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叶舒华越想越开心,都忘了自己还在餐桌上,旁若无人的号召叶大哥和叶二哥了,“我们下次试试烤鱼吧,我觉得味道应该不输于烤猪脚。”
  叶大哥和叶二哥正要响应小妹的号召,突然听到他们老娘的冷笑声:“你敢祸害家里的鱼,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王翠芬同志是位好母亲,但是也不能眼看着他们整天祸害家里的好东西,又怕叶小妹听不懂人话,所以语气要多阴狠有多阴狠。
  恐吓虽可耻但又效,兄妹三个一瞬间全噤声了,叶舒华也把刚冒出的头给摁了下去,乖乖的继续啃猪蹄。
  这一刻,宋清徽却又突然理解了王翠芬对叶小妹的无可奈何。
  别看叶小妹总是在作死边缘疯狂试探,可她还非常的能屈能伸,认怂认得毫不含糊,该搞的事也半点没少搞,这谁顶得住啊?
  宋清徽心想他要是叶婶,他也拿这没心没肺,还没脸没皮的小丫头毫无办法。
  回过神来,宋清徽又开始怀疑人生了,实在想不通他代入谁不好,为什么要代入叶婶的角色,上赶着当妈?
  在宋清徽的天马行空中,这顿饭到底吃完了,起身的时候,他甚至想不起自己一晚上都跟叶叔聊了些什么。
  看着叶队长还意犹未尽的挽留他,宋清徽颇感心虚,连忙告辞。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用手机码的,没办法晒霸王了,但是我知道你们的心意,么么哒。
  看在我这么拼命加更的份上,小伙伴们也要努力鸭
  晚安~
  ☆、第四十二章(两章合一 霸王票进前一万五名的加更)
  年猪杀完了,心心念念的烤猪蹄也吃过了, 叶舒华又一次被关在家里怜惜新学会的缝补技能。
  被她戳得不能再烂的破布头, 已经正式退休了, 王翠芬这次显得十分激进, 直接扔过来一件完好的上衣让她缝补, 叶舒华摸了摸, 觉得有点眼熟, 不由好奇问:“娘, 这件衣服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叶舒华还只是怀疑这衣服是她娘或是哪个嫂子的, 颜色样式有够大妈的。
  不想王翠芬同志翻了个白眼, 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回道:“何止见过, 你还穿过呢。”
  “这是我的衣服?”叶舒华傻眼了,难怪她觉得这么眼熟, 原来就是她刚来那会儿穿过的。
  叶舒华简直难以相信,因为她从小就是花枝招展的小公举, 好像是从五六岁开始的吧,小伙伴们还在玩泥巴, 她已经缠着奶奶要穿公主裙戴皇冠了,对美的执着让几个月才有空见她一次的妈妈都记住了, 在奶奶去世后, 她妈特意给她找了个心灵手巧的阿姨, 所以她依然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
  等到叶舒华在大学接触到化妆这门“邪术”后,就更加一发不可收了,她成了连出门倒垃圾都要化妆的那一类精致居居女孩, 越来越多的追捧和钦慕目光让叶舒华充满了偶像包袱,渐渐的,“在家可以抠脚,出门一定要无懈可击”就成了她的宗旨。
  叶舒华承认,她刚穿越那会儿确实对自己的形象有些疏忽,毕竟民以食为天,当时饭都吃不饱,满脑子都琢磨着如何多吃几口饭去了,一时没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也情有可原。
  但现在注意到了,叶舒华就无法接受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自己每天就穿着这些“大妈爆款”的衣服招摇过市的现实了——颜值再高也经不住这么造啊!
  叶小妹怀疑人生中。
  王翠芬把她这副见了鬼的样子尽收眼底,倒是不以为意的道:“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哪个敢把好好的衣服拿给你祸害?”
  叶舒华一开始还真有这个打算,问出衣服是谁的,然后以自己学艺不精为由把这个份工作推辞了,可这玩意儿竟然是她自己的,那之前准备好的话就全被堵住了。
  而且叶舒华现在已经不关心这个问题了,她嫌弃的看了看手里这让人一言难尽的短袖,实在忍不住道:“娘,这衣服也太丑了点吧,我明年能买新的吗?”
  王翠芬都快被她的异想天开逗笑了,“你还想要新衣裳?”
  正因为王翠芬不怒反笑,让叶舒华以为这事还有搞头,便不怕死的点了点头,“是挺想的……”
  事实上产生误会的,不单是傻呼呼的叶小妹,林红梅和宋秀秀的脸色也瞬间变得很难看。
  她们自然觉得小姑子的想法太过可笑,嫌弃现在的衣服丑就想做新衣裳,她以为自己是地主家的大小姐啊?在乡下,多少女人一辈子都穿不上两次新衣裳!
  像她们家不算太穷,父母也疼她们,定亲后舍得给她们买块布做两身衣裳,她们这才平生第一次穿上新衣裳离开娘家。但这个年月,有的是家里揭不开锅的,嫁人都没新衣裳做,找亲朋好友借身体面的衣裳穿着,结完婚再给人还回去,人家的日子不也好好过着吗?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例子,林红梅和宋秀秀对于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小姑子,便更多了几分不满。如果她们没猜错,小姑子这件衣裳都是近两年新做的,估计婆婆那会儿看家里娶媳妇嫁闺女,都要买布做衣裳,顺便也给小姑子做了一身,小姑子这么大的姑娘自己也不知道珍惜料子,才穿多久就磨破了!
  恐怕她也不是嫌衣服难看,这么好的衣裳谁嫌弃?小姑子肯定因为破了旧了,如今要打补丁了,这就不乐意,缠着她娘要新衣裳。
  林红梅和宋秀秀本以为婆婆会厉声训斥,她虽然偏疼小姑子,但也最是节俭持家的人,不可能纵容小闺女这臭毛病,没想到婆婆竟然还有些心情冲她笑,似乎并不生气的样子。
  妯娌俩这不就着急了!她们太清楚小姑子那张嘴多会哄人了,把严肃的公公和她们的男人都哄得服服帖帖,婆婆可是这丫头的亲娘,能不心疼自己的闺女吗?
  小姑子做梦归做梦,婆婆可不能由着她的性子胡来,给她做新衣裳,那她们的大宝二宝长大穿啥?林红梅和宋秀秀就要反驳,不想王翠芬比她们反应快多了,一秒变后妈脸地冲叶小妹道:“想也给我憋着。”
  王翠芬确实偏心,对于自家小妹异想天开的念头非但没生气,甚至还有些不合时宜的欣慰——她以为这丫头满脑子只有吃的,一点作为大姑娘的自觉都没有呢。如今还知道要好看的新衣裳,不错,脑子还没有彻底坏掉。
  心里没气,王翠芬现在变脸当然不是真冲着叶小妹来的,而是做给两个摆脸色的儿媳妇看的,顺便才向整天净知道做白日梦的小妹表明下态度,“新衣裳是别做梦了,你要是缝得好,明年也能穿得好看一点,如果缝不好……”
  说到这里,王翠芬故意停顿了一下。
  叶小妹果然仰着脸看她,王翠芬冷这时笑道:“那你就穿破烂吧。”
  那个比穿大妈爆款招摇过市还要可怕吧!
  叶舒华果然被威胁住了,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小心翼翼、全神贯注开始进行缝补。
  说起来,叶舒华都不知道她的衣服下摆,是什么时候被割破的。想想上辈子,她有一个专门的房间当衣帽间,毫无节制的买买买,导致衣柜很多穿两次就没机会重见天日了,而现在,衣服穿破了都不能换新的,缝缝补补又三年。
  这鲜血淋漓的对比,让她简直充满了委屈和心酸。
  然而更心酸的是,叶舒华发现她似乎有点被她娘洗脑成功了,这会儿竟然很有些“技能到用时方恨少”的心态,很希望自己是个刺绣高手,这样就能绣朵漂亮的花遮住缝补痕迹,而不是是横一条歪歪扭扭的丑蜈蚣在上面、让人一眼就看见。
  真是个可怕的想法——叶小妹意识到这里,很夸张的颤抖了一下,同时还不着痕迹的看了看她娘和两个嫂子,心想她才不要被洗脑成她们这样呢,不说她娘了,就看看大嫂的皮肤和气色,她上辈子的妈果然都可以当大嫂的姐姐了。
  叶舒华觉得她娘她嫂子这样“未老先衰”,都是管太多、操心操的,她可不能向她们学习,成了村姑她也要做最洋气的村花,老了都是美美的老仙女!
  “不好好干活,两只眼睛嘀哩咕噜转什么呢?”王翠芬像个尽职尽责的后妈,及时打断了叶舒华的心不在焉。
  叶舒华听话的收回视线,老实干活。
  没一会儿,院外响起了一个稍显陌生的声音,“小妹在家吗,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挖野荞?”
  还没听出这个声音是谁,叶舒华已经迫不及待从凳子上跳起来了,“要去的,等我一下呀。”
  王翠芬见状横了她一眼,但到底没反对,只是提醒道:“去换双旧鞋,把厨房的篮子拿上,既然要去挖野荞,动作就麻利点,多挖点回来,煮稀饭炒鸡蛋都好吃。”
  叶舒华以为所谓的野荞,就跟上辈子学校展开的“忆苦思甜”活动时,食堂给他们的野菜一样,味道又苦又粗,咽下去都费劲,所以对她娘嘴里的“好吃”就不抱希望了,但是能出去玩还是很期待的,依然很兴奋把缝到一半的衣服扔下,转身回屋换鞋找菜篮子。
  等叶小妹兴冲冲带着装备出来,向她发出邀请的“小伙伴”正在院子里跟王翠芬聊起来了,只听见这个笑起来很甜的圆脸姑娘笑着对王翠芬道:“小婶,奶奶说小妹整天不出门,也不知道在家玩什么,让我特意叫上她一起,免得在家人都坐懒了。”
  “秀红姐!”叶舒华很欢快的朝她们跑过去,看到人她就想起来了,叶大伯家的堂姐,比叶小妹大一岁,今年上半年结婚,前两天刚回娘家小住的。
  虽然叶小妹跟堂姐们不太熟悉,但是自家亲戚总比跟外人玩来得轻松放心,叶舒华心情更好了,注意力全放在堂姐身上,倒是把她的话忽略得一干二净。
  不过叶秀红这话也不是说给叶小妹一个人听的,小婶能听懂她的意思也不错。
  王翠芬同志这么聪明的人,当然听懂了,孩子他们奶奶这是服软了,向小妹示好呢。王翠芬一时间既得意又不屑,不屑是知道婆婆这么示好,是因为小妹得到了她爹的重视,这老太太对她们母女不待见了十几年,现在态度倒是变得快,还真是见风使舵。
  因为这一出,王翠芬更是坚定了远离婆婆的决定,和长了双势利眼的老太太较劲,还不如关起门过自己的日子呢。
  不过王翠芬跟叶大伯母关系还不错,早年叶大姐跟着奶奶生活,大伯母也没少关照过,王翠芬自然记这份好;加上大伯母跟叶奶奶一个屋檐下,经常起摩擦,妯娌两正好凑一起吐槽吐槽婆婆,都觉得挺自在,感情也就很不错了。
  所以王翠芬对于叶奶奶彻底冷了心,却没有就此冷落叶秀红,依然很热情招呼着侄女,还拉着她嘱咐晚上和小妹一起来吃饭。
  叶秀红当然是婉拒了小婶的热情,拉着叶舒华逃也似的离开叶家院子。
  下午三点多,阳光灿烂却不刺眼,叶秀红主动挽着叶舒华,姐妹俩亲亲热热的朝村口走去。
  叶秀红是新嫁娘,大概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婆家待过,才知道娘家的日子有多自在,以至于难得回趟娘家,看处处都顺眼了,连带着印象中娇气不讨喜的小堂妹,也变得可爱又漂亮、让她忍不住想亲近亲近了。
  想到叶小妹以前的性子,叶秀红便有些好奇的问:“小妹,我这次回来,听到我娘她们说你现在长大了变文静了,也不出来串门儿了,整天在家干什么呢?”
  好似队里人人都这么说,以前的叶小妹究竟是有多爱串门?叶舒华就很郁闷,“我也想出去玩,可是每天洗衣做饭,还要带大宝,哪来的功夫去串门?”
  “现在农闲,小婶她们都在家,应该不用你做饭带孩子了吧?”
  “那倒不用。”叶舒华都快自闭了,“所以我娘现在天天盯着我缝衣服。”
  因为叶舒华没说她最开始连针线都不会拿,叶秀红就以为就跟她嫁人前的“集中训练”一样,确实很繁琐,但还是被叶小妹夸张的表情都得“噗嗤”一笑,笑完才安慰道:“女孩子嘛,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叶舒华“嗯嗯”点头,不太想继续这类沉重的话题,便主动打听起来:“秀红姐怎么回来了?准备在家住多久?”
  叶秀红摸了摸肚子,笑道:“我娘说队里杀了年猪,让我回来吃肉的。反正也没什么活儿,年前我就一直在娘家了。”
  大伯母这么说只是个借口接闺女回家养胎。
  这是叶秀红怀的第二胎,第一个因为小两口没经验,刚发现怀上时就流掉了,大伯母便不那么信任亲家母了,趁着农闲时节,干脆把已经满三个月的闺女接回来亲自照顾。
  叶秀红可不是真回娘家来吃肉的,就算大伯母舍得好东西,几个哥哥嫂子也不答应,嫁出去的小姑子回娘家吃他们住他们的,还要吃金贵的猪肉,这么大脸吗?
  叶大伯家的猪肉,其实也跟叶舒华家一样,当天就处理好挂起来腌制了,叶秀红也就吃了点猪大肠油渣之类的“肉”。
  不过哪怕是回娘家吃糠咽菜,她都更愿意在娘家待着,至少心里舒坦自在,所以回答叶舒华的好奇时,叶秀红脸上便带着全然幸福的笑容。叶舒华自然信以为真了,眼神刷的一亮,她突然想起王翠芬同志上次跟她抱怨叶大姐老不回娘家的事了。
  大伯母真是机智——只要有肉吃,不怕嫁出去的闺女不爱回娘家。
  叶舒华决定回家也要跟她娘分享这个操作。
  可惜她们知道的晚了点,猪肉都已经被腌起来了,叶大姐近期恐怕没这个口福。不过大哥他们说了,从最近一直到过年,队长父亲会组织青壮年进山打野味,他们生产队人手够足,运气好说不定能扛两头野猪回来分,就算运气实在太差,也还是能抓些野鸡野兔回来打牙祭了。
  叶舒华琢磨了一下,这个很有搞头,因为由队长父亲带头,大哥二哥又是人高马大的汉子,达到的猎物肯定先由着他们家挑。
  想想上辈子都难得吃的野味,才吃完烤猪蹄不久的叶舒华都忍不住咽口水了,她就不信到时候把消息带给叶大姐,对方能扛得住诱惑坚持不回来!
  叶舒华这一次这么积极,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真的是其次,主要还是希望她娘能够高兴一点。
  说得现实一点,穿越到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如果没有她娘近乎纵容的关心和宠爱,叶舒华的日子绝对没有这么轻松,还有功夫满脑子想如何骗吃骗喝?恐怕每天饿着肚子做忙不完的事才是这个年代的正确打开方式。
  从感性的角度,叶舒华从小到大从父母那里缺失的温暖和关爱,王翠芬都一次性给足了,话不多却默默对她好的队长父亲和三个妹控式的傻哥哥,那就是买一送一,意外的惊喜。
  现在的叶舒华有这么多人宠爱着,当然已经不缺爱了,她不再烦恼别的小朋友都有的东西为什么她没有,于是唯一的烦恼就变成了今天能不能吃上肉。
  真特么人间真实_(:3j∠)_
  总之,王翠芬、队长父亲和傻哥哥们对她好,叶舒华不是没心没肺的人,有机会也会想回报他们,只不过她现在一穷二白,大部分时候只能当被投喂的那一个。
  堂姐妹热聊间,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小妹?”
  叶舒华停下脚步回头,就看到顶着一头阳光冲她微笑的宋大哥,真是赏心悦目啊,叶小妹难得露出了花痴的笑容:“宋大哥,你怎么在这儿?”
  大概是看到她们有两个人,不用特意避嫌了,宋清徽才继续上前,在距离她们一步之外停下,刚好和叶舒华面对面,温和的打招呼,“你们这是去哪?”
  “我跟秀红姐去挖野荞。”叶舒华自然的发出邀请,“宋大哥要一起吗?”
  宋清徽还没说话,叶秀红忍不住捅了捅傻呼呼的小堂妹,提醒道:“小妹。”
  挖野菜这种活儿自然没有让男人去的道理,哪怕宋知青还没成家,也不用他亲自去挖野菜,他们那些知青听说一起吃的,女知青负责做饭,男同志就负责挑水劈柴这些体力活,所以挖野荞当然也是女知青去挖的。
  叶舒华脑子里就没这根筋,毕竟她在二十一世纪生活过,让男人挖野菜算什么,男人还得洗衣做饭伺候女朋友呢,多新鲜啊!理所当然没听懂堂姐的暗示,于是宋清徽只能看着叶小妹茫然的眼神解释道:“我还有点事,就不跟你们去了。”
  这下叶小妹终于懂了,自认为善解人意、在别人眼里却是迫不及待的挥手道:“那宋大哥去忙吧,我们也要走了~”
  叶秀红听了都想叹气,小叔小婶都是大家都夸的聪明人,怎么就把堂妹养得这么傻,没半点心眼。她之前看小妹和宋知青热络的样子,还以为他们有什么情况呢,当然她现在看懂了,宋知青在队里其他姑娘和女知青眼里是不可多得金龟婿,在小妹眼里就是个熟人而已,她根本没那么多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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