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4)

  于是,我赶紧扶着金柳起来,跟他讲了我的想法。金柳怔住,无声的望着我,整个人看着有些反应不及,他想不到,我为何不会赶他走。
  我轻轻抱住金柳,抱着这个可怜的孩子,低声的安抚着他,说道:你忘了吗?我说过我要建立合欢宗的,此前我一直想不到合欢宗能有什么功法,我想,现在功法已经有了。
  金柳,我不会赶你走,相反我想和你一起建立合欢宗。我放开他,望着他对他笑,请问,你愿意加入我吗?
  金柳喜极而泣,狠狠点头,愿意!我愿意!
  第二天,我们三人一兽便出发了。小院已经退了,不过我们已经付了的租金也拿不回来,但也无所谓,因为这一次我们妖族之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狐不言还站在外面。看着我们出来,他有心想跟着我们走。我立马转身制止了他,安安也仇视的盯着他。
  狐不言,我有句话一直想对你说,不出意外,这也是我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望着他,语气和声音都很平静:如果你不曾想过参与我的未来,那么就不要进入我的人生。如果你不曾见过我的黑暗,就不要给我光明。如果你不曾想过对我负责,那么就不要接近我。
  狐不言意识到了什么,他冲了过来抓住我的手臂,声音发颤的道:别说了,你别说了。染染,我求你别说了。
  不,我要说。
  所以我对他说了最后那句话,所以傻子,那个时候我爱的不是你,而是任何一个对我好的,能够给我温暖的人。
  狐不言崩溃了,他蹲在了地上捂住耳朵,那样子像极了他失忆的模样,像极了傻子林林。他摇着头不断否认:不是的,不是的,不是那样的。
  是的就是这样的。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是这样的想法,只是我不肯承认罢了。
  狐不言,我们就这样结束吧,你别来找我了,也别跟着我。下次再见,我是人修,你是妖修,是水火不容的两个角色。我不想和你闹得那么难看,所以,就这样吧,好不好?
  五年前,我和你道别道的匆忙,让你误以为我只是生气。那么现在,希望你听明白了。
  清绝真人说你也是我的劫,你不是说喜欢我吗?既然你喜欢我,那就别再来找我了,就让我再多活几年行吗?
  我其实很不想和狐不言斗法,能平和结束那就尽量平和结束。我知道,他最怕的就是我死,因此,我并不介意用这一点去威胁他。
  果不其然,狐不言抬头看向了我,嘴唇开合,眼眸发颤,不敢相信我竟然用这么严厉的话去伤他制约他威胁他。
  不愿意相信又如何,左右我就是这么想的。然后,我就带着安安和金柳牙走了,离开了狐族,前往传送阵的地方,等到了修仙界,我们就要建立我们的宗门!
  后来很久,我都没听见狐不言的消息,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才听说狐不言在我们离开之后就吐了血,陷入了昏迷之中,整个狐族一片恐慌,兵荒马乱。
  第三十章
  一直以来,我就是个福薄的人,自小我吃的苦比我吃的盐还多,所以,我唯一能保护自己的方式,就是拒绝一切可以伤到我的事或者人。
  我并不知狐不言在我们离开之后会吐血陷入昏迷,但我想,如果我知道的话,我也并不会改变我的选择。因为我和狐不言是不可能的,我与他早就没了缘分,即便是有,也是孽缘。
  孽缘强行续下去对谁都没好处,再者,我喜欢的一直是那个单纯的傻子林林,而不是他,他背负得太多,也想要的太多,和我所追求的完全相悖。
  狐不言既想让我忘却以前的遭遇,又想让我和他重归于好,他太过贪婪,想要的我给不起。以前的事我可以既往不咎,但和他重新在一起,也是万万不能的。
  当然,那时我还不知狐不言的重创,我正带着金柳和安安以及牙回了修仙界,我们要找一个山头,在选一个比较好的地方当我们的宗门地址,好在修仙界无名山头太多,我们无须像凡人界那样花钱购买。
  至于建造宗门所需要的材料,我和金柳商量了一下,决定多赚点灵石,然后找炼器师炼制宗门,左右我们的宗门也不大,不需要太好的房子,先暂时用着,等宗门大了,人多了,再重新炼制新的建筑作为我们的宗门。
  慢慢发展。
  选好了地点之后,就是功法了,合欢骨能修炼的功法,这才是吸引其他合欢骨加入我们的利器。诚然,我们可以展示我们对他们的维护,可是我们如果不能拿出可以让合欢骨变强的功法,那么合欢骨即便是加入了我们,也不会有什么真正的保护。
  在修仙界呆了近三十年的经验告诉我,唯一能保护自己的,就是强大的修为。
  宗门,是我们的后盾。可闯荡修仙界,最要靠的还是自己。
  金柳对此没有意见,安安更是不会提出异议,我做的任何决定他都支持。而牙,则用其他行为表示对我的支持,他跑进森林里和其他妖兽打架斗法,将妖兽咬死叼回来,让我拿去售卖赚灵石。
  好的,全员通过,那么接下来就是一样一样的做。
  首先,宗门地点,我们选择了一座距离仙云宗和长明山距离相等的山头建宗,因为那座山形如仙桃,我们就叫他桃山。我们在桃山的山半腰确定了宗门地,画了个圈留了点灵力做记号,然后我们就去猎杀妖兽采摘灵植赚取灵石。
  至于宗门地的那些花草树木和一些杂乱山石,我们打算等找到了炼器师之后再清理。先前我赚的灵石还剩下一点,大概有一百块下品灵石,三十块中品灵石。
  这些炼制一个建筑远远不够,五年前我为狐不言炼制的那个农家小院,就花费了我十块中品灵石。
  现在的宗门,至少有练功场,起居室,厨房还有些花园等,占地面积至少要有一两亩,不是农家小院,而是大型院落建筑,如果再加上一点防御阵法,那么所需要的灵石,我猜测至少要两百块中品灵石。
  我把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财务进行了清点之后,金柳说:谢染,现在我们一天大概能赚两块中品灵石,两百块的话,我们要赚一百天。
  一百天爹爹,这个时间好长呀。安安听了,拧着小眉头严肃的道:我们能不能找个更能赚灵石的办法?
  安安年纪小,才五岁,一百天就是他生命的十几分之一。他和我一样,仇视殊亦谌和岳博贺他们,合欢宗是我们发展的根本,他年纪虽小,却很明白权势和势力的重要。
  他虽然没有去过长明山,但在仙云宗待过,他知道殊亦谌的身份,知道仙云宗的强大,长明上是不弱于仙云宗的强大,而岳博贺因为是剑修的,修炼剑术,战斗力只会比殊亦谌更强。
  因此,当得知我们赚取灵石需要那么长时间的时候,安安就有些忍不住了。
  我摸了摸安安的头,让他别着急,虽然赚取灵石的速度是慢了一点,但是我们要稳扎稳打,寻求稳定,此外,除了灵石我们也还有别的要做的,那就是把金柳额外得来的那功法进行研究,看能不能找出可以和人双修吸取灵力,又不会被天道计算的功法。
  那好吧,那安安听爹爹的,就先这样做。安安垂着脑袋,兴致不是很高的道,随后他见我和金柳要商量功法,便很懂事的带着牙走了出去,牙,走,我们出去玩。
  牙嗷呜了两声,咧着嘴巴跟着安安跑了出去。安安长得矮,牙长得很高大,跑在安安身侧的牙就像安安的护卫似的,时不时用身体蹭安安一下,惹得安安咯咯大笑。
  这时我们住的是桃山里的一个简易山洞,暂时住着,安安和牙出去了,这山洞里便只剩我和金柳两人。金柳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气,从随身带着的储物袋里,拿出了一个玉简。
  那玉简泛着点微光,只用肉眼看就知道不是凡物,至少是玄级功法。现如今,修仙界的功法按照天地玄黄人分级,黄级和人级功法最多,从玄级往上,功法就比较少。玄级功法,便是在长明山和仙云宗也不多见。
  这算是极品功法了,金柳是在哪里得来的这功法?
  我接过玉简,有些惊奇的问他:金柳,你在哪里得来的这功法?玄级功法,便是在长明山和仙云宗也不多见。当时我问金柳时,他只说偶然得到了功法,却没说那是玄级功法。
  我有些感叹,金柳这就像是受到了天道眷顾一般,合欢骨明明不能修炼,可是他却得到了能让合欢骨修炼的功法,虽然有点隐忧,但只要解决了那隐忧,那么即便他是合欢骨,也能走上修炼大道。
  我并不嫉妒金柳,只是稍稍有些感慨罢了。虽然我们都是合欢骨,可每一位的合欢骨的境遇也是不一样的。
  金柳看起来有点尴尬,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玉简,见我殷切的盯着他,他才下定了决心般的,支支吾吾的道:这个玉简是我在你和狐王曾经住过的小屋后面捡到的。
  什么?!我惊愕,直接按捺不住的站了起来。
  你说的是我五年前送给他住的那个小屋后面捡到的?!这怎么可能,那小屋是我亲手放在那儿的,原本那里只是一处荒地,什么也没有,唯一有的就是几株桃树。我深刻的记得我把桃树和一些杂草清理干净之后,就把小屋放了上去,那时那里并没有任何物品,你是不是记错了?
  金柳摇头,咬着唇说:没有的,就是那里。
  以前你曾经让我去送过信,只是我去的时候那里就已经没有人了,直接就空了。虽然狐王没有住在那里,但是我却记住了地址。所以在被赶出仙云宗之后,我没地方去,就去了那里住着。
  离开仙云宗的第二年,我就住在那里。金柳慢慢讲,住了三年之后,某天晚上,我忽然察觉到后院有什么动静,就从梦中惊醒了过来,等我到了后院,我就看到地面在莹莹发光,等我把地面掘开之后,往下大概挖了三尺,就看见了这枚玉简,和玉简在一起的,还有一个传音玉片。
  那玉片的内容大概是这玉简是有缘人得之,留下玉符的人是一位魔修前辈,他靠着双修功法掠夺别人的灵力进行修炼,一生活得肆意,留下玉符的时候他正要渡劫,他有感于自己渡劫不会成功,又不想让自己的功法失传,于是就特意留下这枚玉简,要是有人愿意修炼就修炼,不愿意修炼扔掉就是了。
  金柳低着头,我不愿意扔掉这玉简,所以就留了下来偷偷修炼。只是我胆子小,领悟力也不够,修炼了这么久,也还是炼气期。
  谢染,我想你才是那个有缘人,所以我才修炼不好,那屋子也是你的不是吗?假如你和狐王之间没有发生意外,以后你肯定会和他住在那里,发现这枚玉简也是早有的事。
  我望着金柳,见他满脸羞愧,不由得笑着摇了摇头,不,金柳,万事没有意外,也没有如果。你才是那个有缘人,而我,大概就是帮你把这功法圆满的人。
  打开玉简,我认真看那功法,随着我看下去,我惊奇的发现这功法竟然像是专门为我们合欢骨量身定做的一般,我其实没见过多少功法,但是在我为岳博贺量身定做幻境之时,他给我讲了许多功法,如何理解,因此我便一眼看出,这功法最适合修炼的人就是合欢骨。
  只要我们在双修之时,催动三成的合欢骨体质,再将流向百会穴的灵力转而留下气海穴,那么就能避免单纯的掠夺别人灵力。不仅如此,我们还能在双修的时候给予双修之人反馈,可以说,这才是真正的双修功法!
  金柳听完我的话,稍稍有些呆住,咽了咽口水。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修炼了?
  没错。我也有些激动,只是能不能成功,我们还要试验一下,所有的理论都要有实践才能证实。
  金柳忍不住站了起来,急切的道:谢染,我愿意去试!我想拒绝,这种试验的事情不应该全权交给金柳,这太不公平,可不等我开口,金柳便抢先道:谢染,你别打断我,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你也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我这一生被人嫌弃作践,这副身子早就脏了,但是你不一样,你已经重来了,你不应该再被拉下那样的生活中。
  我不怕!
  左右我都要找人双修,我不甘一辈子都是这样低阶的修为,我去试验改过的功法,最适合不过。
  我怔愣的望着这般鲜活的金柳,然后微微笑了,自我见到他开始,他便不复以前的活泼,现在他终于恢复了活力,那我便没有拒绝他的理由。
  正在我要答应金柳的时候,安安忽然和牙冲了进来。安安的小脸上全是笑容,他说:爹爹,刚刚我和牙出去玩,我们找到了一处灵石矿,要是我们能把灵石矿开采出来,那我们就不缺灵石用了!
  真的?!我和金柳都惊呆了,心里涌上一股狂喜,要真是这样,那么我们就能立刻建宗,那么多的灵石,足够我们做很多事情。
  安安连连点头,是真的是真的,爹爹,牙已经掘出来了一块!安安伸出小手,他手上正拿着一块发着白光的灵石,那灵石上还沾着点泥土,很明显是刚从山里弄出来的。
  勉强按捺着激动,我抓着安安的小肩膀,问他那灵石矿在哪里。安安笑着说:在连云山。
  连云山?我脸上的笑容微微收了收,金柳眼里的激动也暗了暗,我们两人相对一视,心里同时打了个突。
  连云山,就在我们隔壁。可是那却是属于长明山的势力,即使它距离长明山,有两日的路程。
  这灵石矿牙和安安能发现,那么长明山呢?是否也发现了,并且正在派人回去宗门禀报?因为当灵石矿出世之时,必有异象。
  长条形的灵脉会散发瞬间的白光,若是在荒无人烟的深山中,那么就无人知晓,可若是在人群众多之地,那么便会被人发现,禀报宗门。
  第三十一章
  富贵险中求,最后我和金柳商量,还是决意去挖掘灵石,我们的灵石太少,必须想办法多得灵石。
  连云山属于长明山,长明山应该会用管最快的速度去管控连云山,将那条灵脉占据。灵矿是修仙界最基础的资源,不管是修炼还是购买修炼资源都需要灵石,因此这留给我们的时间便不够。
  连云山到长明山是两天日程,可这次必定不会有正常的来回日程四日,所以我们的时间绝对少于四天,我们决定了,在这四天里接连不断的挖掘灵石,这天降的富贵,能把握多少便是多少。
  但这次安安和牙就别去了,留在家里等我们回来,人多被发现的几率就比较大,安安和牙的耳朵同时耷拉了下来,睁着两双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委委屈屈的呜咽。但最后他们到底是懂事,乖巧的留在了家里等我和金柳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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