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

  陆小凤看向了门口的两人,一个是髯须大汉两手提着不少东西,其中就有几坛酒。另一个就是刚才说话的人了,那就该是乐捕头了。
  陆小凤还记得与司空摘星的赌约,如果马进入了小镇,那么就要借小镇捕头的佩刀一用。只是,他现在有些不确定能否顺利借到佩刀,因为直觉告诉他,这是一位很不一般的捕头。
  陆小凤见过不少美人,在客栈里就有一位如同火焰般炙热的美人,但这位捕头美得让人心生迷离之感。
  云想衣裳花想容,单单看外貌已是天人之姿。而再看到她的三分笑意,一笑让严寒的西域多了三分江南的柔和,但她的眼神却又是多了另外的三分冷清,一眼让人又仿佛置身在北方的深秋里。
  不管怎么说,这人都不像是一位捕头,虽然她的确穿了一件普通捕头会穿的差服,腰间配着一把再普通不过的刀。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小镇,一间更加奇怪的客栈,四位奇怪的客栈中人。
  不过,陆小凤还就喜欢与奇怪的事情打交道。
  “我等的当然是酒。”李二也没有太过客气,他站起了走向了须髯大汉,取过了大汉手上的酒,打开其中一坛就喝了起来。
  李二似乎一点也离不开酒,在一口酒之后才像是醒了过来,“对了,乐捕头,你是不是不小心把我贴的告示给扯掉了?中午你走出客栈之后,没有人在动过那扇门。不是你做的,就是风做的。现在因为告示掉了,这位客人就能名正言顺地来投宿了,你说要不要让他住下?今日除夕,还要否招待外人?”
  李二的此话一出,陆小凤觉得店内其余四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
  “在下陆小凤。出门在外,四海内皆可为朋友。”
  陆小凤看向了那位乐捕头,他觉得应该是此人拿主意。“相逢即是缘,今夜除夕,多一位朋友一起喝酒,也能热闹一些。”
  “在下乐远岑,是这个镇上的捕头,也是这家客栈的老板。”
  乐远岑说着打量陆小凤几眼,她温和地笑了笑,“既然是团圆夜,当然是要留客的。不过,陆兄如果要继续留宿,那很多杂活就要劳烦你自己动手了。两位伙计已经回家过年了,所以从整理衣物到挑水烧水,没有人能帮你的忙。你也不用付住宿的钱了,交一二菜钱就行。”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美人风四娘是客栈的掌柜,喝酒的李二是账房先生。”乐远岑又指了指身侧的须髯大汉,“这是铁师傅,客栈的大厨。今夜算上陆兄,我们五人一起过年。陆兄不必太过拘泥,等会可以去后院取一些草料把你的马喂饱了。若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开口就好问四娘就好。”
  风四娘在楼上对陆小凤招了招手,“既然老板说了要留人,陆兄就随我先来挑一间空房。我看你满脸风沙,等会可以先一个澡。若是不想把热水端上端下,就借铁师傅的房间放个澡盆洗澡,铁师傅定是不在意的。”
  铁师傅对陆小凤点了点头,“我去厨房了。陆公子不用客气,等会来厨房找我就好。”
  陆小凤也就走上了楼梯,余光扫见乐远岑关上了客栈大门并落上了门栓,心里不知怎么有些发毛,他真的不是误入黑店吧?
  大堂里只剩下了两个人。
  乐远岑坐到了长桌边翻起了账本,账都算清楚了。因为无侠镇往来人烟不多,那也就没有太多客人来投宿。如此简单的账,李二不会算不清楚。
  她却是忽而说到,“最新的消息,先皇驾崩了。”
  京城距离西垂边境有一段长长的距离,长到了不能立即得知紫禁城的消息。
  “是吗?这和我并没有关系了。”李二继续在刻着木雕,他刻了几下不太在意地问到,“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
  “我为什么一定要离开?”乐远岑为自己倒了一杯茶,自顾自地慢慢喝了起来。
  李二摇了摇头。伤心人聚伤心地,无侠镇没有侠客,归舟客栈尽是离人。
  “因为你应该会成为六扇门的总捕头,而不是这个偏远小镇的小捕头。”
  “是吗?可是,小李飞刀也已经消失不见,少了我做总捕头,还会有第二个能代替的人出现。我听闻金九龄的风头正盛,说不定皇上就把此要职交于他了。”
  乐远岑也是漫不经心地说着,喝了完了杯中的茶就向楼上走去,一边走一边说,“少雕几块木头,雕得再美,还不是往火里一扔烧了。”
  李二看着手里的木头美人,而今,他也只能靠雕刻来睹物思人了。
  乐远岑知道李二不会听她的,她也只是顺口一说就回了房。
  等关上房门,她才取出了怀里的信,‘朕愿蚀骨七月归京,待君归来,同赏荷塘月色。’
  蚀骨,六扇门内门最有潜力的捕头,正是乐远岑来到此世借以还魂的原身。
  半年前,乐远岑来到此世。
  与以往的情况不同,原身本就会武,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武功。
  她从十岁开始练功,十五岁加入六扇门,四年之内就破了不少案子,就被先皇看中,邀请她加入了正欲重启的六扇门内门。
  所谓六扇门,是特别的朝廷机构。
  它只接手江湖帮派斗争和久为官府通缉的要犯,在朝廷和江湖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权力。然而,它还分为内外两门,外门的存在已经广为江湖所知,内门却在宋朝末年断了传承。
  乐远岑看向床底的那一个木箱,里面存放着些许原身不知从何而得来的内门过往资料。
  内门中人,没有名字只有代号,就像曾经的四大名捕无情、铁手、追命、冷血。
  原身被称为蚀骨,可见她的本领不低。她却是死在了走火入魔之中,因为她练了一门早就断绝了传承的武功《忘情天书》。
  想到这里,乐远岑闭起了眼睛。
  当乐远岑时隔多年重新再见光明之时,就是得了原身的那些记忆,还有原身的两个强烈遗愿,第一是做好一名捕头,第二就是参透《忘情天书》。
  《忘情天书》的圆满功成之时,能把己身的意志融入为天地,彼时彼刻,借以天地的力量击毁对手。试问世间又有几人能抵挡天地之力?
  原身是在魂魄离去之时才隐约悟了,她之所以走火入魔,是因为修习武功不当。先不提其他,忘情是先要深于情,这一点是她所没有的。那么,越是勉强修行就越是不得其法,最后落得了死亡的下场。
  然而,原身没有的深情,却是乐远岑已然明了的深情。
  乐远岑对着《忘情天书》,她觉得天意真的颇有趣味。
  当年,燕南天说什么也不愿意遵从前人所示去练习嫁衣神功,他认为可以找到不断裂经脉,不必自废武功也成功圆满的方法,却是在未成功之前就被十大恶人所重伤。
  如今,乐远岑手持《忘情天书》,这门武功已经融入此身,她也不介意还一段因果去完成原身的遗愿。只是,她很想知道的是,难道只有忘情才能练就天书吗?
  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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