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

  林宛央笑着告诉人,这和超市里贩卖的果酒,有本质的区别,没有那么多的调味品。
  基本上拿着不同的水果,直接泡在白酒里,经过发酵度数反而更高。超市里瓶装果酒,差不多有个10%的酒精含量,但是这两瓶可能到40度。
  山里冷,湿气重,很多人都喝酒驱寒,而且少数民族很多人喝烈酒。
  这两瓶果酒,姚暮和谢文颖是没办法下口了,最后都被林宛央喝完了。
  伏城很爱喝酒,她是有样学样。
  吃完了饭,三个人沿着石板街往上走,姚暮说既然来了,就到处转一转,就当成春节度假。
  先不要想那么沉重。
  古镇因为旅游开发,有了很多商业化的东西,但还是有自己的风格。
  路上有很多算命的摊子,这边的妇女,都是用背篓来背小孩子,看着也很新奇。
  偶尔会有穿着民族服装的老人经过,地方特色还是很浓郁。
  他们在客栈开了两间双人房,旅游淡季只要一百来块的房费,卫生条件还不错。
  隔天早上,三个人六点起了床,在当地吃了碗米粉,收拾了就准备出发了。
  他们的车开过去是没有停车的地方,也不安全。
  所以几个人是包车去的。
  那条河在公路的下面,船已经停在那里了,也没有码头。
  和外面一般看到的船只不同,这是木船,上面有安装了现代的发动机装置,船身用木板给四边围了起来,像是飘在水上的房子。
  船票六十,他们三个人到的早,找了靠着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后面才陆陆续续又来人。
  一船有十四个乘客,除了他们,只有两位是旅游。
  这边完全没有开发过,很少外人知道,而且路途太远了。
  船在峡谷间穿行,一路上只有水流和鸟鸣声,远离了城市的喧嚣。
  姚暮放眼望去,河岸两边的风景很好,满眼绿色,时不时看到有瀑布从断崖上飞流下来。
  偶尔可以看到山林间有一两栋孤零零的吊脚楼,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住人。
  林宛央有提前打过电话,船靠岸停下来,他们就看到有四个苗女等在旁边。
  看到下来的人,苗女们热情的打招呼。
  “阿央你回来了。”
  “阿央,你带了很多东西啊,读大学好玩吗?”
  “阿央,你好像变好看了。”
  苗寨的姑娘性格泼辣,主动的和姚暮还有谢文颖打招呼,没有一点害羞。
  还夸奖小哥长得俊俏,皮肤白。
  姚暮眼见几个姑娘要搬东西,连忙说:“你们是女孩子,这个有点重,还是我们来吧。”
  一个姑娘笑道:“重吗?没有吧,阿哥你是客人,我们来吧。”
  她们边笑边把打包好的东西,轻松的抗上了肩膀。
  姚暮、谢文颖:“……”
  这几包他们可是分了几次,才给从马路上弄到船上。
  而且还是下坡路,估计上坡更难,这几位姑奶奶却如履平地。
  天啦,这里有好多好多个林宛央……
  这会儿快到了吃午饭的点,族长、也就是村长家已经做好了饭,林宛央带来的人,也是苗寨客人。
  而且现在没有过正月,更是要热烈欢迎。
  姚暮四处打量说:“这边环境可真好,避世而居,林宛央你家在哪里?”
  山寨空气湿度大,比豫山还舒服。
  “在最上面,我们吃完饭带你去。”林宛央笑着说。
  她到了这里,整个身心都放松了下来。脸上笑容倒是多了起来。
  村长已经是七十多了,头发白完了,这次做饭准备的是他儿子和儿媳妇。
  不过现在寨里大事小事,拿主意是余煊,他是村长的孙子。
  余煊个子很高,浓眉大眼,比林宛央大两岁。
  余煊和林宛央是一起长大,两个关系很好,他朝着人大步走过去,拥抱了一下对方的肩膀:“终于回来了。”
  “是啊。”顿了下,林宛央又说:“而且这次我来还有点事情要找你帮忙。”
  他们是好朋友,说话没必要兜圈子。
  “行吧,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吃完了饭再说,一路上很累吧。”余煊和林宛央说完,这才回过头,又和另外两个人打招呼。
  村长听了林宛央说的话,微微皱眉,这个事情是很棘手。
  不过既然林宛央开口,他是不能不管的,于是交代余煊全力配合人。
  吃完了饭,林宛央把警方根据路人口述,描绘的出的素描小像拿了出来。
  “这个人,你见过了没有。”
  余煊接过来一看:“这好像有点像李佳月,眉目瞧着是像。”
  林宛央和其他两个人对视一眼,还真有戏。
  看来这起人口失踪案,真和这山里苗寨有关。
  而且李佳月这名字,林宛央总觉得是听过的,只是一时半会儿想不出对方的脸是什么样子。
  第七十七章
  林宛央想了下问:“李佳月, 这名字我听着耳熟, 我是不是认识?”
  余煊笑着说:“你不记得了吗?李佳月以前来过我们寨子好多次, 她想拜伏城门下, 可是你师父说已经有了徒弟,所以拒绝了她。”
  林宛央:“啊……我好像是有点印象。”
  “当是你七岁, 李佳月十二岁, 刚好有次她回去的路上碰到你,然后把你从小路上推了下来, 幸好摔在了水沟里有缓冲,我母亲路过救了你。”余煊语气有些无奈。
  当时伏城还很生气, 拿着剑就去找人算账,那边也是惨烈。
  林宛央“这样啊,我师父告诉我,是我自己皮掉下去的。”
  谢文颖抓住了重点:“你以前很皮?”
  林宛央想了下说:“我觉得也还好吧。”
  余煊笑了起来:“你还不皮?咱们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如果小孩被谁救了一命,是是要认对方作干亲的。阿央有三个干爹, 一个干妈。她有一次差点被摔伤、还有次差点被河水冲走,然后两次其他的意外,被蛇咬还是怎么不记得了。”
  谢文颖、姚暮:“……”
  掌门人你居然能活下来, 就已经是很大的能耐了。
  余煊的母亲是巫蛊的传承人,算是在附近苗寨很有名的,她也是林宛央的干妈。
  所以余煊和林宛央两个人才关系格外好,
  巫蛊之术是不外传的,余煊和林宛央关系好, 所以偷偷教了她一些。
  林宛央作为回报,也教了些学到的道术给人,两个人那时候都才不到十岁,本着分享的原则,交流的非常愉快。
  后来大人们知道……已经晚了。
  怎么办,也就只能睁一只闭一只眼。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得。
  余煊母亲只能安慰自己,林宛央好歹是干女儿,不算是外传。
  对方不会拿着蛊术害人,也不算破了祖宗规矩。
  林宛央的双生蛊,就是那时候养的,十年下来也就成功了几对。
  伏城知道了也很意外,毕竟他对巫蛊有兴趣很久了,可惜对方以不外传为由,一直坚定的拒绝和他探讨。
  他没缘分,没想到徒弟学到了。
  伏城倒是没问林宛央学了什么,偷师这种事他不会做,只是嘱咐林宛央不学白不学,上点心。
  余煊想到了这茬,看向林宛央脖子上挂着的银锁,开口问:“你的锁响过了没有?”
  林宛央摇头:“没有。”
  姚暮看着银锁,他第一次见到林宛央的时候,对方就戴在脖子上,平时也都没有取下来。
  这银锁是鼓起来的的,也就是说中空的,难道是里面有东西?
  姚暮不懂就发问:“这个应该要响吗?”
  林宛央:“我一直在等着这把锁响的一天,也许是时机不到。”
  干妈说余煊带着不合适,这才给了她,必须要精气的滋养,不过对人也没什么影响。
  林宛央带着锁走在山林间,也不怕蚊虫叮咬,就是这把银锁的缘故。
  银锁里养的东西,只是没有苏醒之前谁都不知道是什么。
  几个人闲聊几句,把话题的重点,又放到了失踪的三个人身上。
  林宛央说:“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去他们的寨上走一遭。”
  余煊点头:“如果是他们做了坏事,我绝对不会容忍的,这是败坏我们所有苗人的名声,我陪你一起去。”
  苗寨之间一般隔大片的三林,这边没有公路,过去都是靠脚,得走两三个小时的山路。
  这事情宜早不宜迟,几个人稍微的商量下决定隔天早上去。
  现在已经下午两点了,等到了那边苗寨都五点了,山里的夜晚黑得很快,会有很多不方便,不管是办事还是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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