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赵萱从惊讶中回神,当即就拒绝道:“他不人不鬼,为祸凡间,留之不得。”
  已经沾了人类鲜血的怪物,怎么能放掉他?她没有让萧天权当场把他处理掉,就是为了引出控制他的人。
  鬼修嗤笑一声,脸带嘲弄:“为祸凡人,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在墓地里呆了几百年,一直都谨言慎行,从不踏出古墓一步,是那些贪婪的凡人自己来招惹我们,关我们什么事。”
  赵萱被女子嚣张的态度弄起了几分火气:“这不是你们杀人的理由,你既然作为鬼修,那也算是修途之人,如此理直气壮杀人,就不怕有碍修途吗?”
  她其实有些词穷,话说,这挑事的一方,似乎还真是凡人。
  但尽管如此,指使一只怪物猎杀挖墓者,确是有些过分了。
  毕竟如今这年头,挖墓这种活儿只要经过上头允许,那就是合法的。
  ……好吧,和一只生活在古墓里的鬼修讲合不合法,有些扯谈。但不管什么原因,随意杀人就是不对。
  灵异界的人,倘若都凭喜好行事,随意猎杀凡人,那这世界还不得乱套?如今可不是什么战乱年代。
  “我的墓都被人挖了,难道还不允许我报复挖墓者?”女子盯着赵萱,讽笑道。
  赵宣洁额紧蹙,被她如此漠视人命的态度,激起了怒火。
  她冷沉着脸:“报复有很多种,你可以吓唬他们,甚至可以使用一切手段驱逐闯入者,却不应该让这只怪物以如此残忍的手段肆意滥杀。而且,他们在知道此墓有异后,已经退出了墓地范围,可你却依旧不依不饶地追杀他们。”
  换作是一只厉鬼或是其他的妖魔,只要敢作孽,赵萱绝对二话不说,出手就把对方收掉,可鬼修却与妖魔不同。
  其实说起来,鬼修与人没多大区别。他们除了没有肉身外,别的一切与修道之人殊无二致。只要中途不出差错,等他们修为到达一定境界时,就能以灵魂姿态再度重生。
  赵萱面对的并不是没有理智,只知害人的邪物,而是一个与修道之人相差无几的鬼修。
  鬼修美目含恨,道:“敢动我的墓,就通通该杀,他们应该庆幸跑得快,要是再晚一点,我定要他们全部把命留在这里。”
  她的墓……她与周郎的安身之所,竟被那些贪婪的凡人破坏。
  是他们断绝了周郎的生机。该死,他们通通都该死。
  想到这里,鬼修胸中的愤怒更加剧烈,她吐气,极力压制喷发的怒火,把目光落到被萧天权踩住的怪物身上,道:“把他放开,我让你们离开。”
  周郎……她的周郎,是那些贪婪的凡人,把周郎害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他的周郎本该英俊无双,天下仅有,却因为凡人盗墓,地脉流失,导致养尸失败。英俊潇洒的周郎,竟活生生被折磨成这副样子,不但如此,从此还得像野兽般生存在这个世上。
  以如此不堪的模样存活在世间,他的周郎肯定很痛苦。
  那些害周郎的人都该死,他们必须为自己做下的事付出代价。
  “简直是狂妄至极,如此无视人命,留着也是祸害,你既不知悔改,那也别怪我手下无情。”
  赵萱被鬼修嚣张的模样气笑了,还真是大言不惭,真当她怕她啊!
  一个鬼修而已,她能好心与她说这么多,还是看她修炼不易,杀之可惜。要是能放下屠刀回去接着安心修炼,那早晚有一天会有所大成。却不想自己的一番好意,倒是被她当成了驴肝肺。
  萧天权显然被鬼修激怒,他把脚下的怪物踢到赵萱身边:“这种为祸世间的东西,本就不该留,就你好脾气的和她啰嗦,接着……”
  话落,眼神一凌,猛的就朝鬼修冲了上去。
  萧天权本就比赵萱更加嫉恶如仇,在他的思想里,对与错、正与邪的界限分得极为清楚,这只鬼修指使怪物杀人,本就已经触犯到了他的底线,他能忍到现在还没动手,已经算很有耐性了。
  鬼修见萧天权发起攻击,冷哼一声,双脚飘到半空之中,手腕轻轻一转,玉笛放到嘴唇边。
  肃杀的笛声响起,一道似是灵蛇的波音,从笛孔散发而出。
  蛇形音浪蕴含着阴煞,所过之处大石粉碎,地面上飞沙走石,掀起的阵势,比电视里武打片所弄出来的特效还让人心惊。
  灵蛇在天空中张牙舞爪,随即便朝萧天权俯冲而去。
  难并卵,没毛用!
  萧天权可是天庭第一神犬,又岂会把一条灵力聚集的灵蛇,放在眼里。
  神犬大人举起骨头,两下拍下去,灵蛇就被拍散了。萧天权脚腕子旋转,身形腾空,冲上天空,提着骨头就往鬼修身上敲。
  此刻,萧天权已经失去了探索怪物的兴趣,对上指挥怪物的鬼修,他下手毫不留情,出手时带上了他独有的仙术。
  眼见萧天权的攻击就在眼前,鬼修凝眉,下意识的拿着玉笛阻挡他的攻势。
  “咔擦——”一道清脆的碎裂声突然响起。
  玉笛与骨头相碰刹那,抵不住骨头的坚硬,顿时产生了裂痕。
  ……好吧,在某种时候,骨头确实比玉硬。
  鬼修抵挡住一击之后迅速后退,在退离到安全之处,她微微垂头,神情恍惚地看着自己的玉笛。
  坏了,坏了……
  周郎送她的笛子竟然坏了!
  玉笛碎裂的刹那,鬼修脑袋里那根叫理智的线,也随之断掉,她眼中充满了无尽的愤怒。
  她猛然抬头,怒视萧天权,一字一句的道:“你,该,死!”
  话落,便忽地朝萧天权急冲而去。
  她的速度很快,快的让人眼花缭乱,但啸天权不是凡人,再快的速度在他这里都没有用。
  两人正面在天空中斗得格外激烈。
  相斗之下,眼力不差的赵萱与嬴政都发现鬼修修为惊人。而与他相斗的萧天犬,发现的更早。
  她的功力,已经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
  这鬼修,绝不是普普通通的鬼修而已,她身上定然带着他们不知道的某种秘密。要不然一只鬼修怎么可能挡得住萧天权。
  萧天权是二郎神坐下神犬,凡间的修行之人,有谁敢和他比的。
  当然,嬴政算例外。
  神犬就是神犬,哪怕鬼修再凶狠,在缠斗三分钟之后,就被啸天权一骨头从天空中拍下来。
  摔下来刹那,鬼修强提一口气,趁着赵萱仰头观战,还没收回视线的当下,骤然发力。
  长袖一甩,一条白色的纱帐从她袖中飞蹿而出,朝地上被捆缚的怪物急冲而去。
  变故发生在瞬间,待众人反应过来时,怪物已经被鬼修拉至身前。
  鬼修抢夺回怪物,占着地利之便,咻地一下化作一缕黑烟,瞬间蹿进了古墓。
  围观的众人与落地的萧天权:“……”
  打脸,狠狠的打脸!
  这么多人围守,竟然还让她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跑了。
  简直……简直是丢脸丢大发了!
  众人如何郁闷暂时不提,鬼修带着怪物回到主墓,她艰难地把被困住的怪物,放到木质的棺材上,然后探出苍白的玉手,轻轻地抚摸他受伤到严重变形的脑袋。
  看着面目全非,满头污秽的爱郎,鬼修面上带起了深深的悲痛与哀怜。
  鬼修名叫白柳,是明朝初期的人,她生于蜀地,死于蜀地。
  蜀地从古至今,就带着各种的神秘面纱,在这里种族奇多,不止生活着从远古留传下来的巫族,还生活着信仰崇拜各种神灵的部族。
  白柳所在的部落,信仰的便是女娲,而她在生前,是那个族群供奉的祭师,不仅如此,同时她还是那代蜀王的王妃。
  他和蜀王伉俪情深,羡煞旁人,但奈何天妒红颜,夫妻二人成亲没有多久,便双双丢了性命。
  这次考古队发现的古墓,就是蜀王与王妃的夫妻墓。
  白柳是一族祭师,自然明白轮回代表着何意。而且蜀王在生前杀伐过重,死后必须要去十八层地狱清除自己的孽障,方才有投胎的机会。
  而那个飘渺轮回的机会还不知道是畜生道还是人道。
  白柳不甘夫君死后受罪,且还从此与她砍断情缘,分道扬镳。心一横,便决定夫妻二人都转成鬼修,再续前缘。
  白柳一族的祭师灵魂本就很强大,转为鬼修是轻易而举的事,可蜀王却不同,他只是凡人,死后灵魂浑浑噩噩,神智模糊,根本就没可能成为鬼修。
  白柳不甘,设法躲过阴差的勾魂,且利用王墓地脉养魂、养尸,希望有朝一日复活蜀王。
  白柳用的是他们那一族的秘法,按说只要地脉不流失,早晚有一天,蜀王会复活,到时候她以鬼修姿态再聚肉身,便能与蜀王再续前缘。
  一切计划,都在考古队挖掘墓地的时候,付之东流。
  王墓被破坏,地脉瞬间溃散,保存了几百年的尸身,竟然出现了腐烂之相。不但如此,被她养在古墓里的蜀王魂魄都有了消散的迹象。
  不得已的情况下,白柳启用了秘法的最后一步,强行融合蜀王魂魄和肉身……
  结果,所弄出来却是一具,人不人,鬼不鬼以所有生灵为食的怪物……
  而这怪物,却在她绝望之际,又给了她最后的希望……因为,在他吸食了凡人的脑髓后,竟然慢慢恢复了前生的记忆。
  第121章 得偿所愿
  白柳施法变出一方白色的帕子, 为周郎擦拭他脸上的污痕,完了后,又立即运功为他疗伤。
  周郎在第一次吸食脑髓, 恢复了模糊的记忆后,白柳又一次看到了希望。
  爱情的魔力往往会使人失去理智, 为了能让心爱的人彻底恢复记忆,白柳在一番研究之后, 发现在子时吸食脑髓能更大程度的激发他的记忆。
  于是她制造笛音,控制他进食的**, 让他只在午夜之后才去袭击驻留在古墓附近的人。
  这也就是为什么营地的人, 会认为怪物只在十二点后才出现的原因。
  ***
  墓地外,天空黑压压的一片。白柳利用地利之便逃脱, 这让与之对战的萧天权极为不悦。
  反应过来后,萧天权二话不说, 脚一蹬, 化做一条闪电, 掠进了古墓。
  赵萱与嬴政对望了一眼, 叫上身后的几个小家伙, 便紧随萧天权进了古墓。
  幽深的古墓,没有一丝光线,伸手不见五指,潮湿而又阴森。
  如此环境, 对身为几个非人类的人来说, 前行并不困难, 倒是赵宇与宋潘走得略微踉跄,每前行几步都会踢到墓道里的障碍物。
  身为赵宇的契约者,金大多见他磕磕碰碰,走几步摔一下的架势,二话不说,把他拉来甩到自己的背上,背着他往前走。
  赵宇有人照顾,可宋潘就无人搭理了。
  宋潘捂了捂自己的小心肝,艰难地紧跟在他们身后,尽量不让自己掉队。
  宋潘从小跟着师傅修道,学了他师傅身为道士的高傲,向来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不怎么看得起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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