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其实叶舒华挺懂得,工作忙没办法嘛,这话她从小听到大。叶三哥的对话也让她瞬间想起了小时候。
  大概小学一年级,那时候叶舒华的父母已经离婚两三年了,但她没这个概念,因为从有记忆起,她就是跟爷爷奶奶生活的,父母那个时候事业刚起步,三五个月也未必能回去看她一次,所以父母在一起或者分开,对她来说都没区别。
  叶舒华只知道同学们周末都会跟爸爸妈妈去游乐场动物园,就她没跟爸爸妈妈逛过动物园,穿再漂亮的公主裙、背着让小朋友们都羡慕的进口书包,她依然感到不爽。
  那一年叶舒华生日,爸爸匆匆回来一趟,送了个从国外带的生日礼物就要走,妈妈更是人都还在香港没回来,打了个电话说回来给她补上生日礼物就完了,叶小公举累积的不满当场爆发,抱着叶爸爸的腿哭得天昏地暗,就是不让他出门。
  当然叶爸爸最后还是走了,因为他约了一个很重要的投资商。那一次生意谈得很成功,开着小公司的叶爸爸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没多久叶舒华也跟着爷爷奶奶从小公房搬进了大别墅,而那个生日也给了叶舒华深刻的印象,让她明白大人的工作是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也不能取消的。
  从那天起,年幼的叶舒华就算还没有磨灭对父母天然的亲近,但只要听到工作两个字,她立马变成听话不粘人的小乖乖。
  好习惯值得延续,现在听到叶三哥也说工作忙不能回来了,叶舒华很快点头不纠结,转而旁敲侧击的道:“那三哥过年回来的时候,不要再浪费钱买纸笔了呀。”
  叶军华虽然不至于像宋清徽一样把叶舒华看得透透的,但也听得出她这话的言外之意,故意回道:“好啊,小妹喜欢画画是不是,那我给你买点颜料?”
  叶舒华吓得把头摇成拨浪鼓了。
  快闭嘴您,刚买了一套文具就让她过上每天练字才有饭吃的悲惨日子,再买一堆颜料回来,她是不是每天练完字还得画两张才有饭吃?
  伙食没变好,日常任务却越来越难刷了,叶舒华还想跟他算账呢。
  当然只能在心里记一笔,在叶三哥面前,她还要保持乖巧甜美好妹妹的人设,叶舒华堆满笑容、善解人意的表示,“三哥真的不要浪费钱了啦,家里这些笔墨已经够我用了。”
  说来说去,还是没能吐出“把工资留着娶媳妇”标准答案,叶军华就知道她所谓的不要浪费钱,不过是希望让他买点有用的东西罢了,什么东西对小妹有用呢?
  叶军华突然福至心灵,笑道:“等过完年,你跟大宝也差不多该把两罐麦乳精吃完,我再买点回来?”
  叶舒华也眼睛一亮,一脸矜持的点了点头,如果叶三哥执意要买,她肯定会笑纳的啦。
  把她的表演尽收眼底的叶军华顿时哭笑不得,暗想为了攒钱给他们买麦乳精,他也要回单位努力加班了。
  叶三哥压力山大的踏上回城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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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补更2.3)
  自从叶三哥说快过年后, 叶舒华就发现“年味”越来越浓了,有两个很明显的变化。
  首先是天气越来越冷, 床上薄薄的稻草马上就要不够用了, 于是叶舒华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几乎家家户户都在门口晒稻草。王翠芬也趁太阳正好的日子, 花两天在院子里挑出松软干净的稻草, 并进行充分暴晒后, 然后把稻草扎成一床床厚厚的“床垫”,据说在这种草垫上铺床铺, 下雪天睡觉都不觉得冷。
  刚穿来的时候, 叶舒华还会对这种说法表示不屑,但是在这边生活了几个月, 她已经深深佩服劳动人民的智慧了, 叶大宝在铺满稻草的院子里探险时, 叶舒华就缠着王翠芬同志让把她的“床垫”扎得厚一点, 这样睡觉更软更舒服。顺便还让她娘给灌两个稻草枕头。
  说起枕头也让人心酸, 叶舒华上辈子喜欢各种又大又软的枕头抱枕,走到哪躺到哪, 来到这个年代才知道大队很多人都不喜欢用枕头, 叶家也一样,让她想搞个枕头睡觉都那么难, 只能在她娘趁手的时候提要求了。
  王翠芬到底是亲妈,还真按照叶舒华的要求,“奢侈”的给她灌了两个又大又软的稻草枕——用惯了记忆枕乳胶枕的叶大小姐, 如今现在连棉花枕都不敢肖想了,抱着两个稻草枕差点笑成一朵花。
  除了天气越来越冷让叶舒华察觉年关将近,王翠芬、林红梅和宋秀秀有越来越多的时间在家里搞建设,也是很明显的标志,因为地里的活没剩多少了,女人们有时间在家里准备除旧迎新工作。
  这个时候,有经验的小朋友已经在掰着手指算再过多少天,大人要去镇上买年货了。
  叶舒华就没这远见,直到前一天晚上,才听王翠芬同志闲聊说明天得要去镇上赶集,她喜出望外,并且软磨硬泡了一晚上,成功让她娘答应带她去赶集。
  不过王翠芬也把丑话说在前面了,“咱们这离镇上不算远,但也有五六里路,我们不用两刻钟就能到,你要是跟不上,可没人停下来等你。”
  叶舒华闻言迅速的换算了一下,三千米不能超过半个小时,她娘这是去逛街还是去打仗啊?
  对于这个要求,叶舒华是有点想打退堂鼓的,因为腿儿着去、再腿儿着回就是六千米了,这还没算在镇上走的路,简直是走断腿的节奏,逛完回来基本就是个废人了。
  但是想想她还一次都没去过镇上,再这样关下去,就真成没不懂世面的小村姑了。叶舒华还是咬牙点头:“我肯定不会拖后腿的。”
  王翠芬没错过她一瞬间的犹豫,见状还故意逗她:“那你跟我去镇上,你大嫂就得留在家洗衣做饭带大宝,到时候你得帮我拎东西。”
  叶舒华只觉得眼前一黑,但还是倔强的应下了,“我肯定提得动。”
  其实要买的东西没有特别多,猪鸡鱼这些荤食大队都会分,不用去镇上买,菜什么的就更不用去外面买了。王翠芬这次去镇上,也就想买点油盐酱醋糖什么的,熏腊肉腊肠、过年炒花生瓜子,还有做点心都要用到这些;顺便攒了两张布票,去镇上扯点布,给他们大宝做身新衣裳好过年,既然给大宝做了,那干脆也给二宝做一身,他明年三月左右就该出生了。
  就这么点东西,王翠芬一个人就够了,这么说不过是逗一逗自家的傻姑娘罢了,没想到还真把这丫头骗得团团转。
  王翠芬看着她倔强的表情,只觉得一阵好笑,“那就好,早点回屋睡,要去镇上可不能睡懒觉。”
  叶舒华:“……”
  没想到去赶集还要早起,她突然有点后悔了怎么办?
  心里是这么吐槽,但是第二日天还蒙蒙亮,叶舒华身体已经很诚实的爬起来了。
  这么早,王翠芬连饭都还没做,刚切了一把叶子在院子里喂鸡,就看到小闺女“吱呀”一声开了门就蹦出来,难得有点愣神:“起这么早做什么?”
  叶舒华也懵逼的眨眼:“我是不是起太早了?”
  王翠芬知道小妹爱玩,但也没想到她能积极到这个地步,哭笑不得吩咐,“早了,正好去河里把衣服洗了。”
  叶舒华扭头丑拒:“第一次去镇上,我待会要编个美美的辫子。”
  虽然她天生丽质、在家可以放飞自我,不过出门还是要好好打扮的,叶舒华摸了摸散开的长发,已经想好要搞什么发型了。
  叶小妹常常把“第一次xxx”挂在嘴边,叶家人都已经听习惯了,王翠芬也懒得去纠正她的错误,只是还有点不放心的问:“你要梳什么辫子?可别太出格了,像那些女知青一样梳两条麻花辫多好,又干净又精神。”
  叶舒华还是知道轻重的,连连点头,“我就是想编两条比她们都精致好看的麻花辫,三哥买的头绳和发卡还没怎么用过呢。”
  只要不出格,王翠芬也喜欢看小闺女打扮得漂漂亮亮,便点头道:“那你快点弄,迟了我们可不等你。”
  叶舒华开心的比了个“ok”手势,然后就去洗漱准备打扮了。
  太阳冉冉升起,叶小妹已经连梳妆完毕,成就感满满的她连早饭都不想吃,坐在院子里欣赏自己的美貌。
  时下最流行的麻花辫,一般都是从耳后开始编,做事的时候,又粗又长的麻花辫在左右两边晃动,是这个时代青春靓丽的标志。
  叶舒华之前去食堂上班,为了省事也是这么梳的,不过今天她立志要做个精致的居居女孩,就精致到从头顶开始编了,还特意用梳子把头顶包括鬓角的头发打蓬松了。
  她编发的手法也与众不同,上松下紧,后脑勺的发型蓬松圆润,显得慵懒可爱,同时还把她的脸衬得更加精致小巧;发尾则是跟大家一样的粗辫子,既有心机又不会太过分。叶舒华揽镜自照,觉得自己简直美到不行了。
  可惜还没有欣赏够,就被她娘赶去厨房吃饭了,因为她们马上就要出发了。
  王翠芬作为队长媳妇,人缘是极好的,比她们更早出发的大妈们经过门前都会嚎一嗓子,“翠芬嫂,去不去镇上?”
  然后王翠芬同志就会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回应:“你们先去,我跟大嫂一起走!”
  王同志口中的大嫂,就是叶小妹的大伯母,母女俩收拾完可以出发的时候,大伯母也带着儿媳妇过来汇合了,还没出村口又碰到一群娘子军,队伍肉眼可见的壮大起来。
  一群七姑八婆们脚下踩着风火轮似的赶路,还没耽误欢声笑语、分享八卦,叶舒华就很佩服她们。
  她充满心机的发型也被七姑八婆注意到并拉出来点评了,大家都夸她心灵手巧,让她有时间教教她的小姐妹们。可惜叶舒华要非常拼命才能跟上她们的脚步,已经没有任何力气来和她们商业互吹了,只好假装害羞的低头,一声不吭。
  艰难的来到了镇上,王翠芬指着一旁的国营饭店叮嘱道:“小妹,如果走丢了,你就到饭店门口等我们,回家都要经过这边的。”
  叶舒华听到这话,还在暗想有这么多地方逛的吗,竟然还会走散?
  直到她们来到传说中的供销社,叶舒华才明白她娘叮嘱那句的含义,走丢不是因为镇上大,而是供销社真特么人多啊!
  供销社连门口都已经人山人海了,叶舒华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问她娘,“我们还能进去吗?”
  王翠芬见怪不怪的说:“我们还算来得早,东西应该没这么快卖完。先去门口等,里面的人很快出来,咱们再挤进去。”
  叶舒华一个头两个大,已经开始后悔她为什么想不开要来送这份罪了,然而她娘并不给她打退堂鼓的机会,直接握住她的手腕,勇往直前的往人群里挤进去。
  王翠芬同志还是很有经验的,不断有老乡从供销社出来,外面的则抓住机会、见缝插针钻进去,所以看着吓人,但效率还是很高的,不一会儿她们母女俩已经挤到门槛边了,目测再有一两个老乡出来,她们就能挤进去了。
  然而这会儿叶舒华已经见识到了供销社是什么情形,对购物再产生不了半点兴趣了,开始站在她娘身后左顾右盼的走神。
  叶舒华本来只是漫无目的地四处乱看,没想到还真让她发现了亮点。
  供销社的斜对面就是邮局,叶舒华眼神扫过去的时候,竟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邮局出来,似乎还抱了个很大的包裹,可见收获颇丰啊!
  这人生何处不相逢的感觉,简直像极了爱情,叶舒华兴奋地脸都红了,很想跟她娘打声招呼就出去追她的“爱情”,没想到一回头,她娘已经不见踪影了,黑压压的供销社内,一个熟悉的背影正在奋不顾身往里挤。
  叶舒华:……
  太好了,这下招呼都不用打了!
  叶舒华开开心心的往外挤,身后的老乡们也兴高采烈的给她让出一条路_(:3j∠)_
  作者有话要说:  啊好累,感觉有点日不下去了,可是还欠了一章没补_(:3j∠)_
  算了,先晒霸王票——
  小伙伴们今天不是一般的热情啊,幸福
  还是争取今天日个万叭(*^-^*)
  ☆、第二十四章(补更2.4)
  经过两回穿越人海“苦战”, 叶舒华精心编好的发型早就被挤得不成人形了,幸好这会儿没条件化妆, 不然假睫毛都能被挤掉。
  也正是因为没化妆, 叶舒华才没有半点逼数,还当自己是刚出门的那个小仙女, 挤出人群后连衣服都没整理, 拔腿追上那个清瘦颀长的身影。
  “宋大哥……”叶舒华还以为她能跟宋知青来一场浪漫的“邂逅”, 结果这哥们走得比她那群踩了风火轮的娘子军还快,叶舒华跑了几步还没追上, 干脆一撩辫子喊道:“宋清徽!”
  宋清徽其实隐约听见了这个耳熟的声音, 他差点就停下脚步了,只是转念一想, 上次在叶小妹家里吃饭, 这女同志连个眼神都舍不得分给他, 现在又怎么可能在外面这么甜的跟他打招呼?
  肯定是他听错了, 所以宋清徽非但没回头看一眼, 反而更加快脚步离开“事发现场”了。
  直到听见这声中气十足的“宋清徽”,他才终于停下来, 一脸意外的回头:“叶小……舒华同志?”
  “是我呀。”叶舒华几步来到他跟前, 一边喘气一边抱怨道,“想跟你打个招呼还真不容易啊……”
  “我以为听错了, 这才没有停下来。”宋清徽笑容温和的解释道,一边不着痕迹打量眼前的小姑娘。
  叶小妹的新形象,观察入微的宋清徽当然不会错过, 他甚至第一时间就注意到她与众不同的发型。
  精致的小仙女已经变成凌乱不羁的疯婆子了,胸前的麻花辫因为绑得紧倒还安然无恙,后脑勺的编发几乎是个鸡窝了,刻意蓬松的那些小碎发四处炸开,衬得她整个人也像炸毛的疯婆子。
  可是叶小妹顶着这样一副“尊荣”,竟然丝毫不难看,反而给人更加生动俏皮的感觉,尤其是配着因为运动而变得越发红润动人的脸蛋、樱红小嘴微张着喘气,胸口起伏……
  胸?宋清徽像是针刺了一下,倏地移开目光,耳根微红的补了一句:“对不住了。”
  “没关系,我原谅你啦。”叶舒华完全没发现他的异常,她已经抱怨过,现在正笑容灿烂的看着宋清徽……的包裹。
  宋清徽顿了顿,顺着她的视线低头看,瞬间明白叶小妹的热情从何而来了。
  平时的宋清徽应该在内心吐槽了,叶小妹一次又一次让他大开眼界。
  但他刚才差点非礼勿视冒犯小姑娘,自然没了义正言辞控诉对方的资格,哪怕在心里想想都没那个底气,只好抿了抿嘴,不动声色的转移的话题,“也来镇上买东西?就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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