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一块叠的方方正正的帕子递到她面前,那是比春天的绿草要更为轻浅的青色,像是蒙着雾气的青翠竹林,又像山涧里流淌的汩汩清泉,生机盎然,灵秀天然,就像眼前的小孩。
  安灵薇不自觉伸手接过。
  小孩道:“这个给表姐擦眼泪,阿锦替哥哥跟你道歉,他不是有意的。”
  安灵薇攥紧那块帕子,却是舍不得拿来擦脸,抽噎道:“没,没关系。”
  收到来自顾琛的逼视,叶重锦便又道:“太子殿下也不是有意,表姐也一并原谅了他,好吗?”
  官家的十岁小姑娘,与寻常人家的闺女到底不同,虽然也会惧怕大青虫,惧怕鬼怪,也会因为受了委屈哭嚎不止,但心里头自有一杆秤,她知道什么人惹得起,什么人惹不起。
  叶家表哥和表弟虽然门第高,可到底是亲戚,仗着有个疼爱她的姑姑,耍些小性子也无妨。
  可若是宫里的皇子,甚至是太子,她是万万不敢惹的。先前敢哭闹,也只是因为她父亲官位低微,她还不曾见过太子。
  到底是头一回见着如此尊贵的人物,安灵薇难免好奇,拿眼睛偷瞄他,顾琛察觉到她的目光,只淡淡一瞥,她自己就给吓着,忙摆手道:“不碍事的,太子殿下也不是有意,也是我自个儿胆小,怪不得旁人的。”
  叶重锦暗道这小姑娘机灵,又朝她笑了笑,他本就生的好看,这么甜甜一笑,如皓月生辉,满园子的奇花异卉都失了颜色。
  安灵薇脸颊一红,这世上再没有比阿锦表弟更好看的人了。
  顾琛在一旁瞧着,暗自警惕。前世安灵薇就对宋离有意思,这辈子又成了表姐弟,若是生了情愫,又是个麻烦。
  他们在这里闹了许久,早惊动了外面的人,莫怀轩领着一群家奴赶来,见着是他们几人,倒是没怎么意外。
  先跟顾琛行了礼,才对叶重晖道:“叶公子,令堂正在侧门等你和小公子,我让家仆领你们过去。”
  叶重晖点头道谢,一旁的小孩问:“那我父亲呢。”
  莫怀轩道:“令尊要留下等丧礼结束,小公子若是舍不得,自然也可以留下,等我兄长出殡。”
  等出殡便免不了见到棺木,叶重锦倒是不怕的,只是……他看了眼顾琛,这人难得出宫一回,就是为了瞧他几眼,他就这么走了,是不是不大好。可转念一想,他又不是顾琛的什么人,为他考虑这许多作甚。
  他摇摇头,道:“我回家等就是。”
  说完有些心虚地看了顾琛一眼,谁料他根本没听这边的动静,眼睛盯着安灵薇,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小孩一瞪眼,扯着自己哥哥往外走,道:“哥哥还不快些,让母亲久等可不好。”
  叶重晖只当他是怕了,忙应好,牵着弟弟的小手,默默加快脚步。他也是怕顾琛回过神,继续纠缠不清。
  沁香园里,莫怀轩略一挑眉,道:“殿下,若子枫记得不错,徐太医说过您十日内不可下地,若是叫皇后娘娘知道了,怕是不会轻易饶过你。”
  顾琛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莫怀轩递上一块帕子,“先擦擦额上的冷汗,我这便安排人送您回去。”
  顾琛没接,却是看向一旁的安灵薇,伸出手,道:“阿锦的帕子,给孤。”
  女孩儿一愣,随即握紧手里的淡青锦帕,小声道:“这是阿锦表弟给我的。”
  顾琛拧着眉,又耐着性子说了一句:“给孤。”
  安灵薇不是轻易妥协之人,只是眼前这位太子殿下,实在有些不同寻常,他脸色发白,额上布着细汗,好似下一刻就能倒下,不省人事,可是一双幽潭似的眼眸似豺狼猛虎,弥散着浓重的戾气,好似能把人生生撕碎,那是她不曾见过,却下意识恐惧的力量。
  安灵薇终是怕了,哆哆嗦嗦地把帕子交给了他。
  顾琛将那锦帕捏在手心里,嗅着淡淡的草木香,好似又活过来了。
  莫怀轩抬手,道:“送安姑娘去兴和院。”
  几名家奴上前,把吓傻的小姑娘带出去,院子里就只剩下莫怀轩与顾琛二人。
  莫怀轩扶他坐下,道:“那日,殿下已经发现明王殿下布的局,为何还要往里面跳。”
  大皇子顾鸣,已经在半年前被皇帝封为明王。
  顾琛调息内力,淡道:“你以为呢。”
  莫怀轩坐在他对面,拿起石桌上摆放的紫砂壶,先替顾琛斟了一杯凉茶,又替自己斟了一杯,抿了一口。
  “我先前以为,殿下是将计就计,想以此事扳倒明王殿下,可事后细细思索,又觉得有诸多不妥。其一,殿下该很了解圣上,知道他最是优柔寡断,即便此事被揭开,他也只会想法子遮掩,为了皇家的颜面,绝不会严惩明王殿下,这笔买卖并不划算,所以殿下不会做。”
  顾琛听他如此评价自己的父亲,不恼反笑,道:“好一个优柔寡断,说的不错,只要孤没死没残,他便舍不得惩治谁,对他来说,小五是他的好儿子,顾贤是他不争气的儿子,顾鸣是他用得上的儿子,而孤,是先皇指的太子,未来的国君,仅此而已。”
  他饮了口凉茶,面色淡淡,瞧不出情绪。
  莫怀轩便接着道:“至于其二,殿下这样的人,是做不出伤人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来的,您若想对付明王,必定有全身而退的法子,犯不着以身犯险。”
  顾琛勾起唇,道:“你倒是了解孤。”
  莫怀轩道:“不敢,我先前有许多想不通,今日见着叶小公子,便全都想通了。”
  顾琛挑眉,却听他道:“能叫太子殿下心甘情愿挨刀子,甚至赴死的人,遍寻世间,也就只有那一个。”
  过了良久,玄衣黑发的少年拾起那枚玉白瓷杯,指尖沿着杯口轻轻摩挲,神色极温柔,轻叹:“正因只有一个,所以才要格外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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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重锦回到府中,安嬷嬷便指使几个丫头烧艾草,往他身上熏,烟气缭绕的,小孩被熏得睁不开眼。
  “嬷嬷,这是做什么。”
  安嬷嬷道:“小主子,您今日去了越国公府不是,那府上不太干净,最好去去晦气,免得沾上什么不好的东西,可惜这种天寻不到柳条,先用艾叶将就一下,明日老奴去金光寺求个平安符,由主持方丈诵经加持过,那才叫妥帖呢。”
  小孩哭笑不得,道:“咱们家正气浩然,什么邪祟敢来,不怕被超度么,嬷嬷就是想太多了。”
  “就当嬷嬷想得多,小主子就看在老奴上了年纪,给老奴求个心安可好。”
  叶重锦只好点头,道:“只此一次,下次可不要这样了,这草的味道真不好闻。”
  安嬷嬷笑着应了,却想着有备无患,再多的浩然正气,那也比不得她这几株艾草管用。
  夏荷拿着小孩今日换下的衣裳,走过来,奇怪道:“小主子,您今日带出去的帕子去哪了?我怎么没瞧见。”
  叶重锦不甚在意道:“给灵薇表姐了,她今日在国公府哭了,我就把帕子给她擦眼泪。”
  夏荷噗地笑出声,“小主子,您才几岁,就知道哄小姑娘了。”
  “……”
  安嬷嬷走过去敲她脑袋,道:“你这妮子,什么浑话也敢拿来污小主子的耳,灵薇小姐已经十岁多,过几年也该谈婚论嫁了,可不好拿来打趣,再胡说,仔细你这根舌头。”
  夏荷缩缩脑袋,求饶道:“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嬷嬷饶了奴婢吧。”
  她笑着跑出屋子,叶重锦却是蹙起眉,前世安灵薇是顾琛的后妃,难怪他今日那样在意她。
  到底是四妃之一,虽说没有得过恩宠,该是有些情分在的。
  小白虎蹭到榻上,用脑袋去顶叶重锦光着的小脚丫子,安嬷嬷日日照顾它,免不了生出几分感情,见状便笑道:“说起来,这小老虎还没取名呐,想了这许久还没想好,可见小主子是真心喜欢它,这才迟迟做不出决定。”
  叶重锦瞥了那小白虎一眼,哼道:“谁说的,我现在就给它取,就叫……就叫呆瓜,笨蛋,干脆叫大傻猫罢了!”
  安嬷嬷嘴角微抽,这又是受了什么刺激。
  第54章 雨过天晴
  小孩坐在榻上,似乎很是满意, 又点了点头, 抬手去拍小白虎毛茸茸的脑袋,笑道:“大傻猫。”
  小白虎哪里知道平白得了个傻乎乎的名字, 以为主人要陪自己玩,忙用小脑袋去蹭小孩的掌心, 又伸出爪子,用粉色的肉垫去抓叶重锦的手, 嗷呜地叫唤着, 灿黄的圆眸里盛满了欢喜。
  叶重锦垂眸轻抚它柔软的皮毛,又轻轻唤了一声大傻猫, 见小白虎对这个名字有了回应,咧唇一笑:“很好,以后你就叫这个名字,记住了。”
  小白虎歪了歪脑袋,忽然咬住小孩的一片衣角,想拽他去外面玩。
  因着天热,小孩在屋里只穿了一件单薄里衫,这么一扯, 质地上乘的云丝锦缎裳险些被扯坏,安嬷嬷连忙上前阻止, 叶重锦只朝她摆摆手。
  他方从越国公府回来,还有些疲倦,自然不想陪着它闹, 但也不想扫了小家伙的兴,便伏在小白虎的背上,道:“去外面逛逛也好。”
  话音才落,小白虎已经驮着他从榻上跳下去。这头幼虎若是立起来,只比叶重锦高了一点,但四肢健壮有力,从嗓子里发出一声低啸,很有些森林之王的威风。
  难得的是性情极温顺,肯亲近人,可见顾琛在训练上花了不少工夫。
  思及此处,叶重锦脸色一柔,玉藕般的白皙手臂搂住小白虎的脖子,蹭着它脖颈上的软毛,嘟囔道:“我竟越发小孩脾气,真把自己当做七岁稚童不成。”
  小白虎自然是听不懂的,带着主人在院子里瞎闹,一会咬折几株名贵花草,把精致的花圃弄得乱七八糟,一会又去池边吓唬水里的鱼,那一池的红色锦鲤吓得四散逃跑……这一人一兽所到之处,皆是一片狼藉。
  闹够了,想着院子里伺候的人该要头疼许久,叶重锦总算有了良知,朝屋里唤人,安嬷嬷便提着两只小孩穿的木屐追出来,亲自给他穿上。
  小孩打了个哈欠,道:“嬷嬷,阿锦困了,去睡会,你带大猫去喂食吧,幼虎一定要多吃肉才能长得威武。”
  安嬷嬷连忙应好,心里却笑,还说不关心,不过是嘴硬心软罢了。
  等小孩踢踏着木屐进内室歇息,安嬷嬷领着那只小白虎去喂食。
  这小白虎虽然不会伤人,但性子其实很矜贵,除了自己的小主人,旁人一概不理,更别说陪人玩闹,只有安嬷嬷要给它喂食时,它才会稍稍亲近一些,但也仅仅是有所回应。
  安嬷嬷往餐盆里扔了一只处理过的芦花鸡,肉质肥美,小白虎嗷呜一声扑过去撕咬,到底是猛兽,自然是喜欢吃生肉荤腥的,瞧那进食的模样,哪里还有陪小孩玩闹时的憨傻。
  见它吃得极开怀,安嬷嬷忍不住一笑,片刻后,却又忍不住叹道:“好歹是虎,还是太子殿下亲自养大的,怎么偏取了个猫的名字,叫人听到了总是不好。”
  夏荷走过正听到这一句,插嘴道:“嬷嬷多虑了,贱名好养活不是。”
  安嬷嬷笑骂道:“改日也给你取个俗名,叫你再多嘴多舌。”
  夏荷嘿嘿一笑,走过去给她揉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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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忽然下起大雨。
  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即将入秋的当口,忽然下了场大雨,原先的热气好似一下子就被冲洗了去,只剩下雨声淅淅沥沥的喧闹声。
  今夜是二等丫头秋梓当值,听到雨声,便点了盏烛火走进内室,小心合上微敞的梨花木花窗,又踱到榻上看小主子睡得如何,不妨瞧见一双乌黑的眼眸,在黑夜里闪烁微光,如同揉碎的星屑。
  她吓了一跳,手里的烛台险些摔到地上去,她好歹稳住心神,低声道:“小主子,您……您还没睡啊,难道是奴婢吵醒了您。”
  叶重锦朝她摇摇头,虽在叶家度过七年时光,可他依然改不了易醒的毛病。夜里听到一丝动静,便下意识地惊醒,静静屏息,等待不知会从何处出现的敌人。
  有时候他也会想,这一世或许是他的臆想,等他从梦中醒来,眼前仍旧是那人毫无瑕疵的面庞,他会用熟悉的喑哑嗓音唤他的名,揽着他的腰身,将脸埋入他的脖间,问他怎么迟迟不醒,梦到了什么,可有他的出现。
  那个人,霸道起来,连他的梦境都想要独占。
  将脑海中的繁杂思绪驱赶走,他轻声问:“什么时辰了。”
  秋梓忙道:“回小主子,三更已过,外面雨正大呢,奴婢瞧着热气似乎消散了,这才把窗户合上,怕吵着小主子歇息。”
  “还早,你去睡吧,我也要睡了。”
  秋梓点了点头,刚要退下,可方才小孩凝视黑夜发怔的神情,总是浮现在她的脑海中,莫名的,她觉得那眼神含着无限寂寥,细想之下,又觉得自己想得太多,小主子这才几岁,哪知道什么是寂寥呢。
  她想了想,又多嘴问一句:“小主子要不要喝杯热茶,听说加些牛乳有助睡眠。”
  叶重锦朝她笑了笑,道:“不用,我不爱牛乳的腥膻。”虽不喝,对于这份善意是领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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