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节

  正文 第113章四毛的决定
  “你这个忘祖背宗的狗东西!离了家就过这样的日子?要把我孙子入赘,想都别想,你老子我还没死呢!”杨老倌在杨传德的面前狠狠的一甩手臂,气冲冲的就准备走。
  “三毛,四毛、六毛!跟爷回家去,你们的家在杨家村,红砖大瓦房住着,可不是上人家门的下作子孙,咱老杨家人的脊梁,向来都是挺直挺直的!”杨老倌所有的不满一齐发泄了出来,吆喝着让孙儿孙女们跟他走。
  其实在杨梅看来,杨传德一家也实在没必要在东兴村吃这份苦头。他们在杨家村的房子还没有卖出去,回去一样可以过日子,不管条件如何,至少比住这茅草屋就强太多了。
  三毛下了地还没回来,六毛听了爷爷的话不知所措,到最后走到王兰英的身边不言不语。那姿态摆明了,她妈怎么做她就怎么做。四毛就有些为难了。
  一方是他的父母,一方是自己的亲爷爷,他现在无论是做什么选择,都会站在另一方的对立面。
  “四毛哥,你收拾东西跟爷走吧。你现在是出门求学,学成归来父母亲人一个都不少。你不好好学习,才是辜负了二舅、二舅娘还有爷爷的期望!”
  杨梅的声音很大,她是故意说给所有人听的。本来这就不是一个两难的局面,干嘛非得为难四毛一个孩子?
  四毛的内心也在挣扎。他一直都弄不明白,他们一家人原本在杨家村生活得好好的,为什么突然要搬到东兴村来,什么都要重头来过,过得苦哈哈的。
  但这是父母的决定,他即使想不通,也会照做。现在爷爷来接他回去,发话供他上学,这个诱惑更大。
  梅儿可是说过了,七毛还在上学,他还会一直上大学,到时候他们家与大伯家之间,更没有可比性,大伯家不但现在压着他们,往后子子孙孙都会压着他们!
  他们现在的避让其实就是无能的逃跑,缩在东兴村受苦一点意义都没有。等他们兄弟姊妹全都成了无能之辈,那就连跟他们一争高下的底气都没有了。
  他不能让自己家就这么下去,他要出人头地!
  是啊,梅儿说得没错,只要他学成归来,父母亲人一个都不会少。他现在选择跟爷爷走,只是多一个读书的机会,又不表示他不要自己的父母亲人了。
  打定主意,四毛匆匆的回屋里,三两下收拾出一个小包袱走了出来。
  杨传德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内心想必很是苦闷。但现在要他说出四毛留下的话来,还是没有胆子的,毕竟他老子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呢。王兰英从灶房里赶出来,看到四毛收拿了行李,嘴角嚅嚅,最终她什么话也没有说。
  四毛能上学是件好事,王兰英最引以为傲的事情就是自家小儿子读书聪明,在杨家村的时候时不时的会显摆一下。可现在搬回娘家村子后,家里的条件一日不如一日,供养一个读书的孩子供不起啊。
  “爸,妈,我读书去了。”四毛小声的说了一声就算是告别,这时候他可不敢说自己要搬回杨家村去住,不然他爸和他妈肯定接受不了。
  杨传明才是他们家的大敌,他们是一家人,本应该统一战线的,可他却私自接受了更偏向杨传明的爷爷的好意,不知道这算不算背叛,四毛的心理压力也挺大的。只是有杨梅的话在他心里打底,才能理直气壮的拎包袱出走。
  目标坚定,性格还不执拗,这样的四毛很投杨梅的脾气。
  反观六毛,杨梅就有些瞧不上了。也不知道王兰英是怎么教养女儿的,六毛看上去非常怯懦胆小,此刻就靠在王兰英身边,很没主意的样子。
  也不知道她从王兰英那里听说了什么话,这回杨梅来了她一句招呼都不打,就连看向杨老倌的目光中都带着敌视。尽管那点儿敌视被她隐藏得很好,但杨梅有着丰富的职场阅历,想要发现并不难。
  虽然杨梅也很为六毛的失学而遗憾,但她也不会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去争取什么。
  老杨家杀年猪的喜悦气氛,随着杨老倌带回来的关于二房的消息而变得荡然无存。
  老二家的孩子读不起书,老二家的长子要去招赘!无论是哪一件,都让做娘的于婆婆心痛如刀绞!
  抹了会儿泪珠子,于婆婆头一回审视杨梅。不知这孩子是听说了什么,还是自己看出来的,从她今天分肉的行径就可以看出,她是认为她跟老头子两人对大房偏心了。
  难道是真的自己做得不够公正吗?
  杨梅可没功夫想于婆婆自己都反省了些什么,她这会儿得把四毛安置下来。
  老杨家的老屋是三间泥墙茅草屋,除开不住人的堂屋,杨老倌和于婆婆占了一间房,杨梅自己跟杨珍秀一间房,根本没有四毛住下来的房间。
  四毛自己家的房子倒是空房间多,但搬家那会儿,王兰英打定主意再不回头的,恨不能连墙皮都搬走,自然是什么也没留下。
  想来想去,也只有乔云家还有地方。
  反正四毛明天就会去上学,今天先去乔云那里凑合一晚得了。
  只是刚出家门,四毛就对上了斜对面的七毛。两个半大的男孩,目光在空中短兵相接,仿佛自带特效,目光中带光带电一般,厮杀胶着。
  双方都恨不能把对方生吞活剥了。
  杨梅看得有些心虚。今天她真的不是故意拿七毛来刺激四毛的,至于考大学报仇神马的,只是为了激起四毛的斗志,根本就不是为了增加双方的仇恨啊!
  现在反口还来得及吗?
  好在四毛够自持,明白现在不是争锋相对的最佳时机,扭头主动的把目光撤离。
  七毛仍旧像一个傲骄的小公鸡,高扬着下巴,以胜利者的姿态显出王之蔑视,在夜幕初临时分,从他口鼻中升腾的白气,充分的证明他刚才对杨梅和四毛,很不屑的哼了一声。
  再看看身边隐忍着,眼眶通红的四毛,杨梅的头止不住的痛,往后这兄弟俩不知道还要怎样的闹腾,但愿自己别牵连进去才好。
  正文 第114章卖蘑菇
  与老杨家人的愁云惨淡不同,在乔云家的菇房里,杨梅乐得只差没手舞足蹈。
  他们种出的第一茬平菇的出菇率就极高,一簇簇的小平菇,已经有铜钱大小,长得欣欣向荣,再过不了几天,应该就可以采摘了。
  四毛却是看得新奇,对这个新鲜的物种既熟悉又陌生,“这个蘑菇我认识!生物书上有,听说味道很好吃!”
  这话说得很四毛!杨梅好笑的看着他,因为谈论味道而变得眉飞色舞的男孩又恢复到了从前阳光的样子。怎么就忘了这家伙其实是个潜藏的吃货呢。
  “好吃!用肥瘦相间的上好五花肉,炒出油,炸得两面焦黄,再把平菇撕成小块,放下去翻炒,啧啧那鲜香,那嫩滑……”杨梅故意做出回味无穷的样子。
  就瞥见四毛狠狠的咽了口口水,再盯着平菇的目光仿佛都变着绿油油的。
  乔云见杨梅在逗弄四毛,忍不住笑着把手放到她的头上,趁机揉了两把,嗯,滑滑腻腻的乌发似乎越来越黑了,这段时间小丫头的伙食不错,又长高了一些。
  明天三嗲家里杀猪,他已经提前预订了十斤的猪肉和半副猪大肠。
  他算是回过味来了,吃杀猪饭的时候小丫头都没夹肉吃,根本就不是不爱吃,而是嫌弃八毛的口水!而且也是真的喜欢吃猪大肠,开了春他就准备自己生火做饭,到时候他要做好吃的给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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