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节
应采的俏脸一红,低着头,一副娇羞的模样,更是让人心醉。
这个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阵追逐打闹的嬉笑声。
转头一看,我看到十几个孩子,有男有女,年龄在七岁到十二岁之间,身上都背着军绿色书包,身上穿着老式绿军装,脚上穿着绿色的雷锋鞋,欢笑着朝我跑过来。
这些孩子的表情都很快乐,显然是刚刚从学校放学,像是一只只出笼的小鸟,一路追逐打闹。
但是,他们的穿着打扮却是让我陡然一怔,感觉到莫名怪异,似乎回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
没有错,就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个无比混乱的悲惨年代!
我甚至看到有几个大孩子的胳膊上绑着红色的袖标,一只手拿着红色的小册子,分明是红宝书,一边追逐打闹着,一边大声朗诵着伟人的语录:“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我们的。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
我忍不住一阵眩晕,感觉自己似乎是穿越了时间,回到了那浩劫的十年。
当然,以我的年龄,我并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
可是,我曾经被困在那个时代的一座电影院中,体会过那个时代的疯狂和压抑。
梨花村是苗疆的一个小村落,虽然不富裕,但也绝对不贫穷。
村民的服饰,本应该是苗族的传统服装,而不是老式绿军装。
本来宁静祥和的美丽景象,被这一行穿着怪异的孩子们打破,让我忍不住毛骨悚然,身体止不住轻轻发抖。
然而,当我转头看向应采的时候,她却还是一脸淡然,分明没有被这怪异的景象所影响。
“我见鬼了?”
我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这群身穿旧绿军装,手拿红宝书,背诵着伟人语录的孩子,不是人,而是鬼。
由于某种原因,他们的魂魄至今在附近的山路上游荡。
然而,现在是傍晚时分,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山。
我的眼睛是一双纸眼珠,失去了探查阴阳的能力,视力连普通人都不如,不应该忽然看到鬼,更不会白天看到鬼。
应采见我脸色忽然发白,身体也在颤抖,一脸好奇,随着我的目光看去,她楞了一下,然后便是捂着嘴,轻声娇笑起来:“哈哈哈,孩子们穿成这样,是这个村子的习俗。你太敏感了。”
村子的习俗。
我一阵无语,心里只想骂娘。
这都什么年代了?这个村子怎么会有这么古怪的习俗?
“我也不是这个村子的人,只是偶尔路过,我也不清楚。”应采是个冰雪聪明的姑娘,看透了我的心思,无奈的耸了耸肩膀。
身穿绿军装的孩子们欢快的跑着,从我的身边经过,肆无忌惮的眼神在我和应采身后的巨大编织袋上打量。
编织袋里是应采姐姐化成的僵尸。
嗤啦!
僵尸好死不死,在这时候动弹了一下,尖锐的指甲刺破了编织袋露了出来!
“啊!”
“是人!里面是死人!”
孩子们正好看到破损的编织袋里面露出发白的女子尸体,一个个都是面露惊恐,尖声大叫起来。
有几个小一点的孩子,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都站不起来。
我和应采此刻也是懵了,不知道怎么跟孩子们解释。
孩子们吓坏了,好不容易站起身,一溜烟跑回村子,没过一会儿,村里大人们就拿着雪亮的刀子,来到村口,气势汹汹的冲了出来。
这里是少数民族的区域,家家户户都打猎,家里都藏有苗刀。按照当地的政策,他们持刀也不犯法,因此民风极其彪悍,听孩子们说村口有“杀人犯”,立刻就将我和应采围了起来。
应采连忙解释,说那是她姐姐,客死异乡,要带姐姐叶落归根,回到家乡埋葬。
应采很漂亮,看起来不是坏人,而且,村里有人认出来,她是附近苗寨的人,知道那个苗寨的人懂蛊术,也不敢招惹。
他们虽然不敢招惹应采,但是却也不欢迎。一个身穿苗族服饰的老人走出来,用当地话跟应采说了几句。
应采很生气,俏脸涨红,争辩了几句。但是老人的态度很坚决,一直摇头。
应采无奈,朝我走过来,轻声说:“他们不让我们进村投宿。没办法,今天晚上,我们两个只能露宿荒野了。”
我不是一个娇气的人,以前当保安的时候,军大衣一裹,靠在墙角就能对付一晚上。
可是,这里不是城市,而是苗疆。
苗疆多蛇虫鼠蚁,夜晚在荒野露宿就算露营装备齐全,也十分棘手。
何况,我和应采连个睡袋都没有,怎么露宿?
就在这时候,人群中有一个背着大箱子的男人走了出来,村民们纷纷让开,态度尊敬。
这个男人四五十岁,身穿着黑色的苗族传统服饰,脸上布满了风霜,神情疲惫,看起来跟普通的苗族中年人没有什么差别。
他身上有两个让我注意的地方。
一个是他的下巴上长着一个巨大的肉瘤子,紫黑色,让他的整个面容看上去十分的凶恶。
第二个,就是他身上背着巨大的木箱子,上面盖着一层黑布,里面传出来嗡嗡声。
男人跟刚刚的老者说了几句,就朝我走过来,对我伸出手,笑着用地方口音很重的普通话自我介绍:“阿宾,赶蜂人阿宾。”
第309章 山混子
我看着眼前的苗族赶蜂人阿宾,伸出手给他轻握了一下,淡淡说:“李布森。”
人是会成长的。经历的越多,成长的越快。
我曾经是个懵懂无知的保安。但是,在死亡停车场的离奇遭遇,让我看清了这个繁华世界下隐藏着晦暗不清的真相。
村子里的老一辈人,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在我耳边唠叨:“以后你到外面闯荡,千万记住,有些人惹得,有些人惹不得。”
老人口中说惹不得的人,并不是说有权有势的人。
有权有势的人,固然很难惹。但是,惹了就惹了,未必有严重的后果。
因为有权有势的人,他们拥有的太多,顾虑自然就多,一般情况下不会意气用事。
老人口中说的,是那些走村串乡,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的手艺人。
比如,眼前的赶蜂人阿宾。
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上,有跟我相同的味道。
他十有八九,也是一名术士。
梨花村很漂亮,湖光山色,风光秀丽,这里的村民们淳朴善良。
可是,我没有忘记临走的时候,寿纸匠三番五次交代。
寿纸匠告诉我,现在苗疆很危险,六道门已经到了苗疆。
即便是梨花村这样的苗疆外围,可能也被六道门悄悄安设了探子。
我在提防着阿宾。
阿宾笑看着我:“你们想要住宿?走吧。我家有地方。”
应采很高兴,立刻就点头答应,感谢阿宾。
虽然我不相信阿宾,但是我也不想露宿荒野,最终还是答应了。
阿宾在梨花村显然是一个很有威望的人,他在前面带路,村民们立刻让开一条通道。
我和应采跟在阿宾的身后,身上背着化为僵尸的应采姐姐,来到阿宾的家。
阿宾的家从外观上看很普通,很简单的水泥平房,但是院子的面积很大,里面养着各式各样的鲜艳花朵,都在盛放着,蜜蜂和蝴蝶在花朵上采蜜传粉,整个院子里都充满了一股甜丝丝的芬芳。
“不好意思,只剩下一间房了。”阿宾的笑容有些尴尬,指着旁边的一个房间:“两位.要不然将就一个晚上。”
应采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低着头一声不吭,右手手指一直在卷着自己的头发。
我指着远处的两排平房,奇怪道:“那些房间不能住吗?”
阿宾顿时笑了,对我说:“你喜欢的话,当然可以住。”
说完,阿宾就带着我和应采过去,没有开门,只是将平房的窗子打开。
平房里面没有开灯,只有一扇窗子,里面的光线很暗,隐约能够看到,一个巨大的东西矗立在房间的中央。
嗡!
一团黑云扑面涌出,直接从窗口飞出来,朝着我的脸上涌过来。
我吓了一跳,右手下意识放在后脑的位置,要从剑窍中拔出斩孽剑自卫。
“咻!”
阿宾忽然吹响了口哨,扑向我的黑云立刻转向,飞到了他的身上,落了密密麻麻的一层,像是穿了一件黑色的棉袄。
我这才看清楚,原来那团黑云,竟然是一大群蜜蜂。
现在蜜蜂全都落在阿宾的身上,成千上万,不仅仅是身上,连面孔都遮盖住了,轻轻的蠕动着。
我光是看着,就觉得头皮发麻,脊梁上冷汗直冒。
不过,应采并没有太过紧张,反而是很兴奋,惊呼道:“御蜂术,你是蛊师?”
阿宾挥手,身上的蜜蜂立刻飞走,到花丛中采蜜去了,摇头笑着说:“我可不是尊贵的蛊师,只是一个落魄的赶蜂人。”
阿宾说完,似乎不愿再多说,将我和应采带到刚刚的房间里,让我们住下之后,收了两百块当住宿费,借口有事离开了。
我看这房间里只有一张吱吱呀呀作响的竹床,忍不住嘀咕一句:“这么穷山僻壤的地方,一晚上收两百块,真黑。”
不过,天色暗下来之后,阿宾竟然过来叫我和应采去吃晚饭。
两百块钱住宿费,是包括饭钱的。
我和应采来到阿宾的房间里,屋子中间放着一张小桌子,上面三道小菜,爆炒虫蛹,竹笋炒肉,还有一道炒花生米。主食是香喷喷的竹筒米饭,还有两瓶芳香四溢的梨花酒。
我坐下之后,只尝了一口,就立刻赞不绝口。
特别是爆炒虫蛹和梨花酒,是我从来都没有尝到过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