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李昀羲怨怒未消,但不忍辜负他,只得道:“以后你可得都听我的,不然我再也不理你了。”
  白铁珊答应着,道:“你快跳吧!”
  李昀羲含泪变回了鲤鱼,用尽全力,起跳,高飞入云。
  就在她将落未落之时,白蛟已经跃起,刚好托了一托。电光火石间,鲤鱼用他的头顶做支点,半空中再次起跳,到了更接近终点的地方。她终于看到了瀑布的尽头,看到了那里喷出的雪浪,看到了那里终年缭绕的丝丝云气。而金甲天神的脸,依然在天幕显现,望着她。
  但她这一跳,力尽于此。
  就在她以为这次要和之前千百回一样掉下去时,白铁珊又到了。他尽全力跳到了这里,给了她第二次支撑。
  鲤鱼的尾巴在他的头上一点。终于!她哧溜一下飞过了最后一段距离,跃过了龙门!
  他快速下落,拍起的水花让他眼晕。
  但他出水之时,已经听到了人们的欢呼和震耳欲聋的掌声。
  一条赤色的小龙,从瀑布之上飞了起来,红鬣飘拂,鳞甲像红宝石一样美丽。
  她飞了下来。
  天上地下都响起了欢呼。
  他欢喜激动地露出头来,看着这条小赤龙向他飞来。
  她的眼睛和李昀羲一模一样,黑白分明,像清清的两汪水,却闪烁着温柔的火花。
  “昀羲……”他想伸手抱住她的头,可他现在,只是蛟身。
  她一低头,将他的身子托在背上,向空飞起。
  天上的仙神和地上的修士、精怪都默然无语,静静地看着发生的这一幕。
  她托着他,飞跃龙门。
  碧空之上,出现了第二条龙,通体白色,长须如雪,鳞甲如玉,像天边一抹洁白的流云。
  一红一白两条飞龙冉冉飞起,绕空盘旋了一大圈。在他们飞过那个云窟窿时,金甲天神似乎露出了笑容,然后散作了金色霞光。
  两条龙落下地来,变成了白衣男子和红衣少女。
  地上所有的人和精怪都向他们簇拥过来,欢呼着他们的名字。
  白铁珊和李昀羲。
  “都跳过去了!”明星天女笑着将手一摊,“青女,素娥,你们可输给我了!”
  青女微笑着打掉她的手,道:“以后的东海,就靠这两个年轻人了。”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没有再见过他们。神龙善于隐迹藏形,易容换貌,就算同船共渡都未必有人能认出。他们想要自在行事,是再便宜不过的了。大家也只能从一些似乎并不相干的行医救世的传说中,去找寻他们的身影。
  某个江南小镇的人说,他们曾来镇上开过一个龙女酥饼店,做的酥饼远近闻名,卖饼的少女人称“酥饼西施”。临安还一度盛行橘子汁做的鲤鱼糖,据说就出自李昀羲的手笔。海上的鲛人却说,他们平定了东海龙宫的叛乱,白铁珊做了东海龙王。洞庭一带的水族则说,李昀羲做了洞庭龙女。而民间也开始把安流大王塑成清俊的白衣书生模样,像极了白铁珊。
  但沧海桑田之中,始终有一处知晓他们的行踪,那就是抱琴楼。
  若要问他们近况如何,少年掌柜会点一曲《清平乐》,让歌姬唱给你听:
  “笙箫如海,歌尽三千载。月落沧溟扬皓彩,天地容颜未改。山河凋却繁花,故人依旧清华。相忆总能相见,江湖万里生涯。”
  第126章 折桂(凤清仪番外上)
  初见是满月。
  满地的沙粒都成细银,风来遍地翻滚着一*的银浪。
  白日里沙漠几乎能烤死骆驼,此刻却变得像地狱一样幽寒。
  沙丘底下,一头黑乎乎的兽样的东西正半埋在沙中挖掘着什么。过了一会,它像碰到了什么东西,咬住布头,用力地把它一点点地拽了出来。
  沙粒不断从这个东西上流下来。
  这是西域纹样的锦,只是已经很旧,很残破了。
  而且,它只是一个裹尸袋。
  兽把锦袋拖到沙丘上,昂头对月长啸。
  袋口已经被扯开了,露出的却不是干瘪尸骸,而是一张露水般鲜洁的少年容颜,像是结束了一天的嬉游,带着倦意含笑而眠,随时都会因为风吹草动醒来。
  兽却知道没那么简单。
  它低头在他口唇和耳畔嗅了嗅,又咬开锦袋,露出了少年的一只手。这只纤细单薄的手掌柔嫩得像一朵花,可上面的指甲已经长得极长,甚至卷了两个圈儿,尖端几乎刺进肉里。显然,指甲的主人沉睡的时间,至少已经超过一个甲子了。
  兽慢慢挺直身体,“坐”了起来——是真正的“坐”。它就像一个人一样,盘足而坐。一阵风沙过,兽坐着的地方出现了一个盘足而坐的青年,衣服脏污,头发蓬乱,看上去好几天没洗的脸上挂着一种奇怪的严肃神情。
  然后他笑了。
  “终于找到你了。”他身子向后一仰,双臂撑在地上,声音嘶哑,“地仙将成,麻烦不小啊。”
  沙漠里四下起了骚动。有蝙蝠般的尖啸,也有虎狼般的低沉咆哮。还有轻细的指爪窸窸窣窣爬过沙粒的声音。有的意在夺舍,有的则急着把那块珍馐变成口中血食。
  “来吧!”他用嘶哑的声音吼道,“本王替你挡着!”
  话音未落,四面八方呼啸暴起的黑影就把他淹没。
  激战之后,日出之时,一片静谧。
  那裹尸布里的少年,在第一缕晨光照到脸上时,眼睫颤抖,第一次真正地醒了过来。
  上百年没见过天日的眸子清得像绿洲的水,他睁大眼睛望向四周时,那眼神又通透明亮得像沙漠的太阳。
  他第一眼看到是无边无际的沙漠,几丛半死的骆驼棘,然后才是身边这个侧身沉睡的青年。附近的沙地有坑洞拖痕和几堆似人似兽的沙粒,他看不懂,只敏感地觉察到了危险的气息,忙忙伸出手去,推醒了青年。
  推动青年背脊的时候,他痛得“嗤”了一声,这才发现自己极长的粗老指甲,惊讶得怔住了。见青年醒来看他,他想说些什么,喉头却只发出无意义的声调。
  忘记故乡,忘记姓名,忘记言语,莫说幼童,甚至连生下来就会飞会走的鸟兽都不如。
  他沉默了。
  青年起身,抠着唇边干涸的血痕,好笑地看着他,也不说话。
  他赶来救助这样一个少年,并非心血来潮。成就一个地仙,需要莫大的天地机缘配合,精魂不能在五行流变中消逝,反而要借助地火风水熔炼出一个不死肉身。这少年的精魂长年在这沙漠里游荡,凭着过去生中的良善去救护旅人和妖怪,日往月来,已成为妖群口中一个神秘的存在。连小妖过境,都会用草根儿占卜,祈求遇险遇难有他搭救。少年的精魂渐渐变得坚固明亮,于是这青年便知道了,大漠之中有个修炼将成的地仙,为感谢他救护妖族,便在他出世大劫时赶来护法。
  青年注视着这初成的地仙的眼眸。这是最沧桑的沙、最明亮的阳焰、最狂野的风和最珍贵的水熔铸而成的仙灵,眼睛里有着最纯粹的灵魂的颜色。
  两人对望着,僵持不语。
  半晌,青年试着拉过他一只手,少年惊吓得把手抽了回去,藏在身后。
  “别怕。”他笑呵呵地拍了拍越发缩起来的少年,像拍一只刚出壳的小鹌鹑。他再次拉过少年的手,掰直,又从头上浓密的毛发里取出一把小尖刀,轻巧地削掉一根长指甲,一吹,留下一道漂亮的弯弧。
  少年一见尖刀就绷直了身体,在看到他削掉自己的指甲后,才露出了放松而疑惑的神情。
  手脚的指甲很快就修净了。少年在空中抓握了一下,觉得十分轻松。
  青年单膝跪起,一把捞过他极长的发丝,从中割断。
  一道倏凉的刀风掠过,少年惊吓地摸了下脖子。
  “别怕。”他重复着,伸手把少年拉了起来。
  少年披着裹尸布,摇摇晃晃地站着,迷惘地望着四周,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来,学我,迈步。”青年再次说道,拉着少年踏出了第一步。
  到绿洲的时候,数十次的摔跌已经让两个人都浑身沙土。
  青年扑到那一湖清水边,一下化作兽形,咕嘟咕嘟地猛喝起来。
  少年似乎吃惊不小,但还是走了过去,学着他的样子俯下身子喝水。
  兽又一下子站了起来,化为青年,一抬脚将少年踢下湖去,然后自己也跳了下去。
  少年在沁凉的湖水里扑腾几下,本能地死死抓紧了青年的脖子。
  青年咳嗽着掰开他的手,牢牢地抓紧他的双臂,注视着他的眼睛。
  “不要怕。”他的脸色诚恳而和善,让人相信,“我是妖王谛听。”
  他松开了手臂,但少年似乎没有发觉,依然浮在水面。
  “你现在,或许还想不起人话的意义,也不知道怎么说,但就像婴孩学语一样,多听听就会了。”他像摸小动物一样抚了抚少年的头发,然后不顾他挣扎,从头到脚认真地清洗起来。
  洗完,他一松手,少年就飞窜出去,蹲在湖边一块岩石上,警惕地看着他。
  他哈哈大笑,自顾自揉搓着昨夜那一架留下的瘀青。
  “啊。”少年突然说。
  他摇头:“我不叫啊。”
  少年想了好一会,又叫:“喂。”
  “我也不叫喂。”他再次认真地介绍自己,“谛听。我叫谛听。听清楚了吗,谛、听。”
  “谛、听。”少年点点头,认真地学舌道,“谛听。”
  他牵过这裹着尸袋的少年,带着他走出了荒芜的沙漠,走进了城市,走进了人群。
  他们去了秦国。
  少年穿上了布衣,梳起了发髻,学会了进退揖让,学会了说话,而且特别喜欢说话,早晨一睁眼就开始问问题、找答案,没个安静的时候,像要补偿那些沉默无言的岁月。他还学会了歌诗,随时随地都能吟唱。
  在诸子百家学说上,他是妖王遇到过的最灵透的学生,对政治和经商有着天生的灵敏,学了《韩非》和《鬼谷》后就拖着他去齐国贩货,几日就成了颇有名气的商贾。
  但教会他自己洗澡洗衣服、煮菜喂饱自己,他用了整整三个月。少年在这些事情上出乎意料地笨拙,最初学走路时还经常把自己绊倒,看到他的剑后又吵着要学剑,但那摇晃的姿势实在让人悬心。他时时看护着少年不把自己弄伤,比照看顽皮的婴儿还要劳心费神。
  他曾经提出给他起个名字,说了一些关于明月、沙漠和绿洲的字眼,都被冷淡地否决。他翻出《诗》来,要跟他好好辩说辩说文字的美丽,少年却翻了个白眼,说他身为妖王,怎能这样毫无品味可言。
  饶是如此,在八月桂花开放,少年在院中摘桂花蘸蜜吃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起了一个名字:“桂生!我总算想出一个好名字了!”然后就被揍了。
  少年在被激怒时无规无矩,总是在欺师灭祖上做得很绝。
  三个月满的时候,他看着乌巾白衣端坐案前的少年文士,颇觉功德圆满。他告诉他,他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名字。
  凤清仪。
  接过刻字的竹片,看着三个鸟虫篆字,少年微怔。
  他不禁得意,道:“天底下可没有比这更好的名字了。”
  少年罕见地没有反对,随手把竹片丢进了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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