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节
“一年,且看一年之后,我离开这里,或者有人来挑战我的时候,我会到什么程度吧!”
“到时候,他们一定会让强者,进来挑战我。我不想就这么离开太古仙路的话,至少剩下的时间,要拼了……”
被姜祈君如此小看,当然不爽。
“一年后,见分晓吧……”
第579章 第五重
龙尊王佛不坏体已经成了,身上的火源古晶石也用得差不多了,到此刻开始,吴煜前一段时间最为迫切的事情,已经完满完成。
接下来,不管炎黄古国的人要怎么抢,那都无所谓,因为吴煜现在已经根本没他们想要的东西。
盘坐在这“控时之塔”内,吴煜制定好了接下来的计划。
还有一年时间,他所做的第一步,就是提升境界。尽快到达紫府沧海境第五重。
那么,他将又能学习一门大道神通!
冥泷说了,不弱于法外分身,火眼金睛的神通。
吴煜不靠道术,到时候光靠三种神通,都能大杀四方。
为了让吴煜更强,早日成仙,冥泷也是不再吝啬自己的帮助。
“一年时间,到时候必然会和对方有交锋,甚至是其中的最强者。我光有了龙尊王佛不坏体还不够,不管在任何方面,都还需要刻苦提升!”
神通、道术、境界等等。
他也花时间去研究身后那座“神秘之门”,甚至好几天时间都耗在那里。
他和冥泷一起,尝尽了各种方法,甚至直接暴力攻击,使用瀚海暴龙柱轰击这座门,或者使用火焰煅烧等等,都没有成功。
坚持了几天之后,吴煜大概明白,恐怕他现在还不够资格,或者不到时机。
不过,他并没有放弃,在修炼的同时,偶尔灵光乍现,想到新的办法,便会马上尝试。太古仙路如今玄妙,这控时之塔是这云海最为神奇之处,这一座门更是神秘至极,若说这时间之云海要是有秘密的话,很可能就在这座门中。
境界上,最近一段时日,道的领悟突飞猛进,不过,这还不够。还是要在前人的指引之下,吴煜开始静下心来,研究雒嫔给了神龙盛典,一是龙族丹典,二是龙神古阵。从炼丹到绘制临摹法阵,去研究、琢磨自身的道。
道的进步,从法阵、炼丹之中来感悟天地之道,这很重要,不过,出外试炼,经历、爱恨情仇、顿悟,也更加重要。如果两者结合,辅助,更会突飞猛进。
许多天才,之所以进步迅猛,便是因为这两条道同时进行,且不管是历练还是炼丹、绘制法阵,如果有前辈、长辈指引、甚至专门设置的话,进步会更快!同时,如炎黄古国诸多天才,他们可能不用自己考虑修道资源的问题,家族和势力都会有供给,只需要他们在道上进步,如沧海元气丹这些,当然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不过,吴煜都得靠自己。
幸好有雒嫔给他神龙一族的典籍。无论是炼丹还是法阵,神龙一族都极其擅长!
丹药就有无数种,每一种,都有诸多炼制方法,吴煜从八阎皇那里得到了不少的材料,这时候派上了用场。
至于法阵,则更加奥妙,要学的有很多,法阵之道,光是龙神古阵,可以说几百年都学不完,这可比修道的境界提升都要难,任何一个法阵大师,都是大量的时间堆积起来的。
另外,吴煜手里还有“天银护卫”的法阵,这也是他可以观摩,学习的对象。这些都是元神化形境才能真正参悟的法阵,但吴煜现在研究,并不算超前,至少在悟性上,他不比整个太古仙路的人弱小。
修道,需要如锻造金刚不坏之身这样忍受剧烈之痛,拥有强韧之心,也要在枯燥、寂寞之中,仍然全神贯注,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尤其是在炼丹和绘制法阵上,这是无比枯燥而又需要超高的专注的修道方式,往往几天时间,都是枯燥、机械的,只有最后成功的一刻,才能振奋人心。
吴煜的成仙之心,是支撑着他前行,忍耐的最重要的因素。
细分开来,有他对雒嫔的追逐之心,有他对炎黄古国诸多天才们压制的逆反之心,有他对吞天魔祖的仇恨和对神洲的牵挂之心。
这一切,都是他咬牙坚持,甚至乐于享受其中的理由。每每想要放弃的时候,正是这些,支撑着他继续前行。
“我能在昊天上仙手里,大难不死,且孙伯带给我如此造化,不成仙,对不起这传承!”
“那齐天大圣、斗战胜佛,是何等霸道,顶尖之神仙?我,又怎能让其没面子?不知道当我有一天,能真正上得天庭天宫,能够见到他所认识的人?”
偶尔,他会想的比较多。
大部分时间,他都在枯燥之中,去追逐那最为虚无缥缈的道。
他要找到进入紫府沧海境第五重的路。
一路激战,厮杀,然后是如今全神贯注的炼丹、绘制法阵,琢磨前人的道,通过法阵去熟悉这整个世界,去获取,了解世界之中的规则。
控时之塔之内,对吴煜来说,时间流逝很缓慢,有时候进展很大的时候,时间流逝得很快,有时候陷入到瓶颈的时候,又是度日如年。
不管如何,又是半年时间过去!
兴许是在这控时之塔之中,兴许是外面强敌环绕吧!吴煜这半年时间,时间利用得很好,一点都没有浪费,除了没能开启那神秘之门是个遗憾之外,基本上算是圆满了。
在这一日,吴煜靠着大量的沧海元气丹,进入到了紫府沧海境第五重。
半年枯燥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效。
紫府元力,再度增强!而且还是在肉身强悍的基础之上,对吴煜来说,境界的提升,是锦上添花!
到了这境界之后,他的分身们,也可以开始提升了,吴煜现在有足够的沧海元气丹,这是雒嫔在鬼皇身上拿到的,但问题是,如此大量的消耗,八阎皇的所有财产,未必能撑住多长时间。
成功之后,神清气爽!
“冥泷,现在可以告诉我,我第三门神通,会怎样的吧!”
吴煜成功之后,稍微调养,便激动地说道。
冥泷撇撇嘴,道:“还是不行。从目前的形势来看,时间紧迫,你原本的两样神通,还远没有到圆满程度,尤其是火眼金睛,才只是第二重而已,发挥的作用不大,剩下半年时间对你很重要,如果把时间花在新的神通上,光是半年,新神通很难有什么成效,如果把这时间放在火眼金睛上,至少半年后那一战,你会更有把握,让人对你刮目相看一些。”
搞了半天,她之前都是蒙自己呢。
吴煜也是为了新神通,所以才卯足了劲。
不过,仔细一想,她说的还是有道理的,学习一门新神通,半年不太可能有很强横的成效,但如果吴煜把时间放在火眼金睛上,如果到第三重:贯日。那无疑是直接多了一门强盛的必杀的手段。
“贯日”,可比炼魂可怕多了。
如此,吴煜只能把对新神通的渴望之心先放下,将剩下的时间,放在火眼金睛之上,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至于“法外分身”,冥泷说:“法外分身,要控制一万个分身,则需要很强悍的精神力量,至少你的魂灵成就元神,到达元神化形境才行。所以暂时不太可能有进步。”
所以,暂时的突破点,一种高效的杀伤,全在火眼金睛上。
从炼魂的离开,便可以想象“贯日”之神威了。
“肉身和紫府元力,你都有突破性的进步,剩下的就是攻击手段,火眼金睛这神通是一环,道术的话,两大尊神术够用了。剩下道器,现在,是你‘祭炼’天帝宝塔的时候了。”
“行,你想得真明白,比我明白多了。”
“那是,也不看姑奶奶是谁,想当年,不知道有多少人,拜倒在姑奶奶的群下。”冥泷神气道。
“就你?难道当年的人,都有恋童癖吗?”吴煜忍不住哈哈大笑。
“你这孙子找死啊,你以为奶奶我当年是现在这样?你怎知道当年我是多么风华绝代?就你这颗狗头,还没姑奶奶我胸大。”
吴煜吓住了。
这冥泷,说话真是丝毫没有顾忌啊。
“怎么啊,不服?等我活过来了,跟你比比?”冥泷抱着双臂,蔑视的看着他。
“不用,我信了。反正当年你就是天底下第一美人,对吧?”吴煜道。
“那是,就你遇到这些女的,包括那条龙,都不够我一根头发美。”冥泷骄傲说道。
吴煜才不信。
说不定她就一直是个小屁孩,现在正吹牛呢。
嬉笑谩骂。
不过,吴煜心里还是坚定了剩下半年要做的两件事情。
一:贯日。
二:天帝宝塔。
“城主给我的道器铠甲,已经毁掉了,天帝宝塔,一定要好好发挥其作用,也需要保护好,否则,就对不起他了。”
吴煜答应过,以后要归还给炎黄帝城的。
最近一段时间,其实都可以祭炼这天帝宝塔了,可惜一直没有时间,以吴煜现在的程度,掌控天帝宝塔,完全不是问题。
至于火眼金睛第三重,其实这控时之塔之内,这是个绝佳的环境。
因为,这第三重贯日,必须要有烈日,才能修炼,才能施展,这是一个巨大的限制,但有限制,更说明其施展时候,威力巨大。
而控时之塔之内,正要头顶中央位置,就有这云海的烈日,烈日直直照耀在吴煜的身上,眼睛里。
第580章 楽帝子
天上,烈日之光芒洒落在白云之上,使得白云上也闪耀着刺眼的光芒。
云海或是凝聚,或是消散,变化无穷。
站在烈日之下,云海之上,只觉这蓝天白云,明亮且无穷无尽。
在厚重的白色云雾当中,不管是往上还是往下,最终都会到同一个地方,那就是白云之上,烈日之下。
来自阎浮世界的少年天才们,散落在这云雾各地。
不过,在白云某处,却聚集有三十多人,这些人聚集之地之前,有着一座雪白色的古塔,那古塔处处透着亘古之气息,任何一点浮雕,四周的铃铛,都仿佛来自上古时代。
少年少女们,簇拥在此处,个个神情肃穆,他们凝视着这白色古塔,眼神之中,包含着浓浓的不甘心,还有烦躁、傲慢。
对他们来说,塔内的世界,存在着一个胆大包天,不可思议的人。
“时间快到了。虽然这白色小塔和时间古塔外表不同,里面估计不会有什么太大差异。他进入到现在接近十天,差不多剩下一刻钟,就是十天前他进入其中的时间。”人群之中有个女子,黑发金眸,端庄高贵,说话之中,眼神里透着默然和冰冷,尤其是提到“他”的时候,向来骄傲的她,都忍不住加重了语气。
她,是炎黄古国一府之主的女儿,名为姜祈君,号为:金鸾郡主。
旁人都在点头。
差不多大部分炎黄古国之人,这时候都聚集在这里了。
其中姜祈君身边有一俊美高贵少年点头说道;“时间一到,这门肯定会开启,到时候,‘楽帝子’亲自进去,就算那吴煜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逃出太古仙路!而且,他犯下这种大错,不管吞天魔祖的事情是不是真实的,都得受到惩罚才行吧。区区封魔之洲到来的边陲小城之人,竟然敢戏耍我等,实在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不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他不知道他和我们之间的差距。”
众人起哄,七嘴八舌,不过,很快就有一位看起来比姜祈君更强盛,身份更高的人说道:“都闭嘴吧!‘楽帝子’身为‘七十二帝子’,古帝之子,他要怎么处置吴煜,轮不到各位多嘴。”
此人说话,众人这才闭嘴,想到自己可能因为心里愤懑,多说了几句,若是惹恼了“楽帝子”,那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