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节

  刑部和都察院的两部堂官不由面面相觑,想通过黄珩给朱瑞待句话——他们是三法司的堂官,自然知道什么情况下是证据充份的,这……已经不能更充份了。
  可是黄珩没有给他们说话的机会,令小太监放下证据,转身就走了。
  他是懒得听他们再胡扯——宋越是什么样的人,但凡是在朝廷里有些时日的人都清楚的很,审理的结果竟是宋越联合张茅贪污,而首辅大人只是犯了监管不利,导致粮仓被人放入粮食这样的小错,作伪证做出的这结果,连他都没眼看。
  况且,朱瑞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了,徐延是一定要拿下的,只这么一个小错,倒叫天子怎么判?他若是要硬判,也不是不可以,只是面子上不好看啊。
  两部堂官隐约看懂了这层意思,可又有些拿不准,于是立刻报给了在牢狱里的徐延。徐延的脸立刻就凝上了一层霜。
  他伺候皇帝二十多年了,别人或许看不懂朱瑞的意思,可他再清楚不过。
  什么证据不足,不过是天子要放弃他徐家罢了。经此一事,天子的心意已经再清楚不过,他也该,彻底死心了。
  是夜,徐延就写了封信,让刑部尚书带给了儿子徐斯临。
  ——他们徐家,只剩最后一条路。
  ……
  大理寺罗大人受陆慎云和沈青辰的嘱托,知道那群无法无天的人做了不利于对宋越的证供,还打算开审了,便立刻找机会通知了青辰。
  两人见面的时候,千步廊屋檐下的冰柱已经化了,只偶尔吹来的风依然携带着倒春的寒意。
  他也不废话,只开门见山言简意赅:“刑部都察院两部堂官,跟徐延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徐延要是倒了,他们也跑不了,于是干脆买通证人,伪造证据,现在若是开审,必会对宋阁老等人不利。到时候我一票对两票,也是有心无力。再加上那张茅,就是一条垂死挣扎的毒蛇,死死咬着宋阁老不松口。”
  青辰听得心惊肉跳,面对着赤裸裸罔顾律法和道德的现状,有些喘不过气来,“大人不是也在命人收集证据,就无法对抗那些人的信口雌黄吗?”
  他摇摇头,“徐延经营多年,做事谨慎小心,若是能轻易得到他犯罪的证据,你的老师也不必出此下策……与他谈话的时候他并未多说什么,大约也是知道,要自证清白很难。能牺牲自己拉徐延下马,已是旁人做不来的事情了……我得回去了,你们商量商量,想想后路吧。”
  罗大人走了,青辰漫步在千步廊上,满腹心事。
  今日的天空很蓝,阳光明媚,千步廊上飘落了许多杨花,嫩绿的柳条也舒展着丝绦,她却是一点赏春的心思也没有。
  徐党这一群王八蛋,全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大坏蛋,没有一个好人!
  她正这般忿忿地想着,一抬眼,却见到迎面走来了一个人。
  他穿着跟她一样的官袍乌纱,黑靴沉稳地踏上积雪消融的石板路,春日暖阳下,毛皮围领上的脸熟悉而又陌生。
  她立刻转了个方向,提步就走,不欲与他相遇。他却是三两步就跨过来,叫了声:“青辰……你等等。”
  她迟疑了一会,站住,转头瞥他。
  徐斯临快走过来,润了润唇后道:“……有些日子不见了。你,还好吗?”
  “我还有事,没有功夫闲叙。抱歉。”
  “等等。”他挡住她的去路,眉头皱了皱,幽黑的眸子一瞬不瞬地盯着她,“别这样。你这样,我很难受。”
  “难受?”她淡淡地睨着他。
  宋越被关在大理寺牢狱里,而他却帮着徐延指使人做伪证。她一方面辛苦奔走,试图帮上一点点忙,可他却轻易化了解她所有的努力。
  他为了救亲爹,她无话可说。可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他还来找她干什么!
  “那又怎么样呢?”青辰道,言辞里不无讥讽。
  这个生死存亡的节骨眼,他来跟她说他难受?!
  “我知道……现在我们的立场不同。”他轻轻眨了下睫羽,桀骜的眉眼似乎有一丝愧意,“但我只是想救父亲出来,原本并不想牺牲老师。但是,我没有得选。”
  “我知道你没得选。”她道。
  那是他的父亲,他不能不救。他出生就姓徐,这个事实一辈子也改变不了。
  她早知道的,他这条小溪,迟早有一天会汇入徐党的大海,不管他愿不愿意。
  “那你就别当了鬼还想当钟馗!”她义愤填膺道,声音甚至微微有些颤抖,“抱歉,我走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他伸手去拽她,俊逸的面容上眉头微蹙,显得有些无措,“青辰,你听我说——”
  “啪!”
  她甩开他的胳膊,反手却给了他一巴掌。
  这辈子,她从没打过谁,这一巴掌,是为了他的老师打的。
  “请你离我远一点。”
  她愤怒的背影,又在他眼前慢慢消失了。
  脸颊上还有她掌心的余温。
  徐斯临自嘲一笑,有生以来挨的第一掌,竟是此生最爱的女人赐给他的。
  若此时此刻有酒,当一杯敬痴妄。
  一杯敬情殇。
  到了三月,京城里已是万物复苏,山花遍野。
  只可惜大明朝局并未如京城大地般冬去春来,而仍然笼罩在冬天久久不散的阴寒中。
  白莲教已经打到太原了,一路上势如破竹。扯着剿匪大旗的各地官兵,却因太平了很多年,且天寒地冻的,根本也抵抗不了几下,对战没两日就迅速缴械投降。
  孟歌行有钱有粮,又有极强的号召力,会鼓动人心,所以一路上又有不少快要饿死冻死想要翻身做主的百姓加入,以致于白莲教的队伍越来越壮大。
  越壮大,抵御的官兵就越打不过,越是感觉打不过,投降得也就越快。对于白莲教来说,一日日打就是一日日在滚雪球,越滚越大,而对于大明朝来说,却是一种恶性循环。
  宫里头,时病时好的朱瑞终于慌了,在听了各路将领包括陆慎云的汇报后,愈发恼羞成怒,喝令全力应战,务必杀他个片甲不留。
  他孟歌行算什么东西,大明朝一贯是勇猛之师,岂是他这等小卒可轻易挑衅的。
  然而,孟歌行用行动证明了,什么是小卒得意。
  再双方又僵持了两个月后,到了五月,大明朝的军队已是被耗得奄奄一息,死伤无数。孟歌行是个极端聪明的人,又敢冒险,在与大明军队的对抗中,几乎没有吃亏的时候——包括与陆慎云的一次侧面交锋。
  陆慎云是勇猛,可以一个人打十个人,一个人打一百个人,可到底不能一个人打一千个、一万个,底下的人不争气,他再勇猛也无济于事。
  此时的晋冀之地,战火不断,残肢遍野,百姓们无不弃家弃田,四处流亡,可谓民不聊生。
  宫里头,朱瑞也不再像两个月前那般有底气了,在经过一夜慎重的考虑后,叫来了陆慎云等人,紧蹙眉头下了一道诏——还是,去招安吧。
  要什么条件,能给的就尽量给。
  反正,总比丢了皇位好。
  朝廷招安的文书传递给孟歌行的时候,他正在营帐里烤着火,查看作战沙图。
  他一身蓝布冬衣,身后披着狐裘,抓起那招安的文书瞥了一眼,慢条斯理啐道:“王八蛋龟孙子……”
  大明朝打不过了,就知道派人来谈判招安,有什么好谈的。
  等他把京城打下来,割了朱瑞的脑袋祭奠父母,看他朱瑞还说得了什么话。
  “就是,是男人就御驾亲征,来跟咱们打一架。龟缩着不出来算个鸟。老大,别理他们。”一个手下这般附和道。
  孟歌行随手就将招安文书丢到地上。
  从南打到北,打了九个多月了,他现在手下已经有十几万人,个个都勇猛无比,想翻身做主。大明朝的军队养尊处优,朱瑞拿什么跟他斗?
  “去,回了他们。”他道,“我就要朱瑞的脑袋和屁股下面的王位,其他什么也不要。没什么好谈的。”
  “就是。”又有人附和,“听说朝廷里正内乱呢,真是天助我等,便那朱瑞抱着他那些没用的大臣们一起下黄泉吧。”
  “是。”递来文书的那人正欲出营帐,孟歌行却忽然想起什么。
  “等等。”
  “老大还有什么吩咐?”
  孟歌行皱了皱眉头,沉思片刻,道:“让他们派沈青辰来,我就谈。”
  心底的那点想念啊,压不住。
  第166章
  六月初一这日,大明天子朱瑞在乾清宫同时收到了两个消息。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其实也不算那么好,只是于如今这恼人的局势来说,好歹也算是一丝转机。
  青辰被召到乾清宫的时候,朱瑞一身轻衣缓裘,正握在临窗榻上,一副久病缠绵精神不济的模样。
  御案上就摆着那两封密函。太监黄珩以帕子在金盆内浸了水,跪在榻上给他擦后背出的虚汗。
  她已经有快半年没进过这乾清宫了。自去年底的那次令全朝巨震的朝会过后,朱瑞时并时好,基本上不理政事。朝中的事由六部堂官各负其责,打仗的事也全丢给了各地镇守的将军和陆慎云来操心。
  他是懒得管,也是有心无力,因为本就不是什么贤明的君主,底下的人都比自己聪明,他也犯不着瞎指挥。
  清闲到是清闲的,只是有一种命运全交到别人手里头的无力感。但还能怎么样呢?
  青辰颔首,面君行礼道:“微臣参见陛下。”
  朱瑞招她走近了些,令黄珩搬了把椅子给她坐,“坐吧。”
  “京城的形势,想必你都知道了吧?”等青辰坐下,他便开口道,声音有气无力,“贼人孟歌行已经率白莲教打到保定了,眼看就要打到京城来了。他们人不少,个个都勇猛不要命……不太好对付。”
  到底是天子,到底是朱瑞,在如此败局已定的情况下,在措辞上还是要为自己留点面子
  青辰不露声色地点了点头,“回陛下,臣近日有所耳闻。”
  “朕已派人送了文书去招安。”朱瑞似是身子不适,也不做过多铺垫,“那贼人倒也愿意同我们谈判,只是有个条件。”
  “敢问皇上,是什么条件?”
  朱瑞瞅着她,“他只跟你谈。”
  “……朕知道,你是户部的侍郎,此事按理应是礼部的人去的。只是想来大约是因为你曾在云南任职,与他打过交道,他便乐意同你这熟人说话。”
  青辰是朱瑞亲自提拔的人才,在朱瑞二十多年的皇帝生涯里,没有一个人能像她一样给过他这样的成就感,所以朱瑞对这个臣子是有些特殊的。
  这种特殊的感觉说不太清楚,像是对了眼缘,就喜欢这么个人,又像是此人也一直争气没给他丢脸,他因而感到欣慰,就愿意宠着她一些。
  所以即使知道青辰肯定会去,他也愿意花些功夫这般与她好好说说。
  不等她说话,他又道:“朕知道,那人素来心狠手辣,此次你去,有一定的危险。所以朕会让陆慎云陪着你一起去。朕相信凭你的聪慧和他的身手,便是那孟歌行无耻之极不讲信用,你们也可以全身而退……唉,你可知朕现在的心情,真是有些愧对了你……”
  孟歌行答应谈判,指名要她去。说实话,青辰并不是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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