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第175章 猪头死尸
  首先,我们认为凶手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出于愤怒这点毋庸置疑。但是,是出于对某个杂货铺老板的愤怒转嫁,还是对猪头面罩头套所代表的某种意义存在愤怒,还值得推敲。
  我对这个问题想了很久,觉得既然凶手两次犯案,都挑选了杂货铺老板,那么杂货铺老板这个身份,一定对凶手存在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杀害杂货铺老板来发泄心中的愤怒,应该是凶手真正的动机。
  第二起凶杀案发生的杂货铺,就在第一起凶杀案杂货铺的街对面,如此近的距离,凶手在犯案时,冒着相当大的危险,因为运气不好或是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在案发现场附近加大巡逻的民警逮个正着。凶手宁可冒着这样的危险,选择杂货铺老板海大叔,说明杂货铺才是关键,要不,他随便挟持一个人,再给他套上那个猪头面罩头套后再动手行凶杀人就好了,没必要非得冒险潜进杂货铺内。
  李茜觉得我的侧写分析非常正确,她认为,凶手之所以选择第一被害人陈某街对面的杂货铺再次行凶,说明凶手认为这样的刺激,能够令他的愤怒平息更久一点,心理更宁静一些。
  圣昊问我,之前的侧写分析都对,那么,我们是哪里错了?
  我告诉他,我们的侧写没错,而是遗漏了一些关键。我们一直认为,凶手之所以会挑选杂货铺的老板行凶,是因为他或是他的家人,曾经与杂货铺老板发生过争执或是纠纷而受到伤害,因此对杂货铺老板产生极度的怨恨。
  但我们遗漏了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曾经伤害过凶手的杂货铺老板,有可能并非与凶手是陌生关系,而是与凶手相识,或是,凶手的近亲。
  李茜根据我的侧写分析,她给出了更精准的推测,说凶手很有可能在小的时候,遭受过虐待,而虐待他的人,有可能是他开杂货铺的父亲,或是某个与其长期住在一起,开杂货铺的直系亲属长辈。所以,才会如此怨恨杂货铺的老板。
  闻听此言,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我之前让徐荣查找所有与杂货铺有关的纠纷案件,局限了搜索的范围。这一次,我再次给徐荣打电话,让他将所有近二十年间,在大林镇,开过杂货铺的人信息调取出来,看看有没有哪个杂货铺老板的儿子或是孙子,是瘸子的情况。
  徐荣说这种信息很难查,他会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对比,像是车祸记录等,但是非常消耗时间,也不一定能够查得出来。
  我让徐荣有信心一些,并告诉他我相信他的能力,他曾经就在鬼附身凶杀案中,调查出被害人的丈夫,曾经给被害人买过意外死亡保险,所以一定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我们三分队,就对不存在笨蛋。
  徐荣在电话那边甚是感动,向我保证,一定会完成任务。挂断电话后,胖子笑着说我有股刘备的味道,我便笑着对他说:“我就当这话你是在夸我了。”
  徐荣那边进行信息排查,我们这本也不能干等着,我拿着那份可疑的嫌疑人名单,同兆舒和其他人,继续对长林镇所有开过杂货铺和正在开杂货铺的男*,进行走访排查。
  我们又开始了跑断腿的调查工作,但是很多凶杀案,都是通过不断走访这种繁琐又费力的方式进行调查并破案的,那些凭借动脑筋后三言两语就指出凶手是谁的凶杀案故事,只存在于侦探小说和侦探漫画之中。
  长林镇的所有警力,都积极参与到这起杂货铺连环杀人案之中,因为我不止要调查现在正在经营中的杂货铺,还要调查二十年前到现在,那些曾经开过又关门大吉的杂货铺信息。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们在走完了差不多整个大林镇,走访排查了1500多人后,凶手终于有了一些眉目。
  一位住在郊区的老人,说他家附近原本有一间杂货铺,去年关业了,因为老板失踪了。那间杂货铺的老板,自从十几年前老婆和人偷晴跑了之后,便经常酗酒,然后发酒疯,打骂他的小孩,搅得街里四邻都不得安宁。
  那家杂货铺的老板,在杂货铺后面还建了一个猪圈,养了七八头猪,他发酒疯的时候,会将他儿子丢进猪圈里里面,同那些臭气熏天的猪关在一起,直到第二天酒醒了才将孩子拎出来。
  老人提到那个杂货铺老板的儿子时,说那叫安成的孩子非常可怜,这附近的邻居,时常在半夜都能够听到孩子在猪圈里面,哭着大声乞求他父亲放他出去,但是,他的那个酒鬼父亲,早就醉倒在酒香里面了。
  后来有一次,酒鬼杂货铺老板,忘了给猪喂食,就将他儿子丢进了猪圈中,结果造成孩子的腿被猪咬伤,落下了终身残疾。
  去年,杂货铺老板喝醉酒之后,跑到荒郊野外的树林中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后来,他儿子就关掉了杂货铺,搬去了外郊,之后便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了。
  听完老人的讲述,我们可以肯定,安成便是我们要找的凶手,而他的父亲,可能凶多吉少了。
  这时,徐荣打来电话,说他进行了一次仔细的排查,发现一个叫做安成,腿脚不利索,在外郊养猪的人,很符合我们的侧写。
  我让徐荣将安成养猪的地址发给我们,我们赶到安成养猪和居住的地方,当我们举着手枪对准他的时候,他正穿着布满粪便、泥土、还有血迹的绿色连体下水裤在喂猪,胖子将他逮捕,诸葛老巡警将他押上警车。
  圣昊从荒山市总署那边调来了地质雷达探测器,问我从房子周围的哪里开始进行探查?
  我思忖了一下,看向了猪圈,圣昊和胖子便立刻带着人,将四处乱蹿的七八头大肥猪赶出猪圈。
  我们在猪圈下方,发现失踪了的杂货铺老板,安成的父亲。
  不过,尸体只有身体部分,他的头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猪的头骨。
  第176章 诸葛老巡警的烦恼
  法医从安成那条绿色连体下水裤上面,采集到了杂货铺两起被害人,陈某和海大叔的血液,安成承认是他杀了二人,他就是长林镇杂货铺猪头面罩头套连环凶杀案的凶手。
  他也承认,埋在猪圈下方的是他父亲,也是被他亲手给砍死了。在杀了他父亲后,他将尸体的头用斧头砍掉,然后给尸体缝上了一个猪头,接着埋在了猪圈下方。
  当我们问他,他父亲的头被他埋在了哪里之时,他说被他用斧头砸烂喂猪了。
  安成父亲的头颅最终没能找到,我们只能相信安成的说法,毕竟猪是杂食*动物。
  一个恶棍父亲养育出一个杀人恶魔,这起案件,令所有人感到恶心、憎恶的同时,还感到了一丝的心痛。
  我们离开大林镇的那一天,两起被害人的家属,给大林镇警局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我再一次说了已经俨然成为我口头禅的那句话:“这是,刑警的职责!我们并不是英雄。”
  长林镇杂货铺猪头面罩连环杀人案结案后,兆舒警长的心情非常好,买了一些长林镇别具风味的土特产,让我们带回去,感谢我们这一次的协助破案。
  回去的路上,胖子好奇兆舒警长送的土特产,嘴馋的非要在车上打开先尝一尝。
  然后他便不由分说,打开了包装盒,结果发现,兆舒警长送我们的土特产,竟然是酱猪头。
  胖子当时脸就绿了,他看向我:“头儿,你说兆舒警长,是不是有些腹黑?”
  我笑笑没回答,将两个猪头礼盒的盒子从新包装好,然后对胖子说:“看来这土特产不对你的胃口,那么我就收下了。”
  我打算拿回去送给我老爹和未来的老丈人吴铁腕,这可是上好的下酒菜,不过,我打算在和他们就着猪头肉喝一杯的时候,给他们讲一下这一次长林镇发生的杂货铺连环凶杀案!
  真想快点看看,他们这两个老刑警,在吃着猪头听案件时,脸上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估计吴铁腕会不动声色的劝李茜和我悔婚,而我老爹则会打我一顿,我老妈还会在旁边说:“该,打死你也不冤!”
  从长林镇回来后,我发现诸葛老巡警好像有了烦心事,便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诸葛老巡警有些惆怅的说他上高中的大女儿,最近有些不对劲,原本活波乱跳的*格,不知为何忽然变得沉默寡言起来,脸上也失去了以往的笑容,看上去总是闷闷不乐的。
  诸葛老巡警是爱女狂魔,家中的两个女儿都被他宠上天了,所以两个女儿跟他的感情非常好。据说,他大女儿青春期的时候,诸葛老巡警百忙之中抽出了很多时间陪女儿,他老婆曾经说过,大女儿青春期的时候,她老公更像是女儿的妈妈。
  诸葛老巡警说他因为工作的关系,没有多少时间能陪伴孩子成长,但是孩子人生重要的事情,他一定不能错过参与。一个孩子是否能够优秀的茁壮成长,一定需要父母用心的教育才行。身为父母,不能觉得给孩子提供丰富的物质生活就行了,还要提升孩子的心理素质,教导她们道德底线,远离那些坏朋友。就像养花一样,不要觉得给它们浇水施点肥料就完事了,还要经常修剪枝叶,检查是否烂根,还要防止它们发生虫害。
  局里的很多人都见过诸葛老巡警的两个女儿,我们都觉得,她们被诸葛老刑警养育得很优秀,是那种对人有礼貌,学习成绩优秀的好孩子。
  胖子觉得诸葛老巡警的担心有些多余,他的大女儿晶晶非常聪明又懂事,绝对不会做出像是早恋这样出格的事情,让他不要太过操心,毕竟高中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她们懂得如何保护好自己。
  诸葛老巡警说有些孩子本身虽然没有问题,但是她们处在的环境很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像是校园暴力这种情况,几乎在所有的校园内,都会或多或少,或轻或重的发生。所以他担心女儿晶晶遇到了校园暴力,欺凌行为。
  我闻听此言笑了,我记得诸葛老巡警因为担心两个宝贝女儿的人身安全,所以在孩子们还很小的时候,就让他的两个女儿学习了跆拳道防身,他大女儿晶晶虽然年纪轻轻,好像都到了黑段的级别,似乎还参加过青少年跆拳道比赛,并且拿过不错的名次。向她这种女孩,应该不会遭受霸凌,她不去欺负别人,便算是万幸了。
  李茜认为晶晶现在念高三,面临高考倒计时的孩子,心里多少都会承受一些压力,所以变得郁郁寡欢也是很正常。
  诸葛老巡警说晶晶因为跆拳道的优异表现,获得了保送大学的机会,所以,他不认为晶晶会因为高考而产生压力。一定是她在学校遭遇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才会变得如此。
  我对诸葛老巡警说:“你若是实在担心,就给晶晶的老师打一个电话,问问晶晶最近在班上的情况怎么样?”
  诸葛老巡警点头,表示会听从我的建议给晶晶的班主任打电话,但是因为我们繁忙的工作,他一直都没能抽出时间来。没想到,晶晶竟然真的出事了。
  晶晶被人发现昏倒在一个被当成仓库的废弃教室门口,她的额头上面有伤痕,在门口的墙面上有一个圆形血迹,很像是晶晶的额头撞击墙壁留下的血迹。在晶晶昏倒的废弃教室内,还发现了一具吊在半空内的女尸,是晶晶的同班同学晟芯。平时二人关系很好,不知为何,会一个吊死在教室内,一个撞晕在教室门口。
  晶晶被送往医院后,我们将晟芯的尸体从上面放下来,这时,学校的教务处主任跑了过来。
  我问中年秃顶,有些肥胖的教务处主任,这间废弃教室平时就是打开了吗?
  他摇头,说这间废弃教室平时都上了锁,钥匙由他保管。但是,这间教室里面只有一些老旧桌椅,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并没有花太多的精力进行看管,有一些调皮的学生,会在忘记锁门的时候来这里搞一些乱七八糟的活动。
  第177章 闹鬼教室吊死案件
  学校的教务处主任说有一些学生回来废弃教室这里搞一些乱七八糟的活动,我便问他学生来这里一般都搞一些什么活动?
  他说学校里面谣传这间废弃的教室闹鬼,便有一些没事找事的学生来这里进行召鬼仪式之类的闹剧。
  我又问他,会不会有人偷配或是偷拿这间废弃教室的钥匙?
  他说这很有可能,因为校方并不觉得废弃教室需要好好的看管,所以这里的钥匙随便挂在教务处内,只要走进教务室,谁都可以偷偷拿走这里的钥匙。
  我问他昨天晚上,有没有检查过这里?
  他回答说学校的保安,都会在全校师生走后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即使他忘记了锁门,负责巡视的保安,也会将门锁好。
  我想起上学时,和同学偷留在校园玩耍不回家的事情,那些巡视校园的保安,只会在固定的路线上巡视,根本发现不了躲在树后面的孩子们。
  我对教务处主任问完话后,开始侦查现场,在晟芯悬吊的身体下方,有一把被踢翻的椅子,上面有两个不太清晰的鞋印,我让圣昊先进行拍照存档,然后将晟芯脚上的鞋子,同椅子上面的鞋印进行了对比,发现椅子上面留下的鞋印,就是晟芯脚上这双鞋子的鞋印。
  法医小眼镜对尸体进行了初步的检查,晟芯为绳索勒颈造成的机械式窒息而亡,颈部上的绳子,是街上随处可见的尼龙绳,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晟芯身上没有明显外伤,手臂上面有淤青痕迹,看不出是因为不小心磕碰留下的伤痕,还是因为其它原因留下的痕迹。
  我们在检验尸体的时候,有学生陆续来到了学校,校方没有进行有效的疏通引导工作,致使很多学生都发现了废弃教室这里的异常,纷纷好奇的跑过来进行围观。
  当有人看到用白布遮盖的尸体后,开始大声讨论起来,我听见有人提到“废弃教室闹鬼”的传说。
  晶晶就读的学校并非是女子高校,不过学校将女生和男生,分在了不同的班级,晶晶这一届,有十三个女班,只有七个男班,她们学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所以围观的人群大多为女学生,时不时有人在看到尸体后,发出尖叫声。
  这时,有一个男生情绪非常激动的想要冲进来,结果被老师给拦在了外面。
  李茜将教室门拉上,结果不知教室门是不是因为老旧的关系,李茜费了半天劲儿,这才将教室门拉上,将好奇的围观的学生挡在了外面。
  走廊里传来老师驱赶学生的声音,然后上课铃声便响了起来,围在门外的学生,开始快速的离开,而我们,继续进行被打扰的勘验工作。
  胖子说从案发现场来看,高中女生晟芯很像是自缢身亡,但是他想不明白,诸葛老巡警昏倒在门口的女儿晶晶,为什么要拿脑袋撞墙?
  我发现地面上有一些灰白色的粉末,没回答胖子的问题,蹲下身用手指沾了一些地面上可疑的白色粉末。
  我用手指揉搓了一下,感觉很滑,似乎有滑石粉的成分。
  我站起身,仰头看向屋顶上方,发现地面上的粉末,是从屋顶脱落的大白粉末。
  胖子问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我指着地面上的白色粉末对他说:“人上吊时,因为身体的重量,房顶会脱落一些涂料。但是,你看着地面上脱落的粉末似乎有点过多。而且,一般从上方散落下来的粉末,大多会落在尸体的头顶或肩头处,地面上只会有少量的散落粉末。但是地面上的粉末有很大一片面积,呈现飘落扩散状,说明晟芯在吊上去后,做过一定的挣扎,致使脱落的尘粉飘向四周。”
  地面上的的粉末,不只有用来粉饰墙面的大白粉,还有一些水泥碎块,这也说明,晟芯在被吊上去之时,确实进行了短暂的挣扎,所以棚顶上面才会出现涂料脱落的现象。
  胖子问我如何看出晟芯被吊起后,只做了短暂的挣扎,而不是剧烈的挣扎?
  我告诉他吊起晟芯的绳子,就系在棚顶用来固定电灯的铁橛上面,以晟芯的体重来说,如果她奋力挣扎,有可能会致使铁厥脱落,令她从空中掉落下来。
  所以,我怀疑晟芯不是自杀身亡,而是就是在被人吊起之时,已经处于失去大半力气的半昏迷状态。
  晟芯的尸体和现场遗留的一些证据,全都被带回了警局,我们回到三分队办公区的时候,得知晶晶还没有醒来,医生说她的脑袋受到很大的震荡,可能一时半会儿醒不来。
  诸葛老巡警得到吴铁腕的批准,留在医院陪护晶晶,他给我打来电话,表示一旦晶晶苏醒过来,会立刻通知我。
  我问他需不需要圣昊去医院陪他?
  他表示不需要,一是因为三分队现在办案人手短缺;二是他父母和一些亲属得到了消息,都正在赶往医院,所以他那里无需我担心。
  我告诉他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有什么情况,可以在任何时间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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