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就算是闺阁里的小姑娘,写出来的那种思慕爱恋小儿女情怀的诗都要比这首来得流畅自然,打动人心。
  白昊揉了揉鼻子,自夸道:“虽然我读书不够勤奋,但作诗还是挺有天赋的。”
  白景阳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毫不留情面道:“如果这就是你们诗会魁首的水平的话,我看我没有继续留下来的必要了。”
  白昊面色一僵:“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回应他的是白景阳一个略显嘲弄的表情,十分拉仇恨。
  身后那群纨绔们立刻为好友抱不平地起哄道:“白三公子真是直言不讳,既然你觉得我们魁首的诗不行,不如你亲自作一首给我们长长见识?”
  “对啊,您来作一首呗!”
  白景阳抬起下巴,对他们露出一个骄纵的表情:“就你们,还不配我亲自作诗,建议某些人提笔之前先拜读一下我大哥的诗作,才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一堆华丽辞藻胡乱堆砌而成的算什么诗?”
  纨绔们不屑道:“你大哥又作过什么诗?真像你吹得那么厉害,拿出给我们见识见识呗。”
  白景阳一脸骄傲:“山藏居士的大名,你们不会都没听说过吧?”
  纨绔们顿时一片哗然,整个皇城,或者说市井巷尾,即使没读过书的人,也都听说过山藏居士。
  原因就是山藏居士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他的诗大气磅礴,文章精妙绝伦,更写得一手铁划银钩、力透纸背的好字,流传出去的墨宝被各方大儒争抢,竟炒出了一字千金的价格。
  曾有个卖糕饼的老婆婆因意外得到了他的一幅字,而发家致富,全家人都过上了富足的日子。
  因此,他的名声除了上流社会,在百姓中间也十分响亮,甚至带上了一点神话色彩,有些普通人也都幻想着哪天能天上掉馅饼,好运得到他一个字,从此跟糕饼婆婆一样,咸鱼大翻身。
  没想到这个神秘的山藏居士竟然就是白景阳的大哥,白大将军的长子白景泽。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大哥就是山藏居士?我们怎么知道你不是胡诌的呢?”
  纨绔们还有些不敢相信,谁都知道他大哥跟着父亲白大将军打战,是个勇猛凶悍的武将,又怎么会一转身跟大文豪扯山关系呢?
  白景阳展开他刚才随手带来的一把折扇,扇子上提了一首诗,正是他大哥无聊时亲笔所写,还顺手盖了私印。
  尽管白大哥表面上大大咧咧地看着不像,但他确实在这方面非常地有天赋,即使没花多少心思,也能名满天下。
  就连山藏居士这个名字,也是他随便从诗句“山藏白虎云藏寺”中随便取的,没有外人猜测的那般含义深奥。
  确定上面的字迹和印章都是真的后,纨绔们瞅得眼睛都快红了,这把小小的扇子该值多少银子啊?!怎么能这么随意地上下抛,还连个扇套都不戴地别在腰间?万一磨损了,那可全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纨绔们的内心都在捂脸呐喊,但转念一想,藏山居士可是人家亲大哥,随便就能拿到的真迹,自然不会太过珍惜,那他们何不趁此机会,跟白景阳打好关系,看他也不是个小气的,到时候只要随便从对方的指甲缝里漏给他们几个字,就够挥霍一阵子的了。
  要知道即使是皇城里的纨绔子弟,不当家做主,光靠每个月份例,手里面的钱也经常是不够花的。
  一时间,都纷纷有些意动,对着白景阳流露出几分讨好的姿态。
  而被忽视的白昊,则刻意背过身去,忍不住露出了扭曲嫉恨的表情。
  第48章
  原本, 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整白景阳, 但现在既然是对方先不给自己留情面,那就别怪他后不念亲情了。
  白昊对旁边忙着烹茶煮酒的小厮六喜使了个眼色, 六喜顿时心领神会,放下手中的茶壶, 悄悄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他领着一个捂着左眼的男子走了进来。
  「叮!探测到首例灵物作祟导致的怪病,请宿主视情况为方栋治疗眼疾!」
  男子还没来得及走近, 白景阳脑内就响起了一代神医系统的任务提示音, 按照要求,这应该是随即任务, 可做可不做,完全视他心情来决定。
  白景阳下意识抬眼打量了过去,这位名为方栋的男子,一身书生打扮, 满脸的愁容。
  他是皇城里有名的士人, 虽说颇有才气, 却为人轻薄放荡, 出了名的不守礼节, 自然而然就跟这群纵情声色的纨绔们混到了一起。
  方栋一进来就跟他们打招呼,纨绔们略显尴尬地回应道:“方兄, 你也来了。”
  这些纨绔们刚想着讨好白景阳, 如果不是方栋的突然出现, 差点就忘了一开始举办这次诗会是为了整他, 面对这恶作剧的关键人物,顿时都有些尴尬。
  “你们说的神医在哪儿呢?”
  没说几句客套寒暄的话,方栋就忍不住问了起来,他对纨绔们的计划一无所知,此时正被眼疾折磨地难受万分,不一会,眼泪就止不住地扑簌簌往下流,便又赶紧掏出随身带着的手帕,擦拭了起来。
  如果不是听他这些朋友说,有位包治百病,肯定能帮他看好的神医在这儿,他根本就不想出门。
  “方兄,你可真是消息灵通啊,来,我为你引荐,这是我小叔叔白景阳,医术十分高明,说是妙手回春,天下第一也不为过。”
  调整好情绪的白昊,将嫉恨掩藏在和善的假面下,热情地将方栋拉到白景阳面前,他擅长用语言陷阱,一方面将方栋说成是不请自来,与他们无关,另一方面又过度夸赞白景阳,想玩一局捧杀的戏码。
  可一切真会如他所预料地那般发展吗?
  方栋捂着泪流不止左眼,看向面前的白景阳,对方出乎意料的年轻,不由令他感到有几分疑问。
  高明的医术,往往都需要学识的积累和丰富的经验,而能达到这两点,被称之为神医的人,一般不都是白胡子一大把的老头子吗?
  像这样年轻俊美的,通常都还是在学徒阶段,能独当一面替人出诊的,就已经是凤毛麟角,被称之为医术天才了,而被唤作神医的,那就更是绝无仅有,至少方栋是从未见过的。
  白昊看出方栋眼中的怀疑,立刻吹嘘道:“我小叔叔以前随叔祖父驻守在西北,这个月才刚回皇城,虽然城里知道的人还不多,但在西北他可是人尽皆知的‘百草仙君’呢!你这点小毛病就放一百个心吧,肯定手到拈来。”
  “是嘛,那就多谢白昊兄,多谢白神医了!”一听朋友如此竭力推荐,自己的怪病有救了,方栋立刻就满心欢喜地作揖道谢。
  “你先别忙着高兴,把手放下,我得看看你究竟是得了什么病,才能确定治不治得好。”
  “白神医,您就别谦虚了!谁不知……”
  纨绔们正打算瞎起哄,被白景阳一个淡淡的眼神扫过去,立刻全部噤声,看着毕恭毕敬的。
  白景阳收回目光,对方栋摆了摆手,转身找了张桌案,姿态随意地坐了下去,自顾自给自己倒了杯绿茶,轻抿了一口,觉得太苦,便随手将旁边的一碟蜜渍过的青梅果脯往茶壶里倒进去,又喝了一口,觉得还是不够甘甜,遂让一旁的侍从去前面厨房,向老板要了些蜂蜜来,反正这里是酒楼,唯独不缺食材。
  最后,加了大量的蜂蜜和果脯后,一壶清雅的绿茶变成了香甜的果茶,令周围的纨绔们看得是目瞪口呆。
  方栋也感慨,不愧是神医,果然有个性。
  他这病是最近两天刚得了,请了好几个大夫都没能治好,纨绔们也只是听说,都没亲眼见过。
  按照他们的料想,应该是有些古怪,却并不太难治的病,之所以没看好,一个是因为时间短,另一个是方栋的家境在皇城里只算得上一般偏上,是他们中间相对而言,最差的一个。
  这种普通大夫看不好的病,是最适合拿来整白景阳的了,要知道他现在才十几岁,肯定也没这个本事治好,只要他一经手,他们就能到处宣扬白景阳徒有虚名,根本就不会给人看病,戳破他一代神医的假象。
  最后,他们再动关系花大价钱替方栋请一个宫里的太医来诊治,只要太医出手,肯定能治好,到时候他们就谎称是个普通的大夫,这也就更能对比突出白景阳的无能和虚有其表。
  说到底,白昊和这群纨绔们还是以貌取人了。
  因为白景阳的过于年轻,就武断地认为他的医术,他的名气都是他父兄为他吹嘘出来,所造的势,不相信这世上有两种东西存在,一种是机遇,另一种则是天赋。
  而这就是他们想出来小小整治白景阳一番的主意。
  方栋走到白景阳面前,跟他隔了一张桌案,跪坐在地上的蒲团上,打开手掌,露出了自己的左眼。
  只见他左眼的眼球上长了一个白翳,正好盖在他的瞳仁上,厚度大概有一个铜板的样子。
  方栋放开手掌后,被微风一吹,这只眼睛立刻又扑簌簌往下淌泪水。
  他哭诉道:“白神医,求您帮我看看,这东西越长越大了,刚开始还只有半个小指甲盖大小,现在都已经完全遮住我的眼睛了。”
  如果治不好,他这只眼睛不等同于瞎了吗?!
  为此,方栋不仅难受,更是十分地忧虑焦急。
  纨绔们顿时一片哗然,白昊也隐隐觉得事态有些超出预料地发展,这样的怪病,简直就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如果到时候太医也治不好,那该怎么办?
  这样的话,打破白景阳神医名头的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的。
  白景阳伸手掀开方栋的眼皮,仔细打量了上面的白翳,又替他把了把脉。
  “神医啊,你果然是神医……”
  在纨绔们屏气凝神围观的时候,方栋先是一愣,继而满脸惊喜地喃喃夸赞道,他能感觉到,在白景阳伸手触碰到自己的那一刻,粘在自己眼球上,困扰许久的那块白翳居然不痒也不难受了。
  这简直太神奇了,对痛苦这么久的方栋而言,这片的舒适,难得到令他感动地无法用言语来描述,只能不停地赞美白景阳。
  不一会,白景阳收回了自己的手。
  语气较刚才更为冷淡道:“你这病我不治,还是请回吧。”
  方栋一听就急了:“不,为什么啊,白神医求您帮我治治吧,无论花多少诊金都可以!”
  白景阳一移开手,方栋的左眼立刻又痒了起来,泪水唰地一下子留下来,竭力恳求的模样,看起来可怜极了。
  “我有三不治。”白景阳伸出三根手指,依次按下,“第一,骄恣不论理者,不治;第二,恶贯满盈者,不治;第三,看不顺眼者,不治。”
  总而言之,治不治全凭心情,看你不顺眼的,就算奉上黄金万两都不治。
  纨绔们面面相觑,白昊也暗恨地磨了磨后槽牙,白景阳这人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他们打算整他的消息泄露了?如果他不肯治的话,后面的计划就全打乱了,这让他们还怎么宣扬他医术不精、徒有其表的事?
  方栋也急切地恳求道:“白神医,我有什么冒犯的地方一定改,还望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鄙生一般见识。只要您肯治好我的眼疾,到时候我做牛做马都愿意报答您。”
  白景阳:“你冒犯的恐怕不是我,而是另有其人吧?”
  方栋先是一愣,随即露出悔恨的表情。
  “白神医神机妙算,果然什么都瞒不过您。”
  他叹了口气,说出了自己两天前经历的事情。
  原来,这方栋为人非常轻浮,尽管家中已经娶亲,在外面郊野之地遇见漂亮的女郎,总要在后头尾随追逐一阵子,引得人家姑娘惊慌失措,才肯罢休,哈哈大笑着离去。
  而不巧,两天前他又去郊外游玩,看到了一辆轻巧华丽的马车,上面挂着彩色的帷幔,凑近时会闻到扑鼻而来的香气,十分吸引人瞩目。
  在马车周围,还有几个骑着马的侍女慢悠悠地随行。
  其中一个骑枣红色小马的侍女,容貌昳丽,长得格外漂亮,于是这方栋固态萌生,也骑上马,紧随着侍女身后。
  然而,当他靠近马车时,一阵微风吹过,透过彩色帷幔的缝隙,竟看到车里面坐着一位红妆艳丽、娇美绝仑的女子,这等举世无双的容颜,是方栋平生所未曾目睹过的。
  他的俩眼珠子就像一下子被勾过去了似的,半点都挪不开,牢牢地粘在了绝色女子的身上。
  就这样,马车行得快,他也快,马车行得慢,他也慢,一路竟尾随了人家好几里路。
  直到那位绝色女子动怒,骂道:“哪里来的轻薄狂徒,一直不停地往帘子里偷看!”
  第49章
  刚才骑枣红色小马的侍女走过来, 替绝色女子拉紧了帷幔,然后掉转过头, 正面对着方栋厉声斥责道:“你可知道她是谁吗?她可是仙境芙蓉城中七郎子的新媳妇, 哪容你这破落秀才偷窥?!”
  说完,一脸怒容的侍女从地上车轮边掬起一把被碾得很细的尘土, 用力向方栋猛地扬了过去。
  方栋避闪不及, 顿时双眼被迷得睁不开,等他擦揉了一阵子, 好不容易再睁开, 华丽马车和骑着马儿的侍女都已经走得很远很远, 只剩下一丝飘渺的幻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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