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当孤鹰坠落》
  作者:初禾
  文案
  他的孩子,与他的鲜血一同流逝
  秦轩文捂着小腹,不断淌出的血带走了他的孩子。
  谁说付出必有回报?
  谁说爱人一定被爱?
  谁说感情注定平等?
  冷漠无心的雇佣兵头子x痴心错付的队中精英
  狗血,渣,虐,生子(非abo,我瞎编的伪科学原因)
  【狗血/他的】系列第6篇,风格和前作差不多,注意避雷
  不喜欢、不满意关了就是,拒绝写作指导、三观指导
  第一章 他的孩子
  风卷起血的甜腥,从皮肤上刮过,有如一柄生锈的钝刀。
  秦轩文侧卧在腐烂的植物上,身后的丛林黑影斑驳,眼前是一轮明亮得晃眼的圆月。
  他艰难地喘着气,清隽的脸庞覆盖着血污、汗水,以及落叶与枯草,一撮汗湿的鬓发贴在额头,令他看上去很是狼狈。
  血从他的身体里流出,正悄无声息地带走一条生命。
  他捂着小腹,越来越用力,好像这样就能留住那个还未来得及与他打照面的孩子——
  他的孩子。
  小腹的疼痛越来越剧烈,他的双手开始颤抖,沾满鲜血的腿也抽搐起来。
  脑子一下子空了,他两眼发直地盯着高高在上的月亮,眼神如脑海一般空洞。
  忽然,一阵巨大的悲恸从生命流逝的地方袭来,回光返照一般。
  他支撑不住,晕眩、颤抖,月亮渐渐模糊而扭曲,他伸出脏污的手,颤栗着在眼上抹了抹,才发现自己流泪了。
  他不常哭泣,此时眼泪却像决了堤。
  那个孩子,正在与他道别。
  他在淤泥中蜷缩成一团,在意识溃散之前,抽泣着低喃道:“对不起……”
  t国。
  清醒唤起了周身的疼痛,秦轩文尚未睁开眼,就闻到浓重的消毒水味。
  “你终于醒了。”楚臻眉心紧蹙,眼含担忧,似乎欲言又止。
  秦轩文左右看了看,想将身体撑起来。
  “别动。”楚臻上前一步,按住他的肩膀,“昏迷四天,刚醒就想乱来?”
  “我只是想坐起来。”秦轩文看了自己队长一眼,“楚队,我没事。”
  楚臻眉间皱得更紧,既怒,又无可奈何。
  秦轩文怔怔地躺了半分钟,眼神突然变得锐利、惊慌,双手将薄被牵开,视线向下坠去。
  楚臻长叹一声,终是说了出来——
  “没了。”
  秦轩文凝视着自己的小腹,那里没什么知觉,不痛,不胀,好似从来没有孕育过一个生命。
  他的神情先是茫然的,而后变得困惑、哀伤,最后归于平静。
  “你也别太难过了。”楚臻不擅长宽慰人,尤其这事根本无法宽慰,片刻后烦躁地“啧”了一声,犯了烟瘾,“俞医生很快会过来,我出去抽根烟。”
  “楚队。”秦轩文嗓子又沙又沉,双眼通红,像正极力克制着。
  楚臻不得不停下脚步。
  “有,有没有其他人知道……”秦轩文脸色愈加苍白,话说得断断续续,“知道我的事?”
  “俞医生算‘其他人’吗?”楚臻问。
  秦轩文缓慢摇头。
  “那就没有。”楚臻再次叹息,“如果你想问柏先生……”
  秦轩文眼中一黯,唇角不经意地抿了抿。
  “柏先生只知道你受伤了。”楚臻拳头握紧又松开,“他现在不在t国,过段日子也许会来看望你。”
  “我知道了。”秦轩文已经低下头,眉眼隐藏在一片阴影里。
  楚臻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无声地摇头,快步离开。
  当病房门被合上,秦轩文才慢慢抬起眼皮,落在视网膜上的是大片惨淡的白,像是替他祭奠死去的孩子。
  他再一次捂住小腹。
  很奇怪,当初得知体内有了一个小生命时,他并未感到高兴,甚至连一点激动的心情都没有。
  仿佛这个孩子不是礼物,而是负担。
  可不就是负担吗?
  雇佣兵是一群用命赚钱的杀人机器,他好不容易从尸山血海中爬到了顶端,成为“孤鹰”中数一数二的精英,这副身体是他本钱,是他的一切。
  而三个月前,这副身体里居然开始孕育新的生命。
  他的第一反应是“拿掉”。
  楚臻当即面色一沉,而俞医生像看疯子一样看着他,“你不要命了?”
  他知道俞医生为什么这么说。
  他是个异类,是个怪胎——当然并非天生如此。
  他身为男人,却能够怀孕生子。但对女性来说相对容易的事,于他而言却是艰难至极。
  打胎会给他的身体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虽然不至于真要了他的命,却总归是一场灾难。
  “难道我要将它生下来?”他冷漠道:“我不需要它,它的存在会拖住我的脚步。趁它现在还小,把它拿了吧。”
  俞医生与楚臻商量了整整一宿,罗列出最坏的可能,最终由楚臻告诉他,这个孩子不能拿掉。
  “别的事你不用操心,安心等待孩子出生就行。”
  “我能‘安静等待’吗?”他淡淡地问:“如果柏先生需要我出任务,我怎么隐瞒?”
  楚臻道:“我是你的队长,你接什么样的任务,什么时候接任务,由我说了算。”
  他沉默下来,像是有了几分心灵感应,未再坚持打胎。
  这三个月里,他从未察觉到腹中胎儿的重要,自始至终将它看做麻烦。
  可如今,孩子真的没了,空落感与虚无感却几乎令他透不过气。
  是他亲手杀掉了自己的孩子。
  这次任务,他本不用执行。
  他是“孤鹰”一队的成员,按理应接受队长楚臻的安排,但柏先生的要求,他根本无从拒绝。
  那个男人唇角永远带着漫不经心的笑,文质优雅,一双黑沉的眸子看向他的时候,他的防备、伪装全都卸了去。
  “去保护一个人。”柏先生将一份资料交给他。
  他垂眸一看,双眉极浅地皱了皱。
  资料上的人美得难辨性别,是某臭名昭著军火商家的少子,亦是柏先生近日最为宠爱的枕边人。
  做军火买卖,难免惹上杀身之祸,这位少子虽然并未沾手家中生意,但据说颇得长辈喜爱,平白无故便拉满一身仇恨,前阵子险些丢了性命。
  柏先生为美人出手,倒是在情理之中。
  但他不明白,柏先生为什么要让自己去。
  “孤鹰”精通护卫的人不少,而他更擅长的却是暗杀、突袭,浑身沾满了血。只为保护一个人就将他派出去,这未免有些……
  大材小用。
  可转念一想,却只好暗自苦笑。
  那位美人是柏先生宠爱的人,别说将他派去“护驾”,就是派出整个“孤鹰”一队,也没什么好奇怪。
  人与人是有地位差距的,他与那位美人,就有如云泥。
  “是。”他应了下来,心中有几分忐忑。
  倒不是担心无法完成任务,而是怕柏先生对他提出别的要求。
  比如承丨欢。
  他如今的身体,已经不方便行事了。
  而柏先生似乎对他全无兴致,摆了摆手,让他退下。
  他松一口气,一方面感到庆幸,另一方面又十分消沉。
  楚臻令他待在t国的基地静养,他接到柏先生的消息后,秘密离开基地,驾越野车乘直升机,奔波十二个小时才风尘仆仆来到柏先生面前。
  而柏先生让他做的,是去保护他的“情敌”。
  也许不该将美人称作“情敌”,因为他不配。
  于柏先生而言,他首先是“孤鹰”最锋利的刀,然后才是偶尔解闷的床丨伴,连“情人”都够不上,何谈与谁成为“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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