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节
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吗?谭莳沉默了一会儿,在方禾期待的眼神中,拒绝了:“我不会辞了这份工作,你也不用做这些。”
方禾有几分急切和无奈,又化成了执拗:“我不,你不听我的,我也不听你的,我成年了,我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虽然叫着哥哥,但是其实两人相差的,也只是几个时辰而已。
说自己成年了,其实话里话外都还透着几分孩子气。谭莳无奈的和方禾认真谈了一次话。
沟通是解决大部分矛盾的有效手段。谭莳对方禾道:“我会待在公关社里不是因为缺钱,我要是想,我用别的法子可以挣到更多的钱。”
“我继续待在那儿是因为我还有一个没有达成的目标,也是因为我适应这种生活,在那种环境里,我如鱼得水,很自在。”
“我能做男公关,但是你不合适。”
男公关只是一个表面光鲜,但是其实是一个很可悲的职业。里面不乏堕落和算计,让人渐渐地变得麻木,失去自我。
他利用周慕,方禾利用商睿,都是在依仗着对方口中的爱而肆无忌惮,他对此毫无愧疚,他却不希望方禾也这么做,哪怕商睿的那份喜欢比起周慕的那份……更加不靠谱至极。
在谭莳的一番劝导之下,方禾乖乖的直接回拒了商睿,不再暧昧,而是直接摊牌。
商睿只想霸占方禾,方禾也并不喜欢商睿,最后在谭莳的插手中,两人被隔离开来,渐行渐远。
在谭莳二十二岁的时候,周慕提出了结婚 。
没有盛大的婚礼,但是有两张从国外带回来的结婚证。谭莳搬进周慕家的时候,还有些恍惚。
两人“情渐浓”,谭莳让周慕离开公关社,周慕答应了,谭莳成功上位。
在谭莳不愿意的时候周慕没有强行碰谭莳,在结婚后的第三年,谭莳二十五岁时,主动的和周慕做了。
自此,东方艺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第一,治好方禾。第二,成为头牌。第三,不卖身。
谭莳卸下了包袱之后,才于退出公关社之后和周慕安心的在一起,做遍了恋人之间该做的事情。
这个赌约看似他赢了,其实还是他输了。他赢在让周慕因为爱放弃了这个位置,输在自己的心。
他总有种错觉,其实他没有感动周慕,被感动的,其实是他。
几年的陪伴,人心肉做,谭莳已经习惯待在周慕的身边。
在这期间里,谭莳开始研读金融,有周家做后盾的情况下,给艾莫斯使了很多绊子也依旧安然无恙,一些大大小小的麻烦都被谭莳和周家轻描淡写的解决了,而艾莫斯反倒是被骚扰的不甚其烦。
在一个已经成形的大厦面前,谭莳的打击的确无法撼动艾莫斯的根本,但是谭莳也愈加强大,手段也愈加成熟多变,艾莫斯宛如惹上了一条无法摆脱的疯狗,被追的苦不堪言,心惊胆战,满腔怒焰。
在对付艾莫斯的同时谭莳没忘给商睿下点绊子 ,这辈子商睿并没有做太过分的事情,一切都要追因溯果,谭莳点到为止。
方禾重新上了大学,失而复得的学习机会让方禾在大学里也在刻苦学习,考研时选了一个让谭莳很惊讶的职业,医生。
相当一名医生,很难,想当一名好医生,难如上青天。在经济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方禾国外留学读研,最后还读了博,用了四年,在外国的医院工作了三年后回到了国内,他的实力和在国外闯出的名头让他在国内大受礼遇,之后更是在国内也崭露头角,盛名在外。
方禾回到国内一部分是为了报效祖国,一部分是为了谭莳。
现在的他已经足够让方和骄傲,让地下的爸妈骄傲。
方禾听人说,做善事是会有善福,得善果的,于是他萌发了做医生的想法。他希望自己能积攒一点福气,让父母投一个好胎,多一点的福气,让哥哥不仅能挺直腰板走路,也能在生活中少一些不如意,和顺美满。
无论是父母还是哥哥都为了他付出太多,他嘴上不说,心中却一直为此憋着一口气。学医的确很难,可是心中信念坚定的人不畏艰难。
期间他偶遇过商睿,商睿的妻子难产大出血,危急关头他被拉来急救。
商睿似乎对妻子并不是太在意,反倒是见了他神情激动,于是他在对方不规矩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打了一巴掌。
这是为他妻子打的:“你可以没有爱,甚至没有心,但是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希望你能有一份能匹配上你年龄的成熟与责任感。”
这句话是谭莳对方禾说过的,方禾记住了这句话,也莫名觉得谭莳是对他自己说的。可是他在怀疑谭莳对周慕感情深浅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过了一辈子。
谭莳死在了周慕的前头,方禾也已经退休,在医院的病床前,谭莳看着这辈子最重要的两个人,心中的不舍催生出了一朵朵泪花。
周慕凑到谭莳的耳边说:“我早知道你当初不喜欢我,但是我却借此把你绑在身边陪了我一辈子。”
“这赌约我输得比你惨烈,但是甘之如饴。”
“还有,我爱你,没有骗你。”
因为算计和谎言走在一起的两个人,如果是在外人,在方禾看来,这就是一场悲剧,但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无论是谭莳还是周慕,在现在都没有感受到任何的后悔。
在谭莳闭上眼睛的那一瞬间,周慕拉着他的手,亲吻了他的眼睛,额头,然后躺在了谭莳的身边。
第166章 (修)学霸少年(一)
谭莳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身体死亡, 周慕也跟着闭上了眼睛。等他有行动的意识之后,他却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地方,他脑海里记起了一段短暂的记忆。
这里是交易空间,还有一本自称是灵魂契约书的存在,而他是这里唯一的居住者,说是居住,其实也只是暂住。他只能在这里稍作调整,接着就要赶往下一个世界,去完成他人的任务。
只是为什么要去帮别人完成愿望呢?
谭莳走向了类似吧台的地方,那儿放置着一杯红酒,色泽艳丽,有丝丝的酒香飘来。谭莳受了蛊惑似的伸手,将酒杯拿了起来,贴近嘴唇, 饮下一口……
绝好的滋味在味蕾上炸开,紧接着他却头脑一空,失去了意识。
身体下落, 一只结实的臂膀拦住了他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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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苏叶的愿望,第一:考上a大。第二:让吴福禄得到报应。第三,报答村民。”
谭莳的脑海里的声音说完这句话九沉寂了下去,仿佛不曾来过。
接着脑海里突然出现了很多关于“苏叶”的记忆。
苏叶家人口简单,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他。他们在桃李村务农, 不富裕却生活无忧。意外是发生在一次招聘中,隔壁村的吴福禄靠着挖煤矿发家致富了,还在镇上进行招聘,鼓动别人也参与进去。
苏军明上有老下有小,为了让家里更好,心动了。他身体高大健壮,很轻易的被选了进去,从此他命运轨迹就被改变。
挖煤矿似乎与发家致富赚大钱划了等号,可是他们最初却并不知道这是一件多么艰辛的工作,这根本就是拿命来换的血汗钱!
吴福禄不准他们回家,封闭式作业,没日没夜的劳作,危险的探索前行……在这段时间里,唯一的安慰或许就是吴福禄承诺的,已经寄回家的大笔工资。
最后一场意外把这些人被埋了,苏军明也是其中一个。这次事故伤得多,也死了人,还有像苏军明这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吴福禄没有得到制裁,最后只是赔偿了一些医药费了事,更多的补偿则是口头一说并未落实,不多久就彻底搬走了,受害人家属状告无门。
苏老爷爷和奶奶气病了,年纪大了的他们死了独子,病了之后就没熬过去。苏叶的妈妈根本没拿到吴福禄给的任何钱包括苏军明的工资。面对这样的噩耗,她也落下了心病,一边艰难的维持生计,一边神伤。操劳过度,抑郁成疾,没熬太久也给病没了。
苏叶彻底成了一个孤儿。
他开始过上了吃百家饭的生活,认真学习,获得了村民的支持考上了初中,高中,但是在他立志要考上a校那样的顶级学府时,却因为一个女人腰斩了他的梦想。
这个女人就是李晓婷。高中分了普通班,尖子班和重点班,苏叶在重点班,长着很符合小女孩儿幻想的一张脸的他,无疑很讨女孩儿喜欢,甚至隐隐被奉为校草,因为冷真读书,不擅交际而显得冷漠的沉默,也成了“酷”,更让这些少女情怀总是诗的女孩儿为之痴迷。
李晓婷也是其中一个。她并不是和大部分的高中女学生那样的天真纯情,她长得漂亮,家里有钱,很注意打扮,追求她的人也非常的多。她大胆追求苏叶,苏叶眼里只有学习,好不拖泥带水的拒绝,李晓婷却并不收敛,痴缠不已。
他对李晓婷避之不及,时间久了李晓婷就不耐烦了,有追求自己的男生去骚扰苏叶她也当做没看见似的,甚至故意做出一些让人误会的事情,让苏叶更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最后还挖出了苏叶的身世,将他是个孤儿的事情在校里传得沸沸扬扬。
这些,都不算最可怕的,之后李晓婷做下的事情才是让苏叶为之疯狂的事情。
李晓婷怀孕了,他说是苏叶的。
李晓婷逼着苏叶承认,苏叶当然不会照做,李晓婷就闹,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在所有人指责苏叶的时候,苏叶依旧在为高考争分夺秒的复习。
后来,李晓婷从楼梯上摔下去,苏叶站在楼梯口,成为了李晓婷口中的凶手。
孩子没了,在别人眼中,这个孩子不仅是苏叶的,还是被苏叶害死的。
苏叶被人指指点点,没有录像证明他的清白,他也无法找出证据给自己辨析,当李晓婷一口咬定了是他的时候,便只能是他了。至于这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他的在警方眼中并不是那么重要,无论是谁的孩子,他都是故意杀人,犯了法。
苏叶不仅没办法考大学了,他还得去监狱里待上三年。
三年后出来,他沦为了最底层的打工仔,因为他的前科,很多工厂都不太愿意要他,偶尔进去了,也被里面的人欺负,压工资,不给工资,谁让他是个“杀人犯”呢?这种履历,真是瞒都瞒不住,就像是看见了hiv病毒携带者一样。
忍无可忍和人动手了,在监狱里练得凶狠的身手让他赢了对方,却也输了工作。后来他去了一家小餐馆,起先帮厨师切菜和打下手,后来认真工作的他得了厨师的喜欢,学了点有用的厨艺,餐馆倒闭后他又辗转了多家餐馆。小餐馆没办法长久,大酒店也不会要他,于是他一辈子都在各处奔波辗转,最后死在他乡。
苏叶一辈子遭遇了太多的恶意,一个吴福禄让他没了慈祥的爷爷奶奶,顶梁柱的爸爸,和温柔的妈妈,没了一个本该温暖的家庭。李晓婷的恶意毁了他的梦想和前途,乃至转变了他的人生。世人异样的目光和防备鄙夷让他举步维艰。但是也有难得的温暖支撑着他活到了最后,村民们的接济,老师们的爱护和室友们的信任,厨师师傅的倾囊相授,还有一路走来对他释放了善意的人……
这样的苏叶,心中不只有仇恨,还有希望和感激之情。
谭莳睁开了眼睛,眼睛有些迷蒙,当光线越来越浓郁,他的眼睛和思维也更加的清晰了起来。
现在是苏叶十二岁的那年夏天,苏爷爷只有苏军明一个儿子,苏爷爷也是一脉单传,村里的都是知根知底的熟人,却没有他的亲人。现在他正住在村长给他划拉出来的一间破旧的房子里,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街坊乡邻们捐助给他的,床,棉被,一只台灯……虽然这在别人眼中很寒碜,却是苏叶却是靠这些东西活下来的。
还有一个月就要上七年级的他还需要为一场选班考试做准备,这次是因为看书累睡了过去。
初一的班级分为普通班和实验班,实验班只有一个,普通班有很多个。苏叶成绩好,也一直是往实验班看齐的,上辈子他却因为家里的事情给耽搁了,调整心态备考,却还是没有进去。
谭莳翻了一下桌上的书,书上做了很多笔记,看起来旧旧的。这些知识看起来并不是很难,哦不,对他来说,是很简单……
他几乎过目不忘的将一本数学书看完后,把记住的公式在废弃的报纸上默写了出来,并且写出了一道例题。他拿来核对的时候,发现错误几乎没有。
谭莳“记得”苏叶的记忆力虽然好,但似乎没有这么好,这有可能是因为他的原因。
关于自己的记忆似乎很少,他只知道,他是来执行任务的,完成任务就可以回“家”了。
谭莳没有想太多,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驱使着他专心的为苏叶完成心愿。
将苏叶记忆中的知识消化掉,再将这里所有的书籍都看了一遍,包括废旧报纸上的新闻。期间有人来给他送一些吃食或者蔬菜,甚至是肉,每个人送得都不多,但是好心的人多,他们已经养成了往这里塞点东西的习惯,这些东西加起来,总归让苏叶饿不着。
继承了苏叶的厨艺,谭莳从手生到熟练,半个月来他有意的给自己进补,现在他皮包骨一样的身体终于多了一层薄薄的肉。
考试那天,他起了一个早床跑去考试,别的孩子都是由家长送来的,看他们的表情似乎比考生自己都更紧张。
只要考三门,普通班不算英语成绩来分班,实验班则是将英语抬到了和语数两科同等的重量。
考最后一科英语的时候一张纸条被丢到了他的脚下,他没管,监考老师来回扫视是一,有监控是二。
他提前交卷的时候老师好像特意的打量了一下他,然后也没看他的试卷,随意的压在了讲台上。谭莳顶着众人讶异的眼神离开了考场。
第二天,他家里突然迎来了一群小孩儿。这群小孩儿都是村里的,苏叶很少和他们在一起玩,但是也都互相认识。
“苏叶!考试的时候你居然不帮我?”打头的是一个小胖子,很是壮实,他一脸愤怒的看着谭莳,衬着身边一群人倒是很有气势。
就在小胖子以为苏叶还是锯嘴葫芦,马上就有理由揍苏叶一顿的时候,苏叶却破天荒的解释了。
“老师看见了。”谭莳道:“后面还有监控录像。”
“怎么可能?”小胖子一听吓了一跳,这样一来,他给苏叶扔小纸条的事情不是被老师发现了?
“我看见了的。”谭莳道:“我不理你,老师就不会判你舞弊了。”
谭莳十分真诚的道:“我是为了你好。”
小胖子先是一愣,然后更生气了:“你不帮我居然还说为了我好?你当我是傻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