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所以在没有见到女儿之前,他才会如此焦躁不安。
  “安娜。”他朝女巫眨了眨眼睛,后者点点头,面对绕过自己试图拉走娜娜瓦的提古,伸出右手。火焰从掌心喷涌而出,贴着他的头顶蹿过。
  提古瞪大了眼睛,慌张后退几步,娜娜瓦也惊慌地抱住了安娜的手臂,“安娜姐姐,不要!”
  “殿下,这是——!”
  “如你所见,她也是一名女巫,跟你的女儿一样,”罗兰摊开手道,“娜娜瓦能自由出入城堡的原因也并非像你想的那样,现在我们能好好谈谈了?”
  提古这时才像从梦中惊醒般,“啊”了两声,“殿下,我……”
  “坐下来说,”罗兰指了指桌子,“先喝杯茶。”
  果然如此,他心里叹了口气,我的名声就如此差劲,差到连小孩子都不放过吗。对方一开始那番无礼表现罗兰现在已经完全明白了,一个关心女儿的父亲,看到女儿跑进领主的城堡,而守门的卫兵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这意味着啥?
  如果当事人是自己,只怕空手拆城堡的心都有了。
  至于后面一直否认女儿是女巫,意图就更明显不过了——提古担心王子用“娜娜瓦已经堕落,需要被净化”的说辞要挟他,而他本人,则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宝贝女儿是不是女巫。
  提古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一屁股坐下,端起茶杯咕隆一口喝干,抹了抹嘴巴,神情有些尴尬,“抱歉,是我失礼了。请问您是何时知道我女儿成为了呃……女巫的?”
  “入冬之前。第一个发现她觉醒的并不是我,而是她的老师卡尔·梵伯特。由于和安娜是朋友的关系,他将娜娜瓦寄托给我,希望我能给予她保护,”罗兰细细解释道,“而这一个半月里,她有空就会来城堡练习她的能力。顺便一提,你女儿的能力是治愈。”
  “是这样吗……”提古挠挠脑袋,“我说那只猫怎么就突然能跑能跳了。”
  “猫?”
  “咳咳,其实也没什么。我回家时看到这孩子正抱着一只被马车撞到的猫坐在门口,我还打算从背后过去吓她一下,没想到她看到我就跑了,那只猫也一样,明明被撞断了腿来着,”他望了娜娜瓦和安娜一眼,“你们是朋友?”
  安娜还没表态,娜娜瓦的头已经飞快点了起来。
  提古的表情柔和了几分。
  罗兰见状问道:“你看起来并不认为女巫是被魔鬼引诱的邪恶者。”
  “我的女儿当然不是什么邪恶者!”他斩钉截铁地道,“不管她变成了什么,这点毫无疑问!”
  简直和安娜的父亲判若两人,罗兰不禁感慨,他现在有些理解为什么娜娜瓦总是无忧无虑,脸上常挂着笑容了。这样的家庭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如同温暖的摇篮。
  “我也不这么认为,派恩先生,”王子直截了当地说,“你女儿的能力对于伤者来说意义非凡。我希望她能留在边陲镇,协助我一起对抗邪魔之月。”
  提古犹豫了下,“殿下,请恕我拒绝,当邪魔之月降临,这里将变得十分危险,我不能把她留在小镇。”
  提古·派恩的分封领地不属于边陲镇所辖区域,因此哪怕自己是王子,也无法直接命令他。不过只要愿意坐下来谈,罗兰想,就不怕说服不了他。
  第三十七章 家族史
  “危险是相对的,派恩先生,而且危险也意味着机遇,”四王子脑中翻阅着大臣助理搜集来的相关资料,“听说你的爵位继承自你的父亲?他曾是一名骑士,后来因为作战有功,被授予了男爵爵位和封地。”
  “正是如此。”提古点头说。
  “那场战斗,是一场为无辜者挺身而出的荣誉之战,时间也是在邪魔之月。一小部分邪兽意外地通过赤水河穿越了要塞防线,进入西境腹地。当时你的父亲正在该地巡逻,遇到残余邪兽时,他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选择先行避让,通知援军后再进行围剿。因为他身后就是毫不设防的城镇——尽管那座城镇和他毫无关系,”罗兰一边陈述,一边注意对方的神情,“后来的事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的父亲召集起城镇的民兵,带着自己的侍从,正面与邪兽作战并获得了胜利。”
  “是的,”他语气有些激动起来,显然对这段家族史充满向往,“其中一只体形巨大,像鹿又像牛,或者说是两者揉捏在一起的怪物。它的腿比我父亲躯干都要粗,奔跑起来地面都在颤抖。如果是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击败这样的怪物。”
  “但他却做到了。我的父亲站在一条浅沟附近,将暴怒的巨兽引诱过来。趁它加速冲撞的瞬间,他卧倒在浅沟中,支起宽刃剑,剑柄斜撑在沟底一块石头上。那头看似无可匹敌的蠢货就这么径直撞在了剑尖上,整个肚子被划开了条口子,流出来的肠子和黑血都快把我父亲淹没了。我家壁炉上至今还挂着那次战斗的战利品,一根巨大的邪兽角。”
  罗兰喝了口茶,不紧不慢地说:“值得钦佩的战斗。他遵循了骑士的信仰,怜悯和英勇。后来给予他爵位和封地的是乔伊·科尔,当时还是长歌要塞的一名伯爵,二十五年前被我父亲温布顿三世晋升为公爵,兼任南疆守护,所辖领地遍及整个南境。遗憾的是,靠山独立出去后,仍留在要塞以东的老佩恩便成了要塞公爵眼中的刺。”
  “殿下您倒是知道得很清楚,”提古有些无奈地吐了口气,“要塞公爵和乔伊大人一直就不合,乔伊·科尔也不是要塞公爵分封的伯爵,他的血脉可追溯至王室分支,无论是家族还是血统,都不比莱恩大人差。”
  这就是政治,罗兰心道,温布顿三世所玩弄的制衡把戏。
  为了弄明白这段错综复杂的关系,他可是把大臣助理叫来给自己讲解了一整天。
  贵族间的分封和管辖是极为混乱的,理论上来说,上级贵族有权对领地内下级贵族发布命令,实际操作起来却复杂得多,乔伊·科尔和莱恩公爵就是例子。作为国王直接分封的伯爵,领地虽然在西境,却有着不下于莱恩公爵的威望和声势。
  当乔伊成为南境公爵后,自然也会有新的钉子被安排进他的领地,这是灰堡王室维持执政稳定的惯用手段。
  “所以当你继承这块领地后,商贸和农产都日渐凋零,家业也一日不如一日,”罗兰缓缓说,“现在,有一个新的机会摆在你面前。”
  “新的……机会?”
  “想必你听说过两年前的饥荒,要塞以交易矿石不足为由,扣发了下一个月的食物。而今年,我们面临同样的困境。北坡矿洞的意外坍塌让边陲镇人民无路可退,我们必须在新建的城墙后挡住邪兽。这场战斗可能不会一帆风顺,不过正如我之前所说的,危险同时意味着机会。”
  “……”提古已经明白了王子的意思,他皱着眉头,没有立刻回答。
  “说起来,你并不像一名通常意义上的贵族,”罗兰笑了笑,“没有人会穿成这样外出,而且你的手上,都是硬皮茧子。派恩先生,你并没有放下你父亲的传承吧?身为骑士所擅长的战斗技巧。”
  他当然没有放下,罗兰想,否则就不会整天往迷藏森林里跑了。根据巴罗夫提供的情报,他在边陲镇的这段日子里,一周至少有三天花在迷藏森林里。而且每次前往都是装备齐全,由于养不起侍从,他就直接从镇里雇佣猎户做帮手。有的人天性喜好战斗,提古·派恩显然就是这样的人。
  “如果你愿意留在边陲镇,我可以给你机会,让你重拾你父亲的荣光,像他那样,靠剑和勇气去获取荣誉。功绩出色的话,我将在边陲镇东边划出一块土地用于赏赐你,一块适合子爵身份的土地。”
  这种情况虽然不多见,但承诺是有效的。作为已经成年的王子,法理上他可以册封子爵、男爵及骑士,只不过很少会对别人家的手下封赏罢了。一来是挖墙脚有失贵族风度,二来是万一对方拒绝就比较尴尬了。可罗兰不在乎风度,他只想要娜娜瓦这个移动治疗站,至于拒绝他也不太担心,乔伊成为南境守护后没顺手把他父亲携过去,就证明前者已经放弃了派恩家。
  提古终于松了口,“那……殿下,我能否将娜娜瓦送回长歌要塞?从未有人在这里抵挡过邪兽,万一失败的话,我不希望我的女儿葬身于此。”
  “我一开始就告诉过你,派恩先生,危险是相对的。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娜娜瓦在长歌要塞被人发现是女巫,会有什么后果?那里可不像边陲镇,教会已在城中扎根已久,到处都有他们的信徒和眼线。一旦暴露,就算我也救不了她。”
  罗兰停顿片刻,补充道:“边陲镇不会失守,当邪魔之月来临,我会在城墙上与领民并肩战斗。我们的对手不过是一群变异了的野兽,不是刀枪不入的魔鬼。你的父亲曾在毫无遮掩的空地上击败了它们,更何况我们还有道难以逾越的城墙。如果……我是说,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我会让娜娜瓦先行离开,”他顿了顿,“还有安娜。我会在码头留下一艘小船,我承诺,她们将会安然无恙。”
  “既然如此……我相信您,殿下,”提古·佩恩站起身,单膝着地,挺胸收腹,向王子致以标准的骑士礼,“我愿意为您而战。”
  ……
  当提古和娜娜瓦离开后,安娜给了罗兰一个白眼。
  “你在做梦吗?”她说,“我哪儿也不去。”
  第三十八章 热兵器时代
  铁斧知道自己被监管起来了。
  那天参与试爆的猎户都被集中迁进了城堡附近的一栋两层小楼里。透过窗户向外望去,能看到一圈石砌围墙,出入口有卫兵把守。
  他对此丝毫不以为意,甚至觉得殿下只派出两名亲卫充当看守,实在有失谨慎。
  直到现在铁斧脑中仍留着那天试爆时的轰鸣——从来没有武器可以给他带来如此强烈的震撼。在极南之地,他见过地底喷发的橙火,可以持续燃烧数十年;也在无尽海角见过遮天蔽日的狂风和巨浪……然而天威不可测,那都是大地之母或海神的意志,是神明用于惩戒万物生灵的铁鞭。
  可王子殿下却以个人之力,窃取了三神的权柄,获得了天罚般的力量——尽管与真正的天父雷霆相比还相差甚远,但那已不是人力所能达到的境界。
  如果在铁砂城,参与者还有用处的话,一般会被割掉舌头。当然这不是最保险的做法,只有死人才会永守秘密。至于外族人?他们看一眼都是亵渎,永远不可能有外族人加入到莫金族的核心阶层来。
  王子知道他有一半异族血统,依然允许他亲眼目睹天罚之火,还打算让他来负责组建猎户队。这种信任使得铁斧心中热血翻涌。
  在铁砂城,他经历过无数次背叛和陷害,逃到灰堡南境,沙民和大陆之民各占一半的血统亦让他受尽歧视,最终他心灰意冷地来到边陲镇,打算依靠打猎度过余生,没想到却在这里受到了王子殿下的青睐。
  他毫不怀疑,凭借这种新武器,赢得争王令的必然是罗兰·温布顿殿下。
  想到能有为未来国王效命的机会,铁斧心中便激动不已。
  “所有人,楼下集合!”
  铁斧听到声音,探头望去,发现来人是四王子的首席骑士,卡特·兰尼斯。
  他第一时间整理好着装,快步下楼,走到卡特面前立正站好。民兵队的训练他也参加过,知道殿下喜好纪律严明,整齐划一的部队。其他猎户则慢了许多,六个人花了约半刻钟才排好队伍。
  “老地方,跟我走吧。”卡特倒不怎么在意,带着一伙人出了门,直奔城墙外。
  依然是上次试爆的地点,只是这回没再拉起警戒线。
  现场除了罗兰外,还有四名骑士——他们都是卡特的手下。铁斧注意到,王子殿下边摆弄着手中一根造型奇特的金属长棍,边跟骑士讲解着什么。
  见到铁斧一行人,罗兰迎上前来,“怎么样,新的地方住得还习惯吗?”
  “多谢殿下关心。”众人躬身行礼,纷纷表示新居所十分舒适。
  事实上新搬的住所要比之前的老房子好上很多,铁斧想,至少不会漏风漏雨,屋顶也不是透光的稻草铺盖而成,而是整整齐齐的瓦片。
  “这样就好,”罗兰点点头,“目前的安排是出于安全考虑,待到邪魔之月结束,你们就能搬回去住了。另外,第一个月的薪金我已发放到你们家人手中,同时每周末你们也能和他们见上一次面。当然,是在卫兵的陪同下。”
  “感谢您的仁慈,殿下。”猎户们兴高采烈地说道。
  这倒真让铁斧有些意外了,抛开沙民的铁律不说,就连灰堡军队的管理也不应如此松懈。难道说,这是因为殿下个人的宽容?他隐隐有些担心,想要争夺王位,就必须冷酷无情——这一点,他在铁砂城看得太多太多。
  不过当四王子说接下来要测试一款基于火药开发的新武器时,铁斧立刻把这些担忧抛到了脑后。他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王子将两根异形铁棍拿到众人面前。
  “这玩意叫‘火枪’,”罗兰说,“接下来,我告诉你们该如何使用它。”
  ……
  铁斧只用了半个时辰便完全摸熟了新武器的用法。
  将能引来天罚之火的黑色粉末——也就是火药倒入枪管,塞入一颗铅丸,用通条直捅到底,再于后部药池处倒入火药,瞄准目标,扣动扳机。
  虽然他认为自己对杀戮一向有天分,无论剑、刀、锤、斧、矛都能熟练使用,但那也是经过了长年累月的训练和实战才掌握的技巧。半个时辰内掌握一件武器,这个速度恐怕只有手弩可以与之相比。
  另一把火枪则交到了卡特手中。
  首席骑士对这款新奇的武器同样充满兴趣,拿起来便不愿放下。
  模拟操作几轮后,罗兰便让两人实弹试射看看效果。靶子早已准备好,一件用木棍撑起来的半身板甲,被另两名骑士立在三十尺(约10米)左右的距离上。
  铁斧和卡特按王子口述的射击方法,举平瞄准,扣下扳机。
  第一次开火时的巨响让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铁斧也不例外,但很快众人的脸上便只剩下惊讶。
  作为靶子的半身板甲上,出现了一个小孔。铅丸干净利落地穿透了板甲前胸最厚的部位。
  射击之前,铁斧曾仔细观察过这件铠甲,它显然不是什么手工作坊打造出来的低劣货,领口处锻锤和铁砧的标记证明这是一件来自灰堡铁匠会的制式盔甲,前缘最厚处约半指,足以在近距离抵御手弩的直射。想要对付这种铁罐头,重型弩弓、战锤或长戟才是明智的选择。
  如此比较下来,同样易于操作的火枪至少在威力上,远远胜过手弩。而它的装填速度和手弩相当,精准度的话……三十尺的靶子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殿下,这东西的产量……”卡特开口问道。
  “目前就这两支,等到邪魔之月时,最多再生产两支出来。”
  铁斧看到卡特明显松了一口气。他大致能猜到对方的想法,如果这种武器易于制造的话,只需简单训练几天,就能培养出一大批握着火枪上阵的速成“战士”。他们不限年龄,不限职业,甚至不限性别——即使是弱不禁风的女人,也能对骑士造成巨大威胁。
  尽管比不上天罚之火带给他的震撼,但它依然是件不错的武器,铁斧想,巨大的威力使得自己可以在城墙上轻松击杀一些皮实肉厚的大型邪兽。如果当年面对混合种时,自己拥有一把火枪的话,结局说不定就不会如此狼狈。
  而现场只有罗兰清楚,这种武器真正的意义。
  他亲手揭开了热兵器战争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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