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一开完会,沈端砚直接回到办公室。
  章溢也后脚跟着他进了办公室。
  沈端砚把亮着的手机拿给章溢,沉声吩咐:“章溢,你去解决一下!”
  章溢低头瞥了一眼手机屏幕,顿时全明白了。
  #纪想周显星深夜约会#沸
  事关纪想妹纸,难怪自家boss的脸会黑成那样。那两个姑娘也是胆子大,竟然在正主面前说她们粉纪想和周显星,真是活腻歪了。boss没直接开她俩那都算轻的了。
  章溢把手机还给沈端砚,说:“好的沈总,我这就去办!”
  章副总领了差事,立马就出去了。
  沈端砚走到窗边拨了一个号码。
  窗台上摆着一排绿萝,枝叶葱绿。它们抖动着枝叶,奋力汲取阳光。
  玻璃窗上印出男人瘦削伟岸的身体轮廓,如松如柏。
  电话没响两声就被接通了。
  电话那头的人小心翼翼地问:“沈公子有什么指教?”
  “今早热搜是怎么回事?”沈端砚一句废话都没有,直接开门见山,干脆利落。
  程绪忙解释:“误会沈公子,完全是误会。您可千万不能相信。都是那些狗仔瞎几把乱写的。您得信任我们想妹子呐!”
  男人目视前方,语气波澜不惊,“想想是我的人,我自然是信她的。不过程绪,我把她交给你来带,你怎么让她在你的眼皮子底下出了这种负.面新闻?”
  如此严厉的语气,一言不合就开始问责。程绪大哥心尖一颤,赶忙补救,“沈公子您放心,我已经叫人去撤热搜了,公关也已经出动了,保准把这件事解决得妥妥的。”
  “不用了。”男人利落打断:“我已经叫人去处理了。”
  “谢谢沈公子!有您老动手,一切都不在话下。”程绪大哥感恩戴德。
  “《永昼》进度怎么样了?”
  “今天上午已经杀青了。”程绪告诉他:“纪想今天回云陌,估摸着这会子都上飞机了。”
  说曹操曹操到!
  程绪话音未落,微信便跳进来一条新消息。
  纪想:「沈老师,我今天回来啦!」
  接着就是一条开心到飞起的表情包。
  看到这两条消息,男人原本紧绷的面部线条倏然变缓,严肃的表情有所收敛。不过音色依旧低沉,极其具有威慑力,“程绪,这是最后一次了。下次如果再让我看到这种新闻,你知道我的脾气的。”
  程绪大哥摸了摸脑门上的冷汗,狂点头,“沈公子放心,我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
  ***
  傍晚时分纪想到家了。
  她开了大门,将行李箱随手扔在一旁,就冲着屋内喊:“沈老师,我回来了!”
  然而客厅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
  她“咦”了一声,心里只觉得奇怪,她家沈老师难道没在家?
  她快速换上拖鞋,正打算去书房看看。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黑影猛地从书房窜了出来,直接扑到纪想怀里。紧接着黏腻的感觉便从她脸颊两侧蔓延开。
  一只漂亮的金毛正在热情地向纪想表达“欢迎”,大蒲扇似的狗尾巴摇得比什么都欢快。
  这条金毛是沈端砚的爱犬,名叫雪茄,长得那叫一个威武雄壮,英姿焕发。
  骤然遭受冲击,纪想整个人险些没站稳。她笑着摸了摸雪茄的脑袋,轻声问:“雪茄宝贝,想我了没?”
  雪茄这孩子围着纪想疯狂转圈,然后狂亲她,看上去无比开心。
  纪想姑娘表示很欣慰,半个月不见,雪茄也是想念她想念得紧啊!
  “沈老师呢?”纪想松开雪茄,重新站稳身子。
  雪茄摇着尾巴,欢快地往书房方向走去,给纪想带路。
  她“哦”了一声,“原来沈老师在书房呢!”
  她快步跟着雪茄走到书房外。书房门虚掩着,只留了一条小小的门缝。她用手轻轻一推,门便开了。
  书房的面积很大,装修的风格是现代简约主义。四目所及,沙发和椅子井然有序地陈列着。整个书房因为木色地板和极浅的蓝色壁纸而变得沉静安宁,明黄色的布艺窗帘将其自身的简约带入空间,安闲也清灵。
  简单明晰的线条成为这方空间的一大亮点,深浅分明,又透着一股文雅。
  墙壁上是大面积的书架,陈列着无数书籍,让人恍惚置身于书海。
  霞光穿透玻璃,映照着书架上一排排编码整齐的书脊,流利的线条不似原来那般纤毫毕现,反而尽数柔化在了落日余晖的瑰丽中。
  书房是沈端砚最看重的一方天地。当初别墅装修的时候,他可是花了大手笔打造这间书房的。图纸是他自己亲自画的,一切都按照他的喜好来。
  只要他空闲在家,多数时间都是待在这间书房的。
  沈端砚果然在书房。此刻他正背对着纪想站在书桌前练字。
  室内静谧无声,一点点夕阳的余晖洒落,光线朦胧。年轻男人整个人陷进阴影中,背影颀长挺拔,如松如柏。径自形成一道靓丽养眼的风景线。
  不得不说长得好看的男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纪想悄无声息地走近几步,看到白净的宣纸上写了四.五个苍劲有力的“静”字。
  沈端砚写得一手好行书,端正平稳,行云流水,收放自如。
  外人只知他是风暴传媒的少东家,却不知他同时也是一名低调的书法家。一手苍劲隽秀的行书,引得无数人叹为观止。
  他师从书法大师傅临河,是傅老先生的亲外孙,五岁就开始练习书法。傅老先生倾囊相授,而他也深谙书法的精髓和门道,造诣颇深。
  如果不是要继承沈家的家业,他在书法圈一定还能走得更远。可以说是一位被家业而耽误的男神书法家。
  也正是因为沈端砚写得一手好字,纪想的父亲纪江明才会在她孩提时代就让他教自己写字。
  纪江明对纪想是寄予厚望的,希望她能做一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然而愿望很美好,现实很骨感。琴棋书画,纪想勉强也就能写一手好字,别的一窍不通。而她也没能成为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反而进了娱乐圈,成为亿万少男少女心目中的女神。
  纪家和沈家是世交。沈端砚年长她八岁,她十岁的那年他开始教她练习书法。她的那一手字是沈端砚手把手教出来的。她视他如兄长,恭恭敬敬叫他一声“沈老师”。可学着学着,心思就变了。最后都直接把人给扣下了。这句“沈老师”怕是要叫一辈子了。
  沈端砚继续写着“静”字,从容不迫,不疾不徐。
  看似气定神闲,可纪想却知道这人内心铁定不平静,波澜壮阔也说不准。多半是为了今早热搜那事儿。
  沈端砚酷爱练字,已然变成了一种习惯和本能,就跟吃饭睡觉一样。有事没事就一头扎进书房,开始练字。平时他难得写“静”字,一旦他写这个字,就说明他心情不佳。一般这个时候纪想绝对不会去触他霉头。
  可惜今天却不行。她必须去哄他。不哄好他,后果很严重。
  纪想给雪茄使了个眼色,让它回避。接下去怕是会有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还是不要实力虐狗了。
  雪茄这孩子很有眼力劲儿,看了她一眼,摇摇尾巴,然后听话地窜出了书房。
  她悄悄走到男人的身后,一把环住他腰,嗓音娇滴滴的,嫩得都能掐出水,“沈老师,我回来了!”
  第3章 第3块砚台
  腰身被人圈住,猛地一紧。沈端砚呼吸一滞,捏毛笔的那只手轻微晃了晃,白纸上“静”的最后一笔就明显歪了。
  他垂眸,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白玉一般漂亮的手,手背上的皮肤莹润光洁,近乎透明。手腕上一圈细细的铂金链子,一颗颗碎钻璀璨明亮,熠熠生辉。
  他任由纪想抱着,把笔轻轻放到笔架上,转了个身,响起不急不缓的声线,“什么时候到的?”
  纪想:“刚到一会儿。”
  闷热的五月天,两人身上衣料单薄,彼此的热度不断传递。
  “沈老师你心不静呀,笔画都歪了。”纪想指着纸上那个“静”字,嬉皮笑脸。
  沈端砚轻哼一声,声线平稳,“你来写一个我看看。”
  “不要。”纪想撒娇,“我刚下飞机,累得半死,不想动。”
  男人可不听她的借口,清淡地说:“你半个月没练字,我看看你手生了没。”
  纪想满世界拍戏录综艺,只要一回家,沈端砚就一定会逼她练字。
  知道自己躲不过,纪想只能认命地拿起笔写。
  上好的狼毫笔,笔杆冰凉顺滑,捏在手里十分的舒服。
  她往砚台上轻轻蘸取了一点墨汁,直接下笔。
  沈端砚常用的这方砚台是名贵的端砚,石质坚实、润滑、细腻、娇嫩。研墨不滞,发墨快,研出的墨汁细滑,书写流畅不损毫,字迹颜色经久不变。无论是酷暑,或是严冬,砚心湛蓝墨绿,水气久久不干。
  沈端砚的名字是他外公傅老先生取的,并将这方名贵的端砚赠与他作为十八岁的成人礼。平日里沈端砚总是十分珍爱它。
  纪想心里惦记着热搜的事情,自然是不能沉心静气写字的。
  她心浮气躁,一个“静”字写得无比敷衍,笔锋飘忽不定。
  “心不静,继续写。”沈端砚安静地看着她写的字,略带命令的口吻。
  纪想:“……”
  “沈老师我好累……我今天拍了一天的戏了,好几场打戏,老腰根本受不了……”纪想姑娘当然是不愿继续写字的,睁着眼睛瞎编乱造。
  “继续写,你看你半个月不拿笔手都生了。”某人不为所动,丝毫容不得她偷懒,抿嘴轻声道:“你今天和周显星拍内场,哪里来的打戏?”
  纪想:“……”
  这厮竟然这么清楚她的戏份,铁定是程绪大哥透露给他的。
  纪想瘪瘪嘴,又不情不愿地拿起笔写了好几个“静”字。沈端砚却始终不满意,无比严厉,“想想,把心静一静。心不静,字永远都写不好。”
  从十岁就开始当沈端砚的学生,在练字方面这人永远这么严格,一点都不讲情面。
  “还当我是你学生呢?”纪想不耐烦地扔了笔,双手勾住沈端砚的脖子,似笑非笑,“自己的心都不静,还要求我心平气和,沈老师你说你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了?”
  沈端砚:“……”
  纪想说得没错。沈端砚现在确实做不到平心静气。自从看到今早的微博热搜,他这一整天的心情都糟糕透了。虽然知道事出有因,纪想并不知情,她也是受害者。可男人强烈的占有欲还是让他感到非常的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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