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钱元恒并不想理会这个耽误他和秦柠培养感情的熊孩子,毛都没长齐的一个娃娃就想着教他做事了,也不想想,他宠秦柠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然而钱正轩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好像真的在害怕他不知轻重惹恼了秦柠。
  钱元恒又好气又好笑。无奈道:“行了,我还能不懂吗,不会在阿柠跟前瞎说的,你快去兵部干活,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什么时候能学到东西,而且你这样跟着我回去,才会惹阿柠疑心。”
  电灯泡总是让人嫌弃的,就算是亲儿子也一样。
  钱元恒心情愉快地赶走了钱正轩,高高兴兴回了承乾宫,却发现秦柠不在。
  “皇后呢?”
  一大早的,去哪儿了?
  “回陛下,娘娘去御花园了,说是要去坐秋千。”小宫女垂首道,“走了有一会儿了。”
  钱元恒扬眉一笑,阿柠竟然一大早就过去,是有多喜欢,可惜承乾宫虽然地方广阔,却没有绑秋千的地方,除非推了重新修整。
  可惜钱元恒现在没有钱。
  钱元恒站在远处看着秦柠,她开心的眉眼仿佛一根羽毛挠在心上,让人喜悦得很。
  钱元恒从背后绕过去,轻轻挥开了为她推秋千的小宫女,自己上手摇了几下。
  他虽然没有用力,但是他的力气和娇弱的宫女们自然不可同日而语,秦柠一瞬间就发现了不同。
  第16章 所欠匪浅
  “你又回来了,前朝不忙吗,有没有好玩的事情?”
  身边跟着的人个个都屏气凝神,从几朝之前就有不成文的规定了,后宫不得干政,这位皇后娘娘也太胆大了,就算想打听,好歹也要旁敲侧击呀,前朝的时候,就是做太后的也不敢干涉儿子的事,人家还是亲母子呢。
  你们可还是很多年没见面的,特别生疏的夫妻,怎么什么都敢问。
  钱元恒笑着挤在她身边,“有件好事和另一件更好的事,你要听哪个?”
  “不应该是一件好事一件坏事吗?”
  “坏事我自己知道就行了,不告诉你,我跟你说好事吧,我今天干掉了一个早就看不顺眼的老头,他平时什么都不干,就知道仰仗着几个老臣,看着朕不好抹他们面子,现在终于好了,不用再见他那张脸了。”
  他说的就是京兆府尹那个老头,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发作了,真是感谢那个小御史,改日给他升官。
  “那更好的事是什么。”秦柠不太感兴趣,恹恹问道。
  “更好的事就是我让礼部准备了封后大典,下个月就真正立你做皇后,然后就可以立正轩做太子了。”
  一向被教训得喜怒不形于色的宫女们齐齐露出了吃惊的神情,陛下也太坦率了,竟然连这种话都说。
  看来皇后娘娘的恩宠,果然是隆重无比,贵妃淑妃家世再好,恩情再大,也是没戏了。
  在宫廷里,没有任何东西比陛下的恩遇更值钱。
  更难得的是,皇后娘娘圣眷如此隆重,竟然还能不以为意,不见欣喜若狂,若是换了旁人,恐怕早就喜欢地跪在地上谢恩了。
  结果秦柠只是清清淡淡的嗯了一声,转而道:“该将爹娘的牌位的送进太庙了,两位老人家跟着我风吹日晒的,也受了不少苦,如今受些香火供奉,在底下过得也能好一点。”
  “你跟我想到一起去了,我明天带着正轩过去。”
  “你不能只带正轩,把你那两个便宜儿子也带上,养了他们这么多年,也该给爹娘磕头。”
  既然是给父母迁灵位这种大事,本就应该全族的子孙都跟着去行礼。二皇子三皇子名义上还是钱元恒的儿子,不跟着去,别人怎么想,还不是要怀疑秦柠打压庶子,连祖庙都不许人家进了,而且也不能让二皇子三皇子白白占了皇子的名头,什么都不干。
  “袁桓,去通知二皇子和三皇子,明天早上御书房等着,尤其是老三那里,让他注意点穿着,再不庄重,朕扒了他的皮。”
  三皇子是梁贵妃亲儿子,梁贵妃是个花蝴蝶一样的女人,她儿子也有些这些特质,从来穿着打扮都略显轻浮,前些年钱元恒念着他是故人骨肉,还教训他,只是实在改不掉一身臭毛病,便撒手不管了。
  明天去太庙,他若是还敢如此,钱元恒真的要扒了他的皮。
  秦柠听着他的话,脸色忽然就黯淡下来,钱元恒和二皇子那日相处她是见了的,跟陌生人差不多。
  可是听他说三皇子,感觉却亲近多了,跟亲生父子也不差什么,甚至他都没有对钱正轩用这样亲昵的口吻说过话。
  果然从小养大的孩子,还是有感情的吗?
  可是正轩才是他的亲骨肉,他怎么能对别人亲近过正轩。
  钱元恒傻乎乎看着秦柠挣脱他的手臂,不怎么高兴地走到一边赏花。
  “阿柠,怎么了?”
  你怎么就忽然生气了?
  秦柠低声道:“阿恒,你和三皇子,感情很好吗,还是说那孩子比正轩还懂事?”
  她进宫这几天,宫里头梁贵妃沈淑妃二皇子都来挑衅过,唯有那位三皇子,人影都不见一个,看来和二皇子也不是一样的人,难怪钱元恒喜欢呢。
  “钱溶?”钱元恒想了想,“他和正轩当然是没法比的,若不是他爹的缘故,朕也不会怎么理会他。”
  三皇子毕竟和二皇子不一样,二皇子现在全靠淑妃一系的恩情支撑,可是三皇子的爹,不仅仅有恩,他和钱元恒还有兄弟之情。
  所以在宫里,二皇子恩情大于天,更有底气折腾,三皇子底牌多,跟钱元恒更亲近一点,这些年双方才能势均力敌,彼此寸步不让。
  “可是我怎么觉得,你对他那么亲呢?”
  真的很像是不争气的儿子和恨铁不成钢的老父亲,当年她继母生的弟弟学了坏习气,秦举人也是这种口气,虽然愤怒,却是挡不住的亲昵。
  秦柠一直都是听话懂事的乖女儿,她有时候也很羡慕弟弟能够和爹爹撒娇。
  可是不仅她自己不能,就连正轩年少轻狂撒个娇的权利,也被她教没了,早知道,就不把正轩教这么好了,让他也做个不懂事的孩子,好好感受一下父爱。
  钱元恒失笑,摇头道:“阿柠,别人家的孩子,再怎么亲热也是别人家的,自己的儿子,我就是天天不理他,他也是我儿子,孰近孰远,这有什么分不清的。”
  秦柠转头看他,赌气道:“我不喜欢你这样对别人。”
  哪怕只是个小孩儿,可是他不是我的儿子,不是你的儿子,凭什么享受你的宠爱?你已经宠了他十几年,欠的债也该还完了。
  钱元恒却道:“阿柠,我欠江海一条命,我欠他一个父亲。”
  他不觉得自己欠梁钰什么,该做的他都做了,可是三皇子,是因为他才生下来就没爹的,江海若不是因救他而死,三皇子本该生下来就被亲生疼爱一生的。
  “那你还欠正轩一个爹呢。”秦柠语气尖锐,“正轩十几年来都没爹,三皇子他这十几年虽然没有亲爹,可是你待他如同亲生的,你还欠他什么。”
  你明明欠正轩更多,你凭什么对别人比对正轩好,我不稀罕你的皇位,我只想要我的夫君,我儿子的爹。
  我要我的儿子能够享受到父亲独一无二的爱,而不是和一个陌生人分享父亲。
  钱元恒怔了怔,情绪也低落下来,他错过了钱正轩全部的成长过程,那个肉团子长成玉树临风的少年,整整十五年,数千个日日夜夜,钱正轩从未见过自己的父亲。
  甚至于,他的父亲,和死了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还不如三皇子,至少三皇子一直以为他是钱元恒亲生的,以为自己有父有母,生活安逸无忧。
  钱元恒嗓子里仿佛哽着什么东西:“阿柠,天底下,没有人比你和正轩重要。”
  钱溶是江海的儿子,所以他对待这个孩子宽容亲近,可就算是江海本尊在眼前,1也比不上阿柠一根手指头。
  秦柠幽幽道:“我心里真的很不平,我不是好人,实在看不下去有人霸占我儿子的东西,谁都不行。”
  钱元恒是钱正轩的父亲,也只能是钱正轩的父亲。
  钱元恒只道:“阿柠,我自然不会让人欺负正轩的。”
  他知道,不管是二皇子还是三皇子,都将这万里江山视作囊中之物,念在先人的恩情上,他不会对这些人赶尽杀绝,该报的恩他会去报,可是他不会拿钱正轩的东西去做人情。
  也不会有人,得到比他自己的儿子更多的东西。
  他拉住秦柠的手,“你这些年来一直带着爹娘的灵位,使二老能够含笑九泉,我想着,岳父虽然仙逝,但也该追封。”
  秦柠摇摇头,苦涩地闭上眼。
  “不用了,秦末和秦檬早就没有音讯了,现在也不知道长成了什么样,万一再回来了打着我爹的名头招摇撞骗,那我才是真对不起他老人家。”
  继母浅薄粗俗,就是活下来了,养育的子女只怕十之八、九都随了她,可若是追封了秦举人,又岂能不让秦举人的儿子继承爵位家业。
  秦举人,也不是那等在意虚名的人。
  一阵清风吹过,带来丝丝凉意,秦柠捂住嘴咳了两声。
  钱元恒变了脸色,脱下自己的外衫披在她身上,恼恨道:“都是我不好,忘了你身体不好,我们先回宫。”
  早该找太医来给她看病的,结果这两天被喜悦冲昏了头,什么玩意都想不起来。
  这要是耽误了阿柠的病情,他就打死自己算了。
  拉着秦柠回了承乾宫,钱元恒几乎是草木皆兵,“把窗户都关上,生个火盆过来,去叫太医,太医院当值的都叫过来。”
  秦柠好笑地拉住他转来转去的手,无奈道:“哪有那么弱,这个天生火盆,别人还以为我是个要死了的病秧子呢。”
  “呸呸呸,瞎说什么!”钱元恒不开心道:“你才不会死,总该我死在你前面的。”
  他的阿柠还没有享过福,一定会长命百岁,后半辈子安乐无忧的。
  第17章 玉指纤纤
  秦柠将脸贴在他手背上蹭了蹭。
  半晌道:“不,我不想再听人说你死了。”
  那样的日子太苦了,一想到她爱的人再也见不到面,就宁愿死的人自己,不必再苦苦煎熬。
  很多年前,若不是看着怀中嗷嗷待哺的钱正轩,那样艰难的情形,秦柠可能已经跟着他去了,她没办法再一次感受这种苦楚。
  钱元恒心里酸涩无比。
  他只听见自己的声音温柔如水:“好,我会永远陪着你的。”
  就算是死了,我也在奈何桥上等着你,绝不喝那碗忘情绝爱的孟婆汤。
  若是你走在我前头,便等一等我,我很快就会来找你。
  钱元恒很多年来一直陷在一个想不开的圈子里,总会想为什么当年在大叶乡没有直接跟着秦柠死了,明明活着没有任何意义,所有的事情都只觉得索然无味。
  为了他手下的将士们吗?可是那些人也全是为了利益而来,没有一个人是真心实意的拥戴他。
  若是为了这江山社稷,可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小小的义军头领,壮丽的河山遥不可及。
  或许,便是为了在很多年后,再与他的阿柠重逢。
  冥冥之中,上天注定了会有这一天,于是他便神奇地没有出现自尽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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