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陆禾陷入深深的自我否定里,那扇半掩着的门开了。
  陈澜从里面出来,顺手关上了门。
  他转身,明目清澈又笃定,看着对面靠墙沉思的男子,仿佛早就知道他在这里,丝毫没有惊讶。
  陆禾头稍稍低着,视线看着地面。
  握着香槟酒杯手垂在一侧,单手插着西裤口袋,剪裁合身的西服衬托得他提拔非凡。
  这样一个男人,任谁看了都会视为假想敌。
  太优秀也会给人压力,不论皮囊,还是家世。
  “hey,Henry,好久不见。”
  陈澜伸手拍了拍陆禾的肩,用他们惯用的方式打招呼。
  门开的那一刻,陆禾就察觉了,视线里出现一双男士皮鞋,他眉头微微一皱,有些失望。
  但听到熟悉的声音喊自己的英文名,又有些诧异地抬头。
  “Leron?是你?”原来……是他。
  “入乡随俗,陈澜。”
  陈澜说出自己的中文名,伸出手。
  “陆禾。好久不见。”
  陆禾自报家门,回握住他的手。
  两个挺拔的男士在这一刻交锋,心里都有些说不上来的滋味。
  昔日投缘的好友,非要用这样的方式重逢,为着同一个人。
  还是陈澜率先松开了手,笑容熠熠,像是有了十足的底气。
  那脸上的笑容得体大度,挑不出一丝毛病。
  陆禾只觉得刺眼,与适才看到的画面交错在脑海中,乱的一塌糊涂。
  “我还有事回禀爷爷,先走一步。你若闷了就四处逛逛,这旁边的风景还是值得看看的。”
  陈澜说道,一幅主人家的口吻。
  确实,纪老爷子当他半个孙子,从不拿他作外人。
  方才楼下迎宾,也是陈氏父子同纪年琴一道,里里外外打点了不少。
  陆禾点了点头就当回话了。
  陈澜留下一句“自便”就走了。
  面对空无一人的走廊,以及前方紧闭的房门,陆禾握了握拳,还是没有走过去敲响那扇门。
  一个转身,举步离开了。
  来时的满心欢喜都在这一幕偶然之后,被撞得四分五裂。
  剩下一些侥幸的不相信,支撑着期待。
  怎么会是他呢。
  “我也是Z市的,真巧。”
  “你好,我是Leron,哈弗医学系。”
  “我有个特别漂亮的妹妹。”
  “她从小身体不好,但是特别聪明,我没见过比她更好的女孩子了……”
  “学医嘛,是为了方便照顾我妹妹。”
  “我父亲也是医生……”
  “心内科真的很难懂,可是我不能放弃……我要足够强大。”
  从前的话,断断续续串联起来,道出了残酷的现实。
  他们的相遇,也是机缘巧合。
  陆禾当年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新闻传播系,一次暑期远足,遇上了同是Z市的陈澜。
  两人来自同一国家本就拉进了距离,一问之下,居然是同城。
  世界真小。那次远足地点是附近几公里的国家森林公园。
  除了各名校学生,还有一些身强体壮,酷爱旅行的老年人,装备比他们这些年轻人还齐全。
  途中,一名60出头的中年男性不知为何突然倒下,抽搐几分钟便毫无意识。
  身为医学院学生的陈澜毫不犹豫就加入抢救,陆禾在一旁辅助。
  心外压了半小时,昏迷的男士才逐渐转醒,救护车赶来把病患接走。
  周围一片掌声,大家对这两个黄皮肤的少年大加赞许。
  陈澜不顾酸涩不已的手臂,捞起背包继续前行。
  反观陆禾,倒是满头大汗的惊魂未定。
  看着颤抖的双手,刚刚救了一条人命。这感觉太奇妙了。
  “我第一次在实验室里解剖尸体的时候,也是你这样子,勇敢点,man。”
  陈澜显然是取笑他,拉了他一把,继续结伴接下来的路程。
  自那次事件以后,他们自然而然成为了朋友。
  虽然两个校区离得远,寒暑假期或其他假日,都会约上旅行或者打球。
  陈澜初中就在美国读书,什么节日好玩,什么东西好吃,什么地方打工更多小费,都了如指掌。
  友谊就在这样的接触下升华。
  美国那些年,没有家人陪伴,没有纪得介入的他们俩,成为了难能可贵的朋友。
  都是绝顶聪明的人,有些界限都不会去触碰。
  陆禾没有问陈澜为什么明明家境富裕,不愁吃穿,却还是坚持打工。
  陈澜没有问陆禾为什么刚来美国就拼了命修学分,分分钟想回去的感觉。
  他们都不过问对方的家世人情,友谊纯粹到只谈当下。
  Leron是全美天才医学院少年。
  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报纸都有报道。22岁就已经进入研究机构实习。
  陆禾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拼,就是他口中那个妹妹。
  每每提及,他的神色都能温柔的滴出水来。
  Henry是普大新闻系破格录取的唯一一名亚洲人,这在当时校园里也是议论纷纷。
  再加上他出众的外貌,188的身高,标准的模特身材,在一群金发碧眼的大体魄人群中也是独树一帜。
  陈澜知道他心里有个牵绊。
  每每忆起少时海棠树,都让他恨不得立刻飞回国内,是这么的迫不及待。
  这样两个优秀的人,单拎出来都引人侧目,更何况站在一起。
  再后来Leron加入研究所,主攻心脏内科的领域。
  陆禾在普大继续读研究生,着手打理美国公司的业务练手。
  一来一往,两人渐渐少了联系。
  到今天,才有这个意外的见面。
  思绪回到现在。
  原来,他口中的妹妹就是纪得。
  男人踱步走到湖边,一月底的水面凝着一层薄冰,在月色的叨扰下,少了波光粼粼,多了一层暧昧朦胧的雾景。
  从贴身口袋里拿出一个锦盒,指尖摩挲,久久不放。
  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是好。
  这样扭捏的心境,在陆禾的人生中,是第一次。
  “这是送我的礼物吗?”
  耳畔想起悦耳的声音。
  是纪得。
  陆禾愣愣地看着面前的人。
  一身毛绒的帽衫配着牛仔裤,帽子上还有两只猫耳朵,这会儿松松地套在头上,萌得不行,舒适又可人。
  这扰他心神,乱他思绪的罪魁祸首,正笑吟吟地站在面前,天真烂漫地看着自己。
  一张小脸素面朝天,干干净净,黝黑的眼珠子散着光,竟比上妆时还耀眼几分。
  恍若隔世啊。
  一小时前的那个夺目光彩的人,此刻正在触手可及的眼前。
  陆禾有些迷糊了,仿佛刚才那场星光熠熠的宴会都是自己的错觉。
  远处的欢声笑语,交际攀谈,又把陆禾拉回了现实。
  静静地看着她稚气未脱的笑颜,心下是又气又暗喜。
  气她一无所知,气自己无能为力。
  可这一点点气碰上了满腔欢喜,早被压没了。
  这会儿只知道傻傻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竟忘了言语片字。
  方才纪得在侧间里休息了片刻,缓解了不少。
  站起身来,少了高跟鞋的辅助,本就及地的长裙此刻垮垮垂着。
  打开门,厅里的人已经去了大半。
  尽量低调的回到了一楼的化妆间,卸了妆,换了身舒服的衣服,才总算缓了口气。
  她本想趁无人察觉,去花房待一会儿,那里静心怡人,少了杯光,多了惬意。
  出了宅子,一眼望去,发现湖边那个独自寂寞的身影,脚步不由自主地改了方向。
  平底鞋踩在软软的草坪上,寂静无声,显然没有打扰他的思索。
  纪得站了许久,隔着一段距离瞧他。
  明明是那么夺目耀眼的人,此刻被笼罩在月色下,周身包裹着清冷与疏离。
  纪得的心不由得一紧。
  她不想见到这样的他。
  他本该灿烂辉煌如旭日,天之骄子,所向披靡。
  而不该如此刻形单影只地站在无人之处,像是被世界抛开,又像是将世界隔着千里之外。
  纪得颤着心口,盈盈启齿,笑靥如花地看着他。
  只想暖和他的孤独,和难过。
  是的,透着月色,这样一个低头不语的陆禾。
  她看得出来,他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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