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狭小的一条公路,笔直伸入荒漠腹地。偶有一两块路牌为过往车辆指引方向。
  两侧都是一望无际的荒原,黄沙漫天,日光映照下来,金光灿烂。入目皆是耀眼的黄,寻不见绿色。
  人烟稀少的地方,信号微弱,导航都成了摆设。路边立着的路牌成了指路的唯一工具。
  晏竟宁照着路牌一直往荒漠深处开。他们要去的地方是羌溏村。那里有着最美的塞北风光,也是司濛成名作诞生的地方。
  他一手打着方向盘,扭头对司濛说:“还没那么快到,你可以先睡会儿。”
  “我不困。”司濛趴在窗户上外面的景色。
  一望无际的荒漠,漫无尽头。除了有恢宏壮丽的气势,景色倒也不是真的特别漂亮。
  租的这辆越野车性能好,能跑很远。
  两人去租车的时候,租车公司的老板就告诉他们:“你们要去羌溏,一定要把邮箱灌满,路上如果碰到加油站,一定要加油。切记天黑之前要赶回来。羌溏一带夜间多沙尘暴,也会有狼出没,安全第一。”
  带着租车老板的叮嘱,他们上路了。路上碰到两个加油站,晏竟宁都停下来加了油。
  虽说只有一天的行程,但他还是备了三天的食物和水,以防不时之需。
  一离开市区,周边的景致都是一样的,除了荒漠还是荒漠。只是有些地方还会生长一些低矮的植被。
  司濛不知道,早年晏竟宁就来过这一带。
  读大学那会儿,他是个野外探险爱好者。加入了很多探险协会,跟着那些人去过很多地方。深山老林,西北荒漠,热带丛林,他都去过一些。
  不过大多是小打小闹,成不了气候。后面大学毕业,专心创业,这些都给荒废掉了。
  羌溏他五年前来过一次。也就是那一次他偶遇了写生的司濛。
  瑰红的落日,风中立着的画架,女人纷飞的大红色裙角,那抹娉婷羸弱的身影,带给他的视觉冲击无疑是致命。
  司濛说:“我有点闷,想开下窗。”
  “风太大,会把沙子卷进来。”他当即减速,将车子停在路边,“先休息一会儿吧。”
  司濛这才把车窗摇下来。
  车窗一开,长风灌进来,司濛的头发瞬间变得凌乱不堪。她一只手搭在车窗上,脑袋靠着座椅,整个人都懒洋洋的,看着没什么精神。
  这个女人好像一直都是这种状态。总是没有精气神,好像永远都睡不够,对周围的一切也都不上心。很少看到她笑,就算是笑,也不能开怀大笑。这种人一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和周围其他人格格不入。
  明明是二十来岁肆意张扬的年纪,又出生司家,衣食无忧。照理说完全可以任性疯狂,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为自己而活。可她倒好,几乎没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这么多年一直都在被心魔纠缠,走不出来,把自己折腾成这副鬼样子。
  有些时候看她那么轻贱自己,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他就容易生闷气。真正成熟睿智的人,最是爱惜自己的生命,他们懂得如何去化解苦恼,而不是成天怨天尤人,无病呻吟。
  众生皆苦,谁身上不得经历点事儿?谁不是负重前行?没有人会是例外。
  可很多时候看她那么痛苦,他又禁不住心疼她。一边埋怨她不爱惜自己,一边又不由自主地关心爱护她。总是
  这么自相矛盾。
  晏竟宁私下也和好兄弟盛延熙聊过感情问题。
  盛延熙提起自己和沈安素的初见,“她抬头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都愣住了。满脸泪痕,脸色发白,眼神格外犀利凛冽,充满了戒备。她重重打掉我的手,冷冷地说‘别碰我’。像是防备,又像是刚刚经历过一场歇斯底里的宣泄。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完了。”
  说起来兄弟两个的经历是如此相似。他第一次见到司濛的情形也是这样的,她在嚎啕大哭,他走上前替她遮雨,可她毫不犹豫就打掉了自己的伞,狠狠地说了个“滚”字。
  有些东西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初遇就已经注定了这一生都会和这么一个女人牵扯在一起。成为爱情的奴隶,不论做什么都甘心情愿。
  他很想帮她走出来,也一直在为此努力。可如果她自己没那个觉悟,她自己都不想走出来。他就算做得再多也是枉然。
  诚如天一大师说的那样——
  “你帮不了她的,司小姐心魔不了,无所期许,更无以为生。”
  “快中午,你饿不饿?”晏竟宁替她拧开一瓶矿泉水。
  司濛没接,“我不渴。”
  接着又是一句:“我也不饿。”
  “你早餐都没吃,多少吃点。”他劝她。
  “等我想吃了我会吃的。”
  晏竟宁遂不再多言。
  休息了近半小时,车子重新启动。
  上午十点从市区出发的,一直到下午两点才到达目的地。
  羌溏的景色比起其他地方之所以更为美丽,是因为它不仅仅是荒漠。它的周边还有群山。
  那些山距离羌溏很远,但人的肉眼看过去,他们是和羌溏的荒漠连在一起的。群山包围荒漠,荒漠环绕群山,合二为一,密不可分。
  这些山是绿的,苍翠欲滴,颜色分外鲜亮。绿色和黄色交相辉映,视觉冲击无比强烈。
  司濛的成名作《鲜花盛开的季节》画的就是羌溏的风光。
  那个人离开后的那几天,她总能听到怨恨的女声在自己耳边回荡,挥之不去。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一周暴瘦十斤,形容枯槁,完全不成人形。
  不仅如此,她整个人也变得疯魔了。一会儿哭,一会儿又放声大笑,自己和自己说话,嘴里絮絮叨叨,停不下来。
  家里人忧心忡忡,觉得她是被那个人的亡灵纠缠住了。于是请天一大师在头七那天做法事超度亡灵。
  从永安寺回来,当晚她就把那些画稿、画纸、画布、画笔,但凡沾边的东西通通搬到院子里。
  她在院子里焚烧这些东西,火光燃起的那刻,她突然之间变得兴奋,短暂忘记了痛苦。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有了烧画的习惯。
  当时她是下定决心,这辈子都不再碰画笔了。
  事实上后面很长一段时间她也没有再画画,她害怕看到那些东西。
  重拾画笔是在五年前,她第一次来到羌溏。这里无限的好风光吸引了她,让她震撼。加之恩师谆谆规劝,让她又动了画画的念头。
  她试着画了一幅画,《鲜花盛开的季节》。没想到一画成名,在油画界引起了莫大的轰动。
  接踵而至的荣耀和追捧让她信心爆涨,她有了新的方向。然后就一直画到了现在。
  谢老师很早之前就说过,她的天赋并不亚于那个人。只是从小到大,她一直避让,一直活在她的光环之下。久而久之,甚至是她自己都忘记了她是有实力攀至顶峰的。
  复出后的那几年,她声名远扬,殊荣无限,揽获了好几个大奖。她以一种近乎麻痹的状态不断画下去,一直画,一直画,也越爬越高。
  直到外界开始出现各种不和谐的声音,直到有越来越多的人将她和那个人相提并论。
  车子停在路边,两人一前一后下了车。
  巍峨延绵的群山,无数荒原,阳光照在沙丘上,折射出无数刺目的黄光。
  风大,猎猎作响,不仅卷起沙尘,司濛的裙角被掀起。及膝长裙,长度足够,倒也不至于完全被掀起来。她压根儿都没有抬手去压她。
  沙尘多的地方空气自然不太好。空气里水分很少,很干燥,根本没有南方地区空气来得湿润。
  男人迎着风口,长风灌满他衣衫,衬衫鼓起来,裤管也显得空荡荡的。短发乌黑发亮,日光洒落,似乎有雨露凝结在上方。
  站着吹了会儿风,他转了个身,背对风口,从裤袋里摸出烟盒和打火机。从中抽出一根。
  风还是那么大,他点了几次都没点燃。
  司濛走上前,举起双手,护住那小小的火苗。青烟终于慢腾腾升了起来。
  “谢谢。”男人的嗓音被风吹散,略带嘶哑。
  他小吸了一口,然后慢慢吐出烟圈。不紧不慢的动作,气定神闲,有种与生俱来的从容不迫。
  两人结婚以来,这个男人给她的感觉一直是很温淡的,谈吐雅致,做事从容。就像是清酒,一点都不烈,却熏香甘醇,回味无穷。
  抛开他的身家和颜值,单就是这个人的修养,很多女人都是抵御不了的。
  司濛其实也一样。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一直以来,他的好,他为她所做的点点滴滴,她都看在眼里。可她回应不了。因为她这么糟糕的一个人,整个人都是阴郁不堪的,她如何回应得了。
  从最开始的时候他们都错了,错的离谱。她是别有用心,想从他身上找灵感。她也以为他是另有目的,只是纯粹想找个人结婚。
  殊不知,他很早之前就见过她,早已情根深种。他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服从于心底最真实的情感和感觉。
  不知道及时止损还来不来得及?
  她暗暗的决定,等回到横桑,她就要和晏竟宁离婚。
  她这样的人,身上背负着一条人命,自私狭隘,阴郁不堪,就该像那个人的诅咒说的一样,一生孤苦,一生无所依托。
  如果他不爱她,这场婚姻可有可无,她倒也不会离婚,两人就这么糊里糊涂的过下去。可事实是他爱她,因为爱她而一直都在不遗余力地拯救她,试图将她带出这命运加持给她的漩涡。
  这样的男人她万万不能耽误他的人生,她也耽误不起。他应该遇到一个比她更好的女人,阳光、自信、温柔、善良,可以冠上这世间一切美好的形容词。那样的女人才有资格参与他的人生,和他白头偕老。
  日光照亮男人半边精致的侧脸,脸部轮廓硬朗深邃,线条利落流畅,纤毫毕现。
  看着男人的侧脸,她慢慢地架起画架。
  ☆、第33章 第33阵风
  第33阵风
  猎猎风口,风声呼啸,两人的衣衫随风摆动个不停。
  见司濛架起画架,晏竟宁将手头的那半截香烟给灭了。他微微抬眸,目光落在女人身上,扬声道:“你先画,我去车里眯会儿。”
  司濛想着自己一时半会儿也画不完,点点头,“你去睡,等我画完叫你。”
  他抬起手臂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说:“现在是两点,你画两个小时,四点一定要叫醒我,这带不安全,日落之前咱们必须离开这里。”
  她手里捏着画笔,轻轻点头,“我知道了,你去睡吧。”
  他的视线上移,只见她头发上落了不少泥沙。
  他忽的抬手,拍了拍她的头发,金灿灿的日光之下,尘埃飞舞,沙尘被抖落。
  他笑了笑,音色清朗动听,“今天回去,你得多洗几遍头了。”
  说完便拢了拢衣领,一头钻进车里。
  司濛愣在原地。过了好半晌方抬手理了理自己的头发。
  见晏竟宁去了车里,她转头继续画画。
  他摇上窗户,看见外头的那一抹红色身影,无声地笑了起来。嘴角微微上扬,划起一抹好看的弧度。
  他掏出手机,点开相机,调好角度,聚焦拍了一张照片。
  咔嚓一下,画面瞬间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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