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看她太瘦了, 平时就多买点肉回来,看她不会穿衣服,就那么破旧的两套,就带她去买衣服,教她自己做衣服。
  现在的蔡小燕吃得好,睡得好,头发也粗黑了不少, 脸上的皮肤也白了,身上的肉也多了一些。说话做事虽然还有些不自信,但至少大方了一些,还能主动出去找人玩了,也没一天到晚闷在房间里做事。
  “嗯,回来了。”王思婉放下带来给他们的一些水果,走过去进了那个工作室。
  里面东西摆得整整齐齐,包括她做事的台子上,放着几个干净的盒子和一些器皿,显然是刚刚还在做事。
  “这些都是最新一批的?”王思婉的视线落在那一排的玉容膏的盒子上面。
  蔡小燕赶紧点头,“对,是最新的,思婉姐,你这边要多少?玉容膏我做了两百盒出来,胭脂做了五十盒出来,还有唇脂也有五十盒。”
  “嗯嗯,够了,我这边明天全部带走。”王思婉看了那些胭脂和唇脂,品质都很好。
  她更加满意了,现在她实在是忙,自己是做出来这些了,好在蔡小燕灵活,手脚麻利,做这些做得都很好,至少到现在顾客那边都没来投诉。
  也确实,东西好主要也是因为材料好,都是空间出品的,就算是随便做做也不会差到哪去的。
  王思婉检查了下,就准备出去。然后又被蔡小燕叫住。
  “思婉姐,我还新做了两种唇脂的颜色,要不,您看看怎么样?”蔡小燕小心的问道。
  王思婉挑了挑,“那你拿出来我看看。”
  蔡小燕一笑,赶紧跑到工作台那边,拿出两个小盒子,打开来递到王思婉面前。
  王思婉接过去,眼睛一亮,她之前做的唇脂,也有两个颜色,一个稍微深一点红色,一个是淡一点的红色,顾客们都很喜欢。但蔡小燕做的不一样,一个浅浅的粉色,粉粉嫩嫩的,王思婉都能想象得出来,如果年轻白一点的小姑娘,擦上这种颜色得多好看啊,就连她都有点心动了。还有一个颜色则偏向水红色,她弄了一点抹在手背上,盈盈水色,仿佛连边上的皮肤都嫩了不少。
  “真好看。”王思婉夸奖道。
  蔡小燕紧张的心一松,眼睛亮晶晶的,“这种粉色的我是用桃花瓣做出来的,我也没想到颜色会这么好看。还有这个水红色,也是我调出来的。”
  王思婉将盖子盖上,“做得很好,本来我是想自己想想还能做什么颜色的,没想到你自己就研究出来了,这两种颜色都可以,做一些试用的出来,下一批货我一块寄出去,看看反馈如何。”
  “嗯,好。”蔡小燕大力的点头,眼睛里又是满足又是兴奋,显然是因为得到了认同而高兴的不得了。
  王思婉嘴角也染上了笑意,看着这两盒唇脂,问道:“这两种颜色还有吗?我想带两盒自己用。”
  “有的,有的。”蔡小燕赶紧说道,又拿出两盒新的,塞给王思婉。
  王思婉把这两盒唇脂放进口袋里,眼睛在她脸上打了个转,随口问道:“玉容膏你自己还在用吗?我看你皮肤好了不少。”
  蔡小燕早年经常在太阳底下暴晒,又在山上跑,脸上的皮肤一点也不好,后来就算没再像以前那样,白了不少,但粗糙的皮肤底子却改不回来了。她眼角还有一个大印子,听她说是有一次被她那个后妈推倒了,摔在石头上,摔出一个大口子,后来也没有很好的去上药,就留下了一道大印子。
  她也知道不好看,头发就长长的留着把这道印子也遮住了。
  一开始王思婉还真没看出来,后来她见蔡小燕前面的头发有点长,就随口说了一句。然后蔡小燕才跟她说自己头上有个大印子,不好看,这才一直遮住前面的。
  王思婉就让她坚持用玉容膏,蔡小燕还不愿意呢,她偶然听过一次王思婉这些玉容膏是卖多少钱一盒的。那么贵的东西,她哪敢用啊。
  结果王思婉就直接扔给她一盒,逼着她用,她这才敢擦在脸上。
  这么天天擦了四个多月,脸上的皮肤也越来越白嫩了,不仅如此,那道印子也在慢慢的变淡。
  蔡小燕伸手抚上那道印子,笑眯眯的点点头,“嗯嗯,是好了很多了,估计再用几个月,这个印子都要好了,思婉姐,玉容膏这东西太好了,难怪这么多人要买呢。我看这两个月,卖出去的也越来越多了。”
  她是做这个的,感受最为直观,之前一个月做一些,平时休息时间也不少,相当于边玩边做。现在虽然也不累,但玩的时间就没那么多了,从一天做几盒,到一天做十多盒。
  那是必须的,一个东西好用,最不缺的就是推广的人,口口相传下来,知道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买的人也会越多。
  “没事,我这边暂时会先控制住,根据现在你能做的量来卖,不会更多了。”如果让蔡小燕一天不停歇的做,自然是可以的,但王思婉不想这样,她年纪还小呢,不能天天埋着头死干活,不然她这个老板就像周扒皮似的了。
  “思婉姐,其实我这边是可以多做的,没有关系的。”每一盒能卖几十块呢,要是她每天少睡一会,就能多做一些了,赚得也更多了。所以,听王思婉说按照现在的量来,她反而不乐意了,这得少赚多少钱啊。
  “不用,就按现在这样就可以了。”王思婉坚持,看了眼时间,问道:“宋婶呢,去哪儿了?回来都没看到她。”
  “去买菜了。”一想到这她又心疼,其实很多菜她都可以种的,不过宋婶不让她上手,家里很多菜都得去买着吃。还有她其实不爱吃肉的,但是宋婶老是做肉给她吃,她不吃宋婶就不吃,不吃的话就放在那,坏了太浪费了,所以她就只能吃了。
  王思婉点点头,对她说道:“好,你继续干活吧,我出去了。”
  出来之后,许逸和许安都不在,王思婉找了一圈,才在后院看到他们,一大一小都蹲在地上,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王思婉走过去,探头看了一下,“怎么了这是?”
  一大一小都抬起头,相似的眼睛都看着她,许逸高兴的喊出来,“妈妈,我和爸爸在看蚯蚓,你也来看啊。”
  蚯蚓?王思婉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她赶紧摇头,“不用了不用了,你和你爸爸接着看吧,我去外面看看你奶奶回来了没有。”
  许安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眼神在她极力抗拒的脸上停留了一下,然后才对许逸说道:“妈妈去看奶奶,爸爸继续跟你讲,蚯蚓为什么会断了之后,还能继续动。”
  王思婉火速逃离,什么蚯蚓断了之后还能继续动的话题,一点都不适合她这个小仙女,一点都不适合。
  宋婶是因为知道王思婉他们要来,早早的就去供销社买东西去了,什么肉啊之类的,都得早起去买,不然肯定是买不到的。美滋滋的拎了一根大棒骨,一块五花肉回来的宋婶,老远就看到王思婉站在门口。
  “思婉,你们咋这么早就来了?”她还想着自己做好了饭,孩子们才回来呢。
  王思婉迎上前,结果宋婶拿的棒骨,“怎么又买肉了,我们平时经常吃呢。”
  宋婶笑呵呵的,“知道你们平时经常吃,但宝宝爱吃五花肉,你又喜欢喝汤,我看着有,不就买点回回来嘛,一个星期就回来一次,多吃点怎么啦?”
  老人就是这样,恨不得把最好的东西都给自己的小辈,哪怕他们也清楚,孩子不缺吃喝,但只要到了他们这,就一定得把吃的备得足足的,然后孩子们回来,给我吃就对了。
  王思婉摇摇头,不跟她争,还没进大门了,就看到对面林家的林秋过来了,手里还抱着个孩子,远远的看到她,这个林秋只是低着头,没有像以前那样,还想来跟她掐尖似的说说话。
  宋婶喊了她一句,“秋儿,又来你妈这啊?”
  林秋点点头,也没应声,绕着他们就走了。
  王思婉皱起了眉毛,“她怎么了?”
  宋婶也搞不明白,没听林秋她妈说什么啊?“我也不知道,算了算了,宝宝在干嘛呢?”
  反正宋婶也不是很喜欢这个林秋,比起她的事,她更关心他们家宝宝。
  王思婉想到后院正在研究蚯蚓的父子,有气无力的回道:“在菜园子里呢,看什么蚯蚓。”
  “宝宝喜欢这个啊?那待会找个罐子让宝宝挖一点带回去慢慢看,菜地里多着呢。”宋婶兴致勃勃,要是许逸喜欢天上的星星,她都得想办法弄一颗下来的架势。
  王思婉头疼的赶紧拦着她,“不用不用,婶子,咱们做饭去吧,宝宝就是去看看,没有要带回去的心思,再说了这地里都能挖,不用从这带回去的。”
  把人带进了厨房,王思婉才松了口气。
  什么蚯蚓不蚯蚓的,求求了,千万别出现在她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  我来啦啦啦啦,明天中午十二点,接着见
  第152章
  王思婉他们都不知道为什么林秋会这样, 可林秋在走远了之后, 却慢慢停下了脚步。
  她现在真的很嫉妒王思婉,比王思婉家没出事的时候, 还要嫉妒。
  那时候因为知道王思婉家有钱,所以还升不起什么嫉妒的心思,毕竟两家的差距摆在那,那是没有办法的事。
  虽然那时候看到王思婉经常有新衣服, 有新鞋子穿也很嫉妒,但那时候还小嫉妒归嫉妒,该在一起玩的时候还在一起玩。
  后来他们家很多东西都被没收了,她爸妈都说王思婉的爸爸妈妈可能要被送走教育, 林秋心里只觉得隐隐的痛快。
  这样的话,王思婉就不能在像公主一样了,就跟她差不多了。
  他们俩年纪相当,所以她难免也有比较心思。以前她爸妈经常夸王思婉好看性格好,成绩也好。却不怎么夸她,所以这也算一根刺, 一直梗在她心头。
  后来因为在学校里,接触了很多激进的同学,所以难免也会受到影响,觉得王思婉家这样是活该,是因为他们家剥削了很多劳动人民,他们家就该被没收,王思婉就该受到教育批评。
  再后来, 她申请了下乡,而王思婉也被下放。暂时是没有交集的,可她知道,自己如果有机会,是可以回城的,但是像王思婉这种成分有问题的,却一定回不来了,一辈子都只能呆在乡下了。
  而且,王思婉居然下乡一年而已,就嫁人了,还是嫁给当地人。
  要知道,下乡的知青,只要在当地结婚,那就相当于自动放弃知青的身份,也放弃了回城的机会。
  不过她倒是觉得王思婉这个选择挺好的,反正她也回不来了,还不如嫁到当地。
  当时,她只是觉得王思婉不愧是资本家的孩子,真的很会算计。
  就算她觉得许安长得很好,也很有气势,她也一点都不羡慕她了,因为林秋知道,她以后会找到更好的,还是个城里人。
  虽然后来她找到的男人个头矮,长得也一般,可她能回城啊,她不用在地里干活啊,她正正经经拿着工资呢。
  只要一想到王思婉这种曾经的小公主,会在烈日还有繁重的工作当中,变得越来越苍老,她原本精致的脸蛋会长出晒斑,她柔嫩的小手也会皲裂变粗,她纤细的身材也会越来越粗壮。然后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农村女人,想到这种场景,她都忍不住想笑。
  所以啊,人啊,运气很重要,王思婉前十八年运气很好,可这十八年过去了,老天爷就把她所有的运气也拿回去了。
  而她呢,之前运气可能不好,但后来,老天爷又给了她一把运气。
  虽然王思婉并没有像她想的那样,变成一个粗壮粗鄙的农村女人,这一点让她很失望,可没关系,只要有不能回城这一点,就够了。
  就算后来能重新高考了,而王思婉还说她和她男人参加高考,她都不认为王思婉和她男人能考上的。
  王思婉都在乡下呆十年了,还有没有摸过书都不知道呢,高考通知到正式考试,也才两个多月,王思婉和她那个泥腿子男人,怎么可能说考上就考上。
  所以她都通知了王思婉以前的同学,准备到时候好好嘲笑一下她呢。
  结果人家不止是考上了,还是s大,她还不知道啊,厂子里有不少高考了的,能考上本科的,就没有,能考上的最高的就是大专了。
  后来报纸上也出消息了,说什么来着,570万人高考,只录取了30万,王思婉和她男人,居然就成了这三十万分之二,还是考上了本科,属于更顶尖的那一批。
  当时她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都不好了,也完全不敢相信,王思婉都在乡下呆了十年啊,她以前成绩再好,也不可能还记得以前学过的内容啊,就算有两个月时间复习。可她下过乡,知道农活有多繁重,她哪里有时间复习功课。
  但事实就是,人家考上了,没有半点虚的考上了,带着她男人一起,都考上了。
  而且,她家还平反了,她那个爸爸跑了,还回来的东西,就都是她的了,她又重新成为了有钱的王思婉,她又再度成为了以前她仰望的公主。
  所以,林秋看到王思婉,很是心灰意冷,她还是那么的年轻漂亮,和没下乡之前差不多,她男人还很疼她,连东西都舍不得让她拿一下。
  她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是命好,命就是好。
  所以,今天看到王思婉,她都不想再跟她说什么了,索性就敷衍过去,她怕她一说话,就忍不住说出什么嫉妒的话来。
  她想到已经彻底没有工作的曾福,天天躺在家里不动弹,不做饭也不带孩子,还有她公公婆婆,不去指责曾福,反而说她不会劝自己的男人。
  她的心头一阵酸涩,这就是她求来的生活。
  王思婉他们中午在宋婶这吃了饭,下午就赶了回去,他们现在挺忙的,学校的教授都不是简单的角色,像是要把他们之前缺失的十年教育一股脑的塞进来一般,经常布置作业给他们,而且有很多不是你看书就能做出来的,还得去学校图书馆找资料,不然满头抓瞎的写的话,很容易被教授叫过去骂得狗血淋头。
  更何况,他们现在在备战期末,教授们更是不消停,早早的就放出话来,这次期末绝不简单。
  所以王思婉和许安,现在只要在家,吃过饭后就天天捧着书,拿着笔,奋笔疾书的记笔记,画重点,连夫妻生活都减少了呢。
  晚上一家三口吃完饭,王思婉进了空间泡澡,她看了一下午,脑子都发胀,继续解解乏。
  至于那对父子,就在房间隔壁的厕所里将就的洗洗澡,反正他们也不挑。
  等王思婉出来,许安已经躺在了床上,对于她突然出现,眼睛都不带抬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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