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叶军华当然半个字都不信,他已经从放声笑转为了低调矜持的闷笑,冷不丁对上小妹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眸,笑容便僵在了嘴边,一时间陷入了左右为难,但最后,习惯了在无伤大雅的时候顺着妹妹的好哥哥本能的点了头,“信吧。”
  叶小妹并不介意他这模棱两可的语气,得到想要的答案就心满意足了,她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总结道:“三哥果然跟我最好。”
  说话间,视线还频频向王翠芬看过去。小脸上写满了神气。
  王翠芬却只是云淡风轻的移开视线,并没有继续抬杠。
  当母亲的总不会把孩子想得太无药可救,在王翠芬心里,小妹这么高兴固然是为了老三回来她能有肉吃,但肯定也有看到她哥的开心,所以有这份心就行了,嘴不嘴馋的无伤大雅。
  叶军华也是这样想的,母子俩对叶小妹的缺点不是一般的包容。
  所以在他们的纵容下,叶小妹晚上确实吃到了香喷喷的野猪肉。
  两只成年野猪,加起来三四百近,叶家三个主力直接分到了七斤重的猪肉,父子三个天没黑就带着丰厚的战利品回家,全家人都高兴极了。但是王翠芬依然保持着她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再高兴也么有手抖,稳稳地切下了一块两斤重的猪肉晚上烧,剩下的当然是存放起来等过年了。
  野猪肉带皮一起红烧,叶小妹就站在灶边名为学习实则垂涎三尺,这做法比她娘的“祖传红烧肉”少了一半的调料,出锅时那扑面而来的肉香竟然一点都不输给浓油赤酱的红烧肉。
  两斤肉要喂近十张嘴,是有点不够分,但叶舒华却吃得一本满足,因为她开饭的时候,又信誓旦旦的说这是第一次吃野猪肉,善心大发的队长父亲也附和说去年运气不好、队里没猎到野猪,然后就把他碗里的野猪皮撕下来夹给她。
  叶舒华刚开始是拒绝的,放着香喷喷的肉不吃,光吃猪皮,她有病啊。
  但是尝了一口野猪皮后,叶小妹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真香。
  野猪的精华大概都在猪皮上了,肥而不腻、香溢满口,肉反而有点柴,远不如猪皮给人惊艳。
  尝过区别后,叶小妹被父爱如山感动到泪汪汪,后面还有更让她感动的,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大哥二哥三哥排着队把各自的野猪皮都让给了她,然后叶小妹就吃得满嘴流油了。
  大概是时来运转了,吃完饭,叶舒华的好运竟然还没有结束,叶三哥突然问她明天想不想进玩。
  “玩?”叶舒华闻言只是撇嘴,觉得三哥比她还会做梦,家里有矿啊,没事还想进城玩。
  现阶段她想要满足吃和穿的要求,就已经很艰难了,玩乐啥的还是往后排排吧,等她实现了温饱再说。
  叶军华大概是没想到小妹也有这么识时务的时候,故作失望的摇头:“看来小妹是不想去了,那就不去吧。”
  叶小妹忍不住吐槽出声:“说的好像我想去,你就能带我去一样。”
  叶三哥一本正经:“你想去当然能去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可是你说了不算。”因为从来没把这话当真过,叶小妹才能从始至终淡定到底。
  “那谁说了算?”
  叶小妹没有回答,眼神却不住的往王翠芬身上瞟,答案不言而喻。
  叶军华笑道:“你是说娘不会同意?”
  叶舒华很有自知之明的点头:“娘肯定不会让你带着我胡闹的。”
  王翠芬故意板起的脸色也绷不住了,笑道:“你还知道自己整天胡闹?”
  叶舒华又不接话了,她只是学她娘的口吻,可不接受自己真在胡闹的说法。
  叶军华却乐呵呵笑道:“那是平时罢了,明天我们去县里,娘一定不会阻止。”
  “为什么啊?”看三哥信誓旦旦的模样,叶小妹也有点半信半疑了,还在傻呼呼的瞎猜,“是因为要过年了,娘就变得好说话了吗?”
  叶军华很有兴致的逗傻妹妹玩,急性子的叶大哥听到这里实在忍不住了,插话道:“小妹你忘了,明天你生辰啊,只要家里有条件,每年生辰都会让你去城里玩一天的。”
  叶舒华夸张地张大了嘴巴,她想了无数个可能,确实没想到这个可能,叶小妹竟然是年底的生日!。
  仔细想想她上辈子好像也是腊月出生的,只是他们那会儿都流行过阳历,她身份证也是阳历,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一下,二月五号,腊月二十五,搞不好她跟叶小妹是同月同日生。
  这真是太有缘了吧。叶舒华震惊了好半响,她的神情落在众人眼里,就是过日子过得连自己哪天生日都忘了,王翠芬拍了拍她的头,哭笑不得道:“生辰都能忘,小脑瓜子整天都在想什么。”
  想好吃的啊。叶小妹很想这么回答,但现在这不是重点,她一脸好奇的仰头问:“娘,我过完生日就成年了吧?”
  “算虚岁都十九了。”
  叶小妹满意的点头,终于成年了,离嫁去城里又近了一步,但是刚松了口气,就听她娘说,“不过公家不算虚岁,按他们的算法,你今天才十七。”
  “十……十七?”叶小妹吓得语无伦次,盼星星盼月亮的熬了大半年,她竟然还是那个连结婚证都领不到的小萝莉。
  这个年代的时间过得也太慢了吧!
  叶军华仿佛看出了她的捉急,笑道:“那不是正好吗,小妹还可以在家多待两年。”
  说完又她明天还想不想去城里。
  “去,当然要去!”叶小妹回应得斩钉截铁,既然她娘都不反对了,傻子才不去呢!
  然后第二天天没亮,叶小妹就被她娘从床上挖起来了。
  没有车,进城全靠双腿,双岗大队还算很得天独厚,去镇上不到半个小时的脚程,去城里也不超过半天,称得上“交通便利”,光是这个优点,双岗大队的男青年就永远不缺媳妇,许多偏远村落的姑娘削尖了脑袋都想“往外嫁”。
  叶军华昨天就是在单位食堂吃完午饭才启程的,天没黑就赶到了家,所以叶小妹和她哥去城里玩,只要起得够早,当天去当天回绝对没问题。
  叶舒华迷迷糊糊的从床上起来,也不需要如何打扮,梳个头发洗把脸,揣着干粮就可以出门了,她今天甚至都没有心情鼓捣什么造型,因为睡觉前就打算好了,趁着进城的机会,把头发卖出高价,换个新发型,然后揣着“巨款”去购物——她娘让她去城里玩,可没有给她钱让她买买买的意思,这点逼数她还是有的。
  既然都要卖头发了,辫子再精致也没啥意义,叶小妹就随意了。而她的随便也没有引起王翠芬的怀疑,因为王翠芬觉得小妹是为了节省时间、能够在城里多玩一会儿,所以她把兄妹俩送到村口时还特意叮嘱了一句,“小妹要是走不动,就在路边歇一歇,现在还早呢,你们能在城里待足半天,不用着急。”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叶小妹最近越来越娇气,去镇上买点东西回来、都大惊小怪的囔囔腿断了腿要断了,王翠芬嘴上说懒得管她,心里其实挺不放心的,生怕这丫头从县里回来要累去半条命,所以昨晚她还私下跟孩子他爹商量了,今天兄妹俩要是天黑还没到家,孩子他爹就开队里的拖拉机去镇上接人,大不了他们自己出油钱。孩子他爹也答应了。
  不过这话王翠芬只私下告诉小儿子,就怕小妹知道他们的打算更加娇气、本来能走的都不愿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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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章(收藏破三万的加更)
  王翠芬担心纯属多余, 叶小妹已经时来运转,现在人品可好了, 跟叶三哥一起走在去县里的半路上,都能被好心的货车司机停下来问要不要带他们一程。
  这个年代的人们果然很淳朴又热情啊。叶小妹乐得眼睛都笑弯了, 然后一脸期待的看着三哥。
  她也不想这么怂怂的, 但是出发的时候她娘板着脸下了命令, 出门不许任性、不许胡来, 事事都要听三哥的安排, 如果三哥回来说她在城里有点不听话,那这辈子都别想再进城玩了。
  毫无疑问, 王翠芬同志的威胁依然很管用,为了以后还能有机会进城玩耍,她不介意当个乖宝宝。
  叶小妹看过去的时候, 叶军华刚好也转头看了看自家的傻妹妹。
  他们这个年代的人们淳朴不淳朴,叶军华不清楚,但他从在县里上高中起到参加工作,这条路已经走了有四年之久,这还是他第一次遇上如此热心肠的司机,对方究竟是冲谁而来那就不言而喻了。
  不过叶三哥也是艺高人胆大,看看满脸只有期待兴奋而不见半分羞涩的傻妹妹,又热情的打听了司机是哪里人,便满脸笑容的谢过师傅,他已经决定要搭便车了。
  副驾只有一个位置,不过亲兄妹也不用避嫌, 叶小妹很幸福的和三哥挤在小小的座位里,她甚至还占据了靠窗的位置,在叶三哥跟司机师傅聊得热络时,她就支着脸看着窗外的风景,终于找回了上辈子当富二代的那种惬意。
  有车坐,进城的时间也无限缩短了,热心师傅把他们放在路边的时候都没到九点,正是大家吃早饭的时间,叶军华也不白坐人家的车,年轻的司机脸皮薄、坚决不肯收他们的钱,他就把王翠芬给他们兄妹准备的干粮——几个红薯和两颗煮鸡蛋全送给师傅吃了。
  不等师傅拒绝,叶军华又立刻拉着傻妹妹下车,兴致勃勃的道:“走,我带你去厂里食堂吃早饭。”
  叶舒华对于叶三哥把早饭都送给司机当谢礼的行为也乐见其成,因为她期待着到了城里可以吃好多好吃的,所以听到三哥只想带她去食堂,就有点消极了,“你们食堂有什么好吃的吗?”
  叶军华摸了摸口袋里的饭票,意气风发的道:“有,快过年了,食堂有肉包子供应,”
  这个就很棒棒了啊,叶舒华眼睛又亮了,反过来拉着她哥往前走,急吼吼的样子:“那我们快点去,别卖光了。”
  叶三哥慢悠悠的迈开步子,“你知道厂里在哪边吗?”
  叶舒华脚步一顿,叶小妹的记忆里压根没这回事啊,两眼抹黑的她只能又回到叶三哥身后、跟着他走了。
  然后纺织厂还在轮班的职工吃完饭离开食堂时,就看到他们厂的实习工小叶带着个又文静又听话的小姑娘远远走过来。小姑娘长得标致极了,眉眼跟小叶还有几分相似之处,多半是兄妹。
  漂亮又文静的小姑娘谁不喜欢的呢?老职工们便热情十足的跟兄妹俩打招呼,还夸小叶的父母好福气、生的儿女个个都这么出息伶俐。
  乖巧文静的叶小妹不但收获了口头的赞美,食堂大爷都特意给了她一勺满满的白粥。一铁勺下来,把叶三哥的饭盒都填满了。
  这才是正宗无添加的白米粥啊。叶小妹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甜甜的道:“谢谢大爷。”
  可能是她笑得太讨喜了,大爷又弯腰给她放了一勺配粥吃的小菜,这前所未有的大方,让一旁的叶军华看得目瞪口呆。
  但他更意外的不是出了名精打细算的食堂大爷今天如此关照小妹,而是他家让人不放心的傻妹妹出了家门竟然十分如鱼得水,一路上受到了男女老少的关照。
  这个发现让叶军华不得不重新审视他家傻小妹,到底是真傻还是扮猪吃老虎?
  叶小妹刚好端着满满的粥谢别了食堂大爷,一脸兴奋的朝他走来,“三哥,有白米粥,还有萝卜干,闻着好香啊!”
  好吧,这还是他家的傻小妹。
  叶军华得出了结论,仰头冲食堂大爷笑道:“刘大爷,我们家小妹刚才麻烦你了。”
  食堂刘大爷赔了粥还贡献了自己的宝贝小菜,竟一点都不觉心疼,一脸惬意地眯着眼睛的摆手,“小叶,这是你妹妹?第一次来厂里,好好带她玩玩吧。”
  不用刘大爷特意关照,叶军华本来就是专程带叶小妹来玩耍的,吃了早饭顺便认认门,兄妹俩便又离开纺织厂了,叶三哥很民主的问:“小妹,你想先去哪儿,公园还是百货商场?”
  如果他们是徒步进城,就完全不需要烦恼了,因为压根没时间逛公园,进了城直奔百货商场。现在两个地方就都可以去玩一玩了。
  不过叶军华询问归询问,心里还是比较有底,他们家小妹首选肯定是百货商场——是个姑娘都会做同样的选择。
  没想到的是叶小妹这次有自己的想法,冷不丁问:“三哥,你知道哪里收头发的价格最公正吗?”
  “收头发?”叶军华十分意外,也本能的想要拒绝,“好端端的你想去卖头发?”
  叶舒华摸着自己长辫子点头,一脸郁闷:“我头发太长了,每次洗起来特别费劲,多抹点香皂洗得干净点,娘和嫂子她们还要说我浪费东西,干脆卖了算了,以后就不用浪费家里的香皂了。”
  其实叶家的香皂是叶军华买回去的,他只是实习工依然也有工业券,偶尔能给家里带点农村人用不到“奢侈品”,所以听到叶小妹的抱怨,他第一反应就是:“等过完年发了票,三哥单独给你买块香皂,以后你自己用自己的,用多少都没人说你,头发就别剪了。”
  可惜叶小妹态度坚决,“那也不行啊,我头发又多又长,要出大太阳才敢洗头,吃完中饭就得洗,晒一下午,到天黑估计才能干。”
  “这个……”有钱有票的叶三哥也无能为力了,甚至不是小妹今天抱怨,他都不知道她洗个头要费这么大劲,毕竟他每年在家里待的时间不长、要做的事却不少,实在没那个功夫关注小妹洗头的问题。
  叶小妹见他态度缓和了,语气也变得欢快起来,笑眯眯地说:“早晚都是要剪的,陈芳嫂子说城里收头发价钱高,我的说不定能卖三四块钱,那多划算啊。”
  叶军华摸了摸鼻子,他也没想到卖头发这么赚钱,只好换了个角度问:“家里有吃有喝,你要这么多钱做什么?”
  “买衣服、啊不,买布做新衣裳啊。”叶小妹理直气壮,“娘都答应我了,我要是卖了头发,她就帮我问你借布票,三哥,你不会舍不得吧?”
  眼看着火要烧到自己身上了,叶军华忙摇头表态:“我的布票又没什么用,本来就给了娘,她说给谁就谁,我有什么舍不得的。”
  叶小妹放心了,主动挽着他的手感动道:“你果然是我的好哥哥!”
  “好哥哥”叶军华却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却又一时想不到是为什么。
  主要还是因为叶军华在老家待的时间不长,他们那儿是有没嫁人的姑娘除非家里穷得过不下去、都不应该卖头发,否则没几个男人瞧得上之类的说法。可叶军华却没怎么听过。
  而他本人也是比较有想法和主见的男人,他要找媳妇,当然不会看对方剪短发就彻底否定这个人,如果这位女同志各方面都和他聊得上来,那他应该是学会欣赏她的短发、而不是直接否定人家。
  叶军华都这么换位思考了,当然想不到关于“小妹要剪短发”的违和感在哪里,于是只能最后确认一遍,“你要剪头发的事跟娘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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