,粤语发音却是出乎意料的准确。
  他的声音对比三年后的现在,显得更加冷漠阴郁,一点人间烟火的味道都没有,彻彻底底的与世隔绝。
  “即使你明日结婚,我亦是不甘心。”
  ……
  不知道为什么,听着听着,阮之之的眼角竟然有些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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